第648章 得意忘形

乐户制度始于北魏时期,并非明朝时期所创。将犯罪者的妻女家人贬为乐户,是一种惩罚手段。

教坊司隶属于礼部,本身是主管礼乐的所在,那些犯罪者的妻女贬入教坊司后,会择那年轻貌美的加以训练,便是乐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