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两位天使
路程很长,但达达尼安一点也不担心。他知道他们的马在布拉西欧老爷草料充足的食槽里吃饱喝足了,满怀信心地跨上坐骑,后面跟着忠实的卜朗舍,开始了四五天的行程。
我们已经说过,这主仆二人为了驱赶旅途的无聊,一直并马而行,边走边聊。达达尼安渐渐地抛弃了主人的架子,卜朗舍完全脱了那张仆人的皮。卜朗舍是个城府颇深的人,自从突然成了有产者之后,就常常怀念过去在大路边吃到不花钱的美餐,还有和贵族们一块交谈,光鲜地陪伴在他们身边;他觉得自己个人是有些才分的,却苦恼地看到自己总是与思想平庸的人打交道,因而没有长进。
在与他称为主人的人交谈中,他很快上升到了知心朋友的地位。达达尼安多年来不曾对人推心置腹了。因此,这两个人久别重逢之后,相处得十分融洽。
此外,卜朗舍不完全是一个普通的从事冒险的伙伴,他是一个会出主意的人,虽然谈不上见危险就上,但也绝不会听到枪响就后退。这一点达达尼安注意到过好几次。他毕竟当过兵,刀枪会让人变得高贵。而且,除了这一切之外,如果说卜朗舍需要达达尼安,那么卜朗舍对达达尼安也并非是没有用处的。因此,他们几乎像一对好朋友一起到达了布莱索瓦。
途中,达达尼安摇摇头,又提起那一直在他脑子里挥之不去的念头:
“我知道我跑到阿多斯那里去是徒劳的,也是荒唐的。但是我非去不可,因为他是我的老朋友,是具有最高贵、最慷慨品质的男子汉。”
“啊!阿多斯先生是一位很有豪气的贵族。”卜朗舍说。
“是吗?”达达尼安问道。
“他花起钱来像天上下冰雹,”卜朗舍说,“执剑在手有王者风范。先生还记得在加尔姆园子里与英国人的那场决斗吗?嘿!那天阿多斯先生多么超拔、多么豪横,他向对手说:‘你要求我向你报上我的姓名,先生,这算你触了霉头,因为我不得不杀了你!’我当时就在他旁边,听得清清楚楚,这是他的原话,一字不差。还有他那眼神。先生!他像他所说的那样刺中了对手,对手连哼都没哼一声就倒了下去。啊!先生,我再说一遍,这是一位很豪气的贵族。”
“是的,”达达尼安说,“这一切都像《福音书》一样千真万确。可是,他所有优点大概被他唯一的缺点抹杀了。”
“我记得他爱喝酒,”卜朗舍说,“或者不如说他老喝酒。他喝酒与别人不同,把酒杯送到嘴边时,两眼无神。事实上,沉默从来没有这样富有表现力。而我呢,仿佛听见他在自言自语:‘酒啊,进去吧,赶走我的忧愁!’还有,他常常敲断酒杯脚和酒瓶颈。只有他会这么做。”
“是啊!”达达尼安说,“今天等待着我们的肯定是一个令人发愁的场面。这位高贵的、目光豪放的贵族,这位在戎马生涯中那样超群的英武骑士,一直令大家感到奇怪,他手里所拿的是一柄普通的剑而不是指挥的权杖。咳!我们就要看到的,是一个鼻子发红,迎风流泪,已变得弯腰驼背的老头儿。我们找到他时他将躺在草地上,用暗淡无神的目光望着天空,说不定认不出我们了呢。上帝为我作证,卜朗舍,”达达尼安继续说,“我如果不是想到我们深爱拉费尔伯爵,对这位显赫的伯爵非凡的影子表示敬意,我就会逃离那令人心烦的场面。”卜朗舍摇摇头,不作声,他显然与主人抱有同样的担心。
“还有,”达达尼安接着说,“他那种老态,因为现在阿多斯老啦,可能还有那种贫困潦倒,因为他对自己不多的财产疏于管理,还有格里莫那个邋遢鬼,比以往更沉默寡言,比他的主人还爱酗酒……咳,卜朗舍,这一切让我揪心裂肺。”
“我好像已经到了他面前,看见他讲话结结巴巴,走路摇摇晃晃。”卜朗舍怜悯地说。
“老实讲,我唯一担心的,”达达尼安又说,“是阿多斯在喝得烂醉时勇武地接受我的建议。那会让我和波尔托斯很不幸,尤其是让我真的感到尴尬。不过,当他一开始狂饮时我们就离开他,那就算了结了。等他酒醒之后,他会明白的。”
“不管怎样,先生,”卜朗舍说,“情况究竟如何我们很快就会弄清楚,因为那些被夕阳映红的高墙,我想就是布洛瓦的城墙。”
“很可能。”达达尼安说,“那里左边林子里尖尖的、有雕刻的小钟楼,像我曾听说过的尚博尔的小钟楼。”
“咱们进城吗?”卜朗舍问道。
“进吧,去打听情况。”
“先生,如果进城,我建议你去尝尝那里的小罐奶油,我早就听到许多人讲这种奶油,只可惜不能带回巴黎去吃,只能在当地吃。”
“好啊,我们肯定吃,放心吧。”达达尼安说。
这时,一辆牛拉的笨重的大车,从一条布满车辙的小路上,驶上了两个骑马人所走的大路。这种车都是把从深山老林里砍伐的木材运到卢瓦尔河沿岸的港口。赶车的是个男人,手里拿着一根顶端钉了一枚钉子的长竿,不时戳一下走得慢吞吞的牲口。
“喂!朋友。”卜朗舍向赶牛车的人喊道。
“两位先生,有什么需要效劳吗?”那农夫用非常纯正的当地话问道。这种当地话之纯正,会让索邦广场和大学街那些讲究语言纯洁性的城里人汗颜。
“我们找拉费尔伯爵先生的家,”达达尼安说,“在附近一带的乡绅之中,你知道这个姓吗?”
农夫听到这个姓氏连忙脱帽答道:
“两位先生,我拉的这车木材就是他的,是在他的森林里砍伐的,现在送到他的城堡里去。”
达达尼安不想再问这个人。他很不愿意可能从别人嘴里听到他刚才对卜朗舍说过的话。
“城堡!”他想,“城堡!啊!我明白了。阿多斯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他可能像波尔托斯一样,强迫他的农人叫他老爷,把他的破旧房子叫做城堡。这个亲爱的阿多斯,打人时出手可重了,尤其在喝醉了酒的时候。”
牛拉着车走得很慢。达达尼安和卜朗舍跟在牛车后面。这种慢吞吞的走法使他们不耐烦了。
“就是这条路吧,”达达尼安问赶车人,“我们一直走下去不会迷路吧?”
“啊!天哪!是的,先生,”那人答道,“你们可以顺着路走,而不必跟在这样慢的牲口后面自找烦恼。你们只需走半法里,会看见右边有座城堡。在这里还看不见,被杨树林带给挡住了。那座城堡不是布拉热洛纳城堡,而是拉瓦利埃尔城堡。你再往前走,走完三个火枪射程的距离,会看到一座石板屋顶的白色大房子,建在被高大的埃及无花果树遮掩的一座小山冈上,那才是拉费尔伯爵的城堡。”
“半法里路远吗?”达达尼安问道,“在我们美丽的法国,法里与法里的里程不同啊。”
“像你们这种矫捷的马,先生,只有十分钟路程吧。”
达达尼安谢过赶车人,立刻驱马奔驰起来。但奔驰一会儿,他想到就要见到那个古怪的人,而那个人曾经那样爱他,并且以其忠告和榜样促进了他的贵族教养。他禁不住感到有点不安,便渐渐地让马儿放慢了步子,像一个沉思者低着头继续朝前走去。
卜朗舍也从与那个乡下人的接触和他的态度中发觉有一些值得深刻思考的东西。无论是在诺曼底,在弗朗什-孔泰,还是在阿尔图瓦,在毕卡底,在他居住过的其他地方,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乡下人如此举止大方、彬彬有礼、谈吐优雅。他甚至以为是遇到了一个贵族,一个像他一样的投石党人,由于政治原因不得不改头换面。
不一会儿,到了大路拐弯的地方,正如赶车人所说的,拉瓦利埃尔城堡就映入了两个旅行者的眼帘;再走四分之一法里光景,就看到了那座两侧有埃及无花果树的白房子,它背后是一片春花烂漫的浓密的树林。
看到那座房子,平时不容易激动的达达尼安,突然打心底里产生了一种异乎寻常的不安。由此可见,在人的一生中,青年时代的回忆是何等强烈。卜朗舍当然没有这种感受,看到主人那样激动他十分愕然,看看达达尼安,又看看那座房子。
火枪手又驱马前进几步,来到一道栅栏门前。那栅栏的制作式样体现了当时的铸造风格。
透过栅栏门,看见里面有几片伺弄得很好的菜园子,一个相当宽敞的院子,院子里有几匹马由穿各式号衣的仆人牵着原地踏步,还停着一辆套了两匹当地马的豪华马车。
“我们搞错了,不然就是那个赶车人骗了我们。”达达尼安说,“阿多斯不可能住在这里。天哪!莫非他死了,这座房子归了一个与他同姓的人?卜朗舍,下马去打听一下。老实讲我没有勇气去打听。”
卜朗舍下了马。
“你打听的时候补充一句,”达达尼安嘱咐道,“说一位路过的贵族希望荣幸地向拉费尔伯爵表示敬意;如果打听到的情况令你满意,那么你就说出我的名字。”
卜朗舍牵着马走近大门口,拉响栅栏门上的门铃。立刻过来一个白发苍苍的仆人,虽然上了年纪,腰板还挺得很直。
“拉费尔伯爵先生住在这里吗?”卜朗舍问。
“是的,先生,是住在这里。”老仆人回答没穿号衣的卜朗舍。
“是一位退役的老爷,是吗?”
“一点不错。”
“他过去有个仆人叫格里莫。”卜朗舍又说,他一贯小心谨慎,不相信能打听到很多情况。
“格里莫先生这会儿不在城堡里。”老仆人答道,开始从头到脚打量卜朗舍,看来对这样的询问他很不习惯。
“那么,”卜朗舍高兴地大声说,“我看是了,这就是我们要找的拉费尔伯爵。请开门让我进来,因为我希望向伯爵先生通报,他的一位贵族朋友来到这里向他表示敬意。”
“你为什么不早说!”老仆人说着打开栅栏门,“可是,你的主人在哪儿?”
“在我后面,他跟在我后面。”
仆人打开栅栏,在前面给卜朗舍引路。卜朗舍向达达尼安招招手。达达尼安心跳得比任何时候都厉害,骑着马进了院子。
卜朗舍上了台阶,听到从一间低矮的厅里传出一个声音问道:
“喂!那位贵族在哪里?为什么不把他带进来?”
这个声音传到达达尼安耳朵里,唤醒了他心里已经忘记的千百种感情、千百种回忆。他赶忙跳下马,卜朗舍嘴边挂着微笑,向城堡主人走去。
“这个伙计我认得。”出现在门口的阿多斯说道。
“啊!是啊,伯爵先生,你认识我,我也认识你啊!我是卜朗舍,伯爵先生,卜朗舍,你知道的……”
可是,这个老实的仆人再也说不下去了,因为这位贵族出乎意料的面貌令他惊愕不已。
“什么!卜朗舍!”阿多斯嚷起来,“这么说是达达尼安先生来了?”
“我在这里,朋友!我在这里,亲爱的阿多斯!”达达尼安结巴地说道,几乎路都走不稳了。
听到这句话,阿多斯英俊而平静的脸上流露出明显的激动。他两步抢到达达尼安面前,两眼直勾勾地盯住他,将他一把搂在怀里。达达尼安不安的心情消失了,亲切地紧紧拥抱着阿多斯,眼睛里闪烁着泪花……
阿多斯抓住他的手,紧紧地捏着,把他引进客厅。客厅里聚集着几个人,全都站了起来。
“我给诸位介绍,”阿多斯说,“达达尼安骑士先生,国王陛下火枪队副队长,一位肝胆相照的朋友,我所认识的最英勇、最可亲的贵族。”
达达尼安照习惯接受在场每个人的致意,自己也客客气气地还了礼,才在一圈人之中坐下来。中断了一会儿的交谈又活跃起来了,达达尼安开始观察阿多斯。
怪事!阿多斯几乎不见老。那双漂亮的眼睛,在因熬夜和嗜酒而呈茶褐色的眼圈里,显得更大了,比任何时候都要清澈明亮;那张显得有点长的脸恢复了刚才因为兴奋和激动而失去的庄重;他那双依然非常漂亮、强劲有力的手,虽然肌肤有些松软了,但在镶边的袖口衬托下还是十分光润,像提香和凡·戴克画中某些人物的手;他的身材比过去更修长,宽阔而溜平的肩膀显示出少有的力量;一头黝黑的长发,只是偶然现出几根灰白的发丝,潇洒地垂落肩上,自然卷曲得呈波浪形;他的嗓音依然那样清脆,好像仍是二十五岁的青春年华;他那口漂亮的牙齿,保养得雪白而又整齐,给他的微笑增添了难以形容的魅力。
这时候,伯爵的客人们发觉交谈出现了难以觉察的冷场,都明白两位朋友渴望单独待在一起,便都开始准备告辞,而在上流社会或在有上流社会人士的场合,告辞总是一件庄重的事情,少不了过去的那些客套话和礼数。可是就在此时,院子里传来一阵急促的犬吠,好几个客人异口同声地说:
“啊,是拉乌尔回来啦。”
阿多斯听到拉乌尔这个名字,瞟了达达尼安一眼,仿佛想从他脸上窥伺这个名字可能在他心里引起的好奇。但是,达达尼安还什么也没明白,他还没有完全从赞赏中清醒过来。他几乎是无意地转过头去,看到一个十五岁的英俊少年走进客厅;那少年衣着朴素,但非常大方,彬彬有礼地抬了抬缀有红色长羽毛的毡帽。
然而,这个完全没有料到的新进来的人使他愕然。一大堆新想法涌现在他的脑海里,他集中智慧进行思考,终于明白了阿多斯变化的原因。直到此刻,这种变化似乎不可思议。贵族和少年长得特别像,这就解释了阿多斯焕然一新的生活的秘密。达达尼安等待着,观察着,倾听着。
“你回来啦,拉乌尔?”伯爵问道。
“是的,先生,”少年恭敬地回答,“你交给我的任务完成啦。”
“可是,你怎么啦,拉乌尔?”阿多斯关心地问,“你脸色苍白,显得不安。”
“因为刚才,先生,”少年回答,“邻居家的小女孩遇到了不幸。”
“是拉瓦利埃尔小姐吗?”阿多斯急忙问。
“发生了什么事?”好几个人同声问道。
“她与女用人玛塞莉娜在园子里散步,有几个樵夫在那里劈木头。我骑马经过那里,她看见了我,想从她所待的那堆木头上跳下来。可怜的姑娘脚踩空了,摔到地上,站不起来了。我想她扭伤了踝关节。”
“啊!我的上帝!”阿多斯说,“她母亲圣勒米夫人知道了吗?”
“她还不知道,先生,圣勒米夫人去了布洛瓦,在奥尔良公爵夫人那里。我担心最初的救治处理得不好,先生,所以跑来征求你的意见。”
“赶快派人去布洛瓦,拉乌尔!或者最好你自己骑马去跑一趟。”
拉乌尔弯了弯腰。
“可是路易丝在哪里?”伯爵又问道。
“我把她背来了,让她待在夏洛的妻子那里。夏洛的妻子正把她的脚浸泡在冰水里。”
这些话倒是给阿多斯的客人们提供了离去的借口,他们便起身告辞。只有巴贝尔老公爵与拉瓦利埃尔家是二十年的世交,所以比较随便,跑去看了路易丝。路易丝正在哭,见到拉乌尔,连忙揩干眼泪,破涕为笑。
于是,巴贝尔老公爵表示用他的马车把小路易丝带到布洛瓦去。
“你说得对,先生,”阿多斯说,“这样她就可以早一点到她母亲身边。你吗,拉乌尔,我可以肯定是你冒冒失失,这里面有你的错。”
“啊!不是的,不是的,先生,我向你发誓!”小姑娘嚷道,而少年想到自己可能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脸立刻变得煞白……
“啊!先生,我向你保证……”拉乌尔嗫嚅道。
“你也得去布洛瓦,”伯爵慈祥地说,“去向圣勒米夫人道个歉,也代我道个歉,然后就回来。”
少年的双颊重新变得红润了。在用眼睛征得了伯爵的同意之后,他用已经相当有劲的双臂抱起小女孩。她把脑袋靠在他肩膀上,漂亮的脸蛋现出痛苦的表情,但浮着微笑。拉乌尔把她轻轻地放进马车里,然后像一位老到的骑马高手,优雅而敏捷地跨上马背,向阿多斯和达达尼安施过礼之后,就快速离去了。他伴随在马车的东门旁,眼睛始终盯住车子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