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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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菲利普对威尔金森小姐讲的那个故事念念不忘。尽管她最后没点透,但他还是能猜到发生了什么,这让他有点震惊。好似这事儿对已婚妇女来说稀松平常。他之前读了很多法国小说,知道在法国这样的风流韵事已经司空见惯。可威尔金森是个没结过婚的英国女人啊,况且她父亲还是牧师。菲利普忽然想到这个艺术生可能不是威尔金森的第一个或最后一个情人,不由倒吸一口凉气:他从来没以这样的眼光看待过她。竟然有人会向她求爱,简直不可思议!他单纯老实,对威尔金森的故事就像对书本里的知识一样深信不疑,可一想到这等好事从来降临不到自己头上,他就又变得气鼓鼓的。要是威尔金森小姐坚持让他讲自己在海德堡的奇妙经历,他又没什么能拿来说的话,那可太丢人了。尽管他确有几分编故事的能力,但他不确定是否能让她相信自己曾经花天酒地、放浪形骸。女人的直觉真要命,他之前就在书中读过,威尔金森小姐一定能轻而易举地发现他在撒谎。也许她会因此掩面而笑,菲利普一想到这点,脸上就红彤彤地烧成一片。

威尔金森小姐会弹钢琴,唱起歌来声音没精打采。她唱的歌都是马斯内[73]、本杰明·戈达德[74]和奥古斯塔·霍尔姆斯[75]写的,菲利普从来没听过。他们一起在钢琴前度过了好些时候。一天,威尔金森小姐问菲利普会不会唱歌,还使劲撺掇他亮亮嗓。她说菲利普有把好听的男中音,自己可以教他唱歌。起先,生性害羞的菲利普谢绝了,但她一再坚持,所以最后决定每天早上吃过早饭后,她抽一个小时的空教菲利普唱歌。她很有当老师的天赋,也特别适合做家庭教师。她讲课深入浅出,张弛有度,虽说还是一如既往地带着法国口音,可那股腻人的嗲劲儿此刻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她干脆利索,一句废话都不说,语气里多了些命令似的口吻。出于本能,菲利普只要一走神她就要敲打他,态度松懈也会立刻纠正过来。她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逼着菲利普爬音阶、吊嗓子。

一下课,她又自然地挂上招牌式的妩媚微笑,声音也恢复柔软可人。但是菲利普还没法立即从刚才的情景走出来。他想起威尔金森小姐之前讲的故事,故事里风情万种的她和现在作为老师的严肃形象大相径庭。他又仔细观察了这个女人。晚上的威尔金森要比早上漂亮些。清晨,她脸上的条条皱纹暴露无遗,脖颈的皮肤看上去也有点粗糙。菲利普想让她稍微遮着点,可现在天气暖和,她反而穿起了低领衬衫。她喜欢白色,可这个颜色在白天和她极不相称。一到晚上,穿上一件礼服般隆重的长裙,再戴上红石榴石项链,整个人平添几分魅力;胸前和胳膊的蕾丝让她看起来娇柔万分,身上的香水味(布莱克斯塔布尔人只在礼拜天或者头疼时才会喷古龙水)带着异国情调,格外诱人。这样一打扮,好像年轻了不少。

菲利普为了猜她的年纪可没少费脑子。他用二十加上十七,算来算去也得不到一个说得过去的岁数。他缠着路易莎伯母,问她为什么觉得威尔金森小姐已经三十七了,她看上去还不到三十呢!况且人人都知道外国女人比英国女人更容易显老;威尔金森小姐在外国待了这么久,也算半个外国人了吧。菲利普自己觉得她最多也就二十六岁。

“她可不止二十六。”路易莎伯母说。

菲利普很有些怀疑伯伯、伯母的话。他俩只记得上次在林肯郡见到威尔金森小姐时,她还没有把头发梳上去,这样也许她当时才十二岁。都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伯伯应该记错了,再说他本来就不怎么可信。伯伯和伯母说那是二十年前的事,可人总是习惯化零为整,也许只有十八年,或者十七年都说不定。按十七来算,再加上十二,看来威尔金森小姐应该只有二十九岁,这么说她一点也不老,对吧?想想看,安东尼为克里奥帕特拉[76]放弃了整个世界的时候,这位绝世美人已经四十八岁了。

那年夏天天气很好。每一天都太阳高照、万里无云。夏季的炎热被海水带来的凉爽冲淡,空气中弥漫着宜人的快乐气息,每个人兴致勃勃,丝毫不受八月骄阳的影响。花园里有一口喷泉,池里飘荡着睡莲,金鱼来回穿梭。菲利普和威尔金森小姐习惯用完午餐后带着小毯和垫子到这来,躺在草坪上,在高高的玫瑰树篱投下的荫凉里乘凉休息。他们整个下午都在这儿闲谈、读书,还会吸上两根烟,因为牧师家里不允许吸烟,牧师觉得这是个让人作呕的癖好,他总说一个人要是成了习惯的奴隶,实在是有伤大雅。可他忘了自己也有喝下午茶的习惯。

一天,威尔金森小姐给了菲利普一本《波希米亚人的生活》[77]。这是她在牧师书房翻箱倒柜找书时偶然发现的,和一堆牧师需要的其他东西一起买回来的,十年来一直没人翻看过。

缪尔热的文字零零乱乱、东拼西凑,情节也荒谬离谱,但却丝毫不影响这本书成为引人入胜的佳作。菲利普没读多久就被深深迷住了。缪尔热把饥荒挨饿的经历写得让人忍俊不禁,把下流猥琐的私情描绘得栩栩如生,自私的爱情在他笔下变得浪漫起来,而无病呻吟的矫揉造作也让人潸然泪下。这样一幅多彩多姿的众生图让菲利普内心觉得欢快而兴奋。鲁道夫和咪咪,弥赛特和舒奥纳尔!这群人在巴黎拉丁区灰色的街道中来来往往,今天找个阁楼凑合一宿,明天又去找另一个。他们穿着路易·菲利普时代[78]的奇装怪服,过着随遇而安、有哭有笑的日子,今天不管明天会不会饿肚子。谁能不被这样的人吸引?只有当你头脑清醒下来时,才会发现这本书里描写的快乐是多么的放肆,那群人的思想又是多么的恶俗。无论作为艺术家还是凡人,这群狂欢不羁的人都只是不堪一提的无名小卒。然而菲利普却对他们无比着迷。

“比起伦敦,你难道不会更想去巴黎吗?”威尔金森小姐看着一脸激动的菲利普,微微一笑。

“就算想,现在决定也太晚了。”菲利普回答。

刚从德国回来的半个月里,他已经和牧师讨论了很多关于未来的问题。他坚决反对去牛津读书,而现在既然已经没有机会能挣到奖学金,甚至连凯利先生也说他支付不起大学的费用了。他全部财产只有两千镑,尽管投资抵押贷款的收益为百分之五,也没法靠这点利息过活。况且现在利率又跌了一点。大学生活费一年至少二百镑,花这样一笔钱上学简直荒唐!在牛津读三年书也不能保证他找到一份养活自己的工作。菲利普只是一门心思地想去伦敦罢了。凯利夫人觉得绅士应该从事的职业只有四种:陆军、海军、律师和牧师。她觉得医生也可以接受,因为她的姐夫就是大夫。但她记得在自己年轻的时候,没有人把医生当作绅士看待。前两个职业已经没门儿了,菲利普又坚决不同意担任神职。所以选项就只剩下了律师。镇上的医生曾经说很多绅士现在开始做工程师了,但凯利夫人立刻把这条建议否决了。

“我不能让菲利普走这条路。”她说。

“是,他必须有个正儿八经的职业。”牧师表示赞同。

“为什么不让他子随父业,做个医生呢?”

“我讨厌做医生。”菲利普说。

对这样的态度,凯利夫人并不遗憾。从医似乎是不可能了,菲利普没去成牛津,而在凯利夫妇的意识中,想当医生必须取得学历才行。一来二去,最后有人建议菲利普先去给律师当学徒。凯利夫妇给家庭律师艾伯特·尼克松寄了封信,问他是否愿意带带菲利普。在处理亨利·凯利的房产时,尼克松和牧师曾经一并担任遗产执行人。一两天后,他回信了。信中告知他手下目前学徒已经满员,并且极力反对这整件事的安排。干律师这行的人太多了,没钱没关系的人最多也就只能做个事务所职员。他建议菲利普去当个特许会计师。可牧师和夫人都不知道这是个什么职业,菲利普也从没听说过有谁去当了会计。律师又发来了第二封信,说最近的现代工商业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公司建立起来,帮助这些公司审核账目、处理财务问题的会计事务所应运而生。事务所的工作井然有序,之前的老路子可达不到这样的效果。几年前,会计这一行业取得了皇家许可证,变得愈发前途光明、受人尊敬。艾伯特·尼克松雇佣了三十年的会计师目前正好缺一位学徒,愿意以三百镑的学费收菲利普为徒。其中,五年的学徒期内他们还会支付菲利普一百五十镑的工资,即学费的一半能挣回来。前景并非多么理想,可菲利普觉得自己必须做些决定。尽管心里有些微的不情愿,但一想能去伦敦生活,他的不满就全部抵消了。牧师又写信询问尼克松先生,会计师是否能算是绅士的职业。尼克松先生回信说自从皇家许可证下发以来,从事这门行业的人都是公学毕业、读过大学的人。如果菲利普实在不喜欢做会计,学满一年之后想离开,那赫伯特·卡特(那位老师的名字)会退还一半学费。这么一来,这事就算定下了。他们安排菲利普九月十五号开始工作。

“我离出发还有一整个月的时间呢。”菲利普说。

“之后你就能解放了,我呢,又要被束缚起来。”威尔金森小姐回答。

她的假期有六个礼拜,菲利普出发前的一两天她就要离开。

“不知道我们还能不能再见面。”她说。

“为什么不能呢?”

“唉,别说得这么硬邦邦的。我还没见过你这么不易动情的人呢。”

菲利普脸又红了。他害怕威尔金森小姐把自己当成懦夫。毕竟她还年轻,有时候看起来还很漂亮,而自己是个快二十岁的小伙子,要是他们聊天的内容只局限在艺术和文学,那才招人笑话呢。应该向她示爱。他们谈了很多关于情爱的事,布雷达街上的艺术生,还有那个巴黎画家,威尔金森小姐在他家住过很久。画家曾经让她给自己当模特,而他的示爱来得如此气势汹汹,让威尔金森小姐不得不找借口离开。显然,威尔金森小姐对男人送的秋波习以为常。此刻,她头戴一顶草帽,看起来很美。这是一个炎热的下午,那年夏天,再没有一天比这天更热。她的上唇沁出一排细密的汗珠。菲利普忽然想起西西里小姐和宋先生。他之前从没以爱慕的眼光看过西西里,只因为她平庸无奇。可现在回想起来,她和宋先生之间的感情似乎变得非常浪漫。菲利普原本也有机会能浪漫一把。威尔金森小姐算半个法国人,向她求爱一定很有挑战性。他躺在床上,或者坐在花园读书时,总是被这种念头搅得心神难安。可他一见她,心里的激动就减褪了不少。

不管怎样,在跟他讲过那么多风流韵事之后,如果他向威尔金森小姐求爱,她应该不会觉得很吃惊。菲利普有种感觉,威尔金森小姐一定很纳闷为何自己迟迟不做任何表示:也许是他多想了,但两个人最后相处的几天里,威尔金森小姐的眼睛里好像有几次闪过了一丝不屑的神情。

“给你一便士,告诉我你在想什么。”威尔金森小姐笑着看看菲利普。

“我不会告诉你的。”他回答。

此时此刻,菲利普心里想的是自己应该靠过去亲吻她。他不知道威尔金森小姐是否也在期待他的吻,但菲利普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怎样才能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吻上去。她说不定会觉得自己疯了,或者扇自己一耳光;又或许会去找伯伯告状。他想知道宋先生是怎么在一开始亲近西西里小姐的。要是威尔金森小姐真去跟伯伯打小报告那可完了。他知道伯伯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一定会告诉医生和乔西亚·格雷夫斯,到时候自己在这些人眼里就会沦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大傻瓜。路易莎伯母一直强调威尔金森小姐已经三十有七,和这个年纪的女人闹绯闻要遭受多少讥讽,他只是一想就觉得不寒而栗。别人可能会说威尔金森小姐已经老得够做他的母亲了。

“给你两便士,告诉我你在想什么。”她还是微笑着。

“我在想你。”菲利普脱口而出。

不管怎么想,这句话都没有出格,对他也不存在什么风险。

“想我什么呢?”

“哈,你想知道的太多了。”

“淘气包!”威尔金森小姐笑骂一句。

又是这句话!每当他表现得像个大人的时候,威尔金森就会说点什么让他想起她家庭教师的身份。上课的时候要是菲利普不好好练嗓子,她就会开玩笑似地斥责一句“淘气包”。这次,菲利普板起面孔。

“希望你别再把我当个孩子对待了。”

“你生气了?”

“非常生气。”

“我没这个意思。”

她伸出手,菲利普接过握住。最近有几次他们晚上握手的时候,菲利普总是感到她似乎在轻轻用力。但现在这种感觉已经不需要怀疑,她的确微微攥紧了。

菲利普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现在是他开始“冒险”的最后机会,要是再抓不住机会那可真是傻透了。只是现在的场合有点平常,他想要更多的火花。之前读了那么多情爱的描写,小说家字里行间传达的悸动他现在完全没有体会。既没有在激情的巨浪中慌了阵脚、神魂不守,也不觉得威尔金森是他的理想爱人。他觉得自己爱人的眼眸应该有着紫罗兰一般的颜色,皮肤似石膏般细腻洁白,他曾经想过把脸埋到女孩一头赤褐色的、浓密的卷发里是怎样的感受,可他不能想象要把脸埋进威尔金森小姐的头发,他总觉得她的头发是黏糊糊的。可是和女人私下相通总是快人心意的事,要是能把威尔金森小姐征服那他就大有骄傲的理由了,想到这点他又开始蠢蠢欲动。他觉得自己有责任去引诱她。他决定要吻她,可不是现在,要等到晚上,等到黑灯瞎火的时候,做这件事应该能容易许多。一吻定情,剩下该来的就都会来了吧。他默默在心里发誓,今晚就要吻她。

一切都计划好了。吃过晚饭,菲利普提议去花园走走,威尔金森答应,他俩就肩并肩地闲逛起来。菲利普紧张得心怦怦乱跳。不知为何,两人谈话的主题就是不往合适的方向靠拢。他决定第一步先搂住威尔金森的腰,可是她正在对下周要举办的划艇比赛侃侃而谈,总不能唐突地直接搂上去吧。他巧妙地把她引到花园里最黑的角落,可是走到那儿后,他又很难鼓起勇气。他们坐在长凳上,他好不容易决意要抓住这个机会,但威尔金森小姐又抱怨说这里有虫子,想换个地方坐。他们又绕园子走了一圈,菲利普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在走回长凳之前就采取行动。可等他们路过牧师家门口时,却看到凯利夫人就站在进门的地方。

“你们两个年轻人快点回来呗?晚上的空气肯定对身体不好。”

“也许我们是该进屋了,”菲利普说,“我不想让你着凉。”

话一出口,他的心里像是落下了一块大石头。今天晚上好歹不用再围着威尔金森小姐转了。可等他一回房间,又开始记恨起自己来。他就是头蠢驴,大傻子!他心里很确定威尔金森小姐是希望自己吻她的,不然她也不会随自己去花园。威尔金森总是说只有法国男人才知道怎么对待女人。菲利普读过不少法国小说。如果他是个法国男人,就会一把把她揽进怀里,充满激情地向她表白,嘴唇在她的颈子上游弋。他其实不明白为什么法国男人都喜欢亲吻女人的这个部位,也没发现脖颈后面到底有哪点迷人。法国人这样做本身就简单很多,他们浪漫的语言是一项天然辅助。菲利普觉得用英语说起肉麻话来特别奇怪。他现在想到,要是自己压根没有打过威尔金森小姐的主意该有多好。刚开始的前两个礼拜他过得很快乐,现在却天天如坐针毡。但是他不肯认输,如果就这样放弃送到眼前的机会,怕是之后也再没法正视自己。他又一次决心要在明晚一举成功,献出初吻。

第二天等菲利普爬起床来,外面正在下雨,他第一个想法就是今天晚上可能没法去花园散步了。吃早饭的时候,菲利普兴致很高。威尔金森小姐差玛丽·安来餐厅说自己有点头痛,还没有起床。一直到喝下午茶时,她才穿着一件合身的晨衣,脸色苍白地走下楼。晚餐时分,她已经恢复了不少。晚餐吃得非常愉快。做完祷告她就起身准备径直回去睡觉了,她亲了亲凯利夫人,然后转向菲利普。

“天啊!”她大喊一声,“我差点就连你也一起吻了。”

“那你为什么不吻呢?”菲利普说。

她大笑起来,把手伸向菲利普,紧紧地握了一下。

第二天,天空晴朗得没有一丝云彩,刚下过雨的花园空气清甜而新鲜。菲利普去海边游泳,回家之后胃口大开,午餐吃了很多。下午教区有一场网球派对,威尔金森小姐特意穿上了自己最美的裙子。她穿衣打扮很有想法,菲利普不由自主地发现,和身边副牧师太太以及医生已嫁为人妇的女儿一对比,她显得有多么优雅,腰带上还别着两朵玫瑰花。她坐在草坪旁边的公园椅子上,撑一把红色的阳伞,阳光照在她的脸上显出一种柔和好看的颜色。菲利普很喜欢打网球。他发球发得很棒,因为不便奔跑,所以打球的时候都靠网很近,虽然他有一只跛足,可行动起来还是很麻利,接球几乎从不落空。他一盘比赛都没输,心里很高兴。喝茶的时候他躺在威尔金森小姐脚边,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你穿法兰绒衣服真好看,”她说,“今天下午你看上去特别英俊。”

她把菲利普夸得心花怒放,脸腾地就红了。

“这话同样也说给你。你看上去美极了。”

威尔金森小姐抿嘴一笑,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她的瞳孔漆黑明亮。

晚饭后,菲利普坚持要和她出去散步。

“你今天运动得还不够吗?”

“今晚的花园一定很美。星星都出来了。”他兴冲冲地说。

“你知道吗,凯利夫人还为了你责怪我呢。”他俩穿过果菜园时,威尔金森小姐嘟囔道,“她说我不该挑逗你。”

“你有挑逗我吗?我还真没注意。”

“她只是在开玩笑。”

“昨天晚上你没有吻我,害得我真伤心。”

“你要是看见我说这话时你伯伯那张脸,就会明白我为什么不吻你了。”

“就因为这个你才不吻?”

“我不喜欢别人围观。”

“现在就没人。”

菲利普把手环过她的腰肢,吻上她的嘴唇。她笑了两声,没有闪躲。这一切都发生得特别自然。菲利普觉得很骄傲。他说过要做的事,果然就做到了。这简直是世界上最轻而易举的一件事,要是自己在更早之前就这样做了该有多好。他又一次吻了下去。

“哦,你不该吻我。”她说。

“为什么?”

“因为我太喜欢被你亲吻了。”威尔金森小姐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