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研究方法体系
1.6.1 “国家与社会”理论分析框架与中国研究
1.6.1.1 国家与社会理论框架的引入
本书将运用“国家与社会”这一成熟的理论分析框架来剖析研究社区在“统筹城乡发展”政策背景下的变化与发展。20世纪90年代初,邓正来等学者对西方相关理论的引介使得学界对原本中国社会发展研究中那种自上而下单向性“国家”范式展开了反思,进而形成了“国家与社会”这一理论分析框架。邓正来认为,“国家与社会”研究框架的提出,并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它实际上与近代中国自上而下的民族型构和国家建设以及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合谋”的“传统复兴”的现代化过程紧密相关。“中国的近代化历程实际上是在现代性的逻辑中展开的,正是这一逻辑的规定性,通过允许每个人的富裕和民主制度的建设而把所有的人都裹挟在现代化的 ‘方案’之中,进而使中国不可能只是一个没有国家的纯粹社会,也不可能只是一个没有社会的自上而下的国家机器。”在邓正来看来,正是在这一现代性的逻辑中,研究者的知识世界也在现代性的不断影响下开始慢慢地转向,并在试图建构或重建研究对象的过程中,逐渐地确立起了与现代性支配下的中国社会发展相吻合的研究框架,而“国家与社会”就是这一过程中由知识者生产出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框架。自引入之初,人们便对国家与社会理论的解释效度存有质疑。其实在海外研究中,学者们也就这一理论是否适用于分析近代中国社会史展开了讨论。
1.6.1.2 “国家与社会”理论框架与中国研究
国家与社会的分野与现代民主制度的形成过程密不可分。查理斯·泰勒认为西方现代社会的发育主要受以下两种思路的影响。“一种是与洛克有关的思路,不仅强调国家社会的自治,还强调其对于国家的优先权,两者之间是委托与受委托的关系,国家一旦突破了其信用,社会可以恢复反抗政府的自由。第二种传统与孟德斯鸠联系在一起,它并不预设任何先于国家而存在的前政治社会,社会和政治权威都是必不可少的和同时存在的。社会与国家共存于一个创造性的平衡体之中,谁也不能消灭对方。”那么在近代中国是否存在着这样一种“外在于、高于国家”的社会呢?或者说存在着一个社会与国家共存的平衡体吗?
海外学界对中国社会领域的研究受到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相关理论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新中国成立前的社会史研究中。而公共领域理论及国家与社会的解释框架是否适合中国社会史研究则成为学术探讨的中心。一些学者对于将这一套西化理论运用于中国社会史的研究持根本的否定态度,如玛丽·兰金认为虽然在晚清帝国出现了类似于西欧社会的公共领域,但“这些公共领域都是地方性的,而且对国家政策几乎没有直接影响”。这些由于商品经济发展而兴起的公共领域的重要特征是管理,而不是开放的公共讨论。在这样一种状态下,地方精英与官方是相容的,而不是相互对抗,国家与社会之间不存在明确的界线。因此,中国的公共领域不属于理论上界定的那种形态。“与现代欧洲早期出现的公共领域的最大区别在于,他们是国家—社会关系的产物,而不是经济发展的自然状态。”杜赞奇则主张在将这些源于西方社会的概念用于分析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时应该进行适当的修改。黄宗智认为将“资产者公共领域”等概念运用于分析中国的历史和社会问题时,“预设了一种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二元对立”。在他看来,“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是从那种不适合于中国的近代西方经验里抽象出来的一种理想构造。我们需要转向采用一种三分的观念,即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着一个第三空间,而国家与社会又都参与其中”。他建议运用“第三领域”(third realm)一词,并“将第三领域看作具有超出国家与社会之影响的自身特性和自身逻辑的存在”。
在国内,“国家与社会”这一理论框架也得到广泛运用,并成为研究中国社会发展的主导范式。对乡村政治、宗族、单位制等研究领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如“在农村政治研究中这一分析框架将较为简单的民主制度化进路的论证转换为国家与农民关系的更为复杂的场域化分析,从而在改变农村政治研究理论特征的同时,也改变了它的研究重点”。在国内学界农村研究中,包括“有关村干部角色的讨论、农民—村庄—国家三重关系的分析、村庄两委及乡村二元关系的探讨等实际上都与对这一框架的运用有关”。吴毅认为“国家与社会”理论框架的引入对农村政治研究起到转换与重构研究对象,再造研究目的的作用。但“国家与社会”这一二元论的理论模式是否适合对中国社会发展的研究还是值得怀疑的。比如说,一些研究国家法与民间法在社会转型期互动关系的学者受“国家与社会”研究框架的影响,“从国家的制度性安排(如乡级政府或农村派出法庭法官)的同质性出发,讨论乡级政府及其所代表的国家与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进而试图从这些讨论中洞见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显然,这就犯了将国家和社会看成铁板一块的错误。由于国家或社会在经验层面上都不是一个同质性的实体,因此,无论是“国家”抑或“社会”,都是需要在具体分析场景中加以具体辨析的问题。也就是说“国家与社会”的研究范式容易导致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看成一种静态的结构,从而遮蔽了乡村国家机构与乡村社会之间生动和多样化的互动。
正是为了避免静态结构分析所存在的局限,孙立平主张运用一种“过程—事件分析”的研究策略和叙事方式来研究国家与农民的关系问题。通过这样一种研究方式,“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动态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或者说是这种关系的实践形态”。孙立平认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不是一种结构或状态,而是一种过程。因此,要理解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特别是理解其中的微妙机制,就要使用“过程—事件分析”的研究策略,来追逐“过程”与“事件”中所体现出来的微妙之处。“过程—事件分析”突破了原有国家与社会研究中存在着的国家与社会、正式与非正式这样一种双重二元对立。很多学者(包括孙立平、郭于华、马明洁、应星、晋军、强世功等)在这一研究方法的指导下,利用“社会互动”“策略性行动”等概念增强了“国家与社会”理论框架在中国农村研究中的解释力。应该说,孙立平等人的研究对于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特别是农村社会发展研究影响重大,作为一种理论本土化的尝试,其成功之处在于促成中国社会科学领域兴起了以“叙事”形式而展开的“质性研究”。另外,影响“国家与社会”这一理论框架的还有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以及“民族志”文本的表述风格。学者们对人类学家格尔茨意义上的“地方性知识”的重视以及对其“深描”研究方法的认同使得我们有可能在“过程—事件分析”策略的基础上向前迈一步。如吴毅教授所著的《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20世纪川东双村的表达》虽然秉承了“国家与社会”这一传统的理论框架,但深深地打上了人类学的烙印。这类著作的诞生,表明“国家与社会”这一理论框架正在发生着本土化的蜕变,而其变化的动力则来源于学者们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合理性学理阐释的不懈追求。
“国家与社会”理论框架的形成是国内外学术界着眼于中国社会发展现实的理论探索过程。在此过程中,学术界形成了若干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认识。根据西方的相关理论起源来看,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有三种理想类型。一是源于洛克的“社会外在于、高于国家”的模式。二是受黑格尔影响的“国家高于社会”的国家主义模式。三是受孟德斯鸠思想影响,强调国家与社会平衡关系的良性互动模式。已有的理论传统预示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国家与社会对立起来,而是要探究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在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复杂性还体现在国家与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充满异质性的组合体,我们需要在研究中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区分对待,同理也要注意到社会各阶层不同的发展需要。
1.6.2 研究方法
基于社会现象的复杂多样性,我们不能指望在一套固定的程序下进行社会研究,所以在研究方法论上才出现了人文主义与实证主义的分野。本研究则遵循了人文主义方法论的理论传统。人文主义方法论讲究在研究社会现象和人们的社会行为时,要充分考虑到人的特殊性,考虑到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之间的差别,要发挥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的主观性。这一特定的哲学基础要求研究者对研究对象进行理解性阐释和“情境理解”,这一“解释范式”的典型特征为定性研究。定性研究依赖于对事物的含义、特征、隐喻象征的描述和理解。本书采用定性研究方式,通过对研究社区城乡统筹发展实践的深入调查,结合国家和地方政策等更宽广的社会背景来理解在特定场域内国家与农民如何共同推动了乡村的非农化。得益于加拿大国际发展研究中心(IDRC)实地研究论文奖学金的资助,笔者曾在研究社区做了近半年的田野调查,形成了大量的调查笔记,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本研究属于实地研究。长时间的实地调查让笔者有幸与不少当地村民成为朋友。每天清晨笔者会像当地村民一样去集市感受风土人情并约定访谈对象,下午则可能到路边的小茶馆和中老年村民“摆龙门阵”,傍晚又会参加村内中小学生的篮球比赛,然后一直整理访谈资料到深夜。深度访谈是笔者收集资料的主要方法,并辅以结构性的数据统计表和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笔者通过长时间的参与观察了解研究对象在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的生产与生活状况,并持续地关注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开发等一些社区重大事件。在行文方式上,本研究受“过程—事件分析”方法的影响,以个案研究的方式来展现黄村村民在各种利益之网下的发展诉求。
1.6.2.1 访谈法
本书主要采用访谈法收集资料。访谈法又叫访问调查法,是一种基本的社会调查方法。根据访谈进行的严密程度可以分为结构式访谈与无结构访谈。结构式访谈一般要遵循既定的程序,通过固定的内容向调查对象收集资料。无结构访谈又称作深度访谈或者自由访谈,它与结构式访谈相反,并不依据事先设计的问卷和固定的程序,而是只有一个访谈的主题和范围,由访谈员与被访者围绕这个主题和范围进行比较自由的交谈。在实地调查中,笔者主要采用了无结构访谈的方法。无结构访谈的作用在于通过深入细致的访谈,获得丰富生动的定性资料,并通过研究者主观的、洞察性的分析,从中归纳和概括出某种结论。正是基于长期的深入调查,笔者才有可能尝试对成都统筹城乡发展实践做一定的理论提升。
1.6.2.2 文献研究方法
所谓文献研究(document study),是一种通过收集和分析现存的、以文字、数字、符号等信息形式出现的文献资料,来探讨和分析各种社会行为、社会关系及其他社会现象的研究方式。对相关文献的收集与整理是我们从事学术研究必不可少的环节。在本书的整个研究过程中,一直在收集文献资料或者是直接运用文献研究方法。地方志有助于我们了解当地的历史文化和产业发展概况,从而有助于笔者形成对研究社区的整体把握。难能可贵的是黄村的档案室保存了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土地流转协议,为笔者研究黄村的土地流转史提供了丰富的文献资料。当地基层政府相关部门则为笔者提供了来自政府层面的制度文本及黄村当前的经济发展资料和数据。还有很多黄村村民无私地为笔者提供了各类有价值的文献资料。正是得益于以上文献资料,本书才能够做到证据翔实。
1.6.2.3 个案研究与社区研究
本书将借助黄村的个案来探讨成都统筹城乡发展的逻辑机理,而对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多个事件和案例的研究将使黄村这一个案变得丰满,有利于提升其整体价值。“个案研究(case study)即对一个个人、一件事件、一个社会集团,或一个社区所进行的深入全面研究;当研究的个案是一个社区时,通常又称为社区研究。”费孝通先生所著的《江村经济》便是社区研究的典范。笔者曾在当地驻村调查四个多月,通过长时间的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和文献收集等方式收集资料,进而对当地社区发展状况形成了一个整体的把握。受“过程—事件分析”方法的影响,近年来,个案越来越成为一种流行的研究方式,特别是受到农村研究学者的青睐。个案的易于操作性和把握性使得农村研究者往往以个案的形式来展开对研究对象的描述。面对众多针对个案普适性和代表性的质疑,吴毅则认为“个案研究属于学术研究中质的研究方法的范畴,说到底,它最为根本的目的并不在于为科学—实证化研究积累量的和类型学的样本(这也正是在此路径上个案研究始终无法解脱方法论困惑的根本原因),而是要为理解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提供案例”。可能本书也会遭到是否具有代表性的质疑,在此笔者想表达这么一个观点,即本书无法代表成都统筹城乡发展实践的整体做法,而只能为我们认识当地的试验改革提供一个案例。笔者期望本书能为想认识、了解和研究成都统筹城乡发展改革实践的各界人士起到开启一扇窗户的作用,透过这扇窗户我们可以看到屋内更加精彩和复杂的情景。
1.6.2.4 “过程—事件分析”方法
虽然本书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过程—事件研究,但却深受这一研究方法的影响。孙立平教授所倡导的“过程—事件分析”指的是这样一种社会分析方法,它试图摆脱传统的结构分析或制度分析方法,从社会的正式结构、组织和制度框架之外,从人们的社会行动所形成的事件与过程中去把握现实的社会结构与社会过程。以此看来,“过程—事件分析”通过对事件动态过程的分析,来克服静态的制度分析和结构分析的一些固有缺陷。“过程—事件分析”方法有助于克服“国家中心论视角”与“本土性视角”之间的对立。因为在一种事件性的过程中,无论是国家的因素还是本土的因素,无论是正式的因素还是非正式的因素,无论是结构的因素还是文化的因素,都介入了进来,都融入这样的一种过程之中。“过程—事件分析”方法强调对动态事件的描述,而非分析,即以“叙述”来表达学术研究的关怀,论说学术研究的“理论”。应星教授所著《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一书便是“过程—事件分析”方法的成功实践。孙立平对该书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他认为“这本书的价值,还不仅仅在于对一次极富中国特色的集体行动的独特逻辑以及其中所蕴含的复杂的农民与国家关系的深入而透彻地分析,更在于作者再现和分析这个 ‘社会事实’的方式。作者所呈现的是一种 ‘流动着的社会事实’,一种 ‘实践着的农民与国家的关系’。正是在这里面,人们发现了那些社会之谜的谜底”。本书借用“过程—事件分析”方法就是要探讨在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国家与农民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