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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集群”天性
达尔文有表达过这样的观点,很少有单独生存的弱小动物。但是,在大自然面前,似乎没有什么动物可以称得上是强大的。当然,我们可以说恐龙、巨蟒、老虎、鲨鱼等是强大的,但也只是相对的。如果没有工具,人类绝对是弱小的,非常弱小。
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一个人单独生活在原始森林或是荒漠,那他面临的最大概率的结局只有一种:那就是死亡。不是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的死亡,而是由于缺乏生存能力而面临的生命结束。一个人游弋在荒漠,很可能不出一星期就变成了干尸,然后被风化,灰飞烟灭。在严酷的自然面前,早期的人类几乎没有还手之力,脆弱而无力,这也许是人类最早爱群居的根本原因。
群居的基因一直都存在人类的骨子里,虽然经过了亿万年的进化、变迁,这种基因却没有发生根本的变换,最多是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表现。
在最早期,群居是为了抵御不可抗因素而生存下去。但是,当人类能够生产出足够先进的工具,特别是金属器械的出现,大大提高了人类的生存能力后,这仍没有改变人类对群居的喜好。当生存问题解决了之后,群居成了满足人类精神生活的一个渠道,因为人类害怕孤独,而且还需要得到同类的接纳、认同和尊重,我们将这称为人的社会归属感。
正是因为人类社会归属感需要得到满足,所以彼此之间需要进行交流,人类丰富的语言由此产生;同时各种形式的群体形成。在最原始的时候,人类为了抵御侵害、获得食物,不得不结成同盟,并慢慢形成部落;进一步发展,再形成原始的城邦,然后是国家,以及各种主题的团体协会……所有这些,都是社群的某种形态。
有了语言这种高效的交流工具,还有各种形式的社群出现,这是商业营销的福音。否则,商业营销无从开展。
集群失智、情绪化,三个诸葛亮不如一个臭裨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