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总体规划与文化定位
城市文化的保护、建设和发展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位置,从总体上体现一个城市对文化保护和文化建设的认识高度和意识深度,体现城市文化在城市总体规划建设格局中的战略地位和发展目标。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经历过重大曲折,但总体上对于北京城市文化保护和文化建设发挥着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性质和定位更加明确和到位。1953年,北京市制定的《改建和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的要点》提出了首都应该成为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的定位,特别是应该成为中国强大的工业基地和全国的科学技术中心。北京作为文化中心的定位虽确立,但更加偏重于工业基地和全国科技中心的定位。1965年,国家副总理李富春向中央作了《关于北京城市建设工作的报告》,再一次明确北京是全国政治、文化、经济管理中心的城市性质,但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爆发,未能得到落实。“文化大革命”期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被停止执行,北京的城市文化建设处于停滞状态。1973年提出的《北京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把北京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定位为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科学文化和现代城市设施的清洁的社会主义首都,这个总体规划方案并未得到讨论和实施。20世纪80年制定的《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明确了北京是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首都、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的性质以及北京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定位,提出北京的城市建设要反映出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革命传统和社会主义中国首都的独特风貌。20世纪90年代的《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性质定位上确定北京是伟大社会主义中国的首都、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世界著名的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城市。“世界著名的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概念和定位,体现了深化改革和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国际化视野和战略性高度,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和历史文化名城的定位变得更加明确。进入新世纪,北京市颁布新修编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城市性质、城市发展目标与主要职能。在城市性质上保持了1993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世界著名古都、现代化国际城市的性质定位,同时强调要贯彻尊重城市历史和城市文化的原则,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保护古都的历史文化价值,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全面展示北京的文化内涵,使北京形成融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为一体的城市风格和城市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