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政治评论·第二辑(2013)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专题论文(1):民主与政体

现代国家的复杂性与政体理论的简单化[1]——“民主—非民主”二元对立政体观的知识社会学

曾毅[2]

摘要 我们所处的国家结构越来越复杂,但是描述国家性质的政体理论却越来越简单化,比如流行的“民主—非民主”二分法政体观。本文从知识社会学研究发现,把世界划分为两大阵营的冷战和以此相适应的社会科学二分法直接催生了二元对立政体观。但是,自由民主理论家所讲的民主即竞争性选举,其实只不过是政体的一个变量而已。把竞争性选举与民主政体画等号在实践中带来很多难以逾越的困境。政体理论需要正本清源。

关键词 政体 民主 威权 二分法

与古城邦和中世纪政治甚至近代国家相比,现代国家结构具有无比的复杂性。然而与此相对应,描述国家性质的理论即政体理论却更加简单化,即我们耳熟能详的民主—非民主或民主—专制的二元对立政体观。而事实上,古希腊城邦有亚里士多德说的混合制,到了近代,无论是英国还是美国,其实已经是典型的混合制,混合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基本特征;不仅如此,美国的制度创新更在于处理纵向权力关系的联邦制以及横向权力关系的三权分立,是一种复合共和制。更重要的是,今天的政体理论如果没有资本权力的一席之地,这样的政体理论本身就没有多少意义。这些都是再简单不过的常识。问题在于,这样能真实地反映政治社会结构的混合政体理论,怎么变成了无比简单化的民主制或自由民主制?与此相对应,对手就是非民主的专制、威权。

中国社会科学走到今天,非常有必要在知识社会学脉络上厘清这些已经变成流行观念的政治概念。“民主—非民主”二元政体观产生于特定的历史语境,而在特定历史语境中的社会科学的二元对立化的思维方式更是强化着政体的敌对性区隔。为此,为了更好地理解至今仍在流行的二元对立的政体观,本文将首先梳理行为主义政治学的历史语境、社会科学二分法,然后看看我们所熟悉的民主理论家们是如何对政体进行二分法界定的。行为主义政治学的一个最大特征是其号称的“科学化”。为此,本文还将考察行为主义政治学家们如何在“科学范式”的努力中试图将自己国家的政体普世化,这就是我们所熟悉的行为主义政治学最高成就的范式即“结构—功能主义”,其实背后是一种普世化的政体观。

一 西方国家的新挑战与政治学的新语境:“两极”世界格局下的二分法社会科学

我认为,到目前为止,国内政治学界关于行为主义政治学的性质的认识大致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认为行为主义政治学的基本特征是所谓的“价值中立”、科学方法、学科交叉,停留在“科学性”那里;[3]第二个层次是认识到行为主义政治学中科学与价值之间的张力,但是没有深入讨论,只是点到为止;[4]第三个层次是明确论证了行为主义政治科学包裹下的意识形态的时代背景,但是没有认识到作为行为主义政治学代表性成就的研究路径即理性选择主义、结构—功能主义等“范式”本身就是意识形态。[5]这样,后行为主义政治学以及当今的国内外学者虽然承认了“价值”的重要性,但“价值”都被掩藏在以数据为基础的科学化努力中,以至于当今天西方的社会科学工作者研究非西方国家比如中国时,他们都已经有了一个前提性的“历史的终结”的假设,即非西方国家的故事哪些符合既有的模式、理论,符合者则被认为是朝着正确方向走,否则就是走向错误的方向。因此,严格地说,“祛价值”依然是很多西方学人自觉或不自觉的学术追求。事实上,西方的价值很多都被包装在科学主义方法、科学化的范式之中。而要理解这一点,就必须回到当时的历史,回到当时社会科学家们的具有宗教情怀的使命感(mission)。

一般认为,行为主义政治学起源于美国国内的政治因素,即以研究国家、政府为主的旧制度主义政治学对“大危机”束手无策时,被迫转向政府之外的力量即个人与社会的研究,以研究美国利益集团政治为主旨的戴维·杜鲁门的《政府过程:政治利益与公共舆论》标志着行为主义政治学的正式诞生。[6]其实,这只是行为主义政治学所谓的科学性的一面,即以学科交叉、个体分析、数据处理为方法的关于政府之外的政治行为的研究。但是,行为主义政治学的意识形态来自何方?这就要求我们不得不回到历史,回到当代西方社会科学的起点。

让我们做这样的假设:你是身处这样一个大转型的宏大历史场景中的西方学者。你所面临的时代环境波诡云谲:放任自由主义经济带来经济大危机,并导致祸害人类的法西斯主义政权;挑战资本主义制度的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在很短的时间内成为一个工业强国,并与资本主义国家联手战胜了法西斯政权;二战后,西方国家的政治平等主义因为女性和黑人在战争中的作用而达到新的高潮,经济上普遍流行战争遗产即计划和国家干预,一改二战前的放任经济;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阵营形成,原来的殖民地纷纷独立,社会主义制度或人民民主制度成为世界范围内的替代性制度。在这种大历史背景下,主导性观念会是什么?

在二战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熊彼特已经大胆预言,资本主义制度不能存在下去了,因为其内部结构中存在固有的“创造性破坏”[7]。那么,“社会主义能行得通吗?当然行得通”[8]。到了1949年,熊彼特更是大胆放言,世界将“大步进入社会主义”——虽然美国人十分不喜欢这个词,时常用另外一个词如“自由主义”来代替它,[9]并将这个题目置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第三版的首篇。

熊彼特“相信资本主义制度趋向于毁灭其本身,中央集权的社会主义”则可能是其继承人。[10]熊彼特的社会主义概念是:“不是由私人占有和经营企业,而是由国家当局控制生产资料、决定怎样生产、生产什么以及谁该得到什么的那种社会组织。因此,说大步进入社会主义,我们所指的就是把人民经济事务由私人领域转移到公有领域。”[11]显然,这已经不是想象,而是事实陈述,不但苏联有了多年的这样的制度,而且这种制度正在欧洲蔓延,新兴国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都是这样的制度。

熊彼特不但描述了人类“大步进入社会主义”的现状,还深刻地分析了来自理性解放的资本主义价值体系、最终因为不停滞的理性解放而解构着资本主义的内部结构。可见,熊彼特的分析事实上代表着一种信仰危机,即对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信仰危机——事实上,这种信仰危机即西方知识界左倾化在二次大战之间已经开始了。

另一方面,随着二战后社会主义阵营的诞生以及民族解放运动中诞生了不少新兴国家,“社会主义”和“民主”已经成为一个普世性追求。在这种历史背景下,敌对双方都展开了民主话语的抢夺。不仅如此,由对于民主理论的争论演变为国家建设之争。中国革命以及后来新兴民族国家的解放运动是民主理论和民主实践中的一个分水岭,即民主理论转化成为建设民主制国家问题,新兴国家都标榜自己是民主共和国或民主政体,即使其实际的民主化程度可能名不符实。[12]这样,民主与国家建设成为密不可分的概念,民主自然就成为一个普世性追求。

在这种背景下,捍卫资本主义价值体系和资本主义制度就成为当务之急。怎么办?意识形态的工具性功能就有了用武之地。

要保住西方的传统地盘、抵御来自社会主义国家的压力,美国就必须放弃多年来一直奉行的孤立主义传统,转而实行国际主义的对外政策。机会来了。战后英国没有能力再向传统盟友希腊和土耳其提供经济援助,为此这两个国家有可能落入苏联的势力范围。要让国会同意美国接过英国的接力棒,就必须让国会议员们感到迫切的威胁。于是就有了标志着冷战诞生的杜鲁门的著名演讲。[13]有学者这样评价意识形态与冷战的关系:“杜鲁门主义显然夸大了美国面临的威胁,把与苏联的冲突宗教化,因此改变了冷战的性质,但却有利动员国会和民众对其政策大转变的支持。应该说,当战后美国历届总统谈论共产主义的威胁时,事实上他们不但把挑战共产主义当作美国外交政策的一个目标,同时也通过夸大共产主义的威胁而动员对其外交政策的支持。”[14]

既然美国的政治环境即国际冲突有了宗教色彩和意识形态性质,反过来也必然会影响着国内政治和经济—文化生活。事实上,在经济上,美国著名的“军工利益复合体”就是冷战的产物。那么,作为文化的学术和思想活动呢?也必然围绕冷战这一主线展开,必然带有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

1970年代以前的西方社会科学普遍地把韦伯视为现代社会科学的知识源泉,韦伯政治社会学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方法论上的二元化分类,即著名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即事实与价值)。[15]这种方法论上的二元概念也处处体现在韦伯的政治社会学中,如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16]彻底确立韦伯在美国社会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统领地位的则是哈佛大学社会学教授帕森斯。在1937年出版的奠定结构主义基础的《社会行动的结构》中,帕森斯系统论证了马克斯·韦伯和涂尔干而不是卡尔·马克思是当代西方社会科学的奠基人,[17]这显然是不符合知识论常识的意识形态化的社会科学建构。到了1951年,帕森斯进一步提出了“行动的一般性理论”,他确信社会可以通过一系列对立的二分体模式变量来理解。这些模式变量包括:先赋性质/成就表现;情感/非情感;集体取向/自我取向;特殊主义/普遍主义;扩散性/专门性。随着变量模式用法的演变,位于二分结构两端的项目被认为是系统相关的。情感、集体取向和特殊主义在内部逻辑上被认为是相互关联并且相互制约的;人类导向也就成了集体义务导向并同时关注特别的人和客体而不是一般原则等。[18]非情感、自我取向、普遍主义也同样被认为是相互联系的。模式变量的二分结构为人们理解历史演进提供了一个框架:“增长”和“发展”的进程意味着从二分结构的一端发展到了另外一端。这个框架的意识形态模式强制社会向一个必然的未来前进。历史发展只有两条可能的道路:一条是康庄大道,而另外一条是死胡同。没有人能够驾驭历史进程。帕森斯及其同事认为这个理论非常完善,因为它解释了所有可能的行为组合,所以他们很有信心:“我们认为只存在五种基本的模式变量,他们是理论推演所能得到的全部变量,在此意义上,这些变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19]

帕森斯和希尔斯还打算创造一个更简洁的统一性理论。帕森斯于1954年在哈佛大学行为主义学术委员会上说:“学术活动的一个长期计划目标的实现——形成一个统领行为主义科学所有领域的统一理论——已指日可待。”[20]因为系统的各个元素是系统相关的,所以这个系统不会被部分瓦解而只能被整体抛弃。社会行动者过去曾经可以从变量的对立面提取元素然后进行混合和搭配从而创造出新的混合体。但是现在这个系统却并没有为社会行动者提供这种可能性。不存在混合状态。如果社会行动者或者机构将一些特征混合,结果将是向业已决定了的未来“变迁”或者是失败。实际上韦伯已经为这一理论框架奠定了基础,他推测了一个宿命的消极的东方,而这也恰恰隐藏在帕森斯式的现代化理论背后。

韦伯的二分法理论将文明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类:在一类文明中,人类是上帝的工具;在另一类文明中,人类是上帝的一部分。这其中一种是伦理性宗教,导向现世的禁欲主义并伴随着重塑世界的紧迫性;另一种是模范性宗教,导向来世的禁欲主义,避免行动并接受现存的秩序,即宿命论。

这就是冷战初期的两极对立的世界政治现实,在社会科学上则体现为“没有中间地带”的二分法和同样的二元对立。这种非白即黑的二分显然不符合现实世界,组成现代性的各种类别不是按照帕森斯和韦伯所想是系统的或有机相关的。为此,历来不乏对事实—价值二分法的有力评判者。在实用主义哲学大师杜威看来,科学的事实判断并非与价值无关,而伦理性的价值判断也包含着事实因素;科学与伦理学、事实与价值实际上是统一的。但是,在冷战的环境下,杜威等人的这些真知灼见也只能存在于纯粹的学术中,政治上没有容身之地。只有理解了这一时期的政治现实和统领性的学术范式,才能更好地理解行为主义政治学科学化努力,尤其是行为主义政治学关于政体的意识形态本质。

二 西方政治学的新方向:行为主义的“一般理论”与“范式”追求

行为主义政治学的一般特征,比如个体主义方法论基础、统计方法、学科交叉以及“祛价值化”,这些特征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帕森斯说的“关于行动的一般理论”以解释所有的政治现象,而“一般理论”的最高形式就是所谓的学科范式。

首先,有必要简单回顾一下“范式”概念,尽管国内学术界都在不同层面、不同意义上、甚至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使用“范式”。1962年出版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使库恩的“范式”(paradigm)概念大为流行。库恩在该部著作中颠覆了人们传统的科学观念。在库恩看来,科学不再是僵化的、生硬的知识体系,而是活生生的人的探索过程,人的实践活动。具体而言,构成科学事业有以下几个要素:第一,是库恩反复强调的科学共同体,亦即科学不是理性的自我扩张,而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人的具体行动;第二,是科学活动的工具(包括思想工具的“范式”和物质工具);第三,则是科学的目标——客观世界。但需要注意的是,科学并不是以浩瀚无边的客观世界作为研究对象的,而是戴着“范式”这个眼镜去探索世界的。这三者的结合可以称为科学的“三体运动”。“科学之所以为科学,并不在于它拥有多少可靠的知识,而在于由这种特定的‘三体运动’所构成的自觉的、能动的、有目的的研究活动。”[21]

我们常说的范式是指“某些实际科学实验的公认范例——它们包括定律、理论、应用和仪器在一起——为特定的连贯的科学研究的传统提供模型”[22]。范式包括两个基本特征:第一,“它们的成就空前地吸引一批坚定的拥护者,使它们脱离科学活动的其他竞争模式”;第二,“这些成就又足以无限制地为重新组成的一批实践者留下有待解决的种种问题”[23]

范式对于科学共同体有什么意义呢?库恩特别指出,研究范式,是为那些“以后将参与实践而成为特定科学共同体的学生准备的。因为他将要加入的共同体,其成员都是从相同的模型中学到这一学科领域的基础的,他尔后的实践将很少会在基本前提上发生争议。以共同范式为基础进行研究的人,都承诺同样的规则和标准从事科学实践”[24]。这样的一致性前提可以避免分歧,达成共识,使科学共同体中的成员们共享相同的研究基础。这样的“统一思路”有助于提高效率,使科学研究向着更深远的方向进行。因此,一个科学共同体遵守同样的范式,通过教科书、实验室的传授和强化,范式得以巩固。这里的范式,是观察自然界的眼镜和路径,因此必然不是面面俱到的,而是有选择的,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而这种“提出问题”的能力和眼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和解决问题的现有能力和方法,即“范式”。科学探索从来不是随心所欲在空白里翱翔,而是基于已有知识的圆圈逐步扩展的过程。范式和科学,带有很大的主观选择意味和主观能动性。

进一步地讲,科学不仅是主观的,甚至说是带有偏见的。有时候,科学和信仰之间,只差一步之遥。库恩说,“我们现在讨论的常规研究,其视野也受到严格的限制。但这些因信仰范式而受到的限制,却正是科学发展所必不可少的。由于把注意力集中在小范围的相对深奥的那些问题上,范式会迫使科学家把自然界的某个部分研究得更细致更深入,没有范式的指导这样做,将是不可想象的”[25]。库恩在对自然科学史进行回顾的过程中,发现早期科学发展阶段,对自然界的解释存在种种流派的对立。而这些分歧最后会渐渐消失,被其中之一学派“一统天下”。这一学派的胜利并不必然是因为它更好地解释自然实在,而更可能是在于“它的自身特征性的信念与成见,总是只强调那个庞大的而又不发达的信息库中的某一特定部分”[26]。换言之,范式的产生,并不是因为它更科学,而是因为它更偏执、更坚定。

这也就是说,范式是一种人的主观思维活动,带有人的情感、偏见和信念。正如库恩自己所说:“在一段确定的时间内,一个科学共同体所信奉的信念之诸组成成分中,总是有一种明显的随意因素,其中包含着个人与历史的偶然因素在内。”[27]

库恩的“范式”理论由于对科学史观起到了颠覆性的作用,在西方学术界引起了巨大影响,“范式”也被各个领域的学者争相使用。虽然他的理论几乎只关注自然科学,但用美国批判理论学者伯恩斯坦的话来讲,“社会科学家却发现了库恩[28]。如果自然科学的“科学”都带有非科学、主观因素,那么以改造社会和解释社会的社会科学又如何呢?

库恩的“范式”直接影响着美国政治学的努力方向。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出版不久,先后担任美国政治学协会主席的政治学家杜鲁门和阿尔蒙德就分别在就任主席的就职演说中引用库恩的概念,用以替当时的行为革命辩护,试图证明行为主义政治学如何成为一门科学。

杜鲁门在演讲中推崇库恩的“范式”概念,认为范式是整合学科、达成研究共识、推动研究深化的基础。可惜的是,美国政治科学自形成伊始,便缺乏这种精确的范式。他写道:“在美国政治科学形成初期,也就是19—20世纪之交的几十年,并不存在一个范式,后来也没有。毫无疑问,这种统一研究模式的缺乏,影响了政治学发展的步伐和形式,因为范式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它的精确性。……虽然如此,我想确切说来,至少从1880年至1930年的半个世纪,美国政治科学中却有某种类似范式的东西存在。为了不扭曲库恩那深具启发性的概念,这里所说的类似范式的东西,只是对于政治科学要做什么、如何去做的一种模糊的、宽泛的共识。因为大家达成的共识很模糊,使用的术语既宽松又不精确,因此我们看到这一时期的作品在质量和内涵上参差不齐。”[29]不过,杜鲁门仍旧把这个时期的美国政治科学视为一种自觉,开始有了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的学科意识,这就是以伍德罗·威尔逊为代表的“现实主义”。

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政治科学学科共识却趋于瓦解,这是由于世界政治的两个发展:“其一是波茨坦宣言后急剧改变的世界政治”,这就需要政治学者对国际关系和国家安全战略进行系统思考,这是如今政治科学家的当务之急;另一个则是“殖民体制的崩解、新兴国家或国家实体的出现,以及古老国家的觉醒,彰显出当今政治科学不足:一是研究范围有限;二是把(本国的)政治体系性质视为理所当然;三是缺少对政治变迁的明确观点”[30]。也就是说,二战后的国际关系新形势需要美国政治学者研究新的议题,最重要的两个关注,就是新的国际力量格局(特别是冷战)以及对新兴殖民国家道路选择的研究,而这两个都涉及美国国家利益和国家战略。

怎么办?如何改变美国政治科学当时松散、模糊的共识状况,在“研究什么、如何推进”这个问题上达成一致,催生政治科学的范式呢?杜鲁门认为,应该达成学科自觉,避免在术语使用和研究程序上扩大分歧。具体来讲,当时的美国政治学界有这么几点契机有助于形成新的共识和范式:

首先,对政治制度研究的热情重燃。杜鲁门认为,政治制度研究是最古老也是最传统的研究议题,如果美国政治科学要重新整合学科,形成新的范式,政治制度研究是绕不开的、最好的、最包容的议题。对国际政治制度、一国政治制度和国内次级政治制度的研究虽然各不相同,但还是存在相通之处的,这有利于重新找回学科共识,通过政治制度研究的整合,使那些五花八门的流派自行瓦解。

杜鲁门写道:“最后,对政治制度这一问题的认真研究必然会诉诸概念重塑(reconceptionalization),以及制度间比较的新的话语体系。事实上,自从十几年前美国社会科学研究理事会(Social Science Research Council)批准设立比较政治学委员会(Committee on Comparative Politics)之日起,这种政治制度研究的概念重塑就列入日程了。比较政治学委员会的使命看似是研究发展中国家的政治,不过更大的任务其实是将全世界所有的政治体系纳入同一个研究框架中,这个框架共享研究变量和属性,而不论这些政治制度的发展阶段如何。”[31]在这里,我们已经看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政治科学界以“概念重塑”为路径试图达到的学科抱负是多么宏伟:杜鲁门这里说得明白无误,比较政治学委员会对概念和话语体系的重构,是打算将全世界(尤其是新兴国家)纳入到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中来,并且摒弃了客观分析的基础——尊重该国该地区的发展阶段和发展背景。杜鲁门坦率地揭示了当时美国政治科学研究的第一目标:寻求统一研究框架,而非尊重客观事实。这非常明确地揭示了行为主义政治学的偏执的性格,如果非要给其一个定位,那就是政治科学包裹中的意识形态。

其次,理论的复兴。需要注意的是,“我这里并不是在讨论政治思想的经典历史文献的分析和解释,我说的是另一种理论。我这里想要强调的,是一种将理论与实证研究结合起来的不断成长且富有成效的自觉意识。这种自觉意识包括研究人员意识到的,除了使用理论他们是别无其他选择的,还包括认识到事实自己从来不会说话,除非通过研究人员的假设和概念来控制他们的选择和分析,还包括研究人员要明白,自己的研究结果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是模糊的、自相矛盾的、不充分的理论,要么是明确的、逻辑自洽的、有理有据的理论”[32]。总而言之,基于数据建构严密的理论是至关重要的。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窥见行为主义政治学的另一个显著特点,那就是(科学)方法论至上主义。行为主义的一个核心特征就是在事实和理论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对行为主义学者来说,阐明实际发生了什么并非其目的;分析单个的事件或过程是为了证实科学的法则或统计学的规律”[33];“对政治现象进行科学的考察必须以理论和数据之间的平衡为方法论基础。没有数据的理论主张是空洞的,因为他们在现实世界中没有根基或现实意义”[34]

最后,学术界再次乐于致力于“科学”目标的氛围。杜鲁门认为,对“科学性”的要求是当时美国政治学界的一个普遍共识,政治学者都乐于用“科学的”方式来研究政治。不过,对于科学的本性该如何看待呢?什么是科学?杜鲁门说:“(科学)并不保证每一个结论的真实性,也不保证完全摒弃偏见(例如研究人员的价值观)。科学,并不意味着一条泾渭分明的分割线,将可冠以‘常识’的知识和信念与声称是‘科学’的知识截然分开。科学也不确保只有知识能够、并且应该成为学科的一部分。”[35]杜鲁门将当时学者们对这种广义上“科学”的热衷视为政治科学达成共识的一个契机。怀着一种建立政治科学范式和学科共识的强烈使命感和责任心,杜鲁门指出:

“一种基于广义上科学共同体和上述我所说的两个趋势(作者按:即对制度和理论的复兴)的、关于这个学科该向何处去的新的共识,可能会带来政治学的新的发展和进步。库恩的观点与此有些关联,带给我们的启发是:这种发展和相关预期没有出现,可能是因为人们对当代社会科学的‘科学性’的频繁争论。‘某领域如何才能滚滚向前?’这个问题比‘它是科学的吗?’更根本。库恩如是说,而我也深为赞同。这种争论在经济学家那里就比较少,并不是因为他们知道什么是科学,而是因为‘他们对于过去和现在的成就存在共识’;因此说白了,他们的共识不在于‘科学’,而在于经济学本身。”[36]

杜鲁门的就职演说反映了他对于构建政治科学共同体、共识和新范式的雄心壮志。而这种共识和范式是优先于“科学性”的。杜鲁门最关切的是如何推动政治学科向前发展的实用效果,而并非学究气的客观真理。批判理论学者伯恩斯坦在对照杜鲁门与库恩的科学发展观念时指出,两人所谓的推动学科发展和范式革命的“反常异例”所指是旨趣大异的:“杜鲁门所指出的发展并不是科学发现,或者承认‘自然已经违反了常态科学中范式所推演出来的期望’,而是政治世界本身的一种改变、政治现实的一种改变。但是这暗示杜鲁门拿来跟范式相比拟的专业性共识的类型,与其所要描述和说明的政治实在二者之间有一种迥异的关系。这种见解几乎等于暗示:一种专业上的共识只能是某种流行之社会政治秩序的意识形态的反映,而不会是一种能对此秩序的性质和地位提供批判性洞见的观点。而当杜鲁门描述和判断存在于美国政治科学的专业性共识时——当他告诉我们它代表一种‘本质上褊狭的’学科形态时——他自己显露了此范式的意识形态的和非科学的性格。”[37]

随后的1966年,阿尔蒙德成为美国政治学协会主席。在他的就职演讲上,他开宗明义地说,要沿着前辈杜鲁门的思路继续往前走。他的核心关切也是这么两个问题:“我们政治学是科学吗?”“可以成为科学吗?”他也将库恩的范式理论应用到政治科学的历史和现状上,并提出三个论点:

第一,在18世纪和19世纪的美国政治理论中,有一项一贯的理论表述。

第二,从20世纪初到1950年间,美国专业政治科学的发展,大体上是根据上述范式(用库恩的概念)来进行的,这几十年间最重要、最显著的理论思辨及研究,产生了反常异例的发现,逐渐累积遂动摇了它的有效性。

第三,在最近的一二十年里,一个新的、更确定的科学范式的元素,似乎快速显现了。这个新的探究途经的核心概念就是政治系统。[38]

在接下来的演说中,阿尔蒙德回顾了政治学的发展历程,将政治学划分为三个时期:自柏拉图以降以讨论“分权制度”为核心的经典政治哲学研究时期;20世纪以来突破规范研究的经验研究(也就是旧制度主义)时期;还有就是他那个年代方兴未艾的行为主义革命(以政治系统研究为核心)时期。

阿尔蒙德回顾了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肇始的经典政治学理论,认为这种理论更多的是一种政治社会学的规范研究,而非政治过程研究。政治的“黑匣子”并没打开。“然而19世纪后半叶,当以大学为基础的专业化政治科学开始发展时,很快地,针对经典政治学理论的整体或局部的有效性,形形色色的问题就提出来了。其中,伍德罗·威尔逊、劳伦斯·洛威尔、弗朗克·古德诺,在他们的研究中展现了结构和功能的巨大分殊,努力使经验研究从早期的关于结构和功能之间必然关联的假设中解脱出来。……他们都摒弃了形式主义(无论法律上的还是意识形态上的),他们支持一种关于事实的研究——实际的运作、性能和行为。”[39]

然而,这种信念和主张却在20世纪以来受到了重创,政治科学界发生了类似库恩所谓的“科学革命”。阿尔蒙德认为,科学革命的原因在于,信奉进化论和进步主义的经典政治学理论,被法西斯主义对西方文化的践踏重重扇了一记耳光。另外,随着共产主义在俄国、东欧以及中国的胜利(甚至对西欧也造成了威胁),这个“不和谐的音符”也扰乱了政治学者踌躇满志的政治信仰:自由民主理性的光辉是人类共同的归宿。最后,随着二战后新兴民族国家雨后春笋般的涌现,仅仅使用古典的分权理论路径(即政治哲学研究),或者是近代以来的纯粹经验研究路径(即旧制度主义),就变得不合时宜了。

阿尔蒙德当时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帕森斯和伊斯顿的“政治系统理论”,后来他和他的同事则提出了宰制美国比较政治学的结构—功能主义。他给予政治系统理论至高评价:“系统理论代表了我们迈向科学的真正的重要步骤。这一步可以与启蒙运动时政治理论代替之前的经典形式主义理论相媲美;也可以与20世纪上半叶经验分析浪潮的重要性相媲美。它产生于如今这个科学革命的时代,无疑代表了一种新政治科学的繁荣。”[40]接着他指出了这一理论流派的代表人物,包括梅里亚姆、拉斯韦尔、杜鲁门、伊斯顿、达尔、多伊奇,等等。事实上,在阿尔蒙德的眼中,当时兴起的行为主义革命构成了超越经典政治学理论、旧制度主义的一个新的科学革命,将要形成一个崭新的范式。这个范式的特征有:

第一,对全世界的政治体系提供了统计分析。“我们不再仅仅关注大国,我们要关心的是全世界的人类政治经验,无论是当代的还是历史上的,无论是国家层次、国内次级政治体层次还是国际层次的政治体系。我们要选择研究案例,来验证关于如下变量之间关系的假说:环境对政治的影响,政治对环境的影响,以及政治变量之间的相互作用。”[41]在阿尔蒙德看来,这样一种价值无涉的系统理论可以研究无所不包的对象:包括上述三个层级的政治制度比较。

第二,“这个正在兴起的政治科学新范式的第二个显著特点是变量的分化和规范化,以及对变量之间关系的概率和反射的假设。因此,为了建构政治系统理论,把不同的政治系统进行比较,并把它们分类,我们要明确地区分结构和功能、结构和文化、社会体系和政治体系、经验特性与规范涵义”[42]

第三,就是刚才反复强调的,以政治系统为核心的研究框架。而这个政治系统理论可以被应用到国际、国家、国内三个层级的政治制度分析上。

最后,阿尔蒙德认为新范式旨在突破历史和文化的局限和狭隘主义,突破启蒙思想那种向着民主、法治前进的线性进步观,取而代之的是政治发展研究的“多线性”观念。

阿尔蒙德试图用包罗万象的政治系统工具,来分析全球政治体系,甚至是所有层级的政治体系。除此之外,正如他在最后一点所强调的,这种比较研究是“价值中立”的,能够突破启蒙思想家的那种对盎格鲁—美利坚制度的推崇和信仰。在他的眼中,经典政治学的一个很大的弊端就是价值取向过于明显——“半个世纪甚至更久以前,在盎格鲁—美利坚政治哲学家和理论家眼中,全世界的政治制度是有一个等级结构的。在这个等级结构的顶峰,是盎格鲁—美利坚的政治制度,它们代表了启蒙运动的理性、自由、公正、平等的理想在人类世界达成的最高成就。根据与这些道德上、历史实践上最领先的制度的距离和接近程度,人们做出对其他政治制度的评价。这些政治制度是政治学研究的基本目标,因为历史进程就是朝着这些制度的方向前进的”[43]。而如今即将诞生的“新范式”则有信心突破这种文化中心主义:“我们正在打破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性桎梏和西欧的种族优越,延伸至各种不同的政治形式的历史和人类学的资料,来扩充我们的知识。而且我们现在正在酝酿一种政治发展的理性选择理论——这一路径将会使政治研究与公共政策研究有更多交集。”[44]

然而,尽管阿尔蒙德意识到“科学”的本性应该是中立的、价值无涉的,但接着又“自相矛盾”地几次提到了启蒙时期的“使命”,并带有怀旧色彩地给这种为全人类带来民主、自由、公正、法治等福祉的政治学使命赋予很崇高的道德色彩。他甚至使用了《圣经》旧约中带有拯救家族、身肩上帝重大使命的“约瑟”来指称这种使命意识。

不过有时候我有这么一种感觉,作为行为主义阵营中的我们大多数人,因为沉浸在新的研究方法和其他学科的解释力中,似乎淡漠了我们自己的使命——我们自己即将诞生的约瑟(our own unborn Joseph)——这一使命是我们不可推卸的,它从我们的前辈那里传递到我们手中,又因如今的专业分工使我们义不容辞。如果这是事实的话——或者不如说,就这个事实而言,我们现在正处在一种危机中,因为我们离我们独特的职业文化越来越远,与解决人类启蒙的终极问题的那种强大动机也越来越陌生。[45]

因此,阿尔蒙德始终念念不忘的是启蒙时期政治学家解决人类终极问题的雄心壮志,这就使标榜价值中立、客观科学的行为主义染上了一层无法避免的意识形态和信仰的色彩。“无论政治科学会变成什么样,它的一个很重要的要素是:它曾经是什么。在这里我要申明,我们没有理由为过去感到羞愧。当然,这个传统的主导因素,是我们与人类事务中暴力和强制因素的特殊关系。这一使命在启蒙时期成为政治学理论的核心,在理性年代(Age of Reason)那个世俗乐观主义时期,这一政治学使命让人们相信:那些道德上危险的——一般来说邪恶的因素(暴力和强制),能够被驯服,而且化为高尚的、人道的和富有建设性的结果。这个传统绝不可小觑,而且这是我们所特有的。启蒙思想家们不仅相信这是他们的使命,还确信他们可以推动现实并获得成功。”[46]

阿尔蒙德不仅对自己的前辈——启蒙思想家的使命感深感自豪,他也毫不掩饰自己对美国政治制度的偏爱:“美国政治学已经从自我欣赏的小圈子里踏出了步伐,从跨国比较和国家内次级行为体的比较中,获得灵感和严密性。我们慢慢发现,不管我们多么热爱它,美国政治体制是可以与其他政治制度相比较的,而假若这种体系的严格比较成立的话,我们可能会更爱我们自己的制度。政治科学中的一些子领域:政党、利益集团、大众舆论和传播、官僚制研究——这些研究之前几乎全部建立在美国经验上,现在却要转化成政治体系的术语,并放在跨国比较的背景下。”[47]因此,尽管是进行全球政治体系比较,尽管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体系理论和结构功能理论,但是这些看似冷冰冰、通用的“术语”背后却有着特殊的“经验”。

的确,“价值中立”是行为主义革命的一个关键词,不过,真的如此吗?早在1953年12月比较政治委员会刚刚成立伊始,乔治·卡辛(George Kahin)、盖伊·波克尔(Guy Pauker)、白鲁恂等人就警告说,政治学家应该对文化传统中的差异性保持敏感,应该认识到许多不同的政治形式都具有顺应变化进行调整的能力。然而,“当政治学家转而求诸社会学模式时,这种在理论上留有余地的做法很快就消失了”[48]。美国学者雷迅马指出,阿尔蒙德的研究进路是不对特定地区进行专门研究,1956年阿尔蒙德就提出,当时的比较政治还不是一个统一的学科,因为被划分为欧洲、非洲、中东、南亚、东南亚的各地区专家,必须建立一个学术共同体来从事“全球比较”。受社会学(系统理论)的影响,阿尔蒙德希望各地区的研究能够“突出功能,以及政治、文化和社会进程之间的相互关联”。受他的影响,比较政治学委员会研究小组设列了一些理论研究题目,其基调是:与西方的交往经常是变迁的推动力;而且他们试图放弃自己先前在两个问题上的保留态度,不再强调重视文化差异的特殊性和特定传统的生命力。政治发展的性质,应当被置于一个共同的历史性框架之下。[49]

三“范式”中的意识形态

正是杜鲁门、阿尔蒙德等美国政治科学家的强烈使命感和建设学术共同体的自觉和作为“一般理论”范式的建立,使美国行为科学在二战后如火如荼地发展起来。这一研究路径援引“科学的”研究手段(计量的、心理的甚至数学的),秉承逻辑经验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遵循一种演绎—假设的模型,以描述、说明经验实在为目的;它的另一个最为津津乐道的特征便是:避免任何规范性论述,主张事实与价值的分离。也就是所谓的“价值中立”。

在推动政治学中所谓“行为革命”的众多动机中,有两大强烈的焦虑扮演着重要角色。这两种焦虑已经说服政治学者离开传统的政治学课程,并且说服这些新政治学者,他们的新科学将是自然科学的一种。……

第一种焦虑是害怕伊斯顿在《政治系统》一书中所称的“极端事实主义”。……(因此)一套整合理论的创建才是治疗“极端事实主义”的方法,因为只有理论才能使我们分类及评估由实验和观察所得的事实数据的意义。

而且此种理论也可平息第二种焦虑,即害怕政治学者可能被视为政治意识形态者。因为此种理论与“传统的”政治理论迥异;它是经验的及描述性的理论,而非道德的及规范的理论。我们的目标是创造一个通过恰当验证的科学理论体系,而非制造意识形态。[50]

——瑞安

行为主义者对价值中立有一种痴迷,这种痴迷既来自上述的两种理论焦虑,也来自现实中的两种考量。上文中我们考察了行为主义代表学者的理论脉络,在这里我们需要加入知识社会学的考察:即制度环境是如何影响学术研究的。如前,首要因素是两极对立的国际环境对国内政治学的决定性影响,即政治学必须为美国的国家安全利益服务。这一点不需要过多论述。

其次,美国学者雷迅马认为,冷战时期美国社会科学界之所以如此热衷于纯科学的研究,是因为当时联邦基金经费大多投向自然科学领域,因此“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就应该效法硬式科学”,以便获取资源,“当然,许多社会思想家之所以为更‘科学’的辞藻和规划所吸引,是出于本人就其学科应该如何促进知识进步所持的看法。然而,制度环境自然是要对这种趋势推波助澜的。从20世纪40年代末以来,有些社会科学家紧盯着研究经费和学术地位,一心想挤进冷战事业所相关的行列当中,他们也转而宣称严格的客观性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

再次,在冷战时期,尤其是麦卡锡年代,这种做法还有额外的好处。“受国家科学基金雇佣的一位社会学家哈里·艾尔波特建议他的同事要划清与社会改革运动和福利活动之间的界限,特别是别让自己听上去和社会主义有什么瓜葛。宣称有严格的客观性,是为了避免被指控为含有颠覆性的内容,也是为了增加一点知识进步的感觉。社会科学家都要清楚地表明,他们在冷战斗争中站在正确的一方,而且他们能够帮助美国取得胜利。”[51]

政治科学从来都是与时代发展和政治环境密切相关的,这点在杜鲁门和阿尔蒙德的就职演说中可见一斑。两位行为主义的领军人物都对美国当时所面临的国际局势表示关切:法西斯主义给人类带来的灾难,全世界的左倾潮流和社会主义的胜利,后殖民化时代的新兴国家的发展,这个时代背景是行为主义产生的摇篮。美国政治学与国家利益之间的亲密关系在20世纪头20年的进步主义运动中早已可见端倪,作为二战后西方世界的领袖,美国人感到自己有义务有责任重建世界秩序,恢复启蒙时代起的自由民主理性的政治信仰。雷迅马指出:“美国的现代化论者接续了启蒙运动对西方优越性的解释,承袭了那种认为无私而慈善的西方有必要向缺乏‘先进性’的民族提供物质援助和道义监护以指导其前进的帝国主义论调,由此他们从一种以前的世界观吸取了一些成分,来表达一种适应于自己的时代的世界观。”[52]因此,我们在阿尔蒙德的就职演说中总能寻见启蒙理想的影子。

作为对经典政治学理论和经验主义旧制度政治学的“超越”,行为主义力图摆脱这种“启蒙理想”的价值倾向,因此,行为主义高举“价值中立”的旗帜,转向“政治上的一致和科学的方法”。然而,这种政治一致和科学方法背后又有着什么意涵呢?不用多说,政治学的学术性首先是“国家性”,即国家安全至高无上。为此,政治学的一般理论和范式自然要围绕“国家性”。

既然如此,政体这个政治学的最根本的问题,自然是行为主义政治学事实上的终极关怀——尽管行为主义政治学给我们的一般印象都是关于个体行为、社会政治行为如利益集团的研究,这些行为的研究只不过是如何使其他国家更像西方国家。西方国家是什么?政体上的自由民主。这样,政体问题就转换为民主问题,或者说民主研究就是政体研究。为此,在学科范式上,就是将国家置换为“政治系统”,政府机关等要素说成是“结构”,它们的权力被描述为“功能”,职务被说成是“角色”,并认为任何政治系统都存在共同的特质。在比较政治学家罗纳德·齐尔科特(R.H.Chilcote)看来,如果说伊斯顿的政治系统理论还是对西方国家政治体系—过程的一般性理论总结,那么阿尔蒙德的结构—功能主义则以韦伯的“合法性”为基础并打开了政治系统运转中的“黑匣子”[53]

接下来我将依次展开行为主义政治学是如何重构民主理论并建构民主—非民主的对立性政体类型,进一步论证,它是如何以范式化的研究路径来论证自由民主政体的合法性并推广民主政体。

四 行为主义有政体理论吗?

前面的背景性知识告诉我们,不管在方法论上多么科学、多么完美,都难以绕开意识形态的终极关怀。在国内介绍西方政治学中,由于过去片面地强调行为主义政治学的“行为”研究和科学方法,以至于让人们有意无意地忽视了行为主义政治学的政体理论和政体观,其实我们最为耳熟能详的“民主—非民主”就是行为主义政治学的集大成者,并以行为主义政治学的最高范式即结构—功能主义将民主政体普世化。在进入主题之前,本部分还是先简单地厘清行为主义与政体理论的关系。

在我看来,作为二战后美国政治科学的主导研究路径,行为主义所包含的内容有两个层面:第一,是作为研究方法的行为主义;第二,是作为政治理论的行为主义。第一个层面的行为主义政治学指的是,运用社会学、心理学、统计学等科学化的研究工具进行政治学分析的研究方法。这种研究涵盖了包括大众投票、罢工、暴乱、领袖行为、利益集团、政党、跨国公司,等等。总之,“行为主义者区别于其他社会科学之处在于他们对以下两点的坚持:第一,可观察到的行为,无论是个体层次的行为还是社会群体层次的行为,都应该是研究的重点;第二,对那一行为的任何解释都应该经得起经验的检测”[54]

运用科学计量方法和对经验行为的关注,是行为主义最为人熟知的特点,国内引介行为主义政治学的文献中多有论述。[55]而本文的研究主旨不在于某一方法论特征,并不打算将论述重点放在行为主义的具体研究方法和计量手段上。本文关注行为主义的第二个贡献——理论贡献。众所周知,作为一种“革命”,行为主义的确为政治学带来一系列新的理论,比如政治系统理论、结构—功能主义、政治沟通理论、团体理论、政治文化理论、政治发展理论,等等。而在这些理论中,与本文的主题“政体/政治制度研究”关系最为密切的,则是在比较政治学这个子学科下最有影响力的政治发展理论,而政治发展理论的核心价值是“发展—民主”的正向关系,其范式化表述则是“结构—功能主义”。

需要注意的是,以往研究在引介行为主义时往往关注它的政治行为研究,它的价值中立特征和实证主义取向,但对于行为主义的政体观(政治制度研究)基本没有涉及。[56]真的是这样吗?行为主义真的只是这样一个立场中立的“无需脑子的经验主义”吗?[57]它留给后世的遗产只有计量工具、分析方法这些技术产品和价值中立的自我标榜吗?

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我们浅显地将行为主义理解为一种技术性手段,那么远远低估了它的影响力。我们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众所周知、广为流传的行为主义的几大特色——价值中立、实证研究、政治行为;我们还要看这些特色的更深远影响和更深刻的意义:这些研究特色和进路为政治科学的发展带来了什么?这要求我们将行为主义放入整个政治科学发展的脉络里去观察。因为不管我们对行为主义的研究方法多么趋之若鹜或嗤之以鼻,需要承认的是,直到今时今日,二战后兴起的这个主导美国政治学近半个世纪的方法流派所带来的概念、理论、范畴仍然影响着、甚至主导着我们的研究议题和研究话语。

客观来讲,行为主义对政治科学发展的贡献功不可没。实证研究和行为研究的宗旨、对“科学”方法的引入,都将政治学研究从经典政治学和旧制度主义的“高政治”层面(国家、政体、宪政结构)转向了“低政治”。社会、文化、心理、利益集团、选民等等范畴都被纳入政治学研究,于是出现了许多新理论,譬如:政治心理学、政治社会学、政治生态学、政治人类学、政治系统分析理论、角色理论、团体理论、决策理论、精英理论等等,大大扩大了政治学研究的议题和领域,时至今日这些理论仍然作为分析工具被我们广泛使用着。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它被称为一场革命是名副其实的。

然而,行为主义政治学并未忽视政治学最核心的问题——政体(政治制度)问题,只不过在用新概念进行表述,进行新术语下的话语权建构。在行为主义政治学的顶峰时期,代表学者阿尔蒙德说得再清楚不过了,“在过去50年里,政治科学的概念体系已经逐步丧失了它的能力,甚至无法应付西欧政治现象”。为了解释西方政治的新现象尤其是欧美之外的政治,需要寻找新概念和范畴,因此,“我们倾向于使用‘政治体系’(Political System),而不再使用‘国家’(State)这个标准和约定俗成意义限制的概念;我们开始倾向于使用‘功能’(Functions),而不再使用在涵义上同样是一个标准概念的‘权力’(Powers);我们倾向于使用‘角色’(Roles),而不再使用‘职责’(Offices),这又是一个标准词汇;我们使用了‘结构’(Structures)代替了‘制度’(Institutions)这个同样将我们导向正式标准的概念;我们不再使用在意义上既显得正式又理性化的‘民意’(Public Opinion)和‘公民训练’(Citizenship Training),而倾向于使用‘政治文化’(Political Culture)和‘政治社会化’(Political Socialization)。我们并没有把作为一门科学的公法和哲学抛弃在一边,我们只是告诉它们挪一下位置,为早就应该得到发展的政治理论腾出一些空间(注:黑体为本文作者所加)”[58]

阿尔蒙德最后一句话显然是针对来自各家各派的政治哲学的批评,比如以伯林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和施特劳斯为代表的保守主义,他们认为韦伯式的“祛价值”化的行为主义政治学忘记了根本问题即政体和价值。而阿尔蒙德的回答是,行为主义政治学虽然在使用一些可以量化的概念,但并没有忘却政治学这门学科的根本:作为“公法”的政体和哲学上的价值。只不过,新时代呼唤新概念。

政治学历来是研究政治现实的学问,与时代背景和政治现实世界的发展密切相关。这个传统在西方政治学历史上始终没有中断过。因此,作为政治世界最重要的内容——政治制度,便始终是政治学研究的主题:经典政治理论所论及的“亚里士多德的战争”便是不同时代的政治思想家在面临不同的政治共同体任务时,提出不同的政体类型——从霍布斯的君主制,到洛克—联邦党人的贵族制,到卢梭—马克思的民主制,都是理论与现实的密切关联;而旧制度主义则是在“谁统治”的问题解决之后应运而生的关于“如何统治”的新路径,上述两种政治学传统都是理论与现实的呼应

到了20世纪50年代,二战后新的世界政治格局成为政治学者们关切的目标。二战后世界政治最重要的特征便是社会主义的胜利,以及新兴民族国家的兴起,而这两个时代特征交织在一起——由于要占据“第三世界”这个新出现的“权力真空地带”,东西方之间的较量显得更加激烈。美国历史学家斯塔夫理阿诺斯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在传统的权力斗争中新增加了意识形态方面的争端,权力关系再调整也就变得更复杂、更危险”[59]。换言之,当时的世界是“政治的”、充满冲突的,而当时的美国政治学主流理论绝不是“中立的”、避免冲突的。

如前,政体是“谁统治”和“如何统治”两个层面的问题。二战后的世界格局充满了紧张对立,美苏从冷战到争霸,争夺国际社会主导权和资源,使“谁统治”的问题再一次浮上水面。然而,这一次,争夺“统治权”的不再是传统政治学讨论的国内不同人数和不同属性的政治团体(君主、贵族、民主),而成为超越了一国边界的国际冲突。在这样的背景下,国际关系学作为一门欣欣向荣的学科发展起来,突破了以往国际法和外交策略的研究内容,涵盖了更加广泛的领域;此外,旨在研究新兴国家发展路径的比较政治学应运而生。概言之,二战后政治学的一个极大特色是从传统“国家学”延伸至“国际政治学”。国际格局和世界政治的背景史无前例地影响着政治学的议题和关切

不仅如此,“谁统治”问题重新成为当时政治学者(以及更重要的——也成为政治家的迫切关怀。战后美国通过“马歇尔计划”对欧洲进行全面援助,以帮助世界恢复正常的经济状态,进一步地,正如马歇尔演讲中所述“使自由制度赖以存在的政治和社会条件也已出现”[60];而幅员辽阔的“第三世界”——经济不发达的亚、非、拉地区,对于美国的全球战略更是具有重要意义。而且,由于这些地区经济落后,又缺乏自由的传统,因此美国在向这些国家地区施加影响力的时候,较之欧洲显得更为棘手、也更为专注。早在二战期间,罗斯福就曾表达过对落后地区的战略思想,“我们要建立持久和平,就必须开发落后国家,开发落后人民。显然,用18世纪的办法是办不到的”。“20世纪的办法是把工业介绍到那些殖民地中去。”[61]因此,从杜鲁门的“第四点计划”,到艾森豪威尔建立的国际合作署,再到肯尼迪政府时期的争取进步同盟、和平队和越战时“战略村”政策,都反映了冷战时期美国对第三世界的关切。[62]

正是由于冷战背景下东西方之间剑拔弩张的冲突,以及广大亟待争取的“第三世界”,使得美国政治学面临着如下两个重要议题:(1)如何在理论上与苏联式的共产主义竞争;(2)如何争取和影响广阔的新兴民族国家。而第二个目标因为第一个目标变得更加紧迫。因为,正是“在‘自由’和‘极权主义’之间的斗争中,美国当局认为采取中间路线是完全不可接受的”[63]。这就使非殖民化、民族主义和西方帝国的衰落都被美国视为“各条战线上围攻美国的危险力量”。美国学者雷迅马讲了一个故事:1955年印度尼西亚万隆会议的“不结盟运动”中,与会各国拒绝美国的军事联盟体系,誓言维护独立和国家主权,美国决策者因此颇为不快。“国务卿约翰·福斯特·杜勒斯担心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在美苏之间玩了一个对付另一个的手法,而这种危险的游戏将会导致这个国家对革命敞开大门。”[64]因此,由于担心共产主义在“欠发达地区”取得胜利,美国采取经济援助、科学咨询、人员培训、国际开发综合计划等手段向新兴国家输出影响力,皆是出于自由主义失守的忧虑。[65]

回顾当时的历史背景,是为了让我们有一种“体验式观察”,能够明白理论产生的现实需求和现实情境。当我们沉浸在激烈的辩论中,却往往忘却了概念和理论是从哪儿产生的。因此,当以“科学”面貌出现的行为主义反复强调“价值中立”和客观研究时,他们所面对的世界却是一个充满冲突的二元化世界。在充满剧烈冲突的政治世界里,行为主义政治学自然做不到“价值中立”,事实上“价值中立”的前提是对某种价值的确认,并用一般化理论推广既定价值。众所周知,行为主义的一个很大特色是自我定位为纯科学和客观分析,因此,类似于自然科学的那种能够囊括一切事实发展规律的“宏大理论”(定理、法则、框架)都是重要的。例如,帕森斯就从不掩饰自己的理论偏爱,并且要把理论从因变量的地位提升到自变量的地位。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他反对那种“理论势必仅仅意味着概括已知的事实”的说法,他说:“毋庸置疑,一个理论要正确,就必须符合事实,但并不能够因此得出结论,单凭不依赖于理论而发现的事实就可断定理论将采取什么样的形式,也不能说在将要发现什么样的事实和决定科学研究将朝什么方向发展方面,理论不是一项决定因素。”[66]也就是说,理论不仅具有“解释”功能,要从事实中归纳而来;还具有预测和指示未来事实的“意指”,即建构功能。

从帕森斯的“模式变量”和“传统—现代”二元分析框架,到阿尔蒙德的“结构—功能主义”,行为主义下的“一般理论”都试图无所不包,解释过去、现在和未来,揭示所有社会的发展规律。这种受自然科学影响的思维方式和理论建构,使人对行为主义存有一个老生常谈的印象:即价值无涉和科学性。然而,无论是行为主义产生的时代特色,还是行为主义理论家本人的身份(无须完全罗列,我们就能举出拉斯韦尔、阿尔蒙德、柯克帕特里特、亨廷顿等人的政治—学术双重角色),再加上美国政治学界与国家之间一以贯之的亲密关系,我们都不能不跳出“价值中立和纯科学”的刻板印象。美国学者伊多·奥伦指出:“美国的政治学不是一个固定的‘主义’,而是经常改头换面;不是僵硬和一以贯之,而是随着争论和分歧摇摆。但是,在反反复复的变幻中暗藏着一个永恒的潜流:美国。[67]

政治科学一般遵从这样的研究逻辑:“经验—抽象理论—解释经验”,经典政治学和旧制度主义政治学都基于这样的思维流程。而在行为主义政治学的理论链条里,理论产生的“经验”却被抹掉了。因此,从模式变量到政治系统论再到结构功能论,变成“[基于本国的经验(隐藏)]—科学的宏大理论—(别国)事实”。阿尔蒙德在《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与政策》中说道:“旧的术语——国家、政府、民族,局限于法律和机构的意义。这使人们的注意力集中于现代西方社会中通常可见的一套特定的政治机构。……但是这样的做法利少弊多。……政治学如要有效地解释各类社会中的政治现象,而不论这些社会的文化、现代化程度和规模如何,就需要提出一个更加综合的分析框架。”[68]看来,他使用“政治体系”来作为统一分析框架是试图避免偏见和自我中心,然而,这种试图无所不包的理论模型,却因为“客观性和科学性”更难让人反驳。因为隐藏起这种理论模型的现实来源,这样的理论显得既隐晦又独断、不容争辩,而它试图客观解释全世界的理论抱负(“科学”)与它所产生的特定时空背景(“政治”)之间又充满了张力。

总而言之,继旧制度主义政治学关注“如何统治”之后,在新一轮世界性冲突中诞生的行为主义政治学又重新回到了“谁统治”这个“公法”性问题。只不过,这个“谁统治”的问题关怀显得十分隐蔽,因为它高举经验主义科学和“价值中立”的大旗。需要指出的是,“价值中立”只是无意识的思想者的做法,而行为主义政治学的思想者和代表学者从来没有忘记“公法”和“哲学”。政治学的“公法”是政体问题,而“哲学”则是谁好谁坏的价值问题。由此,我们应该明白,诸多的行为主义“一般理论”其实都有既定的价值关怀和政体好坏之标准。我们还是引用阿尔蒙德自己的话来说明行为主义科学方法与政体的关系:近年来政治科学家运用形式逻辑和数学等方法的努力“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缺少一种关于政治体系的理论”,为此他建构起用于解释所有政治体系的“结构—功能主义”,但是这种关于政治体系的一般理论需要“未来的政治科学家必须掌握大量正式和经验主义的认识。其规模之大令人们不敢想象,也动摇了人们的意志。……然而,作为一门最古老的科学传统的继承者,我们在追求更大光明的过程中不能犹疑,因为这门科学的目的是要最大限度地强化人们的这种能力:征服暴力,并且仅仅是在服务于自由、正义和福利等人道主义的目标时才使用暴力。即便建立一种正式的政体理论所带来的许多问题最终可能会被证明是十分棘手的,未来的几代人都无法解决,我们也还是不能犹疑。用正式的理论来表达我们的问题,将可以引导我们最终达到这门学科所能达到的那种精神程度,将可以使我们在科学的队列中就位时拥有一种尊严,这种尊严只有那些毫无止境地毫无条件地从事某项事业的人才配拥有”[69]

阿尔蒙德毫不掩饰其“一般理论”即一般性政体理论的意识形态使命感。后面将看到,只要一离开、哪怕是暂时的离开“一般理论”而回到现实层面,行为主义政治学家的“公法”和“哲学”就是政体上的“民主—非民主”、“民主—威权主义”的二元划分。

五 政体二分法:民主—非民主

(一)政体二分法的逻辑基础

行为主义政治科学家们的一个重要使命,是像自然科学那样发现人类社会的客观真理、普遍规律,因此,“类型学的洪流”涌入政治科学分析。在罗伯特·达尔1963年的《现代政治分析》中,他介绍了这种对政治体系进行类型学划分的潮流:“近年来,韦伯和亚里士多德的方法几乎被涌进政治分析领域的类型学专家们撇在一边了。学者们提出,政治体系可以有成效地分为专制的、共和的或极权的;分为动员的、神权的、官僚的或和解的;分为现代化的寡头政制、极权的寡头政制、传统的和传统主义的寡头政制,加上监护的和政治的民主政制;分为英美式的、欧洲大陆式的、前工业化或半工业化式的,以及集权式的;分为原始的政治体系、世袭帝国和现代社会(民主的、专制的、极权的和‘不发达的’)。”[70]

然而,这些诸多的类型学充其量是阿尔蒙德所说的“经验主义的认知”,并没有流行开来,流行的却是一种更加简单明了的二分法类型学——民主与非民主。如前,战后美国社会科学流行的是帕森斯的基于二分法的“模式变量”。二分法模式变量的更大意义,在于“扩充了原有的‘传统’和‘现代性’之间的区分”[71]。尽管帕森斯的这种二分法受到各种批评,然而对于那些急于理解并解释二战后世界形势和处于“盲点”的“第三世界”的美国学者来说,这种抽象、宏大的理论却正好提供了一个有用的认知工具。战后美国社会科学在社会科学研究理事会(Social Science Research Council,SSRC)的指导下,集中于以下几个领域的研究:行为主义、现代化研究和区域研究。如亨廷顿所说,“60年代初,源于区域研究和源于行为革命的两股潮流汇合在一起,结果是有意识地把问题集中到政治发展的问题上”[72]。因此,作为比较政治学这个子学科内最显著的政治发展研究、现代化研究,与行为主义息息相关。在由罗斯托、李普赛特、伊斯顿、阿尔蒙德、勒纳、白鲁恂等人构成的发展研究阵营中充溢着“经济发展—民主”的乐观方程式,并试图用各个社会都共同拥有的普遍功能来理解相应的政治结构,这种研究在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中蔓延,统一的议题加速了美国社会科学的整合。大体说来,发展研究的主旨是:所有政治社会都是按照一定的线性历时序列加以排列的,传统到现代的发展能够排出一个进步程度的序列表,不同的国家和社会能够纳入一个统一的概念框架之中。[73]这种研究无疑强化了“传统—现代”、“发达—落后”、“民主—非民主”的二元划分。当然,在西方,反对这种政体二分法的学者也不少。[74]

那么,划分“民主—非民主”的逻辑基础到底是什么呢?或者说二分法到底意味着什么呢?这里不得不重点讨论萨托利的关于概念划分的研究以及二分法贡献,虽然亨廷顿、林茨、普沃斯基等很多民主理论家都是在二分法意义上使用民主与非民主。

在萨托利于1970年发表的《比较政治学中的概念误构》这篇著名的论文中,针对当时盛行的行为主义测量方法,萨托利指出,测量的前提是“分类”,在定类尺度(nominal scale)确定之后才能有所谓的测量尺度,反对在定类不确定的前提下说什么“这是一个程度问题”和“连续谱”图景。这是因为,思维的过程必然以质性的(自然的)语言为起点,而无论随后我们将在哪片海滩登陆。与此关联的是,没有终极之道能绕开这一事实,即人类理解——我们思维的工作方式——离不开基本上相当于小切片的分界点(cut-off points),尽管随后都会有所修正,而自然的或质性的语言,恰巧就是这样被分割成小切片的。因此,除了分类之外,我们并没有处理其他任何展现事实的技术。事实上,我们进入量化阶段越多,我们就越需要一维尺度和连续谱;而二分法的分类,恰恰可以为确立每一个连续谱的端点,因而为建立每个连续谱的一维性这一目的服务。分类学的实际操作提供了一系列有序的、界限分明的范畴,并为充分收集准确信息奠定了基础。萨托利认为,“是多是少”的逻辑不能取代“要么,要么”的逻辑。事实上,这两种逻辑是互补的,每一种逻辑都有其合理的应用领域。相应的,极化相反(polar opposition)与二分对立(dichotomous confrontations)不能遭到抛弃:它们都是概念建构过程的必要步骤。[75]

萨托利将其概念分类学运用于民主研究之中,自然是“民主—非民主”二分法。

萨托利在其集10年心血写成的《民主新论》(1987年)中,延续了这种二元划分的政体类型学:

我们首先来评价“民主是什么?”这个问题的逻辑地位。在这个表述之中,民主被视为一个实体,一个客体概念,或更准确地说,政治系统的一个具体类别(类型)。由此要求的逻辑处理是分类处理,即二分法处理或分离处理。我们要确定某个政体是不是民主政体。这也使得由这样的处理而产生的不同是类的不同,而不是程度的不同。[76]

萨托利反对将民主视为一种“程度区分”,因为这样的话,任何政体中都会有或多或少的民主成分,那么,“我们只好得出结论说,一切现存的政治制度都是民主制度,不管其程度如何小之又小,或者相反,一切现存的政体都是非民主政体,不管——比如说吧——柬埔寨或阿尔巴尼亚与英国相比多么不民主”。他认为,“这种程度至上论或连续体至上论完全忽略了政治系统是一个系统,是一个受着结构性机制和原则制约的整体,这些机制和原则要么存在(纵然是不完美的)要么不存在(纵然不是完全不存在)[77]

在这里,萨托利本人陷入了一种自相矛盾的境地。他承认,这些民主原则在一个“民主政体”里可以“不完美地存在”,在一个“非民主政体”里“纵然不是完全不存在”,当他注明这些的时候,他已经是在承认“程度的连续性”了,但他却仍然下了一个“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的论断。这个论断和他自己的补充说明是格格不入的;而他稍后又提到“人工制品中没有什么东西决定着一切差别都是程度上的差别,正像没有什么东西从本质上决定着一切差别都是类的差别一样”[78]的时候,他又一次“以己之矛、攻己之盾”了。

这里,我们不禁感到困惑:如此一个擅长于处理概念和分类问题的政治学理论家怎么会出现这样自相矛盾的论述呢?萨托利自己给出了答案:“差别是质的还是量的,是类的还是程度的,或者,是无连续性的还是有连续性的,这是个逻辑处理的问题,因此是个确定什么逻辑处理适合于什么目的的问题。”由此看来,定性(“民主是什么不是什么?”)与定量(“民主程度有多少?”)的问题,都没有错,关键在于学者自己的有意识选择。萨托利进一步指出:“我的立场是,民主制度之间的或民主的不同形态(与民主程度较多或较少有关)首先要求我们确定它们是指什么,也就是说,我们首先要决定什么是民主,什么不是民主。只有十分草率的逻辑才会用宣称一切事物只有‘多与少’的问题来解决一切问题。”[79]而当他决定出什么是民主,什么不是民主之后,“在作为类别(类型)的民主内部,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民主较多或民主较少的)许多程度问题进行评估”[80]

因此,萨托利主张:先泾渭分明地划分“民主—非民主”之间的界限,然后在“民主制”的阵营中,可以尽情“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程度区分。这样的理论看起来天衣无缝、无懈可击,不过我们要沿着萨托利自己的逻辑反问他了:“民主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到底由谁来给?如果依据不同的标准划出的泾渭线不同,那么怎么确定“类”和“程度”的界限?如果可以按照两种逻辑来进行划分,那么,为什么在民主阵营内部可以用“程度”来标识不同的政体,而民主阵营和非民主阵营的界限就“突变”为“类”的差别了?在这条光谱上,连续逻辑和非连续逻辑突变点应该划在哪里?

一种可能的猜测是:这个突变点是由政治学者根据自己的研究“适合于什么目的”,“根据自己的需求”决定的。萨托利写《民主新论》时,冷战仍在进行,两极化的世界政治格局仍然存在。单纯从逻辑上讨论总是各执一词,因为逻辑的辩论总会被辩证法所折衷。然而,逻辑的背后是经验现实。因此,萨托利表达对程度至上论的不满时指出其过于“草率”,认为他们忽略了现实中存在的巨大分裂。毕竟,程度意味着融合,而类则意味着分裂。他提醒道,“现实中的人们生活在他们希望摆脱或者希望进入的各种政体和政治形态之中。最近有成百万人冒着生命危险逃离家园,他们这样做不只是为了多得到一点什么,为了使他们已经拥有的东西有个或大或小的‘程度’,而是他们在追求他们确实没有的东西”[81]

进一步讲,当萨托利批评程度至上论者“把‘一切差别都是程度的差别’当作口号乱用”[82]时,我们也可以按照他的逻辑反问一句:把“民主—非民主的差别看作类的差别,而在民主内部只处理程度的差别”就不是口号吗?因为,早在古希腊时期,政治学鼻祖亚里士多德就提出了“政体种类”的连续光谱理念,依据“程度”处理政体差异本来就符合政治科学的要义。

二分法强调的是差别和对立,或者说是不可融通的对立性差别,这恰恰满足了当时的冷战政治,不管其在逻辑上存在什么问题。因此,在萨托利那里,政体二分法与其说是一个学术问题,不如说是一个政治问题。萨托利不只是提供了民主—非民主二分法的概念分类学基础,事实上还提供了政体二分法的标准:竞争性选举。只不过,竞争性选举或“选举式民主”直接来自熊彼特,萨托利是在熊彼特的基础上发扬光大。

(二)二分法政体的重要标准:竞争性选举

西方主流政治学界对竞争性选举的态度经历了耐人寻味的巨大转变,即从怀疑选举对于民主的意义到把民主说成是竞争性选举。

20世纪20年代,美国政治学一个显著的热潮就是将心理学应用到政治学研究中去。在这方面的先驱者是后来被称为“行为主义鼻祖”的芝加哥大学教授梅里亚姆。梅里亚姆的政治学研究路径深受当时盛行的科学主义的影响,推崇采用其他学科的科学方法来研究社会政治现象,其中,尤其是要采用统计学和心理学的方法,甚至包括数学的方法——这实际上为后来的行为主义奠定了研究基调。当然,这种科学方法还是有研究目的的,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用科学的方法为民主政治保驾护航:“民主已前进了一大步,但是由于它的性质不科学,还很不理想。真正的立法实际上是一个‘创造’的过程,对此,民主是不胜任的,除非用某种科学方法给予帮助。它的感情是对的,但理智错了。”[83]因此,他鼓励自己的学生哈罗德·古斯内尔和哈罗德·拉斯韦尔在此领域进行研究,后者则成为美国以心理学方法研究政治行为的学者中最知名的一位。

然而,这种借用心理学和计量学进行政治研究的结果,却不如它的首倡者梅里亚姆所设想的那样,能够“以科学的方法对民主给予帮助”。相反的,行为主义革命的早期萌芽得出的结论反而是民主的反面。“20年代的主流心理学理论也不利于民主主义者,因为这些理论严重怀疑大多数人是否有能力展开在杜威等理论家看来对于实现民主政治十分必要的那种理性思维和判断。”[84]例如,根据对战时宣传的研究,拉斯韦尔指出,决策者和社会科学家对宣传表现出的强烈兴趣证明,传统的民主浪漫主义已经消失,专制思维习惯正在崛起。拉斯韦尔对参与政治的人的心理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公开的政治行动是私人、无意识、非理性心理内驱力的投射。大多数人并不清楚自己的最高利益,民主政治只会增加病态人格的投射概率。

一旦对大众统治有所了解,就会对它嗤之以鼻。现代对于民主的思考可以归结到一点上,而这种观点中多少含有一丝悔罪的意味,即民主主义者在欺骗自己。大众统治中缺乏善意和克制。在大众的情感旋风中找不到良善生活。民主不是群体的有机产物,只是少数人制造的令人生厌的结果。热爱良善生活的人,不再听信圣贤之言,他在上演一出滑稽戏。沮丧的民主主义者如是说。那么,让我们共同进行理性思维吧,兄弟们,他叹息着说,让我们看看是否可以与善不期而遇,让我们想象如何让大众接受善。以为公众利益着想的名义,发布信息,进行劝诱、欺骗和隐藏。虽保留公民大会,却要对公民发号施令。[85]

此外,选举行为研究也进一步表明民主政体中的人是无理性的人。诺曼·C.迈耶、卡罗尔·D.伍迪等人对选举的研究表明,民主的根本假设是站不住脚的——即应该给每个选民提供充足且相对公正的信息,为选民在权衡候选人、思考问题时作出参考,因为理性的缺失,所以选举中情感、本能和习惯模式才占据主导地位,而伍迪对1926年芝加哥初选的研究则表明选举是任意的、缺乏智慧的,根本没有表达民意。

不过,尽管当时的社会科学家一致批评民主政府缺乏理性,但是他们的态度和主张却不是彻底放弃民主,于是出现了现代美国政治学对民主“本末倒置”的改造:即将重视实质正义的古典主义民主改造为重视程序正义的精英主义民主。他们提出“大幅度限制大众决策权,使少数具有理性和智慧的人(通常指的是类似于这些社会学家的人)掌握权力”。譬如,“拉斯韦尔提倡的是一种‘预防政治’,即由社会学家充当治疗师向精英提出建议,然后精英们会‘重新进行思维定向’,以便控制政治冲突。哈罗德·古斯内尔更加直截了当地指出,应该由政治学家来认定合格公民所具备的素质,然后由政治学家和心理学家一道设计一个测试,‘这个测试会比文化水平测验更有利于筛选出不合格的选民’”[86]。而在1934年,美国政治学者沃尔特·谢泼特在就任美国政治学协会主席的致辞中,也支持这种“筛选不合格选民的测验体系”:

全民普选的规则必须让位给由知识及其他方面的测验所构成的体系。这样一来,就可以把愚昧无知、孤陋寡闻、反对社会的人拒之门外。而在此之前,选举经常是由这些人把持的。我们必须坦承:政府目前所需要的正是最聪明的头脑、最高贵的品格和最无私的服务。我们必须像亚里士多德一样承认,贵族要素和民主要素都是政府所必需的——此处所指的不是财富、阶级、特权、地位方面的贵族,而是智慧和品格方面的贵族。[87]

在结尾处,他甚至高呼“智慧的人”要勇于“夺过火炬”,担负起领导国家的责任。

从某种意义上讲,20世纪前半叶,政治学科学化的尝试和努力,为政治学注入了新的研究工具和研究路径,这种本来要为民主做辩护的科学论证,却因为大量的心理学和社会学研究案例,带来了与古典主义民主(被精英主义者称为激进主义民主)相异的发现,通过对选民的非理性本质的揭露,形成了事实与理论之间的张力。正如里奇所说,政治学学科“已经发展到如此地步,以至于在政治学方面的科学研究成果已不能再被零星的发现。相反,大量的证据一致证明,民主中的某些成分要么需要彻底改革,要么需要给出新的、合理的解释”。对于这种事实和理论的张力,大多数社会学家倾向于后一种选择,即:不是以理论框定现实,而是从现实出发修正理论。“他们认为,与其说这是美国民主的问题,不如说这是参与式民主的问题,他们主张,美国民主所需要的不是彻底的改革,而是要对自身的本质进行重新界定,这一新定义会大大缩小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与其把民主看作是由积极的公众所组成的共和国,不如将民主视为由负责的精英所构成的体制,而这种体制在美国是伸手可及的。”[88]

在这种思想的基础上,到了40年代,以熊彼特为代表的政治学者完成了对民主话语体系的彻底改造:将古典主义参与式民主理论改造为以选举为特征的精英主义程序民主理论。

如前,熊彼特1942年出版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讨论的是在人类“大步进入社会主义”的时代背景下,资本主义的命运、社会主义的前景以及这两种社会制度与民主的关系。经过19世纪社会主义思想的广泛传播,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与此同时苏联的建立及其在经济建设上取得的巨大成就,使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两个阵营的理论之争转化为两种国家制度和治理在现实中的竞争。二者的竞争高下如何呢?熊彼特叹道:“到目前为止,社会主义占了上风。”[89]

这种“上风”,不仅仅发生在经济领域——由于私人控制转向公共领域,中央政府控制生产带来了极大效率和成果;同时因为社会主义声称自己与民主紧密关联,也在价值领域产生了“道德制高点”即“人民的统治”[90]

这种“人民的统治”便来自古典主义的民主观。古典主义民主观是一种“实质正义”的人民主权论,它强调人民的“统治”。而这种统治则通过授权与代表得以实现。因此,这种古老的民主哲学可以定义为“为实现共同福利作出政治决定的制度安排,其方式是使人民通过选举出一些人,让他们集合在一起来执行它的意志,决定重大问题”[91]。这种古典主义民主观形成于古希腊时期,在18世纪末达到顶峰,它的哲学基础是“功利主义”。这一套古典民主理论指出了国家存在的目的和价值所在:促进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它相信人民存在共同福祉,共同意志,而这种人民主权说在价值上也是善的,因为它超越了“君权神授”的权威来源,将权力合法性的根源归于“人民”。

然而,熊彼特却解构了这种看起来高尚完美的人民主权论,他毫不客气地指出,17—18世纪兴盛的社会契约论和代议制实践,不过是法学家“遍搜他思维产物的废品堆栈找寻工具,用它来调和那个假设(作者按:即民治思想)与现存的政治模式”的产物。“根据虚构的人民隶属于君主的契约,认为有主权的人民已把他的自由或权力出卖了,根据同样虚构的契约,说人民把他的权力或权力的一部分授予了挑选出来的代表,这些道理实际上就是废品堆栈供应的货色。”[92]而连接卢梭社会契约与边沁理论之间的“功利主义”在熊彼特眼中则更是不堪一击,“我愿冒险把它描述为——以寻常方式——根本上是理性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的”。

他接着解构古典主义民主理论:第一,不存在全体人民能够同意或者用合理论证可使其同意的独一无二地决定的共同福利。第二,即使存在共同福利,对各个问题也可能存在巨大分歧。第三,基于上述两个理由,功利主义者所声称的“人民意志”也就不存在了。[93]另外,基于19世纪末—20世纪以来的研究(尤其是心理学领域),“乌合之众”在公共领域中的“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他使我们面对每个人皆知但无人愿意正视的毛骨悚然的事实,他由此给予作为古典民主学说和关于革命的民主传说基础的人性画面沉重一击”[94]

那么,是否意味着民主理论在熊彼特的年代已经名存实亡、无以为继了呢?熊彼特显然不是这么认为,相反,他的雄心在于建立一套新的民主理论,这套理论反对“实质正义”的古典主义,更重视现实。“实际上,创立一个重视集体行动的现实和公众思想现实的民主过程的理论是可能的。”[95]这种“独立于愿望和口号之外的关系的更现实的理论”有着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因为,虽然社会主义声称自己超越了资本主义“虚伪的民主操作”,而且熊彼特也承认“现存的社会主义可能是民主的真正理想”。但是,毕竟“社会主义者在实现社会主义时,并不总是那么讲究方法。革命专政这些字眼出现在圣书中使我们感到刺目,许多现代社会主义者更直言不讳地声明,他们不反对使用暴力和恐怖来打开社会主义天堂的大门”[96]。因此,一套更现实的民主理论对资本主义的反击更加有利。

这种新的现实的民主理论便是影响后世深远的精英民主理论。熊彼特的建构工作很简单,就是将古典主义民主理论的优先次序颠倒了。这种看似简单的次序转换却带来了价值和程序的重大颠倒。

(在古典民主理论中)选举代表对民主制度的最初目标而言是第二位的,最初目标是把决定政治问题的权力授予全体选民。假如我们把这两个要素的作用倒转过来,把选民决定政治问题放在第二位,把选举做出政治决定的人作为最初目标。换言之,我们现在采取这样的观点,即人民的任务是产生政府,或产生用以建立全国执行委员会或政府的一种中介体。同时我们规定,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作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取得作决定的权力。[97]

熊彼特认为这种以“程序正义”替代“实质正义”的新的民主理论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要的一点就是“它为我们提供了相当有效的标准,可以用来辨别民主政府和非民主政府。我们知道,古典理论之所以在这一点上遇到困难,就是因为在许多历史事例中,根据民主这个词可接受的用法衡量不能称为民主的政府能同样或更好地符合人民的意志和幸福。现在,我们的地位有所改善,部分是因为我们决心强调程序方法,它的存在与否,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容易核实的”[98]

在给出了这个“更忠实于生活”的定义之后,熊彼特更加直率地指出民主的本质便是由人民选出统治他们的公职人员,“在民主政体里,选民投票的首要作用是产生政府”[99]。“民主政治的意思只能是:人民有接受或拒绝将来要统治他们的人的机会”[100],说得更露骨一点——“民主政治就是政治家的统治”[101]。至此,民主的主体已经不再是“民”了,而是“官”。民主不再是人民主权的含义,而是人民选出政治家来统治他们的具体选举过程。从此,“竞争性选举”就成为“自由民主”的标杆,或者说是划分民主—非民主的标准。

至此,熊彼特完成了一种新的民主理论的重塑。这种颠倒价值和程序的理论重构,是对民主理论的一种保守化的坚持。这种保守,首先体现在它对社会主义的保守,它将民主的领域完全限定在政治领域,与社会主义的“工业民主”设想大相径庭,“没有一个有责任感的人能够以泰然的心态注视民主方法扩展的后果——也就是说从‘政治’领域扩展到一切经济事务的后果”[102]。其次,这种保守还体现它对18—19世纪自由主义阵营中激进民主主义的保守,他甚至抛弃民主的实质价值,认为“人民主权论”根本就是一种虚构和不切实际的梦想,他所推崇的“现实”原则,实际上与他自己批判18世纪法学家时用到的“废品堆栈中的思维工具”没有太大差异,都是为了迎合现实政治运作而在理论中寻找合理化途径。因此,我们可以推论说,熊彼特的这一精英民主理论,事实上不仅是相较于19—20世纪的社会主义,甚至是对17—18世纪人民主权理论的一种保守化,这种保守化让他直接回到了17—18世纪以前的价值——即我们第二章所说的“亚里士多德的战争—II型”,亦即“贵族共和政体”。

由于看到社会主义在当时取得对资本主义的相对优势——特别是在经济生产过程中,因此,西方理论家便在“民主”这个政治价值层面与社会主义争夺资源和话语权。作为自由主义的后裔的社会主义有一种激进和革命的倾向,它对于民主和平等价值的追求,在自由主义的谱系中是走得比较靠前的。而资本主义在自由主义的谱系中则相对比较保守靠后。在激进化的时代浪潮中,熊彼特认为,资产阶级民主和资本主义国家的“色彩在消退”。但他提醒大家要记住,资产阶级民主(国家)“在充满活力时如何鲜艳;它为家族(如果不说为个人)提供的机会是如何广泛而平等;它给予通过它考验的人们(或者给予他们的孩子)的个人自由是如何充分”[103]。这里,熊彼特所言没错,资本主义(或者说传统自由主义)贡献的价值的确在于此:极大的物质丰富、机会平等和自由。

然而,早在英国工业革命时期就被马克思主义者甚至自由主义阵营内部的霍布豪斯、密尔(新自由主义者)关注到的“结果平等”问题,在熊彼特这里被忽略了。熊彼特写作此书时已是1942年,距离密尔等人对于贫穷、阶级冲突以及国家需要为此埋单的思考已经过去了近一个世纪,而他此处的思考却并没有超越密尔和霍布豪斯。直至20世纪70年代,罗尔斯《正义论》的出版,才又重新回归了以国家制度建设来协调自由与平等之间张力的思考。[104]为什么知识不是累积进步的?为什么人类思想家的思考不是连贯深入的?这就需要考虑特定时空下需要面临的“特定议题”以及人在环境中的局限。

熊彼特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时空下?用他自己的话讲,一句话,就是“人类大步迈进社会主义”。我们不得不重申,在这样的情境下,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争已不再停留在教科书上和讲坛里,而变成了切切实实的国家制度之争。因此,为了避免社会主义在经济、政治、价值各方面的胜利,资本主义阵营在理论上做出了回应,守住“民主”这个旗帜,为了防止世界在社会主义的牵引下走得更远,他甚至不惜退回到17世纪前的“贵族制”中寻找资源。然而,这种以“民主制”亮相的“贵族制”理论居然支配了政治学民主理论界!

熊彼特强调,民主是资本主义的理论。首先,在历史上,“现代民主政治与资本主义同时兴起,并和资本主义有因果关系”[105]。其次,从实践上看,“在我们竞争领导权理论意义上的民主政治,主持了政治和制度的改革过程,资产阶级利用这个过程重新塑造它占优势前原有社会和政治结构,并按照自己的观点加以合理地改造。民主方法是这场重建工作的政治工具”[106]。在这里,我们要问,民主是工具,那么资本主义的价值和目标在何处?他说得再明白不过:“资产阶级有一套特别适用于怎样把政治决定领域缩减到可以用竞争领导权的方法加以处理那种程度的解决办法,资产阶级处理事物的方案用限制国家权力的领域来限制政治领域。它的解决办法在于实行理想的极度节约的国家,这种国家的存在,主要为了保证资产阶级的合法性,并为所有领域内自主的个人努力提供坚实的精神构架。”[107]因此可以看出,资本主义的目标在于“限制国家、保障自主的个人努力”。

直到这里,熊彼特的论证始终没有超出经典自由主义的框架,他这里所说的“小国家、大社会”,个人主义和政治上的竞争选举,都是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也就是说,靠“最小化国家”保障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因为,所谓自由竞争下个人努力的保障,其实是对财产权的极大保障,而那些在竞争规则中被残酷淘汰的无产者和下层阶级则不在经典自由主义的视野中。熊彼特此处把民主置换为“竞争选举”,更简单地说,就是“竞争”,再进一步讲,也就是“自由”。我认为,此时熊彼特的理论并没有什么新鲜之处,他不过是对洛克式自由主义的回归而已。

要知道,彼时美国黑人还没有获得普选权,民主事业根本没有完成!然而按照熊彼特的“选举公职”的民主定义,公职(精英)是第一位的,而大众选举(平民)是第二位的。自由是第一位的,平等是第二位的。理解到这个层面,我们就明白为什么熊彼特可以忽略黑人选举权而大谈资本主义“民主”。

吊诡的是,熊彼特在书中针对古典主义民主理论长期存在,提出一个问题:“一种与事实如此相悖的学说为何有可能存在到今日,并将继续在人民心中和政府官方语言中保持其地位?”[108]这个问题也可以同样被我们用以质疑熊彼特的精英民主理论。如上所分析,精英民主理论不过是对“贵族制政体”的一种追忆和回归。那么,如此有悖于“民主价值”的民主理论为何能够持续到今日、并将继续在人民心中和政府官方语言中保持其地位?更加有趣的是,熊彼特用以批判古典主义民主理论存在理由的某些论点用在他自己身上同样适用:首先,“民主这个词可以成为一面旗帜,成为一个人所宝贵的所有一切的象征,成为他对他的国家所爱的(不管是否合理地具备条件)任何东西的象征”[109]。古典主义民主因此成为一种非经验的、却更接近宗教信仰的东西;另外,“政客们当然欣赏既能讨好群众又能提供极好机会来逃避责任和用人民名义压倒对手的辞令”[110]

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原殖民地国家的建国主张多是以“民主”的名义展开,很多新兴国家冠以“民主共和国”的称谓,争夺民主话语权更是成为东西方理论阵营的关键点。在这种背景下,西方政治家谈论民主时多是沿着熊彼特的民主理论进行的,即把竞争性选举视为民主的最重要甚至唯一的标准。在这个简单明了的操作性定义下,民主成为西方国家的应有之义和囊中私物,而曾经秉持实质民主和经济平等追求的社会主义国家则遭遇了在民主问题上的尴尬处境。曾经在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中所自信的“社会主义和民主的紧密关联”慢慢淡化;而在资本主义世界里,社会民主主义政党以自由、公正、团结互助这三个“社会主义基本价值”对资本主义现行体制框架进行改造。[111]19—20世纪初资本主义国家广受批评和诟病的社会问题、贫富差异、阶级分化等议题,由于社会福利的扩大、进一步扩大选举权,也慢慢得到改善。可以说,这场“话语的较量”改变了东西方的力量对比,除了西方国家在政治社会上的全面自我改善之外,政治学理论家对于民主话语权的建构也功不可没。

我认为,熊彼特等民主理论家都以西方发达国家(尤其美国)的政治体制为蓝本,勾画出一套“民主体系标准”的评价指南。而需要注意的是,他们的指南中,更多的成分是“治理”层面的自由,而非“统治权”层面的民主。民主的核心价值是“人民统治”,而面对美国20世纪中期黑人尚未有选举权这个难以启齿的事实,熊彼特的方法是将选举程序置于人民统治价值之上,提出“民主政治就是政治家的统治”[112]

那么,为什么要在“民主”的表象下谈论“自由”呢?萨托利说得很清楚:“民主(表达时的用词)变得引人注目,而自由主义(隐含的概念)则受到轻视。”“我们所信奉和实践的民主是自由主义民主。”[113]

在我看来,在二战后的美国政治学界的民主理论构建上,萨托利完成了继熊彼特之后的另一个伟大“置换”。如果说熊彼特是将程序与实质的顺序颠倒过来,那么,萨托利则是将民主与自由做了一个捆绑。我们知道,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民主”与“自由”一直是一对存在张力的概念,而萨托利则将二者结合起来,而重心放在自由上面。换言之,萨托利在谈论民主政体的时候,更多的是谈论自由政体:“当我们用民主一词去指称一种自由的政治制度时,我们是在为求简洁而使用这个词,但这种做法会导致可怕的简单化或疏忽。”[114]

仍然是时代背景以及话语权的改变,促使了这种对自由和民主的混淆使用,萨托利指出:“在19世纪,自由因素胜过民主因素;到20世纪,形势发生了变化,今天是民主因素胜过自由因素。”[115]正是由于国际形势和话语的改变,促使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家开始对民主倾心研究,而他们谈论的,仍然不过是那些传统、历经千年的自由价值。我们可以认为,这种对“民主”的高扬便是白芝浩所谓的“尊严”部分,即新的时代下的合法性来源;而对“自由”的坚持便是他所谓的“效率”部分,是西方自由主义传统下的法治、分权、制衡、市场等等的统称。如果我们承认这个假设,那么就可以推论行为主义下“民主—非民主”的二元划分,并没有道出西方国家“如何统治”的成功奥秘,却更多扮演了一个不公正的裁判的角色。

“‘民主’已经成为一个受到普遍吹捧的词,这似乎注定了无论我们走上什么道路,它都会跟我们结伴而行,我们不妨加入这个游戏。”[116]萨托利说的没错,经过19世纪中后期社会主义浪潮和工人运动对自由主义的冲击,尤其是20世纪以来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诞生及经济上的成功、原殖民地国家的解放运动,大众权利和平民权利成为史无前例热情高涨的价值追求。为了赶上“民主”这趟列车,西方理论家修改了话语的轨道,将古老的自由主义与民主并轨。萨托利这样区分“自由主义”和“民主”的内涵:

民主关心的是社会凝聚力和公平分配,自由主义则看中出类拔萃和自发性。平等要求一体化与协调,自由则意味着我行我素和骚动不安。民主对“多元主义”毫不同情,自由主义却是多元主义的产物。不过,基本的不同大概是:自由主义以个人为枢纽,民主则以社会为中心。

……

自由主义首先是要设法限制国家权力,民主则在国家权力中嵌入人民的权力。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自由主义者和民主主义者(不管他们作为党派怎么称呼)之间会形成一种角色划分,其结果是,前者有着较多的政治关切,后者有着更多的福利关切……

自由主义者关心的是国家形式,民主主义者主要是关心国家所颁行的规范的内容。就国家形式而论,问题在于决定规范应当如何创制;关于内容,问题在于规范应当确定什么。自由主义者更好地掌握了建立社会秩序的方法,而且参与“程序化的民主”。民主主义者的方法稍有不同,他最关心的是结果与实质,他追求的是行使权力而不只是监督权力。

……从政治意义上来说,民主国家与自由主义国家大致相同,前者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后者的一个新名称

……

简而言之,我们制度中的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这两种成分的相互联系,可以描述如次:前者特别关心政治约束、个人首创精神以及国家形式问题,后者则对福利、平等以及社会凝聚力特别敏感。[117]

萨托利此处说得很明确,在国家形式(政体)意义上谈论更多的是“自由主义”,而非“民主”。在国家创制与制度建设上,自由主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体是什么呢?“那正是自由主义的本质:不受限制的权力令人难以忍受并将导致灾难;司法和审判必须真正独立;宪法不仅意味着一个国家具有什么结构,而且意味着一种明确的保障,即对权力行使者真正加以约束和限制的结构。”[118]因此,对于国家制度建设来说,更重要的是制约权力、司法独立、宪法至上,注意,此处并没有涉及以选举为重要衡量标准的“民主”的内容。

在规范和价值意义上谈论的“民主”,总难免有“人民主权”的意指所在。而在萨托利看来,这种抽象的思辨和价值毋宁落实到现实的清晰概念中比较好:直接民主、公决式民主、选举式民主、代议制民主。萨托利认为,选举与代议制是现代民主制度的两个必备要素,也是自由主义民主的一部分;而直接民主、公决式民主这种“参与式民主”则不符合巨型政治制度的特点,至于“人民民主主义”“在过去几十年里基本上一直是个没有多少实际内容的修辞符号”[119]。说到底,民主制这一称谓并不能淹没政治体制中“统治与被统治”这个亘古不变的事实。民主制并不等于“人民统治”。

政治说到底取决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人们曾认为这个二分法适用于除民主制之外的一切政治制度。但是,民主的决策过程模糊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界限的这一事实,并没有使统治与被统治浑然一体。”也就是说,在萨托利心中的理想的民主制度中,统治者并不总是民众。不过,既然称为“民主制”,那么多少要有“一定程度上的人民统治”,什么时候发现这个“统治的人民”、发现进行统治或充当统治角色的“民”呢?萨托利的答案是:“在选举的时候!”“这并非贬损之辞,因为民主过程正是集中在选举和选举行为之中。”[120]除此之外,“民主制度是‘被统治的’,这无损于它们是民主制度的事实。……由于我们的民主制度都是代议制民主制度的这一驳不倒的根据,也必须把它们称为被统治的民主”[121]

既然在萨托利眼中的民主是“被统治的”,那么我们要追问:它是如何被统治的?被谁统治?萨托利给出了回答:“选举不制定政策;选举只决定由谁来制定政策。选举不能解决争端,它只决定由谁来解决争端。”“选举只从含糊的意义上说明了如何统治,它主要是确定由谁来统治。”[122]也就是说,萨托利一脉相承地继承了熊彼特的“精英主义民主观”。而在萨托利眼中充当统治角色的是精英——是自由主义的因素。

以法治、市场、社会组织、公民自由等契约精神为主要特征的“自由主义”,构成了西方国家治理和国家建制的核心秘诀。这种对权力的规范、约束和监督,保证权力在规范的轨道中正常行使,才是“自由主义民主”成功的根本。因此,无论萨托利还是熊彼特,自由的价值都优先于民主。二者是有先后次序的。

自由主义民主这一定义是指以自由——依靠自由——求平等,而不是以平等求自由。……无论我们构造什么,都必须首先造就某物,然后它物才能跟进。在盖砖房之前要先制砖。这是程序上的顺序,也是程序上的必然。在这里,砖就是自由。这就是说,自由主义的自由和民主主义的平等是以这种顺序在程序上互相联系的。我们对平等的颂扬可以超过自由的颂扬,但这不能使取舍顺序中居于首位的在结构顺序中也居于首位。从自由出发,我们可以自由地走向平等;从平等出发,却无法自由地取回自由。这个行程是不可逆的,尚无人能够合理地证明如何把它颠倒过来。民主政体(遭受两千年的非难之后)作为一种美好政体步自由主义后尘得以复苏,这当然是件好事。不难预见,如果追求更大平等这一目的损害了使我们得以要求平等的手段,民主政体将会再度消亡。[123]

因此,在萨托利眼中,民主这种价值是善的,是值得“颂扬”的,但是在治理国家时,也就是在政体、政治结构的层面,孰轻孰重是需要考量的。而作为达到平等的手段的“自由”,也高于平等本身的目的。这与熊彼特对程序和实质的颠倒是异曲同工的。萨托利说:“能不能说,为了实现民主,现代人只能满足于较少的民主?也许是吧。但我宁愿认为,虽说现代人希望少来点‘字面上的民主’,例如人民主权之类,但他实际上是在企求无止境的‘自由主义的民主’。”[124]归根到底,萨托利的民主观是自由主义民主,甚至可以说,是给民主留有一席之地的自由主义。而这里的民主仅有两个意义:(1)是熊彼特式的选举程序;(2)“它首先意味着寻求更多的社会保障和经济福利”[125]

从这个意义上讲,正是社会主义将民主的价值推向了时代的前沿。然而,我们也必须承认,20世纪中期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一些重大失误,使社会主义与民主的亲缘关系面临挑战,也使社会主义为了达成更大程度民主这一“目标”的“手段”受到批评和质疑。“有关社会主义的争论在很大程度上正成为有关手段而不是目标的争论”[126]。连新自由主义者哈耶克也承认,社会主义的目标是善的,因为它追求“社会正义、更大程度上的平等和保障等理想,这些理想是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然而,为了达成这一目标的“充分而迅速的”特别的方法,却有时候会与目标背道而驰,甚至在热烈的信仰下“无论其代价如何”。

“极权主义”(或称“全能主义”):这个在历史上源于对德国纳粹主义、苏维埃共产主义和意大利法西斯主义研究的词汇,在二战后带有了冷战意识形态之争的色彩[127],于是被用来与“民主”这个政体类型相对立。人们仍然对学者笔下描述的“极权主义”情景触目惊心:

凡在它崛起执政的地方,它建立全新的政治制度,摧毁一个国家所有的社会、法律和政治传统。……极权主义政府总是将阶级转变成群众,撤换了政党制度(不是用一党制,而是用群众运动来替代政党制度),将权力中心从军队转向警察……它蔑视一切法律,甚至包括它自己的成文法,这意味着它相信自己能够不要任何“共识法规”而行事……一切法律都变成了运动的法律。[128]

二战后,“极权主义”一词的意识形态论战色彩多于了它的历史描述意义。萨托利公允地讲道,民主和极权主义都是“理想类型”的极端类型,它们的逻辑功能仅载于限定该连续体,“这意味着不应指望会存在‘纯正的’极权主义体制,正像不应期待任何具体的民主体制是纯正的民主体制一样。……在每一不同时期,可以把各个国家放在我们连续体的不同位置,随着时间的变化,有些国家会离开极权主义的范围,另一些国家则会进入这一范围,或是更接近连续体的极权主义的一端。”[129]鉴于此,更多学者使用较温和的“威权主义”一词来指称那些“非民主”的政体。“民主—非民主”或“民主—全能主义(威权主义)”的二元划分(尽管后来有各种修正版的三类型、五类型,但根本思维方式仍然是二元的)奠定了西方主流民主理论的框架,也深深影响了后发国家的民主理论和社会科学界。人们在谈论民主政体的时候,往往是在熊彼特式选举民主程序意义上谈论民主的,也往往是以萨托利的自由主义民主模板来反观后发国家的民主发展的,而“威权主义”、“权威主义”、“新威权主义”、“后威权主义”的讨论更是不绝于耳。行为主义麾下“民主—非民主”的二元政体观,直到今天一直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

这场话语体系的建构影响深远:20年代始于“反民主(古典主义民主)”的政治科学研究,却通过强大的语言建构,翻身为“民主(精英主义民主)”的最正统代言人。异常吊诡的是,这种话语建构,将行为主义初期研究对民主的不信任巧妙地掩盖了起来,而接下来的行为主义理论家则沿着这条思路对全世界的政治体系进行归纳、分类,提出了著名的“民主—威权(非民主)”政体二分法,开始对其他国家的民主化评头论足。

这种成功的话语置换,既是上述20世纪初期美国政治科学家的理论自觉——以现实来修正理论的实用精神;也是二战后世界格局的变化、社会主义的兴起、新型民族国家崛起等一系列大事件影响之下,美国政治科学家的政治使命使然——与社会主义争夺民主话语权、对新兴民族国家施加影响力。总之,美国政治科学家的努力从一开始就不是象牙塔中的纯粹科学研究,而是伴随着理论与现实的张力不断调整理论模型,以此来适应现实、进而指导现实的一种强烈的使命意识,这种使命意识伴随着意识形态甚至宗教信仰般的热忱。

实际上,我认为20世纪的美国政治科学家面对的一个重大而持久的问题一直都是:如何处理理论和现实之间的张力。迈向科学的政治研究,并没有像他们所期冀的那样,将科学的客观、价值中立等特征展现出来,反而昭示出种种“非科学”的价值取向和意识形态特性。

(三)调和政体二分法的“多头政制”?

提到民主理论以及民主政体的分类问题,一个绕不开的理论家就是罗伯特·达尔。有美国学者认为达尔反对二分法,是等级系列上的民主支持者。[130]

确实,在1982年出版的《民主及其批评者》中,达尔这样说:“把虚假的摩尼教式的井然秩序强加于这个无论在道德方面还是在经验方面都错综复杂的世界的想法是很诱人的。对于民主的支持者来说,诱惑来自于把世界整齐地划分为民主(假定是好的)和非民主(假定是不好的)。但是,摩尼教式的区分在道德上是不够的,在经验上是会产生误导的,在政治上是不合适的。”达尔之所以这样说,是他清楚地意识到,“民主化的步伐在历史上一般是缓慢的,在民族国家要经过几个世纪”。因此,“非民主国家众多种类的政权要求区别对待经验和道德评价,并坚决反对摩尼教式的二元论”[131]

正如前面我们在分析熊彼特民主理论时所看到的,“民主”这个概念实在具有太大的弹性空间,以至于可以为理论家和政治家所改造。罗伯特·达尔也认为“民主”这个词有着很大的含糊性和多义性,因此在《现代政治分析》为民主多头制勾勒出的7个特征中,他注意到,“成年人普选权”和“选举中大多数成年人有权利竞选公职”这两点,在19世纪是并不具备的。而普遍的公民资格是20世纪之后的产物。因此他甚至质疑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这本书的标题的恰当性,因为“事实上那时的美国只有少数成年人(男性白种人)是有权利投票并从事公共事务的完全公民”[132]。他也继续提醒我们,直到20世纪60年代联邦政府通过和实施公民权利法案之后,黑人才实际上获得了投票权。而到了20世纪占成年人口半数的妇女才获得投票权,也发生在全世界资格最老的“民主国家”美国和瑞士。那么,怎样处理这个矛盾呢?如果按照严格的定义,美国19世纪是一个民主国家吗?甚至进一步的问题:美国现在是一个民主国家吗?达尔退而求其次,干脆不再把吻合上述7个制度的国家严格定义为“民主制”,而是“多头制或民主多头制”。在这里,“polyarchy”由“poly-不止一个的、多个的”和“-archy统治”两个因素构成,通俗点说就是“多元统治”,这不禁让我们想起威尔逊在《国会政体》中对美国政治过程的描述:“一般民众将治理国家充其量尊之为碰运气的事,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这件事情上,民众的选票和影响都起不到什么作用。……往全国这锅肉汤中添加佐料的厨师太多了,一次换掉一个厨师是无济于事的。”[133]

罗伯特·达尔在《现代政治分析》中列举了划分、区分政治体系差异性的几个指标:(1)通往现在的路径;(2)社会经济水平或“现代化”的程度;(3)政治资源和技能的分配;(4)分裂或融合的基础;(5)政治冲突的大小或严重性;(6)分享和行使权力的制度。[134]而他认为最后一点是当代政治学家倾心关注的论题,在我们看来,分享和行使权力的制度差异也就是政体差异。达尔单列一章来讨论这个问题,而他的政体划分简单明了,即:“多头制与非多头制的差异”。在这里,他自己补充道,多头制大致相当于“民主制”,而非多头制则大致相当于“非民主制”。

当人们在谈论一个多头制(民主制)时,他在谈论的具体是什么制度呢?达尔试图做出一个特征集的深描。他认为,民主制就是拥有以下一些特征的制度:

1.授予选举产生的官员以控制政府政策的最终决定权;

2.通过惯常、公平和自由的选举来选择与和平地更换官员,在其中,暴力和胁迫要么全然没有,要么非常有限;

3.所有成年人都有投票的权利;

4.在选举中,大多数成年人还有竞选公职的权利;

5.公民具有自由表达的权利,包括批评和反对占据政府高级职位的领导人或政党的权利;政府官员必须有效地保障此项权利的实施;

6.公民具有获取信息资源的便利,并有切实的权利来获取;一国的政府或任一其他集团皆不得垄断此类资源;

7.公民具有切实的权利来组成与加入政治组织,包括政党和利益集团。[135]

因此,符合以上7项制度的国家就是“民主制国家”,而缺乏一项或多项的则是独裁制、霸权制、极权制或专权制。虽然达尔也意识到这样的称呼对于“现代世界政治体系的复杂多变而言,都只能算是一幅过于简单的画面”。尽管如此,“为了方便,我们还是打算把它们混合在一起并统称为非多头制或独裁体制”[136]

达尔的7项民主标准其实就是两大项,1—4是关于选举的,5—7是关于自由的,因此“自由民主”其实就变成了“自由选举”。

因此,尽管达尔曾明确反对二分法,但其多头制—非多头制的划分又很容易与民主—非民主等同起来。其中的不同或许在于,达尔只是描述了不同政体类型的客观差异,但反对将非民主国家一夜之间民主化;而民主—非民主的区别更具意识形态色彩,更加符合民主化的政治。

但是,鉴于民主化的第三波,达尔的观点似乎有所松动,在其1998年出版的《论民主》中这样说:“我们所提到的民主究竟是什么意思?区分民主政府与非民主政府的标准又是什么?”答案是:“我们终于认识到,民主就是必须实际地保证每个成年公民都有参与投票的权利。”[137]

达尔还进一步区分了“理想的民主”和“现实的民主”。理想的民主标准是有效的参与、选票的平等、充分知情权、对议程的最终控制、成年人的公民权;[138]而现实的“现代代议制民主政治制度”则包括:选举产生的官员、自由—公平—定期的选举、表达自由、多种信息来源、社团自治、包容的公民权。[139]

事实上,和熊彼特、萨托利一样,达尔也视“竞争性选举”是民主—非民主的根本指标。但另一方面,达尔关于民主的条件假设一直以来很著名,他认为民主成功的关键条件包括选举出来的官员能够控制军队和警察、民主信仰和政治文化、没有强大的敌视民主的外部势力;有利于民主的条件则是现代的市场经济和社会、弱小的亚多元主义文化。达尔强调,“我一再指出,一个国家特定的基础条件和背景条件有利于民主的稳定,如果这些条件过于脆弱或完全缺乏,那么民主是不可能存在的,或者说,即使它存在,也是极不稳定的”[140]

由此可见,达尔的民主观与二元分类有些相似,但是他又特别强调民主的条件。在这个意义上,不同于二元论者的是,他把“竞争性选举”视为民主的根本指标,但竞争性选举的好坏则取决于上述的一系列条件,因而和20世纪80年代的观点一样,不主张强制推行竞争性民主。

六 小结:简单的评论

今天看来,存在一系列问题的政体二分法符合“政治正确”原则,而且在政治实践上确实有其可操作之处。冷战虽然结束了,但历史并没有终结,冷战时期形成的政体理论依然在流行,甚至主导着人们关于民主的判断。比如,著名的奥唐纳和施密特的转型理论其实就是二分法,他们这样界定“转型”:“转型是以威权主义制度开始解体而启动的,在另一方面则是民主制度的建立、某种形式的威权统治的回归,或者是革命的出现来界定的。”[141]二人开创的转型学是二分法的典型成果,但依然大有市场。而今天在美国流行的比较政治学教科书更是依照二分法来介绍政体和政府体制,比如,在阿尔蒙德及其弟子们主编的最新版比较政治教科书中,谈到政府,标题是“民主和威权主义”。“在民主体系中,竞争性选举式公民能够选择和拒绝关键的政策制定者,从而赋予他们影响政策的机会。在大型社会中,竞争性选举与成年人的普选权是真正‘民治政府’的必要条件。相反,在威权政体中,政策制定者是由军事委员会、世袭家族、主导性政党之类的政治结构选择的。公民或者被忽视,或者被迫对政治的选择表示象征性同意。”[142]那么,在历史尚未终结的时代,在阿尔蒙德等人看来,作为政体的一般理论即结构—功能主义,依然大有用武之地。因此,这本权威的比较政治教科书的理论体系依然是结构—功能主义。

把如此复杂的政治世界划分为民主—威权主义两个极端,显然过于简单化而不符合事实,但是符合“政治正确”。抛开“政治正确”而以学术的视野去探寻真实的政治世界,我认为,政体二分法存在诸多问题:

第一,逻辑基础问题。萨托利的分类逻辑有其自身的道理,在哲学上属于“排中律”。“尽管分类法是人类认识的基础,但与等级法有关的推理同样是其基础。……一个围绕等级观念而集中地组织起来的思想体系,在面对变动不居的经验现实的时候会更加稳定、灵活和可靠。”[143]也就是说,相对于二分法政体观,等级或近似值民主观同样有着认识论上的理论基础,甚至更接近事实真相。

第二,二分法政体观有违亚里士多德传统。在前述关于古典政体理论中我们已经知道,亚里士多德是在连续性光谱中划分正宗政体、变态政体以及诸多亚政体的,政体之间存在变换的条件和可能。相对于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代政体理论,二分法政体理论无疑是政治的需要,是世界意识形态化的产物。对此,我们应该清楚地知道,学术的逻辑和政治的逻辑既有关联,又存在重大区隔。

第三,二分法标准的动摇。如果说“竞争性选举”是二分法的根本标准,那么如何理解今天流行的“竞争性威权主义”、“选举式威权主义”等一系列说词?[144]今天被美国视为威权甚至独裁的一些国家,比如俄罗斯、伊朗、委内瑞拉等一系列国家,都是多党制和“竞争性选举”而产生的民选政府。这种理论与现实的张力至少说明,以“竞争性选举”为标准的二分法政体观受到重大冲击、甚至已经发生了动摇。

第四,作为二分法政体观替代物的“混合政体”。已经有美国学者认识到,民主—非民主的二分法不符合真实的政治世界,而真实政治世界的政体大多是混合政体,混合政体广泛分布于世界政治体系中,它们既有某些民主成分,又有威权的甚至独裁的成分。[145]事实上,在我们谈到旧制度主义政体时,已经有学者指出过英国代议制中的独裁与贵族制成分。必须指出的是,熊彼特、萨托利等人所说的自由民主其实也是《联邦党人文集》中所阐述的混合制政体,其最大的问题就是将混合制政体中的一项即选举当做自由民主的核心,在实践中必然四面楚歌。

如果换个视野看政体或进行比较政体研究,比如从政治过程分析和比较政治经济学角度,二分法政体观甚至难以成立。在过程分析和政治经济学那里,不同政体之间会有类似的过程或政策,而相同的政体之间却有不同的政策。这将是本人在其他论文中所要回答的理论假设。


[1] 本文是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国家理论的反思与重建”10XNL015。

[2] 曾毅,中央党校党建部讲师,政治学博士。

[3] 比如叶娟丽《行为主义政治学方法论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 比如何俊志《结构、历史与行为——历史制度主义对政治科学的重构》,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5] 比如张飞岸《作为意识形态的美国政治学》,《政治学研究》2010年第5期。

[6] 参见[美]戴维·杜鲁门《政府过程:政治利益与公共舆论》,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7] 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19、147页。

[8] 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57页。

[9] 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8页。

[10] 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8页。

[11] 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5页。

[12] “民主”,见《布莱克维尔政治思想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32页。

[13] 1947年3月12日,杜鲁门向国会发表演说,阐述了后来被称为“杜鲁门主义”的观点:美国的政策必须是去支持自由的人民,他们正在抵抗少数武装分子和外来势力征服的图谋;美国必须援助自由的人民以他们自己的方式设计他们的命运;美国的帮助应该主要通过经济和财政援助而实现该地区的经济稳定和政治有序。

[14] 杨光斌:《意识形态与冷战的起源》,《教学与研究》2000年第3期。

[15] [德]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6] [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17] [美]帕森斯:《社会行动的结构》,张明德等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

[18] Talcott Parsons and Edward Shils,Toward a General Theory of Action(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51),p.77.

[19] Parsons and Shils(fn.14),p.77.

[20] Report by the Faculty Committee,The Behavioral Sciences at Harvard(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June 1954),p.114.

[21] 纪树立:《论库恩的“范式”概念》,载《自然辩证法通讯》1982年第3期。

[22] 托马斯·S.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9页。

[23] 托马斯·S.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9页。

[24] 托马斯·S.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页。

[25] 托马斯·S.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2页。

[26] 托马斯·S.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6页。

[27] 托马斯·S.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9页。

[28] [美]理查德·J.伯恩斯坦:《社会政治理论的重构》,黄瑞琪译,译林出版社2008年版,第108页。

[29] David B.Truman,“Disillusion and Regeneration:The Quest for a Discipline”,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59,No.4(1965),p.866.

[30] David B.Truman,“Disillusion and Regeneration:The Quest for a Discipline”,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59,No.4(1965),p.868.

[31] Ibid.,p.870.

[32] David B.Truman,“Disillusion and Regeneration:The Quest for a Discipline”,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59,No.4(1965),p.870.

[33] 《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54页。

[34] 《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55页。

[35] David B.Truman,“Disillusion and Regeneration:The Quest for a Discipline”,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59,No.4(1965),p.872.

[36] David B.Truman,“Disillusion and Regeneration:The Quest for a Discipline”,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59,No.4(1965),p.872.

[37] [美]理查德·J.伯恩斯坦:《社会政治理论的重构》,黄瑞琪译,译林出版社2008年版,第123页。

[38] Gabriel A.Almond,“Political Theory and Political Science”,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60,No.4(1966),p.869.

[39] Gabriel A.Almond,“Political Theory and Political Science”,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60,No.4(1966),p.873.

[40] Ibid.,p.875.

[41] Gabriel A.Almond,“Political Theory and Political Science”,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60,No.4(1966),p.876.

[42] Ibid..

[43] Ibid.,p.874.

[44] Ibid.,p.877.

[45] Gabriel A.Almond,“Political Theory and Political Science”,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60,No.4(1966),p.879.

[46] Ibid..

[47] Ibid.,p.877.

[48] [美]雷迅马:《作为意识形态的现代化——社会科学与美国对第三世界政策》,牛可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第61页。

[49] [美]雷迅马:《作为意识形态的现代化——社会科学与美国对第三世界政策》,牛可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第62页。

[50] 转引自[美]理查德·J.伯恩斯坦《社会政治理论的重构》,黄瑞琪译,译林出版社2008年版,第4页。

[51] [美]雷迅马:《作为意识形态的现代化——社会科学与美国对第三世界政策》,牛可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第79页。

[52] [美]雷迅马:《作为意识形态的现代化——社会科学与美国对第三世界政策》,牛可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第24页。

[53] 罗纳德·齐尔科特:《比较政治与政治经济》,苏子乔译,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5年版,第93页。

[54] [英]大卫·马什、格里·斯托克编:《政治科学的理论与方法》(第二版),景跃进、张小劲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1页。

[55] 如王沪宁《比较政治分析》、《当代西方政治学分析》,俞可平《西方政治分析新方法论》,徐大同《20世纪西方政治思潮》等著作都将“行为主义”作为当代西方政治学重要理论路径进行介绍;另外,叶丽娟的《行为主义政治学方法论》是一本专门研究行为主义方法论的著作,其中对行为主义流派的缘起、代表人物、代表作品、理论特征有全面的介绍。

[56] 如叶丽娟的《行为主义政治学方法论》作为国内一本系统研究行为主义的著作,在分析行为主义方法论特征时,只提到“价值中立论和实证研究方法”,在我看来,这只涉及我所说的第一个层面——方法层面,而没有涉及理论层面的内容;而何俊志《结构、历史与行为》中的“行为主义范式的内在缺陷”一节,也只涉及行为主义“价值去除、方法至上和研究政治行为”三个特征。

[57] 这个说法来自学者大卫·桑德斯。参见[英]大卫·马什、格里·斯托克编《政治科学的理论与方法》(第二版),景跃进、张小劲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8页。

[58] 阿尔蒙德:“导论:比较政治学的功能研究法”,见[美]阿尔蒙德等《发展中地区的政治》,任晓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2页。

[59] [美]斯塔夫理阿诺斯:《全球通史》(下),董书慧、王昶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49页。

[60] 转引自刘绪贻、韩铁、李存训《美国通史:战后美国史1945—2000》(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1页。

[61] 转引自刘绪贻、韩铁、李存训《美国通史:战后美国史1945—2000》(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9页。

[62] 肯尼迪在1961年初的就任总统演讲上讲道:“对世界各地身居茅舍和乡村,为摆脱普遍贫困而斗争的人们,我们保证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自立,不管需要花多长时间——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因为共产党可能正在这样做,也不是因为我们需要他们的选票,而是因为这样做是正确的。自由社会如果不能帮助众多的穷人,也就无法挽救少数富人。”John.F.Kennedy,Inaugural Address,20 January 1961,website of John.F.Kennedy Presidential Library and Museum,http://www.jfklibrary.org/Asset-Viewer/BqXIEM9F4024nt Fl7SVAjA.aspx。

[63] [美]雷迅马:《作为意识形态的现代化——社会科学与美国对第三世界政策》,牛可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第42页。

[64] [美]雷迅马:《作为意识形态的现代化——社会科学与美国对第三世界政策》,牛可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第42页。

[65] 时任白宫副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的现代化理论学者沃尔特·罗斯托就曾忧心忡忡地指出,“在亚洲、中东、非洲和拉丁美洲等欠发达地区,莫斯科力图通过以下方式扩张势力:即运用游击战、颠覆、贸易、援助等各种各样的手段;挑动反殖民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情绪;突出共产主义的形象,把它标榜为使欠发达地区现代化的最有效的方法,标榜为正在迅速地从四面八方围住那懒洋洋地跑在前面的美国人的一种制度。……自由的事业看起来处于守势”。转引自[美]雷迅马《作为意识形态的现代化——社会科学与美国对第三世界政策》,牛可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第44页。

[66] [美]塔尔科特·帕森斯:《社会行动的结构》,张明德、夏遇男等译,译林出版社2008年版,第7页。

[67] [美]伊多·奥伦:《美国和美国的敌人——美国的对手与美国政治学的形成》,唐小松、王义栀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0页。

[68] [美]加布里埃尔·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3页。

[69] 阿尔蒙德:“导论:比较政治学的功能研究法”,见[美]阿尔蒙德等《发展中地区的政治》,第53、58页。

[70] [美]罗伯特·达尔:《现代政治分析》,王沪宁、陈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91页。

[71] [美]雷迅马:《作为意识形态的现代化——社会科学与美国对第三世界政策》,牛可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第53—54页。

[72] [美]格林斯坦、波尔比斯:《政治学手册精选》(下),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49页。

[73] 曾毅:《比较政治研究中的发展主义路径》,《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第1期。

[74] 杨光斌:《民主观:二元对立或近似值》,《河南大学学报》2012年第5期。

[75] Giovanni Sartori,Concept Misformation in Comparatvie Politics,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64,No.4.(Dec.,1970),pp.1033-1053.

[76] [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05页。

[77] [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06页。

[78] [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07页。

[79] [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07页。

[80] [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06页。

[81] [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07页。

[82] [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06页。

[83] [美]梅里亚姆:《美国政治思想:1865—1917》,朱曾汶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38页。

[84] [美]罗伯特·威斯布鲁克:《杜威与美国民主》,王红欣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99页。

[85] [美]罗伯特·威斯布鲁克:《杜威与美国民主》,王红欣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00页。

[86] [美]罗伯特·威斯布鲁克:《杜威与美国民主》,王红欣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02页。

[87] Walter Shepard,“Democracy in Transition”,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No.29(1935),pp.18-19.

[88] [美]罗伯特·威斯布鲁克:《杜威与美国民主》,王红欣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02—303页。

[89]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38页。

[90]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49页。

[91]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70页。

[92]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66页。

[93]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72—373页。

[94]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79页。

[95]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69页。

[96]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50页。

[97]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96页。

[98]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96页。

[99]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00页。

[100]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15页。

[101]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15页。

[102]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34页。

[103]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32页。

[104] 曾毅:《密尔晚年大转型及其思想的国家建设意义》,《学习论坛》2012年第10期,第49页。

[105]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31页。

[106]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31页。

[107]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31页。

[108]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90页。

[109]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92页。

[110]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94页。

[111] 殷叙彝:《社会民主主义概论》,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第40页。

[112]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15页。

[113] [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18页。

[114] [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19页。

[115] [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423页。

[116] [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429页。

[117] [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421—422页。

[118] [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429页。

[119] [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29页。

[120] [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02页。

[121] [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35页。

[122] [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23、124页。

[123] [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425页。

[124] [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10—311页。

[125] [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424页。

[126] [英]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王明毅、冯兴元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8页。

[127] 陈伟:《阿伦特的极权主义研究》,《学海》2004年第2期,第43页。

[128] 汉娜·鄂兰:《极权主义的起源:极权主义》,林骧华译,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1995年版,第635—639页。

[129] [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23页。

[130] [美]科利尔、艾德考克:《民主和二分法,一种实用主义的概念选择》,《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7年第5期。

[131] [美]达尔:《民主及其批评者》,曹海军、佟德志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49、450、451页。

[132] [美]罗伯特·A.达尔、布鲁斯·斯泰恩布里克纳:《现代政治分析》(第六版),吴勇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07页。

[133] [美]威尔逊:《国会政体:美国政治研究》,熊希龄、吕德本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84页。

[134] 参见[美]罗伯特·A.达尔、布鲁斯·斯泰恩布里克纳《现代政治分析》(第六版),吴勇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87—101页。

[135] 参见[美]罗伯特·A.达尔、布鲁斯·斯泰恩布里克纳《现代政治分析》(第六版),吴勇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04—107页。

[136] [美]罗伯特·A.达尔、布鲁斯·斯泰恩布里克纳:《现代政治分析》(第六版),吴勇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07页。

[137] [美]罗伯特·A.达尔:《论民主》,李风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3页。

[138] [美]罗伯特·A.达尔:《论民主》,李风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3—34页。

[139] [美]罗伯特·A.达尔:《论民主》,李风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72页。

[140] [美]罗伯特·A.达尔:《论民主》,李风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24页。

[141] [美]奥唐纳、[意]施密特:《威权统治的转型:关于不确定民主的试探性结论》,景威、柴绍锦译,新星出版社2012年版,第6页。

[142] [美]阿尔蒙德等:《当代比较政治学:世界视野》(第八版 修订版),杨红伟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16页。

[143] 参见[美]科利尔、爱德考克《民主和二分法:一种实用主义的概念选择》,《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7年第5期。

[144] Yonatan L.Morse,“The Era of Electoral Authoritarianism”,World Politics,Vol.64,No.1,January 2012,pp.161-198.

[145] Henry E.Hale,“Hybrid Regimes:when Democracy and Autocracy Mix”,in Nathan J.Brown(ed.),The Dynamics of Democratization,Baltimore,The John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