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长安的国家乐伎与乐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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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太常寺二乐署

自秦汉以降,太常寺为历代王朝国家常设的事务机关之一,其制度渊源可追溯到上古时代。李唐建国,因袭杨隋制度,仍置太常寺。在高宗龙朔二年(662)曾改名为“奉常寺”,到咸亨元年(670)恢复旧名;武则天光宅元年(684)又改为“司礼寺”,到中宗神龙元年(705)又恢复旧名。据《通典·职官七·太常卿》:

今太常者,亦唐虞伯夷为秩宗兼夔典乐之任也。周时曰宗伯,为春官,掌邦礼。秦改曰奉常,汉初曰太常,欲令国家盛大常存,故称太常。【颜师古曰:‘太常者,王之旌也,画日月焉。王者有大事则建以行,礼官主奉持之,故曰奉常,后改为太,尊大之义也。'】[汉]惠帝更名奉常,景帝六年(前151),更名太常……北齐曰太常寺,置卿及少卿、丞各一人,掌陵庙、群祀、礼乐、仪制、天文、术数、衣冠之属……隋曰太常,与北齐同……大唐因之……

按:“太常”初为旗名。据《周礼·春官·巾车》:“建太常,十有二斿,以祀。”即王之旌旗画日月曰太常,正幅上画有日月星辰,下边缀有十二条飘带,分别画有升龙和降龙,象征“天命”,用于祭祀、朝会等典礼场合。

(一)太常寺职官概况

太常寺的长官(一把手)太常卿,俗称“乐卿”,职掌朝廷礼乐、祭祀等事务,故“职重地高,不同他司”,〔唐〕赵璘:《因话录》卷三《商部下》∥《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850页。按:太常卿一职,也有虚衔者。据《新唐书·安乐公主传》:“[武]崇训子方数岁,拜太常卿,封镐国公,实封户五百。”这种虚衔,属于“门荫”入仕特权。在诸卿、监中级别最高。唐代的中央机构,除了三省六部以外,还有九寺、五监以及诸卫、诸军等机构。按其职掌可分为七类:(1)负责皇家、皇族事务的,有殿中省、内侍省、宗正寺、太子东宫及诸亲王府官属;(2)负责礼乐祭享、民族与外交事务的,有太常寺、光禄寺和鸿胪寺;(3)负责文教事务的,有秘书省、国子监;(4)负责司法事务的有大理寺;(5)负责财货出纳、贸易、百工制作和屯田水利事务的,有司农寺、太府寺、少府监、将作监和都水监;(6)负责兵器与军工事务的,有太仆寺、卫尉寺和军器监;(7)负责禁卫事务的,有十六卫、六军、神策军(唐后期)以及东宫十率府等。参看张国刚:《唐代官制》,三秦出版社,1987年版,第90页。太常卿为正三品级,两名少卿为正四品上阶,合称“三卿”;其余八寺卿皆为从三品级,少卿为从四品上阶。“三卿”的人选虽然并不特别要求精通音律,但以具备音乐素养者为佳。在先后担任过“三卿”的官员中,有不少通晓音律的人物。例如唐玄宗的大哥宁王(李宪)、弟弟岐王(李隆范)皆知晓音律,在开元年间都曾担任过太常卿。

1.太常“三卿”与八署

据《唐六典》卷一四《太常寺》:“太常卿之职,掌邦国礼乐、郊庙、社稷之事,以八署分而理焉:一曰郊社,二曰太庙据《唐六典·太常寺》:开元二十四年(736),敕令废去太庙署,由太常少卿一人负责太庙事宜。中华书局(陈仲夫点校),1992年版,第394页。,三曰诸陵,四曰太乐,五曰鼓吹,六曰太医,七曰太仆,八曰廩牺,总其官属,行其政令;少卿为之贰(副职)。”

以下先将太常“八署”机构以及职掌,列为简表。

(表1-1) 唐代太常寺“八署”机构职掌简表

在太常寺下还设有“四院”(即库房)。据《唐六典》卷一四《太常寺》:

凡备大享之器物有四院,各以其物而分贮焉。一曰天府院,藏瑞应及伐国所获之宝,禘、袷则陈之于庙庭。二曰御衣院,藏乘舆之祭服。三曰乐悬院,主藏六乐之器物据《全唐文》卷三四五达奚珣(开元时曾任礼部侍郎)《太常观乐器赋》:“……乐假器而成用,器以乐而见珍……乐器成列,盈乎太常。”同书卷三五四敬括《观乐器赋》云:“且夫颂功乃作乐,因乐乃造器,乐盛而德崇,器存而乐备。乐为和物之所,器乃积声之地。”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四曰神厨院,主藏御廩及诸器物。又据段安节《乐府杂录·熊罴部》记唐后期情况云:“乐具库,在[大明宫]望仙门内之东壁。”望仙门在正南门丹凤门之东,次东为延政门。按:唐后期自肃宗起,诸位皇帝皆居于大明宫(在太极宫之东、兴庆宫之北,称东内、北内)“听政”。

按:“大享”是最高等级的祭祀(天、地、祖宗)典礼;“禘、袷”为宗庙祭祀大典。第三院的“乐悬”是演奏“雅乐”的专用乐器,有成套的编钟、编磬等金石类敲击乐器,要用特制的梁架(横木曰簨,立柱曰虡)悬挂起来进行演奏。所谓“设乐悬”,就是在举行隆重典礼时预先摆设雅乐乐器。

2.太常寺衙主要职官

在盛唐时期,太常寺的主要职官设置如下表。

(表1-2) 盛唐太常寺主要职官简表

按:在《唐六典》、《通典》、两《唐书》中,对于太常寺职官人数的记载,虽详略稍异,但都对“三卿”以下的丞、主簿、录事、博士、太祝、奉礼郎和协律郎的品级、职掌等有具体说明,可见这是太常寺的主要职能官员。以下做简要介绍:

(1)太常丞,“总判寺事”,负责太常寺的日常事务,相当于本部门的“办公厅主任”。所以,这个“岗位”也以精通音律者为最佳人选。例如在武则天执政时,担任过太常丞的李嗣真就通晓音律,擅长胡琴,曾“闻东夷三曲一遍,援胡琴弹之,无一声遗忘”〔宋〕钱易:《南部新书·乙》,中华书局(黄寿成点校),2002年版。

(2)太常主簿,掌管大印、勾检稽失、检署公文事目抄件等事务。

(3)太常录事,负责“受事发辰”,就是协助主簿,按照规定监督各项事务实施的期限。如尚书省凡下达某项公文指令,皆有具体的日程期限。

(4)太常博士,职责是辨“五礼”(吉、嘉、宾、军、凶礼)之仪式,奉先王之法制,在大祭祀和大典礼场合,负责赞导礼仪;并拟议王公、三品以上官员的“谥号”,可谓朝廷礼仪制度方面的学术权威。其资位与左、右补阙(负责对皇帝进行规谏并举荐人员)大体相当,是精选之人才、清望之官职。他们在太常礼院(博士所居之处)议礼,皆得自专,无须禀告“三卿”。

(5)太祝,在祭祀太庙时,负责出纳神主(先君牌位)、跪读祝文等事务。其员额初为7人,后增至9人,开元二十三年(735)减为3人。

(6)奉礼郎,在祭祀、朝会时,负责设置君臣“版位”(就位次序。百官之位,文左武右,东西相向,北方为上)、赞导跪拜礼节等;凡仲春、仲秋公卿巡行诸皇陵时,负责其威仪、鼓吹以及仪式礼节。其员额初为4人,开元二十三年减为2人。

(7)协律郎,其职责是“掌和六律、六吕(阳为六律,阴为六吕),以辨四时(四季)之气,八风五音之节”。显然可见,这是太常官员中的音乐权威,据《通典》卷二五《职官七》:“协律郎,汉曰协律都尉,李延年为之。武帝以延年善新声,故为此官。后汉亦有之,魏杜夔亦为之……晋改协律校尉。后魏有协律郎,又有协律中郎。北齐及隋协律郎皆二人。大唐因之。掌举麾节乐,调和律吕,监试乐人典课。”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695页。其“岗位职责”要求任职者必须精通音律(熟谙音乐理论、乐舞创制与器乐演奏等)。其具体职责,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负责创制乐曲、创作歌辞,以及选辞入乐(为皇帝或大臣所作歌辞配上乐曲)。按:所谓“协律”,指调和音乐律吕,使之和谐悦耳。协律郎“岗位”设置仅2人,其人选不仅需要精通音乐理论、能指挥大型乐舞演奏,还要熟知朝廷礼乐制度与各项礼仪程序,并具备良好的文学素养等。具体而言,有两类人物堪称胜任:一是通晓音律的音乐家,如唐初的窦璡、张文收等人;二是音乐才能一般,但长于诗赋文辞、或通晓儒学经术,如以诗文著称的沈佺期、郑虔、韩愈、李贺等人。按:在唐后期有只挂协律郎虚衔而不任实职者,其人大多无音乐才能。这种情形大约始于肃宗、代宗时,多见于德宗、宪宗朝。这些挂虚衔者,或以“门荫”得官,如大将李晟之子李听7岁就授职协律郎;或是地方藩镇节帅的幕僚,由其长官向朝廷表荐为协律郎,而本人却在京城以外供职。参看左汉林:《唐代乐府制度与歌诗研究》,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11—19页。

第二,担任大型典礼仪式上的乐队指挥。据《唐六典·太常寺》:“若大祭祀、飨燕,奏乐于庭,[协律郎]则升堂执麾(指挥杖。用野鸡羽毛和彩翠装饰)以为之节制:举麾,鼓柷(与敔皆为木制的打击乐器),而后乐作;偃麾,戛敔,而后止。”〔唐〕李林甫等:《唐六典》卷一四,中华书局(陈仲夫点校),1992年版,第398—399页。

第三,“凡太乐、鼓吹[署]教乐则监试,为之课限。”即负责检查、监督太乐署、鼓吹署对乐伎的专业教习,担任定期考核、评定成绩的考官。

第四,负责音乐内容“政治思想性”健康与否的“把关”——“凡教乐,淫声、过声、凶声、慢声皆禁之。”《唐六典》卷一四《太常寺》,第398—399页。所谓“淫声,若郑、卫者;过声,失哀乐之节者;凶声,亡国之声,音若桑间、濮上者;慢声,不恭者也。”

(8)太常寺下还有若干事务性的吏员:府12人,史23人,谒者10人,赞引20人,赞者16人,祝史6人,亭长8人,掌固(掌故)12人,太庙斋郎京(长安)、都(洛阳)各130人,太庙门仆京、都各32人。这些低级职位皆以“流外官”按:所谓“流”,指移动不定、变化;也指品类、等级。在隋唐时代,一品至九品的官员通称“流内”;九品以下的低级小官通称“流外”。京城各官署的吏员多以流外官充任。“流内官”有任期、有升降,非世袭,具有流动性。“流外官”也有级别,按照规定经过业绩考课、铨选(量材授官)后,可递升“入流”,成为流内官。充任。如“太庙斋郎”参与祭祀事务,一般选取五品以上官员的子孙,仪容端正,粗通文义。这是“门荫”入仕(政治特权)途径之一。

3.太常“伎术官”(“直官”)

所谓“伎术官”,是指医官、太史官、乐官等具有某种专门技艺或术数按:“术数”(数术),指以通过观察各种自然界现象,用来推测人的气数和命运。《汉书·艺文志》列有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六种。的官吏。而太常“伎术官”与“直官”乃一事之两面,诸色“直司”官吏的职位也属于专业伎术(技术)性质。唐代太常太乐、鼓吹二署的乐工人数,在盛唐时最多达到“数万人”,其“人名簿籍”、伎艺组织(乐部)和服役(上番)等事宜,需要不少的基层官员来分工负责;尤其是“诸色”(各类)乐伎弟子的专业伎艺教习,更需要相当数量的专业乐师——“伎术官”来担任。

(1)太常“伎术官”

据《唐会要》卷六七《伎术官》:其人选由本部门决定,再报送吏部审核。

故事(惯例):伎术官皆本司(本部门)定,送吏部附申。谓秘书、殿中、太常、左春坊、太仆等伎术之官,惟得本司选转,不得外叙。若本司无缺,听授散官(有级别但无具体职掌),有缺(职位空缺时)先授。若再经考满(一年一考,四年一任),听外叙。

[武周]神功元年(697)十月三日敕:“自今以后,本色出身,解天文者,进官不得过太史令(从五品下);音乐者,不得过太乐、鼓吹署令(从七品下);医术者,不得过尚药奉御(正五品下);阴阳卜筮者,不得过太卜令(正八品下);解造食者,不得过司膳署令(从七品下)……”

[玄宗]开元七年(719)八月十五日敕:“出身非伎术,而以能(技能)任伎术官者,听量与员外官。其选叙考劳,不须拘伎术例。”天宝十三载(754)五月,吏部奏:“准格,伎术官各于当色本局、署员外置,不得同正员(正式编制内官员)之数。”从之。

[文宗]大和五年(831)七月敕:“诸色艺能授官,今后如有罪犯停职者,委本日牒报吏部,不在叙用限。”

据《乐府杂录·方响》可知,在太常诸色“伎术官”中有“调音律官”。

武宗(840—846在位)朝郭道源,后为凤翔府天兴县丞,充太常寺调音律官,善击瓯(盆、盂类瓦器)。率以邢瓯、越瓯共十二只,旋加减水于其中,以筯(筷子)击之,其音妙于方响也。

[懿宗]咸通(860—873)中,有调音律官吴缤,为鼓吹署丞,善打方响,其妙超群,本朱崖李太尉(李德裕)家乐人也。[又]有异,洞晓音律,亦为鼓吹署丞,充调音律官,善于击瓯。击瓯盖出于击缶(大肚小口瓦器)。

在太常乐署下,有担任乐师的“无品博士”若干人,凡是在15年的历次成绩考核中,能够累积优等者,可“授散官,直本司(担任本署“直司”)”。而这些“无品博士”,则是从习业既成且品行修谨的“长上弟子”中提升,可“为助教,博士缺,以次补之”《唐六典·太常寺·太乐署》,第406页;《新唐书·百官三》,第1243页。

按:由此可以推知,太常乐署的乐工、低级乐师(无品博士、有品博士),凡是伎艺优秀、人品端正并供役敬业者,通过“熬资历”,就有希望逐级进升至本署令、丞,进入“流内官”(九品)系列。然而,这种“熬资历”至少要积累20年以上的优良“考绩”,才有望实现。当然,若是伎艺超群,得到长官赏识、尤其是皇帝青睐者,则会“超升”官职的。

(2)太常“直官”参看孙晓辉:《两唐书乐志研究》,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274—275页。

唐朝的“直官”按:“直官”的含义,一指当值的官员;一指暂时代理他职的官员。据北宋沈括《梦溪笔谈·故事二》:“唐制,官序(官吏的等级次序)未至,而以他官权摄(临时代理)者,为直官。如许敬宗为直记室是也。国朝(宋朝)学士、舍人皆置直院。”,分为有品级(诸司诸色有品直司)、无品级(艺术百司杂直)两大等次。如唐中宗神龙元年(705)二月《即位赦令》就有“诸司有品直司,宜加一阶;无品直司,赐勋一转……”云云。〔宋〕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二,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7页。

据《通典》卷一五《选举三》:“按格、令,内外官万八千八十五员。而合入官者,自诸馆学生以降,凡十二万余员。其外文武贡士及应制、挽郎、辇脚、军功、使劳、征辟、奏荐、神童、陪位,诸以亲荫并艺术百司杂直(无品级直司),或恩赐出身受职不为常员者,不可悉数。大率约八九人争官一员。”

又据《唐六典》卷二《吏部》“吏部郎中、员外郎”:

凡诸司置直,皆有定制。【诸司诸色有品直:……太常寺三十人,……教坊二十人,……外官直考者,选同京官。其前官及常选人,每年任选。若散官、三卫、勋官直诸司者,每年与折一番。】

太常寺下的“直司”名色,有礼直据《唐会要》卷六五《太常寺》:“[肃宗]乾元元年(758)七月二十八日,太常寺先置礼直五人,宜并停废……[德宗]贞元七年(791)正月二十六日,复置礼仪直两员,礼院直两员……”、乐直(精通音乐)、医直、卜直等。

据《旧唐书·音乐志三》:开元二十五年(737),太常卿韦縚下令“铨叙前后所行用乐章为五章,以付太乐、鼓吹两署,令乐工习用”。而参与其事的诸多官吏中,就有“直太乐[李]尚冲”其人。

按:从“凡诸司置直[官],皆有定制”,“艺术百司杂直”(无品级直司)“大率约八九人争官一员”来看,当时“低级官场”的竞争相当激烈(求官者多而官位有限,从古至今皆然)。而且,在高度集权与等级森严的官僚体制之下,“官场”上的弄权舞弊、贿赂请托等腐败之风,更加剧了这种“利益竞争”的残酷性。

据《唐会要》卷六五《殿中省》、《太常寺》:

[开元]二十八年(740)四月十三日,殿中监奏:“尚食局无品直司六人,并是巧儿,曹司要籍,一任直司,主食十年,考满,同流外授官,仍补额内直[司]驱使。比来有阙,多被诸色人请射(请托谋求),此辈遂无进路。今后有阙,望请先授,妄来请射,不在补限。”敕旨从之。

[宪宗]元和三年(808)五月,殿中省奏:“敕当司尚食、尚衣、尚舍、尚药、尚辇等,共五局伎术直官,听在外州府官来直本司。伏以五局所置官,不请课料(俸禄),若不授伎术官,即多逃散。伏请宣付吏部,准旧例处分。”敕旨依奏。

[穆宗]长庆四年(824)七月敕:“吏部所注太常寺伎术官直殿中[省],既准格,未为乖越,宜并待考满日停。太常寺所论员阙,从来年以后,并任本寺收管,诸司更不得占授(指诸司之间占用伎术官名额)。”

但是,尽管有上述的“官场弊政”,而竞争产生的积极效应方面(今所谓“正能量”)还是应该肯定的,这无疑会使诸色无品、有品“直司”,以及绝大多数乐工的专业伎艺水平得到提升,涌现出大量伎艺精湛的“高手”。

(二)太乐署与鼓吹署

有唐一代(618—907)的国家(或曰官方)乐舞机构,按其管理体制等级、所在空间地点,可分为京城与地方两大层级和各自的系统。盛唐时期的国家乐舞机构层级和系统,可图示如下。

按:在初唐近百年间,其乐舞机构与管理体制基本稳定。直到玄宗(李隆基)当朝之后才进行了重大调整:将太常寺管辖的俗乐机构“教坊”改由内侍省(宦官机构)掌管、增设内教坊(容纳百戏)、“宜春院”和“皇帝梨园”,并由此开创了后世艳羡的“盛唐乐舞”气象。

太常寺下的太乐署、鼓吹署,是“国家级”乐舞机构,掌管着庞大的官伎队伍,统称“太常乐工”或“太常工人”。在玄宗朝之前,有雅乐“二舞郎”140人,散乐382人,仗内散乐1000人,音声人10027人,总计11549人。《新唐书》卷四八《百官三·太常寺》,第1244页。又据《全唐文》卷二四七李峤《上中宗书》称言:“太常乐户已多,复求访散乐,独持鼗鼓者已二万员……”而“唐之盛时,凡乐人、音声人、太常杂户子弟,隶太常及鼓吹署,皆番上,总号‘音声人’,至数万人”《新唐书》卷二二《礼乐志十二》,第477—478页。。但是,这种兴盛景况在“安史之乱”中遭受重创。当时,东都洛阳、西京长安先后被安史叛军占领。玄宗仓惶离京西走,入蜀避乱;皇太子(李亨)则北上灵武(今宁夏吴忠市),自行即位(史称肃宗)。朝廷播迁,太常乐署、宫廷教坊以及“梨园”的乐伎,或四散奔逃,或为叛军俘获。

据《安禄山事迹》卷下:天宝十五载(756)六月,叛军陷长安,“于是禄山伪官属等,全虏府库兵甲、文物、图籍,宜春、云韶,犀象、舞马,掖庭后宫皆没焉。【禄山以车辇乐器及歌舞衣服,迫胁乐工,牵制犀象,驱掠舞马,遣入洛阳,复散于北,向时之盛扫地矣。肃宗克复,方散求于民间,复归于京师,十得二三……禄山尤致意于乐工,求访颇切,不旬日间,获梨园弟子数百人。】”

肃宗至德二载(757)十月,唐军收复长安、洛阳,“将行大礼”,而礼乐器物尽阙,遂命礼仪使太常少卿于休烈派遣属吏赶赴洛阳,将叛军掳掠的乐工“押领”回长安;又“诏给钱,使休烈造伎衣及大舞等服,于是乐工、二舞始备矣”《旧唐书》卷二八《音乐志一》,第1052页。。虽然恢复了太常乐署机构,但乐工人数却大为缩减。

尽管如此,而朝廷“礼乐之仪”不可或缺,到了国势每况愈下的晚唐宣宗大中(847—859)初年,太常乐署仍有乐工5000余人,其中俗乐(教坊)1500人。《新唐书》卷二二《礼乐志十二》,第477—478页。

1.太乐署

据《通典·职官七·太常卿》叙“太乐署”机构建置渊源:

《周官》有大司乐,掌成均(古之大学。亦泛指官方最高学府)之法,亦谓之乐尹,以乐舞教国子。秦、汉奉常属官有太乐令及丞,又少府属官亦有乐府令、丞。后汉永平三年(60),改太乐为大予乐令,掌伎乐人,凡国祭飨,掌诸奏乐。魏复曰太乐令、丞,晋亦有之。[北]齐铜印墨绶,进贤一梁冠,绛朝服。梁、陈因之。后魏置太乐博士。北齐曰太乐令、丞。后周有大司乐,掌成均之法。后改为乐部,有上士、中士。隋有太乐令、丞各一人。大唐因之,掌习音乐、乐人簿籍。

唐代中央的“九寺”(除大理寺外)之下,皆设有“署”一级组织机构,负责各项具体事务的执行操作。按照各署的职责性质和轻重,分为上中下三等,以令、丞为正副长官,员额一至数人不等,官品等级也有高低差别。唐初沿袭隋朝制度,太乐署设置令、丞各2人;开元二十三年(735)皆减为1人。盛唐时期,太乐署的职官设置可概括为如下简表。

(表1-3) 盛唐太常寺太乐署职官简表

太乐令、丞的职责,据《唐六典·太常寺》:“掌教乐人调和钟律,以供邦国之祭祀、飨燕;丞为之贰(副职)。”每年之中,在朝廷各种典礼场合上演奏雅乐、燕乐等,皆由太乐署承担;在平时,乐伎弟子的专业教习、伎艺考核等管理事宜,还有大量的诗歌入乐(配乐)工作,也由本署的乐官和乐工来完成。〔宋〕郭茂倩:《乐府诗集》中收录有唐朝的“郊庙歌辞”(用于祭祀天地、宗庙、社稷,明堂、藉田典礼等)、“舞曲歌辞”(用于郊庙、朝飨、宴会等)、“近代曲辞”(隋唐杂曲)等。在当时,其演唱任务大多是由太乐署的歌工来承担。中华书局,1979年版。因此,凡是能够胜任太乐令、丞的官员,必须是精熟音乐、兼擅诗文乃至博通经史的人才。例如在太宗朝中,著名诗人王绩(知晓音乐)曾任太乐丞;盛唐时期,刘贶(精通音律。著名史官刘知几的儿子)曾任太乐令,著名诗人王维(精通音律,善弹琵琶)曾任太乐丞。参看左汉林:《唐代乐府制度与歌诗研究》,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19—28页。

具体言之,太乐令、丞的工作职责有以下六个方面:

(1)“以供邦国之祭祀、飨燕”。即率领本署乐伎,在“五礼”(吉、嘉、宾、军、凶礼)典礼仪式上演奏乐舞(雅乐、燕乐和散乐)。而不同典礼场合所用的乐舞和歌曲,涉及“乐悬”(乐器和乐队等级规格)、舞佾(歌舞队列等级规格)、乐舞曲目以及演奏顺序等,有一整套严明的等级规格、繁细的仪式程序。如皇帝祭祀天地、宗庙和大朝会时,所用的乐悬、歌舞等级最高:“天子宫悬”、宫悬之舞“八佾”(文舞、武舞各64人)。凡每年元正(正月初一)、冬至,例有群臣朝贺皇帝的“大朝会”。是日,

太乐令设登歌于殿上,二舞(文舞、武舞)入,立于[乐]悬南……设十部乐,则去乐悬,无警跸。太乐令率十部伎立于[西内太极殿前]左右延明门外;群官初唱“万岁”,太乐令即引十部伎,声作而入,各就座,以次作。《新唐书》卷一九《礼乐志九》,第425—430页。

凡大燕会,则设十部之伎(燕乐伎、清乐伎、西凉伎、天竺伎、高丽伎、龟兹伎、安国伎、疏勒伎、高昌伎、康国伎)于庭,以备华夷。《唐六典》卷一四《太常寺·太乐署》,第404—405页。按:太宗贞观十六年(642)“著于乐令”的“十部伎”,是兼具政治礼仪性和表演娱乐性的乐舞;所谓“以备华夷”,是指既有中原汉民族的传统乐舞,又有边疆各民族(部族)和外国传入的乐舞。

(2)“掌习音乐”,即全面负责计划、安排、督察并考核本署乐胥(小乐官、乐师)对其乐工子弟的专业伎艺教习。太乐署下属乐工的伎艺,分为不同的“专业”(器乐、歌唱、舞蹈和杂伎艺等)、不同的伎能水平要求(坐部伎最佳,立部伎次之,雅乐部又次之);对乐胥的传授指导与弟子的学习训练,皆有明确的期限、考核标准和奖罚规定(详见第五章“官伎的教习与供役”一节)。

(3)负责收集、整理本署乐工演唱的乐谱和歌词等。如开元二十五年(737),乐卿韦縚下令太乐令孙玄成:将旧传的《讇乐》五调(即宫、商、角、徵、羽调)歌词各一卷,“更加整比为七卷”《旧唐书》卷三十《音乐三》,第1089页。

(4)负责管理和校定乐器。太常寺下设有“四院”(即库房),其“乐悬院”负责保管“六乐之器物”,如雅乐“乐悬”的编钟、编磬等。在平时,对钟、磬等各类乐器既要妥善保管,还要定期校正音准。如肃宗时,曾对太常保存的旧钟、磬进行“再造及磨刻”。再如唐末昭宗时,新铸编钟240口,就是由宰相张浚、太常博士殷盈孙、太乐令李从周、乐工陈敬言、知音(知晓音律)处士萧承训等人参与设计、制作、最后击拊校音等工作,“八音克谐,观者耸听”《旧唐书》卷二九《音乐二》,第1081—1082页;《册府元龟》卷五六九《掌礼部七·作乐第五》(校订本),第6549页。前文已述,在太常寺下还有专职的“调音律官”,由精通音律、擅长器乐的乐官或乐工来担任。“调音律官”也属于“伎术官”性质(具有某种专门知识和技术的官吏,如医官、太史官、乐官等,对其专业技能要求很高)。见〔唐〕段安节:《乐府杂录·方响、击瓯》∥《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唐会要》卷六七《伎术官》,第1398—1399页。

(5)掌管“乐人簿籍”(登记乐伎的名册),核实乐伎的姓名、年龄和人数等,以保证按期供役;并负责乐伎衣粮等生活物资的发放。这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具体而繁细(详见第五章“长役官伎的生活待遇”一节)。

(6)太常寺还负责教习地方州县乐工、提高其“雅乐”伎艺,以供“乡饮酒礼”之用的职责。这项工作是由太乐署来承担的。据《唐会要》卷二六《乡饮酒》:太宗贞观六年(632)、玄宗开元六年(718)七月,颁布《乡饮酒礼》行于天下。至开元十八年(730),宣州刺史裴耀卿上疏曰:“……州县久绝雅声,不识古乐。伏计太常具有乐器大乐,久备和声。望天下三五十大州,简有性识人(挑选有音乐灵性者),于太常调习雅乐,仍付笙竽琴瑟之类,各三两事,令比州转次造习,每年各备礼仪,准令式行礼,稍加劝奖,以示风俗。”二十五年(737)三月敕令,诸州“所贡之人”将申送一日,行乡饮酒礼。

2.鼓吹署

据《通典·职官七·太常卿》叙“鼓吹署”机构建置渊源:

《周礼》有鼓人,掌六鼓、四金之音。后汉有承华令,典黄门鼓吹,属少府。晋置鼓吹令、丞,属太常。元帝省太乐并鼓吹,哀帝复省鼓吹而存太乐。[萧]梁有鼓吹令、丞,又有清商署。北齐鼓吹令、丞及清商部并属太常。隋有鼓吹、清商二令、丞,至炀帝,罢清商署。大唐鼓吹署令、丞各一人,所掌颇与太乐同。按:鼓吹音乐,主要使用金鼓号角等乐器来敲击吹奏,早在先秦时代就已有之。自秦汉以降,中原王朝又吸收了北方游牧族类马上演奏的笳、角、铙、鼓音乐,演变为边地的鼓角横吹、边军的仪仗鼓吹音乐(军乐)等(参看第九章“唐代之前的鼓吹乐”一节)。

唐初因承隋制,鼓吹令、丞皆设置2人,开元二十三年(735)各减1人。盛唐时太常鼓吹署的职官设置情况,亦可概括为如下简表:

(表1-4) 盛唐太常寺鼓吹署职官简表

鼓吹令、丞的职责,据《唐六典·太常寺》:“掌鼓吹[音乐]施用、调习之节,以备卤簿之仪;丞为之贰(副职)。”所谓“卤簿”,指天子出行时各种车辆的先后顺序,前导官员、护卫军士、仪仗队伍以及前、后部鼓吹乐队等。从秦汉以降,凡皇帝、皇太子、皇后、皇太后、王公以及朝廷大臣等出行时,皆有卤簿,各有定制(不同等级)。而鼓吹音乐(使用鼓钲箫笳等乐器)即所谓“仪仗音乐”。

按:《通典》指出鼓吹令、丞“所掌颇与太乐同”,指其职责性质和功能,与太乐令、丞基本相同。但是,鼓吹署的具体伎艺却是与太乐署大不相同的;至于使用场合除少数相同以外,多数也是不相同的。再从乐器的种类、演奏技能的难易程度和艺术性上来看,鼓吹音乐比起太乐署职掌的燕乐明显逊色,据《新唐书·百官志三·太常寺》:“长上”(长期供役者)及太常梨园别教院弟子受教学习,“未得十曲,给资三之一;[学业]不成者隶鼓吹署。”可见鼓吹乐的艺术性较低。但其用途却更为广泛。凡是出行仪仗、夜警晨严、皇帝加元服(冠冕)、纳后(皇后),以及“军礼”之大射、凯乐、合朔伐鼓、大傩,婚葬等等礼仪场合,都要使用鼓吹音乐(详见第九章)。

3.太常乐署的空间位置

(1)太常寺在皇城南部偏东

唐代西京长安的中央机关大多在皇城内。皇城与宫城(西内太极宫)位于长安城北部正中,皇城在南,宫城在北。皇城中央的南北大街(宽约150米)北对宫城的正南门承天门,故号称“天街”;其正南门为朱雀门(见附图1、2、3)。

太常寺衙府的位置,据《长安志》卷七:在皇城内“承天门街之东、第七横街之北”〔宋〕宋敏求:《长安志》卷七,中华书局(丛书集成初编),1991年版。。即从南向北进入皇城朱雀门后,折向东走便是太常寺的南门。揆诸今西安市实地,唐朝太常寺的位置,在南城门内西北方:东至南大街、西至朱雀门内大保吉巷、北到南院门与粉巷、南至五岳庙门与湘子庙街之间。参看张永禄:《唐都长安》(增订本),三秦出版社,2010年版,第75页。

太常寺东邻安上门街,街道对面就是皇家太庙;太常寺西邻承天门大街,过街后便是胪鸿寺,再西就是太社——即所谓“左宗(皇家宗庙)右社(国家社稷)”是也。而太常寺与这些礼仪性机构和建筑距离相近,举行祭祀活动就近方便。因为一年当中,在太庙、太社举行的祭祀活动比较多,而乐舞演奏(需要提前准备祭祀器物、大型乐器等)必不可少。

(2)二乐署在太常寺院内

据晚唐段安节《乐府杂录·拍板》:“太乐署在[太常]寺院之东,鼓吹署在寺门之西……”在太常大院内设有“乐棚”(演奏乐舞)和“看棚”(观乐台)。又据《唐会要》卷六五《太常寺》:

旧式(常规惯例),太常卿上事(视事),庭设九(十)部乐。

又据晚唐裴庭裕《东观奏记·下》:宣宗大中十二年(858)十月,太常卿封敖于私第上事(处理公务),被御史台弹奏,左迁(降职)国子祭酒(从三品)。亦云:故事(旧例),太常卿上日[视事],庭设十部乐,尽一时之盛。按:此事时间,依据《唐会要》卷六五《太常寺》。

还有一则“崔邠辇母观乐”轶事:宪宗元和五年(810)十二月,以吏部侍郎崔邠为太常卿,大阅“太常四部乐”(龟兹部、胡部、大鼓部、军乐部)于太乐署,观者咸纵观焉。崔邠自私第去帽(露冕),亲导母辇(板舆)入太常寺看棚中,公卿逢者,为回骑避之,衢路以为荣。《唐会要》卷六五《太常寺》,第1343页;两《唐书·崔邠传》;〔宋〕钱易:《南部新书·乙》,中华书局(黄寿成点校),2002年版。

据《乐府杂录·驱傩》:在此项仪式举行的事前十日,太常卿并诸官于本寺先阅傩(傩戏表演。详见第九章),并遍阅诸乐。其日,大宴三五署官,其朝寮家皆上棚观之;亦允许百姓入看,颇谓壮观也。

又据《旧唐书·音乐志一》:“太常[寺]每凌晨,鼓笛乱发于太乐署。”这是“上番”供役的乐工们在“晨练”,正可说明太乐署厅堂在太常寺大院内。仅就使用太常雅乐、燕乐的典礼仪式而言,一年当中凡祭祀、朝会、节庆、接待“四夷”部酋和外邦宾客等,其时间既有固定的,也有不固定的。所以,从隶属关系、方便“受事”执行上,太乐和鼓吹二署的厅堂,理应在太常寺大院。在其衙府内,平常必有各乐部的“上番”乐工。而有关太常乐工的居住地址,史载零散不详。翻检所得有一条间接材料。据《新唐书·李瑀传》:

陇西郡公李瑀(玄宗大哥宁王李宪之子)亦知音,尝早朝过永兴里,闻笛声,顾左右曰:“是太常[乐]工乎?”曰:“然。”它日识之(太常乐工),曰:“何故卧吹?”笛工惊谢。《新唐书》卷八一《三宗诸子传》,第3599页。

按:永兴里(坊)在皇城的东侧偏北,其南为崇仁坊,由此向西,进入皇城南面的安上门,左手(西边)即是太常寺衙门。

(3)鼓吹署教坊地址

据《长安志》卷八:在外郭城宣平坊十字“街南之西,[有]鼓吹局教坊。”〔清〕徐松:《唐两京城坊考》卷三移录《长安志》作:“十字街南之西,鼓吹局,教坊。”误断“鼓吹局教坊”为两事。参看辛德勇《隋唐两京丛考》,三秦出版社,1991年版,第72—75页。又据《雍录·唐都城内坊里古要迹图》:宣平坊有“鼓吹署教坊”。〔宋〕程大昌:《雍录》,中华书局(黄永年点校),2002年版,第197—198页。

按:所谓“鼓吹局”即“鼓吹署”(“局”与“署”意义相近)。宣平坊位于外郭城的东部、偏南,属京兆府万年县所辖。而“鼓吹署教坊”就是乐工的教习场所,使用的各种鼓类,声若雷鸣;吹奏号角,音响尖锐,聒噪之声必会搅扰四邻官曹,是故置于远离皇城的居民坊区里(见附图13)。按:在玄宗朝之前,容纳散乐杂戏的“教坊”也属太常寺管辖,但并不在皇城之内,也可为之佐证。又据《唐会要》卷三四《杂录》:宪宗元和六年(811),太子少傅兼判太常卿郑庆余奏:“太常习乐,请复用大鼓。”从之。先是,德宗自南山还宫,继有[李]怀光、吐蕃之虞,都下(长安)人情警扰,遂诏太常习乐去大鼓。至是复用之。再者,太乐署、鼓吹署平时“上番”的乐工多达千人以上,既需要教习和食宿场所(庭院、平房),空间不会太过狭小,不宜集中在太常大院里,也不宜聚居在一处地方。

(三)清商署的撤并参看黎国韬:《先秦至两宋乐官制度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90—394页。

隋唐两代,太常“清商署”先设而后废,且间有反复。相关史载如下:

(1)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平陈,获宋、齐旧乐,诏于太常置清商署以管之。求陈太乐令蔡子元、于普明等,复居其职。(《隋书·音乐志下》)

(2)隋炀帝即位,多所改革。[大业]三年(607)定令……太常寺罢衣冠、清商二署。(《隋书·百官志下》)

(3)隋太常统鼓吹、清商二令、丞,各二人。皇朝(唐)因省清商,并于鼓吹。开元二十三年(735)鼓吹令、丞皆减一人。(《唐六典·太常寺·鼓吹署》)

(4)唐并清商、鼓吹为一署,增令一人。(《新唐书·百官志三》)

将“清商署”的消亡过程,可用简表以示概略。

(表1-5) 南北朝隋唐“清商署”兴废简表

据上引判断,并省清商署在开元二十三年(735)之前,但具体时间不明。按照一般事理逻辑来推论,应当与“清商乐”的衰落有直接关系。中唐宰相杜佑(735—812)曾有指论,据《通典》卷一四六《乐六·清乐》:

自[武周]长安(701—704)以后,朝廷不重古乐,工伎转缺,能合于管弦者,唯《明君》……等八首。旧乐章多或数百言,武太后时《明君》尚能四十言,今(德宗时)所传二十六言。就之讹失,与吴音(南方吴地的方言)转远。刘贶(开元中曾任太乐令)以为宜取吴人,使之传习。开元中有歌工李郎子。郎子北人,声调已失;云学于俞才生,才生江都人也。自郎子亡(死)后,清乐之歌阙焉。……

丘琼荪先生指出,所谓“清乐之歌阙焉”,是说北方人李郎子跟着南方人俞才生学唱“吴音”,但学得不很高明,已失掉了吴侬的风调;在郎子身后,太常歌工就连这样一个南腔北调的人也没有了。至于清乐的歌辞和乐谱,应该还保存在太常。而渐渐“讹失”者,是指用吴音的歌法,即“与吴音转远”。自初唐以降,清乐渐衰而“法曲”渐盛,而法曲便是从清乐中蜕化出来的,至开元、天宝时代,正是法曲鼎盛的时期。丘琼荪:《燕乐探微》,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34—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