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论 昌言(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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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论

前言

中国历史上各个君主制的朝代,无论曾经有怎样辉煌的过去,到了晚期,无一不是朝政腐朽,君不像个君,臣不像个臣,弄得民不聊生的。在历朝的末世中,有头脑、有思想的士大夫知识分子,不甘心无原则地随俗,所以总要出来说话,针砭时弊,提出自己的主张,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知识分子的传统。所以,到今天我们还能看到历代针砭时弊的书籍和文章。东汉后期崔寔的《政论》(一名《正论》)便是其中之一,但现在只有清朝人的辑本,看不到全帙了。

崔寔,字子真,一名台,字元始(按,自《群书治要》以下,历代各书引《政论》都称崔寔,不称崔台。但称他的字则多为崔元始,少称崔子真。元始是一名台的字,未详何以称名与字互不相应),涿郡安平(今属河北)人,生年不详。根据《后汉书》他的传记,他在桓帝即位之初年即建和元年(147)入朝为郎官,此后到灵帝建宁年间(168—172)病故。二十多年中他当过议郎、大将军梁冀府军司马,入东观(东汉皇家藏书处)参与撰写《东观汉记》。大概在永寿二年(156)至延熹元年(158)间出朝任五原郡守,复召入朝任议郎,勘定五经,后因梁冀被汉桓帝诛杀,他受到牵连,有几年被禁止做官。延熹四年(161)被司空黄琼举荐再出朝任辽东郡守,因母逝居家服丧,实未到任,复召入朝任尚书。从朝廷到边郡,再从边郡到朝廷,反复上下了两次。崔寔当朝官时没有什么作为,在那种朝廷,他也不可能有所作为,只是校经撰史而已。在地方当五原太守时,倒是做了两件利国利民的事。一是五原是个荒远边郡(在今内蒙古包头西),极贫苦,老百姓不会织布,冬天猬缩在草堆中御寒,他看到了心酸,便卖掉一些日常备用什物换钱,请来工匠制作纺车织机,教民纺织。二是当时鲜卑、匈奴等北方游牧部族掠夺边境,边民一年到头疲于奔命,他在五原整治兵马,严加防御,游牧部族不敢轻易来犯,抵抗外族入侵的效绩,常在各边郡中名列前茅。

东汉到了桓、灵二帝之际,也就进入如“滚雪球”般地朝着“改朝换代”结局奔去这一“加速运动”的初始阶段了。朝政腐朽,吏治腐败,百姓腐心:上则阉党、外戚轮流把持朝政,互相倾轧又互相勾结;中则百官上下比周营私,贪索无厌;下则“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崔寔既做过京官,又治理过边郡,对于朝政和民情都熟悉,这上下内外一对比,自然看出官场的种种积弊和百姓苦境的令人酸鼻。他的《政论》一些片段主要还保存在《群书治要》中,严可均说:“《治要》专取精实,而腴语美词芟除净尽,然于当时积弊已胪列无遗。”这样看来,这个《政论》辑本基本能反映崔寔的思想。

在辑本的阙题一、二两篇中,崔寔说“自汉兴以来,三百五十余岁矣。政令垢玩,上下怠懈,风俗雕敝,人庶巧伪”(1·3),当时是这么一个政策混乱玩忽、上下怠慢松懈、社会风气败坏、人们奸诈虚伪的局面。他以为这是“自数世以来,政多恩贷”(2·3)的结果,而继位的君主又“习乱安危,逸不自睹”(1·1)。对此,崔寔提出必须进行政治改革。他认为,当时情况,已经不能专一效法上古时代五帝三王实行“德教”,“故宜参以霸政,则宜重赏深罚以御之,明著法术以检之”(2·1),即兼用法治,以重赏深罚、公布法令来约束管制臣民。崔寔并没有否定儒家的“仁政”,但他以为,治理乱世和治世的方法不一样。他说:“盖为国之道,有似理身,平则治养,疾则攻焉。夫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粱肉也。夫以德教除残,是以粱肉理疾也;以刑罚理平,是以药石供养也。”(2·3)所以他说,面对乱世,岂能一定效法尧、舜,然后国家才得治理?所期待于人主的,是采取措施填补漏洞,纠正偏差,因时制宜,总之且做皇帝所能做的,图个世道安宁就行,别指望效法尧、舜了。

《政论》不仅在当时,在后世也引起反响。崔寔所说“夫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粱肉也”引起历代人不少争议,同意与不同意的都有。其实从这些争议的背后可以看出,焦点不在对乱世该不该用严刑峻法,而是他的话实际是在说:靠道德教化根本不能治理乱世。宋司马光说:“故崔寔之论以矫一时之枉,非百世之通义也。”(《资治通鉴》卷五十三)清王夫之说:“寔乃曰‘德教除残,犹以粱肉治疾’,岂知道者之言乎?”(《读通鉴论》卷八)但同时问题也就来了,能不能在乱世中推广道德教化,并取得效果?我们看,崔寔谈到官失信于民的事,说官府对待老百姓很不讲道理,比如王室雇用工匠,先是引诱他们来干活,等东西做完了却不给工钱。过了几年这才发下十分之三的工钱,还把宫里一些破烂东西折价当成工钱给老百姓。这些破烂东西,百姓不能修又不能用,卖也没人要。后来老百姓就有了戒惧心,到处逃窜不肯应官府招募。于是官府干脆把老百姓抓来,强逼他们干活。老百姓心里不乐意,自然就弄虚作假,消极怠工,结果做出来的东西质量低劣不耐用,反倒浪费了许多财物(见4·1)。崔寔认为上行下效,这就是身教。老百姓对官府的“身教”已经失去信任,“德教”的基础还存在吗?谁信你的“德”,听你的“教”?实在说来,在这个君主昏聩、百官营私、风俗败坏、百姓怨声载道,而上下又互不信任的政局中,想要搞道德教化可行么?在当时,崔寔以及“崔寔”们,皇帝以及贪官们,所有的人都明白“德教”是一句空话。不同的是,许多人言不由衷,嘴上仍然喊着空话。崔寔说他们“拘文牵古,不达权制,奇玮所闻,简忽所见”,“心闪意舛,不知所云,则苟云率由旧章而已”(1·4),都是些拘泥于祖宗成法,无视目睹的事实,不知应变,为了保全自己禄位的人。崔寔认为,就是已经办成的事都不能同这些人保持下去,更谈不上同他们一起谋划革新了。所以非得严明法度以整治各种弊病,奖善惩恶,重赏重罚,依法办事,从而“逼”上上下下的人去做该做的事,都不敢犯禁,才能挽救这个千疮百孔的局面。

从上面所举官失信于民的例子看,崔寔对当时存在的问题是有具体了解的。在《阙题五》中,他指出当时监督和制作兵器的官吏、工匠私挪扣减公款、盗料省工,以至于铠甲不能穿,兵器不合用,边境的老百姓为了抵抗外侵,都自己打造兵器,而不肯用官方偷工减料的兵器。为此他提出要恢复旧有的开支,免除所得税,让官吏、工匠有利可图,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同时公布精工细做的规定,严防弄虚作假,所有器物都刻上工匠姓名,器物一旦不合格,严加追究处罚。这样,既有利可图,又能严法管理。他实际已看出,只要有一条做不到,而光靠“教育”,在当时情况下解决不了任何弊端问题。在《阙题七》中,崔寔说到基层官吏的俸钱太薄少,造成受贿和渎职问题。他算了笔账,一个县令的月俸,除去日用开支和支付给仆从的工钱,剩下的只够供应马料,哪有余钱供四季衣被、祭祖和应酬宾客等之需?更谈不上接养父母妻子了。他说,那些治理地方百姓、审理案子、掌管库房的,就是这班基层官吏,如今他们连父母妻子都养不起,眼看亲人将挨冻受饿,“虽冒刃求利,尚犹不避,况可令临财御众乎?是所谓渴马守水,饿犬护肉,欲其不侵,亦不几矣”(7·2),自然就会发生受贿枉法、监守自盗。所以他提出一方面提高官吏的俸禄,使他们有足够的钱养家,一方面加重对贪污受贿的惩罚。这样,官吏既能养家,没有内顾之忧,在外做官又不敢贪污触犯严法,则百姓可少被侵犯。以上两个解决问题的办法,正体现了崔寔严明法度、奖善惩恶、重赏重罚、依法办事的观点。

东汉末期,靠兼并土地发展的豪族地主大庄园经济日益壮大,庄园规模之大,几乎成了自给自足的经济独立体,大量失去土地的自耕农堕入佃农、农奴和流浪失业民的苦海中,促成社会贫富极度分化。《后汉书·桓帝纪》就记载,元嘉元年(151)到永寿元年(155)几年之间,反复闹饥荒,出现人食人惨事。而另一个世界呢?豪族地主花天酒地,灯火楼台,笙歌院落,其奢侈糜烂,用崔寔的话说,就是“侯服王食,僭至尊,逾天制矣”(3·1),已经过着王侯般的生活了。贫富极度分化产生的弊病,除了使下层社会尤其是农民的生活陷入水火,也使豪族日益富裕而造成极度奢侈的社会风气。崔寔看到奢侈风气造成国家“三患”。当时富豪之家奢侈无度,生活规格等同王侯,破坏了国家的等级制度,而法令松懈,根本无法杜绝这种逾越制度的奢侈风气。这是祸患之一(见3·2)。社会崇尚奢侈,造成华丽而无实用的东西价贵,而本务农业被轻视,农桑勤苦而利薄,工商暇逸而利厚,所以农夫放弃耕地,织女放弃织布,都去从事雕刻刺绣。不种地就没有年成,结果“百姓穷匮而为奸寇,是以仓廪空而囹圉实”(3·3)。这是祸患之二。侈费厚葬是当时侈靡风气的一个极端的表现,豪族地主生则享尽人间富贵,死也要大出鬼界风头,奢侈僭越,无所不用其极。在这种风气下,人人都羡慕如此风光的场面,弄得攀比成风,一般人家宁可节衣缩食,也要把亲人丧事办得风光些,好在人前出出风头。于是宁可减省老亲在世时的赡养,不顾其饥寒,也要预先置办送丧之物,但求死后风光出丧的虚名,结果弄得倾家荡产,最终迫于穷困而为盗贼,身陷刑狱,反遭大辱(3·4)。崔寔说,因为这种追求侈费厚葬风气,促使当官的枉法敛财,百姓为出风头而甘冒犯罪之险,“俗之败坏乃至于斯,此天下之患三也”。他认为,要解决奢侈的社会祸患,仅仅就旧有的框架“修旧修故,而无匡改”(3·5),就是尧、舜还在世,也没办法治理混乱的局面。必须整顿制度,严明法令,“塞其源以绝其末,深其刑而重其罚”(3·5)。

崔寔一面提出“重赏深罚”、“明著法术”以改革政治,同时提醒要注意用人。他说自从尧、舜、商汤、周武王以来,历代贤明的君王都是依靠明智的辅佐和博学的臣子治国,而继位的君主想要立下复兴之功业的,没有谁能不依靠贤智之士的计谋(见1·1)。《太平御览》卷九百八十引《政论》佚文也说:“理世不得真贤,犹治病无真药。当用人参,反得芦菔根。”要用贤就要能识别人,所担心的是君主不能识别贤士,而贤士又常被朝中愚昧保守或嫉贤妒能的官僚所抵制。所以有识之士往往总是当时受到压抑,而反被后世的人所思念(见1·4、1·5)。所以在《阙题六》中,崔寔提出要关心地方官吏,使之安心工作,稳定他们的职务,不能要求其速见政绩。他说县官任职一久,与朝廷之间就互相熟悉,上下无所隐瞒实情,而且能安心做事,做长远打算,不敷衍了事(见6·1)。而当时任用官吏急功近利,县官上任三个多月,如果政事不见改观,上司便已看不顺眼,一年之内没变化,便罢官走人(见6·3),任用和罢免官吏像云变波翻那样变化无常,杂乱无章(见6·8)。在这样的官场风气下,官吏无法踏实地做事,转而急于取得政绩。崔寔说:“卒成之政,必有横暴酷烈之失。”(6·4)所以朝廷得不到温和善良的官吏可用,民众得不到宽厚仁惠的德政,那么百姓的性命就交到残害人的官吏手上,他们哀号的怨声也都归罪于君主了(见6·4)。当时为缓和社会矛盾,朝廷虽表面上也下诏安抚百姓,但诏令对那些为保住官帽,不择手段地追求政绩的官吏,根本不起作用。《初学记》卷二十四引《政论》佚文说:“今典州、郡者,自违诏书,纵意出入,故里语曰:‘州郡诏,如霹雳;得诏书,但挂壁。’”诏书成了一纸空文。崔寔说,像汉代前朝的贤能官吏,如黄霸、召信臣等,都是治郡理事十多年才取得良好政绩(见6·4),所以他认为必须普遍改变当时任用官吏的办法,稳定基层官吏,“原其小罪,阔略微过,取其大较惠下而已”(6·6)。

史称崔寔“少沉静”,即头脑冷静而善思考;又说他“吏才有余”,即办公事干练;他当过朝官,又做过地方官,有二十多年的从政经验。崔寔绝不是一个纸上谈兵、空言议论的书生,又不像王符那样终身不仕,他的仕宦经历足以让他对当时朝廷和百姓的问题有深度了解。所以,虽然《政论》已非全帙,但就我们现在还能看到的部分说,都是那时社会上层与下层种种问题真实情况的反映。就这一点讲,《政论》也是研究东汉历史的可信资料之一。崔寔在五原做官,卖东西换钱,解决百姓冬寒问题,又整顿兵马,抵抗外族入侵。他在天高皇帝远的边郡当官,正是搜刮民财的大好时机,然而他却愈做官愈穷,乃至死后家中空空荡荡,家人无力办丧事,还是朝中同僚帮忙安葬(见本书附录《崔寔传》)。从这可看出,崔寔所说的法治,是为了革除政弊,绝不是针对百姓施行严刑酷法,压制他们以维持现状稳定。他在《阙题九》中提出移民开垦,调整人口与耕地比例不平衡,也是为了解决失业流民的生计问题。那么,针对社会上下种种弊病,崔寔提出“重赏深罚”、“明著法术”,真的就是能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吗?非也。在一个人治社会,是不可能实行法治的,不管纸上公布多少法律条文。在人治社会,任何法律的施行都不是依靠制度,执法只能是人为的行为,而且没有有效的制度来监督执法。在《阙题六》中,崔寔说,县官有的奉法廉洁,不肯讨好当权者,与上司没有各种礼节交往,不送私礼,那么州、郡长官便都侧目怒视,认为他亏欠了自己,便让文案官吏捏造罪状,诬蔑他全家,抓捕他的妻儿老小问罪,结果那县官只得自行辞官而去。不向上司行贿,就被看成对上司有所“亏欠”,可见当时官场贿赂成风,不屑为的人反倒成了不正常的“另类”。自然,这个贿赂成风的官场也就是结党营私、官官相护的官场。要想在这个官场立足,就非得行贿讨好,甚至枉法以求自容,那还能依法办事么?严法,恐怕只能“严”到老百姓头上,改变不了官场的腐败格局和地方豪族的作威作福。王夫之说“故严以治吏,宽以养民”(《读通鉴论》卷八),这话虽是针对崔寔说的,其实也是崔寔的本意。正是因为他想要“严以治吏”,所以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他的主张终究是不可实现的。崔寔晚年大概也看到这一点,所以他死前几年,朝廷再度召他入朝拜尚书,他托病不管事,几个月就免官不干了(见本书附录《崔寔传》)。他失望,认为朝政搞不好了。

崔寔虽然比当时那班为保全禄位和私利,反对革新,只求保持现状的腐朽官僚要清醒,看出这辆承载“国运”的马车破得快散架了,但他提出的解决办法终究挽救不了日薄西山的王朝。因为他同所有的封建社会士大夫知识分子一样,尽管不满朝政,洞彻政弊所在,但只能站在维护朝廷的立场上说话,拿不出可以做得到的有效办法。因为这个朝廷早已病入膏肓,除了等着灭亡,无药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