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楚学术文集:王梵志诗校注(修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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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笑吾貧甲一、甲三、甲四、大正藏、校輯、詩集

他家笑吾貧〔一〕,吾貧極快樂[1]。無牛亦無馬,不愁賊[2]抄掠。你富户役高〔二〕,差科[3]並用却〔三〕。吾無呼喚[4]〔四〕,飽喫長展[5]〔五〕。你富披錦袍,尋常被纏縛。窮苦無煩惱,草衣隨體著〔六〕。(〇〇六)


【校勘】

[1]原作“吾貧五貧快樂”,據甲三、甲四删“五貧”二字。“”即“極”字别體,碑别字入聲十三職,魏比丘洪寶造象銘“極”作“”。

[2]“賊”,原作“賤”,據甲三改。

[3]“差”,原作“羞”,據甲三改。 “科”,原作“”,即“科”俗字。大正藏作“利”,非是。

[4]“喚”,原作“”,即“喚”俗字。變文集无常經講經文:“若能改(换)由勘處。”與此類似。

[5]“展”,原作“”,甲三本作“”。按“”即“展”字别體,“”則“”之誤字。本御覽卷九七四引魏文帝典論曰:“嘗與平虜將軍劉勳、奮威將軍共飲宿。”又卷一七三引列仙傳曰:“帝披其手,得一玉鈎,而手尋。”“”皆同“展”。


【注釋】

〔一〕他家:即是“他”。薛濤柳絮:“他家本是無情物,一任南飛又北飛。”寒山詩:“他家學事業,余持一卷經。”敦煌曲校錄送征衣:“每見庭前雙飛燕,他家好自然。”又悉曇頌:“諸佛弟子莫毁謗,一切皆有罪業障,他家聞聲不相放,三寸舌根作没向。”變文集山遠公話:“相公前世作一箇商人,他家也是一箇商人。”又子賦:“汝可早去,喚取鸜鵒,他家頭尖,憑伊覓曲。”又太子成道經:“自身作罪自知非,莫怨他家妻及兒。自作業時應自受,他家不肯與你入阿鼻。”又難陁出家緣起:“欲識我家夫主時,他家還着福田衣。”又維摩詰經講經文:“執我身,我眼手,地水火風假合就,他家四大一齊歸,便見形體總枯朽。”以上各例之“他家”,皆應理解爲“他”。按“家”是用在人稱代詞後的語助詞,不爲義,除第三人稱外,亦可用於第一、第二人稱。如變文集維摩詰經講經文:“莫將諸女獻陳我家,當知不受。”按“我家”當屬下句,即我也,非謂我之家也。

〔二〕你富户役高:按唐代據民户資產貧富劃定等級,户等高者户役亦高。舊唐書食貨志上:“凡天下人户,量其資產,定爲九等,每三年縣司注定,州司覆之。”通鑑唐高祖武德七年:“凡民貲業分九等。”胡三省注:“上、中、下各有三等。”

〔三〕差科:徭役。通鑑唐玄宗開元十二年:“六月壬辰,制聽逃户自首,闢所在閒田,隨宜收稅,毋得差科征役,租庸一皆蠲免。”韓愈賽神:“白布長衫紫領巾,差科未動是閒人。”按唐律疏議卷一三:“依令:凡差科,先富强,後貧弱;先多丁,後少丁。”唐大詔令集卷六九廣德二年南郊赦:“天下户口,宜委刺史、縣令據見在實户,量貧富作等第差科。”知富户等第高者,差科負擔亦相應加重,故梵志詩有“你富户役高,差科並用却”之語。

〔四〕呼喚:役使,使喚。李義山雜纂失本體:“不聽呼喚,不會傳語,失院子體。”王建宮詞:“內中數日無呼喚,傳得滕王蛺蝶圖。”廣記卷三四八韋齊休(出河東記)載齊休死後魂靈附着屍體,“及將歸,自擇發日,呼喚一如常時。婢僕將有私竊,無不發摘,隨事捶撻”。變文集伍子胥變文:“三教並興,城門不閉,更無呼喚,無摇(徭)自活。”宋釋惠洪石門文字禪卷一七慎姪來侍求偈:“我居十年無侍者,呼喚應時隨指顧。”元鄭廷玉後庭花雜劇第一折:“聖人將俺子母二人賜與趙廉訪大人,到此數日,不蒙呼喚。”梵志詩二八八首:“閇門無呼喚,耳裏極星星。”蓋承上“絕兵名”而言,謂無兵役之事相逼,“呼喚”亦指呼充兵役。“呼喚”之役使義,尚保留於現代方言中。如小說選刊一九八一年第十一期晴轉多雲,有雷雨:“笑和尚在公社機關,論資歷最淺,論歲數最年輕,因此只有被人呼喚的義務。然而,有一回,他却呼喚過别人,被他呼喚的竟是地委派來的工作隊。”單云“呼”或“喚”,亦有役使之義。如梵志詩二四七首:“行人展脚卧,永絕呼征防。”祖堂集卷三載懶瓚和尚樂道歌:“兀然無一事,何曾有人喚。”亦謂無人役使也。蓋因役使别人,先當呼喚其人,故“呼喚”遂有役使之義。與此相對應,若從被役使者着眼,被使先須答應,故“答應”亦有伺候之義。如元岳伯川鐵拐李雜劇第二折:“哥哥,如今官府難答應,哥哥平日所行,教與兄弟些。”警世通言王安石三難蘇學士:“徐倫自小書房答應,職任烹茶。”醒世恒言兩縣令競義婚孤女:“那個養娘依舊教他伏侍小姐,等他兩個作伴,做些女工,不要他在外答應。”“答應”之有伺候義,與“呼喚”之有使喚義,其理正同。據凊史稿后妃傳稱,康熙以後定制,後宮“貴人、常在、答應無定數”,“自常在、答應漸進至妃嬪”。又載宣宗之恒嬪蔡佳氏、豫妃尚佳氏、貴人李氏那氏皆“以答應進封”。“答應”即從元明以來供驅使之義而得名。

〔五〕展脚:伸開兩腿。景德傳燈錄(下稱傳燈錄)卷八五臺山隱峰禪師:“師一日推土車次,馬大師展脚在路上坐。師云:‘請師收足。’大師云:‘已展不收。’師云:‘已進不退。’乃推車碾過,大師脚損。”

〔六〕草衣:草緝之衣,亦指粗惡之衣。初學記卷一八引崔鴻後燕錄曰:“飢食藜藿,寒衣草衣。”岑參太白胡僧歌:“草衣不針復不線,兩耳垂肩眉覆面。”封氏聞見記卷三制科:“策藜杖,著草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