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利用現代筆迹學原理研究戰國簡帛字迹的可行性
上節已述我們對戰國文字研究使用“字迹”這一概念的原因,下面我們簡單介紹下利用現代筆迹學原理研究戰國簡帛文字的可行性。
一、戰國簡帛字迹也是筆迹
戰國簡帛字迹是通過先秦書寫者的書寫活動形成的,也是筆迹,那它就具備筆迹的三個基本屬性,即筆迹的客觀反映性、總體特殊性和相對穩定性。我們就是利用筆迹的這些基本屬性來對戰國簡帛字迹進行研究的。
二、筆迹的客觀反映性
筆迹的反映性是指“筆迹能夠反映書寫人的書寫技能和書寫習慣的一種屬性”。筆迹是運用書寫者的書寫技能通過書寫活動形成的。書寫者的書寫習慣與書寫技能直接影響着筆迹的面貌。
書寫習慣是在書寫技能的基礎上,在重復書寫中逐漸養成的定型化的書寫行爲方式。它的特點是,每次書寫的同一個字、偏旁,甚至是筆畫,以及文字佈局、標點符號等,都以一種相對固定的模式出現。這種模式反復出現在同一人的筆迹中,從筆迹學的角度説,書寫習慣在筆迹中這種表現,是筆迹的主體和核心。
書寫技能是書寫者在書寫活動中通過不斷學習和練習逐漸形成的。不同書寫者因訓練環境,受教育的程度,及先天條件的不同,書寫技能的發展變化也不同,其所表現出來的書寫水平或是風格也有所不同。一個人的書寫技能可以日臻成熟,但在一定的時期内,這種變化也是有規律可循的。書寫習慣就是書寫技能中最穩定,最難改變的那部分技能,這也使書寫者書寫出的筆迹具有穩定性。
我們就是利用戰國簡帛字迹所反映出的書寫者的書寫技能和書寫習慣來對文本進行分類對比研究的。如包山簡中存在多個書手的字迹,這些書手的書寫技能均是較爲嫺熟的。這些不同書手的書寫習慣也很容易通過字迹表現出來。如同爲《集箸》類的簡2-6與簡7-9、10-11、12-13分别爲四個不同的書手所寫,其中簡2-6與簡10-11文字佈局舒朗,簡7-8與簡12-13的文字佈局較爲密集;再如這四個不同書手所寫“之”字的四個筆畫間搭配、位置均不相同,如3、7、10、13等。這些既是書手所寫字迹的不同,也是書手的不同書寫習慣的體現。
三、筆迹的總體特殊性
筆迹的這種屬性是指:“每一個人的筆迹在總體上相互區别,在筆迹特徵總和即筆迹特徵體系上人各不同,而不是指個人寫的每個字、每個筆畫都各個特殊。”
1. 筆迹的特殊性
不同書寫者書寫的字迹各有不同,這種差别的主要原因是個人書寫技能和書寫習慣的形成有所差别。由於書寫者的生理條件、受教育程度、書寫技能掌握情況、社會規範等不同,書寫者的書寫習慣、書寫技能也不一樣,這使字迹形成不同的面貌。我們就是利用這些不同書寫者的書寫習慣,總結出具有這些不同書寫者所寫字迹特徵,從而對戰國簡帛字迹材料進行分類整理。這是我們區别不同字迹的主要依據。
如上博八《成王既邦》中就混有不同的字迹,經我們分析後,得出其爲四個抄手所寫,並且不屬同一篇的結論。《成王既邦》中四個抄手的書寫水平不等,其中兩種字迹特徵較爲相似,所以許多學者未將這兩種字迹進行甄别,而我們對不同書手、不同字迹的劃分正是基於對這些字迹的特殊性的認識與理解。後來上博九公佈,其中《舉治王天下》中部分字迹正與《成王既邦》中兩種主要字迹對應,也證實了我們認爲《成王既邦》存在多篇的正確性。
2. 筆迹的共同性
筆迹的共同性是指:“不同人的筆迹之間都有或多或少的共同之處或程度不同的相似之點。”
我們在認識筆迹具有特殊性的同時,也應看到筆迹之間存在着相互聯繫。由於書寫者所受社會規範的約束、共同受教育和生活環境的影響、書寫者之間相互影響或彼此學習模仿等,都會形成某些書寫習慣的共同點,造成筆迹的一些相似性。
筆迹具有的這種特殊性和共同性決定了不同筆迹特徵既有相似又有差别,所以僅看到某一個或幾個具體特徵,它們都可能成爲某些書寫者筆迹之間的共同點。憑藉某一個或幾個共同點不可能把不同書寫者的筆迹區别出來,只有根據筆迹特徵的總和纔能分辨不同書寫者的字迹。正是根據筆迹的這種總體特殊性,我們纔能更加清楚地分析出戰國簡帛字迹間的聯繫與差别,並來研究這些書寫者之間的關係。
如我們對上博簡《子羔》等三篇與《彭祖》等四篇的字迹對比研究後發現,《子羔》等三篇與《彭祖》等四篇字迹特徵有着許多共性的聯繫,其原因也許是這兩類字迹的抄手關係較爲密切,或爲師徒、或相互學習造成的,同時這也是《吴命》中簡2誤歸入其篇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學者往往關注筆迹的特殊性,對戰國簡帛字迹的共性研究較少,即便涉及字迹的共性特徵,往往又多基於對簡帛書法風格的認識與理解。對戰國簡帛字迹尤其是同一批、同一墓葬出土的簡帛字迹材料共性的細緻分析,有利於我們對當時的社會文化水平、書寫制度、書手身份等方面的研究。
四、筆迹具有相對穩定性
1. 筆迹具有穩定性
筆迹具有穩定性的主要内因是書寫習慣具有穩定性,書寫習慣是以書寫動力定型爲生理基礎的,是難以改變的,故書寫習慣必然有穩定性。所謂“書寫動力定型”是指:
以語言、文字作爲客觀刺激物,依其一定的秩序,在人的大腦中形成了比較穩定的神經聯繫系統,這種系統作爲統一的整體發生作用,即形成了一套書寫動作。在這種比較穩定的神經系統支配下所形成的書寫動作就是書寫動力定型。
正是因爲筆迹具有穩定性,纔使得我們可以分析出戰國簡帛字迹材料中的正常筆迹與變化筆迹。
掌握筆迹的穩定性,對戰國簡帛字迹中書寫水平較低的文本研究尤爲重要。如我們通過對《凡物流形》甲本的字迹進行分析,得出其爲A、B兩個抄手所寫的結論,其中抄手A的書寫水平較低,字迹變化較大,不過我們還是從中分離出其穩定的因素,也正是利用了這個穩定的因素進一步地將其與《天子建州》乙本、《君人者何必安哉》甲乙本、《成王爲城濮之行》等篇中與之具有相同特徵的字迹分析出來,並分析這些文本的傳抄、形成過程。
正是因爲戰國簡帛字迹具備着這樣的穩定性,纔使我們能了解同一書手不同時間的書寫變化的規律,纔能更加全面地分析不同書手的字迹。也正是因爲戰國簡帛字迹具備穩定性,纔使通過簡帛字迹分析其書寫者成爲可能。
此外,書寫技能高的書寫者因爲反復地進行書寫練習,書寫熟練,動力定型系統穩固,穩定程度就高;書寫技能低的書寫者,筆迹穩定程度就較低。在出土戰國簡帛字迹材料中,書寫水平高低不一,對我們研究這些材料的書寫者及其身份是十分重要的。
2. 筆迹具有可變性
筆迹所反映的是人的書寫技能和書寫習慣。書寫技能是可以不斷發生變化的,這種變化與練習的多少有着直接的關聯。書寫者在練習時,書寫水平由低至高的過程中,筆迹變化最大。如上博六《慎子曰恭儉》中就呈現出了該抄手在短時間內書寫水平變化的過程(詳見下篇第二十五章《〈慎子曰恭儉〉字迹研究》)。
書寫者有意變化書法,也是筆迹變化的一個重要原因。如書寫者有意加快書寫速度,改變字形、字體等,則其字迹一定會發生變化。戰國簡帛字迹材料中由同一抄手抄寫的不同篇的文本很多,在不同文本中,可以通過觀察書寫速度的變化來分析字迹的變化。
同一書手書寫出的文獻也可能具有不同的風格,有些學者很早就注意到這點,如《郭店〈老子〉——東西方學者的對話》引述彭浩的觀點説:
彭浩同時注意到《唐虞之道》的書法風格非常特别,説明這一文獻有其不同的來源。然而,他進一步注意到,有時可以在具有不同書法風格的文獻中,遇到漢字結構有相同的不同尋常的特點。因此,他懷疑是不是有些抄手可以運用不同的書風。
我們不否認同一書寫者可以書寫出兩種或更多風格的字迹,不過由於材料的限定,對戰國時期的書寫者所能掌握的文字書體我們還不甚瞭解,對這些具有不同風格的字迹是否出於同一書寫者常不能做出確切的同一認定。
由於筆迹具有可變性,我們必須更加注重觀察戰國簡帛字迹的變量。尤其是對同一書手字迹變化的觀察尤爲重要,如郭店簡《六德》、《尊德義》、《成之聞之》、《性自命出》爲同一抄手所寫,具備同一字迹特徵,這使竹簡的分篇與編聯十分困難,《六德》簡49中“也”字寫作,其中“口”畫寫作“”形的這一特徵與《尊德義》中“也”字“口”畫的字迹特徵一致。由此我們將其歸入《尊德義》篇中進行重新編聯,而編聯出的結果與陳偉按照文義進行編聯的結果一致。
再如我們對上博七《吴命》簡5a與該篇其他簡進行了字迹分析,得出簡5a雖與《吴命》篇其他簡(簡2除外)爲同一抄手,但是在文字佈局、運筆特徵等方面,該簡與其他簡存在差異,並將其從該篇剔除。再如上博二《民之父母》、上博七《武王踐阼》、上博八《顔淵問於孔子》等篇均爲同一抄手所寫,各篇字迹特徵都有些變化與不同。再如上博六《孔子見季子》與上博八《史蒥問於夫子》爲同一抄手所寫,兩篇字迹的變化與差異也是存在的。
再如清華簡中《祭公》和《尹至》、《尹誥》、《耆夜》、《金縢》、《説命》上中下三篇、《周公之琴舞》、《芮良夫毖》、《赤之集湯之屋》爲同一抄手所寫,其中《祭公》、《周公之琴舞》就較其他幾篇字迹變化明顯,如其中“我”字作“”祭5,其他篇中“我”字寫作至4、誥2、芮25等形。所以,在清華一剛發表不久後,一些學者認爲《尹至》、《尹誥》、《耆夜》、《金縢》爲同一抄手所寫,未將《祭公》歸入其中。
此外,戰國簡帛字迹研究與現代筆迹學不同,這些字迹的書寫者不存在特意僞裝書寫習慣以造成字迹的差異的情況。這些字迹可能會受到抄寫底本的干擾、文字佈局及書寫時間的限制、書寫量的加大等方面影響改變書寫者自身的書寫習慣,如古書抄寫過程中出現的異體字、脱文、誤字等現象。這些都需要我們認真比較、分析,纔能排除這些書寫過程中的不穩定因素。
筆迹的穩定性是相對的,筆迹的演變是絶對的。即便同一個人多次書寫出的字迹也不會像複印一樣完全一致,一個人在不同時間段中書寫的字迹也會不同。
我們這裏所説的字迹不完全等同於書寫者。我們必須確立這樣一個觀念:同一書寫者可以寫出不同字迹,但相同的字迹一定是同一書寫者所寫。也就是説,不同組字迹並非絶對地對應着不同的抄手,因爲受書寫風格、書寫時間等因素的影響,同一抄手所寫的字迹特徵也會有些差異,如上博《衣》、《彭祖》、《競公瘧》、《吴命》四篇爲同一抄手所寫,其各篇字迹特徵也有一些差異,又如上博七《武王踐阼》簡10的第1-15字,其字迹特徵與該篇A組字迹略有差異,但是仍屬同一抄手所寫,有關上博簡中出現的此類情況將在下篇中進行詳細討論。
我們只有通過對戰國簡帛字迹可變性的認識、瞭解,纔能全面地掌握戰國簡帛字迹的書寫特徵,更加客觀靈活地處理戰國簡帛字迹中存在的量變現象,而不是通過簡單的文字寫法對比得出是否書手一致的結論。
我們要看到筆迹的這種自身的差異性,如此纔能更好地把握筆迹變化規律。如果不能認識到筆迹的這種相對穩定性,機械地使用統計學、概率等測量法檢驗筆迹,這種形而上學的觀點和做法都違背了筆迹的屬性和規律。我們在本書中正是利用筆迹的這種發展變化規律來動態地、有選擇地收集分析戰國簡帛字迹特徵,並觀察這些文本間的差異與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