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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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版修订说明

《中国法制史》自2000年7月首次出版后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至今已是第3次再版。为了更好服务读者,提高本书质量,我们在基本保持原体例的基础上,对教材中的某些引文、观点和内容等进行了核实、修正与增补,进一步完善了本书的内容与结构。

全书各章多数仍由初版教材撰稿人负责修订。因邱远猷教授去世,由聂鑫教授对邱先生撰稿的第11章第1节“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做少量删改,并由聂鑫教授重新撰写第11章第2节“北京政府法律制度”。本次修订由主编赵晓耕教授负责统稿并审定完成。法律史博士研究生逯子新协助完成相关具体编辑事项。

由于水平有限,不免疏误之处。我们期望广大读者在使用本教材时,继续给予我们批评指正,使本书不负广大读者的厚爱。

附各章撰稿人:

本书各章的撰写分工如下:

曾宪义/赵晓耕(中国人民大学)导论

郭成伟(中国政法大学)第1、7章

郑 定/马小红(中国人民大学)第2章

蒲 坚(北京大学)第3、5章

朱 腾(中国人民大学)第4章

赵晓耕(中国人民大学)第6章、第10章第2节

霍存福(沈阳师范大学)第8章

李交发(湘潭大学)第9章

范忠信(杭州师范大学)第10章第1节

邱远猷(首都师范大学)/聂鑫(清华大学)第11章第1节、第2节

江兴国(中国政法大学)第11章第3节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第12章

编者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