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金融学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五节 货币制度

货币制度简称币制,是一个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该国货币流通准则和规范。货币制度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逐步形成和完善的,典型的货币制度包括规定本位货币和辅币的材料,货币单位,货币的铸造、发行和流通程序,准备制度。

一、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

(一)货币材料

货币材料是指规一国的货币用哪种材料制成。不同的货币材料形成不同的货币制度。例如,以白银作为币材,就是银本位制;以黄金作为币材,就是金本位制;以黄金和白银同时作为币材,就是金银复本位制;以纸张印制的货币,就是纸币本位制。货币材料虽然表现为国家规定,但实际上要受到客观经济发展限制。

(二)货币单位

货币单位是指货币本身的计量单位,包括规定货币名称和货币单位的值,在金属货币制度下,货币单位的值是货币单位含的金属重量。例如,英国规定其货币单位为“镑”,美国规定其货币单位为“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的单位为角、分。人们熟悉的“元”“角”“分”就是人民币的货币单位,它们构成了人民币的价格标准,标明了人民币代表的价值。

(三)通货的铸造、发行和流通程序

一个国家的通货,通常分为主币(即本位币)和辅币,它们各有不同的铸造、发行和流通程序。

1.本位币

本位币是一国货币制度规定的计算和结算货币。在金属货币制度下,本位币是指用货币金属按照国家规定的货币单位和标准铸成的铸币,它的面值和实际价值相等,是足值货币。在纸币制度下,纸币只是由国家货币制度规定的流通中商品价值的符号。

本位币具有以下特点:

(1)无限法偿,即用本位币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时,债权人不得拒绝接受,因此本位币被称为无限法偿币。

(2)在金属货币制度下,无论国家还是私人,只需要向铸币厂支付一定的费用,可以自由铸造和融化。

(3)对磨损公差的规定。铸币流通会有自然磨损和人为磨损,为保证本位币的名义价值与实际价值相一致,以保证本位币的无限法偿能力,各国货币制度中通常都规定了每枚铸币的实际重量低于法定重量的最大限度,即铸币的磨损公差。

2.辅币

辅币是本位币货币单位以下的小额货币,供日常零星交易和找零之用。

辅币具有以下特点:

(1)辅币用较贱的金属铸造。因为辅币的面额较小,因此使用贱金属铸造辅币,可以节省流通费用。

(2)辅币是不足值的铸币。

(3)辅币可以与本位币自由兑换。辅币的实际价值虽然低于名义价值,但法律规定,辅币可以按固定比例与本位币自由兑换,保证了辅币可以按名义价值流通。

(4)辅币实行限制铸造。所谓限制铸造,即只能由国家来铸造。由于辅币的实际价值低于其名义价值,铸造辅币就会得到一部分铸造收入,因此铸造权由国家垄断,其收入归国家所有。同时,因为辅币是不足值的,限制铸造也可以防止辅币排挤本位币。

(5)辅币是有限法偿货币。在金属货币制度下,国家对辅币规定了有限的支付能力,即在每一次支付行为中,使用辅币的数量将受到限制,超过限额的部分,受款人可以拒绝接受。但在纸币时代,无论是主币还是辅币,都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是依靠国家信用发行而强制流通的价值符号。因此,因贵金属足不足值而产生的无限法偿没有太大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未提及辅币的法偿问题。

(四)准备制度

准备制度是指为约束保障货币的发行,维护货币信用,要求货币发行者在发行货币时必须以某种贵金属或资产,集中于中央银行或国库作为发行准备。准备制度是货币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一国货币稳定的必要条件。

在金本位制度下,金准备的主要作用表现为:第一,作为国际支付的准备金。第二,作为国内金属货币流通的准备金。第三,作为支付存款和兑换银行券的准备金。

在当代纸币流通的条件下,金、银已退出货币流通领域,金准备制度的后两项作用已失去存在的意义,只有第一项作用得以保留下来。黄金作为国际支付准备金的作用依然存在,但形式却发生了变化,已不再像金本位制度下按货币含金量用黄金作为最后弥补国际收支逆差的手段,而是当出现国际收支逆差时,国家可以在国际市场上抛售黄金换取自由外汇,以平衡国际收支。

二、货币制度的演变

货币制度的演变主要经历了多个阶段,从世界各国的货币制度发展历程看,曾先后经历了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四个阶段。前三个阶段都属于金属货币制度,因此货币制度主要经历了金属货币制度和不兑现信用货币制度两个阶段。

(一)银本位制

银本位制是指以白银作为本位币币材的货币制度。按兑换白银方式的不同,银本位制又分为银两本位制、银币本位制和银汇兑本位制。银本位制的基本特征是:白银作为本位币的价值与其所含的白银的实际价值相等;银币可以自由铸造和熔化;银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辅币和其他货币可以自由兑现银币;白银可以自由输出、输入国境。

银本位制是最早实行的货币制度之一,而且持续的时间也比较长,但在19世纪后期,世界白银产量猛增,使银价波动强烈,长期呈下跌趋势,许多实行银本位制的国家先后放弃了这种货币制度。

(二)金银复本位制

金银复本位制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同时以黄金和白银两种金属同时作为本位币材,均可以自由铸造、输出、输入,同为无限法偿的货币制度。金银复本位制是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最典型的货币制度,先后经历了平行本位制、双本位制和跛行本位制三种类型。

1.平行本位制

平行本位制是指金、银两种货币各自按实际价值流通的复本位货币制度。国家不规定金币和银币的兑换比例,完全由市场决定。

货币作为价值尺度,要求其本身价值稳定,但是在金银平行本位制度下,流通中的商品具有金币和银币表示的双重价格,商品双重价格随金、银市场价格的波动而波动造成交易秩序紊乱。

2.双本位制

为了克服平行本位制极不稳定的缺点,一些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了金与银的比价,即实行双本位制。但是,用法律规定金与银的比价,这与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相矛盾,于是就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劣币驱逐良币”又称“格雷欣法则”,是指在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面额价值相同的通货同时流通的情况下,实际价值高于法定价值的货币(即良币)必然会被人们熔化而退出流通领域;实际价值低于法定价值的货币(即劣币)反而会充斥市场的现象。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具有排他性、独占性特性,而这与法律规定金、银两种金属同时作为货币相冲突,这一矛盾最终导致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在金、银两种货币各按其本身所包含的价值同时流通(平行本位制)的条件下,市场上的每一种商品都必然会出现两种价格,一种是金币价格,另一种是银币价格。而且这两种价格又必然会随着金、银市场比价的变化而变化。这样就必然使市场上的各种交换处于非常混乱和困难的境地。为了克服这种困难,资本主义国家用法律规定了金与银的比价(双本位制)。但是,这种规定又与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发生矛盾,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3.跛行本位制

跛行本位制在金银复本位制向金本位制过渡中产生,在该制度下,法律规定金和银都可以成为本位币,都具有无限法偿能力,两者之间比价固定,但只有金币可以自由铸造,银币却不能。

这种货币制度下的银币实际上已成了辅币,其实际价值与其名义价值无法保持一致,其名义价值取决于银币和金币之间的兑换比率。这是一种不完整的金银复本位制度,因此被形象地称为跛行本位制,是复本位制向金本位制的过渡形式。

(三)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是指以黄金作为本位币币材的货币制度。金本位制包括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三种类型。

1.金币本位制

金币本位制是指以黄金作为货币制度的基础,实行金币流通的一种货币制度。金币本位制是典型的金本位制。在这种制度下,金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金币本位制的主要特点有:一是金币可以自由铸造和自由熔化;二是流通中的价值符号(辅币和银行券)可以自由无限地兑换金币;三是黄金可以自由输出和输入国境。

金币本位制自身具有的特点决定了它是一种相对稳定的货币制度,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这种货币制度的稳定性日益受到削弱。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除美国之外,其他国家根据本国的经济状况和黄金储备数量,分别实行了没有金币流通的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

2.金块本位制

金块本位制又称生金本位制,是指不铸造和流通金币,只由中央银行发行以金块为准备的纸币流通的货币制度。

金块本位制没有金币流通,并对货币规定有含金量,但不能自由兑换成黄金。只有达到规定数额才能兑换金块。例如,英国在1925年规定银行券1700英镑以上才能兑换金块。因此,有人称这种货币制度是“富人本位制”。1930年以后,英国、法国、比利时、荷兰、瑞士等国在世界性经济危机冲击下,先后放弃了这一制度。

3.金汇兑本位制

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制,是指不铸造和流通金铸币,只流通央行发行的纸币或银行券,银行券可以兑换外汇,而外汇可以兑换黄金的货币制度。

金汇兑本位制和金块本位制一样,没有流通金币,但都对流通中的货币规定有含金量。两者的区别在于:金块本位制下纸币可以有限制地兑换黄金;金汇兑本位制下纸币不能直接兑换黄金,只能通过兑换外汇间接兑换黄金。

实施金汇兑本位制的国家实际上是将本国货币依附于经济实力雄厚的外国货币上,是一种附庸货币制度。实施该货币制度的国家将黄金和外汇存放在某一实行金币本位制或金块本位制国家,允许以外汇兑换黄金,规定本国货币与该国货币的法定比率。

(四)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1929—1933年爆发了世界性经济危机,世界各国放弃金本位制,实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是以不兑换的纸币作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种货币制度。

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1)由国家授权中央银行发行、依靠国家法律强制流通的无限法偿货币。

(2)货币不与任何金属保持等价关系,也不能兑换黄金。

(3)货币通过信用程序投入流通领域,货币流通通过银行的信用活动进行调节,而不像金属货币制度那样由铸币自身进行自发调节。

(4)这是一种管理货币制度,靠国家管理来调节和控制货币量,以保持货币流通稳定。

在信用货币制度下,货币发行一般不以金银为保证,也不受金银数量限制,纸币作为货币符号无实际的内在价值,纸币代表的价值量只能是流通中货币需要量代表的价值量。一国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通过公开市场政策、存款准备金率等手段调节货币供应量,保持货币稳定;通过公开买卖黄金、外汇,管理外汇市场等手段,保持汇率稳定。货币流通的调节构成了国家对宏观经济进行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流通中究竟能够容纳多少货币量,则取决于货币流通规律。当纸币的发行量超过流通对货币需要量时,就会导致物价上涨,纸币贬值,出现通货膨胀,这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流通特有的经济现象。

习题

概念解释:

货币 货币制度 价值尺度 流通手段 信用货币 电子货币 本位币 格雷欣法则

思考题:

(1)怎么理解货币的定义?它与收入、财富、通货的概念有什么区别?

(2)货币的基本职能有哪些?

(3)划分货币层次的依据是什么?货币可以划分成哪几个层次?

(4)解释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5)根据货币制度的演变历程,分析我国当前人民币制度面临的主要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