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永远偿还不完的恩情
“恩”是必须偿还的债务。但在日本,“报恩”和“恩”属于不同的范畴。在美国人的伦理中,它们被混淆在一起,成为中性词汇,例如obligation(义务、恩义)、duty(义务、任务)等。这让日本人感到奇怪,就像我们对一些部落在有关金钱交往的语言中,将“借方”和“贷方”混为一谈一样。日本人一旦接受了“恩”,那就是永久存在的债务;但“报恩”是积极的,他们会刻不容缓地偿还,所以,“报恩”是用另外一系列概念来表达的。欠恩不是美德,报恩是善行。为了报恩不惜献身更是一种美德。
如果把日本人的“报恩”和美国人的金钱交易进行比较,就能发现人们对“不偿还”实施的“惩罚”,美国人对日本人的行为就更容易理解。在财务交往中,美国人要求履行合同,对巧取豪夺的人不会宽容。在美国人看来,只要对银行有债务就必须偿还。借钱的人不仅要还本,还要支付利息。美国人对爱国、爱家庭的观念是另外一回事。对美国人来说,爱是一种感情,不受任何约束,能够自由给予的爱才是高尚的爱。爱国意味着把国家利益看得高于一切。但是,日本人不一样。在日本传统文化中,一个人从呱呱落地开始就背上了沉重的债务。美国人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同情并帮助贫困的双亲,不能殴打妻子,必须教养子女。但美国人对这些并不像对金钱债务那样斤斤计较,也不像做生意那样总期望回报。在日本,这些却被当做债务,犹如美国人对金钱一样。在日本人这一观念背后,存在强大的约束力,就像美国人不得不应付账单和抵押贷款的利息一样。这些观念并不是只在战争时期,或者当父母病危时才被注意到,而是时刻笼罩在日本人的心上。就像美国纽约的农民总担心抵押,华尔街上的金融家总盯着股票行情一样。
有时,人生中的偶然事件可能会对义务的某些细节进行改变,但是义务是自动加在人身上的,超越了一切偶然因素。
日本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和相对要履行的义务:
一、恩情:被动发生的义务。“受恩”和“接受恩惠”都是在被动立场上产生的义务。
皇恩:天皇的“恩”。
亲恩:父母双亲的“恩”。
主恩:主人、主君的“恩”。
师恩:师长的“恩”。
每个人在一生中和各种人接触、打交道时,接受的“恩”。
注:所有对自己施恩的人都是“恩人”。
二、“恩情”的相应义务:
每个人都必须偿还“恩”,“回报”恩人。这种义务是在主动偿还的立场上产生的。
A.义务:无论如何都要偿还,但是永远也无法还清,而且时间是无限的。
·忠:对天皇、法律和日本国的义务。
·孝:对父母双亲和祖先的义务。
·任务:对工作的义务。
B.情义:应该根据所接受的利益数量如数偿还的恩情债,并且有时间上的限制。
(一)对社会的情义
·对主君的义务。
·对近亲的义务。
·对他人的义务。
送礼的日本人
日本人对于恩情的态度是必须偿还,而且是越快越好。从生活上来说,日本人第一次见面通常会互赠礼物。送礼时的礼仪在日本也非常有讲究。
这是指从某人那里得到“恩”,如接受金钱、对方的好意、工作上的帮助(劳动互助)等。对非近亲的义务,如伯父、伯母、表兄妹、堂兄妹等,并不是指从他们身上得到了什么“恩”,而是指源于共同的祖先的“恩”。
(二)对自己的名誉的“情义”,类似于德语中的“名誉”(die Ehre)。
·受到侮辱,或者遭到失败后,替自己“洗刷”污名的义务,就是报复或复仇的义务。(注:这种报复并不被看做是一种侵犯)
·不承认自己在某方面(包括专业)的失败和无知。
·遵循一切礼节,谨慎对待自己的身份,在不如意的时候能够克制自己的感情等。
上面两种“义务”都是无条件的。在日本人的观念里,这些道德演变为绝对性的品质,并与中国人对国家的义务与孝道观念产生了差别。从七世纪开始,日本就不断引进中国人的伦理体系,如“忠”、“孝”都沿用了汉字。但是,中国人并没有把它们看成无条件的、绝对的。在中国人心中,“忠”和“孝”都有条件的。在“忠”、“孝”之上还有“仁”。“仁”通常被翻译成benevolence(慈善、博爱),在它的含义中,包括了对西方人来说所有良好的人际关系。父母必须“仁”,统治者也必须“仁”。统治者如果“不仁”,民众可以起来反对他。“仁”是“忠”的先决条件。天子能施仁政,才配享有帝位。文武百官也一样。在中国人的伦理中,“仁”被作为检验人际关系的试金石。
但是,中国人的“仁”并没有被日本人接受。日本学者朝河贯一谈论日中两国在中世纪时的差异时,说:“这些观点和日本人的观念水火不容,作为学术理论也没有被日本人全盘接受。”“仁”被排斥在日本人的伦理体系外,不再具有它在中国伦理体系中的崇高地位。日本人把“仁”字读成“jin”(书写文字仍沿用中文汉字)。“行仁义”也不再是身居高位的统治者必须具有的道德规范。因为“仁”被彻底排除在日本人的伦理体系外,所以,在日文定义中,“仁”具有“法律范围以外的事情”的含义,例如为慈善事业捐款,赦免犯人等。日本人认为“仁”是分外之事,不是必须要做的事。
“行仁义”也是日本街头地痞流氓的道德标准。在德川时代,杀人越货的人被视为恶棍(武士佩戴双刀,恶棍佩戴单刀)。如果一名恶棍向另一名不属于自己同伙的恶棍求助,后者怕前者出事,也为了避免前者的同伙将来寻衅报复,就把他藏起来,这就是“行仁义”。在现代社会,日本人只有谈到那些应该受到惩罚的不良行为时,才会用“行仁义”这个词。日本报纸上曾经有这样的句子:“下等劳工仍然在行仁义,必须加以严惩。警察要严厉打击‘行仁义’的行为,并要对盛行于各个角落的‘仁义’严加取缔。”因此,在日本,“行仁义”就是指在流氓分子和黑社会中盛行的“强盗的荣誉”。
日本现代社会中有一些颇有势力的工头,他们和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美国码头上的意大利工头一样,与不熟练工人订立非法劳动契约,承包工程,从中捞取好处。日本人也把这当做“行仁义”。中国人的“仁”是褒义词,日本人却把“仁义”当做贬义词(不过,日本人使用“知仁”这个词时,和中国人的用法很相近。在佛教中,“知仁”指“慈悲”。日本辞典里写道:“知仁,与其说是指行为,不如说是指有理想的人”)。日本人把中国人伦理体系中最重要的行为规范作了篡改,并赋予其贬义。日本人的伦理体系中没有可以代替“仁”,对“义务”进行制约的行为规范。日本人把孝道当成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宽恕父母的无德与恶行。当“孝”与对天皇尽忠的义务冲突时,日本人才会废除孝道。不管父母是否值得尊敬,不管自己的幸福是否会被破坏,他们都会奉行孝道。
有一部日本电影的内容是:一位日本母亲经营一家餐馆,餐馆颇具规模,她也比较富裕。她的儿子是乡村学校的老师,已经结婚了。有一年,农村发生大灾,一对农民夫妇为了挽救家人性命,想把正在上学的女儿卖到妓院去。老师为救学生,向村里人筹措了一笔钱,帮助女孩儿赎身。但是,母亲却从儿子那里偷走了钱。虽然儿子知道钱是母亲偷的,却必须让自己接受惩罚。他的妻子知道真相后,写下遗书,说丢钱是她的责任,然后抱着襁褓中的孩子投河自尽。这件事传开后,没任何人谴责母亲。儿子尽了孝道,只身前往北海道去磨炼自己,以求在日后面对同类问题时,能更加坚强地接受考验。显然,这位儿子是符合日本道德标准的英雄。作为美国人,我却认为这个悲剧的原因和责任在于偷钱的母亲。但是,我的日本朋友强烈反对我的观点。他说,孝道时常会和其他道德冲突。如果电影里的老师稍聪明一点,或许能找到一个无损于自尊心的解决办法。但是,他如果为此谴责母亲,哪怕只在心里谴责,自尊心也会受到损伤。
年轻人结婚后,就背上沉重的孝道义务,在日本文学作品和现实社会里,这样的例子处处可见。除了极个别的人,日本人的结婚对象通常都是通过媒人挑选的。作为婚姻当事人,男性对自己能否娶到一个好女人并不关注,真正关注的是他的家庭,他的家庭会关心能否挑选一个好儿媳。因为这份婚姻不仅会涉及金钱,媳妇还会被载入家谱,负有生育男孩、传宗接代的责任。媒人会安排一个看似偶然的机会,让年轻男女在各自父母的陪同下见面,但他们不会交谈。有时,父母会替儿子安排一桩与利益相关的婚姻,女方的父母可以通过婚事得到钱财,男方可以通过婚事与名门望族联姻,等等。当然,也有一些男方家庭看中女方的人品。善良的儿子为了报答父母之恩,就要接受婚事,不能违抗父母之命。婚后,儿子对父母报恩的义务仍然持续。如果男方是家中长子,还要继承家业,和父母一起生活。众所周知,婆婆一般不喜欢儿媳妇,会挑儿媳妇的毛病,就算儿子与媳妇的关系很好,婆婆也可以把儿媳妇赶回娘家,并解除婚姻关系。这样的故事在日本小说、自传等书籍中举不胜举。那些故事,通常都描写女人遭受的苦难以及丈夫承受的痛苦。当然,丈夫再舍不得妻子,为了遵守孝道,也必须顺从父母意志,解除婚约。
有一位居住在美国的日本摩登妇女,她在东京时曾经收留过一个被婆婆赶出家门的年轻孕妇。当时,年轻孕妇身患疾病。虽然被婆婆逼着与丈夫诀别,但她并没责怪丈夫,也没责怪婆婆。她把一颗心全部倾注给即将出生的孩子。没想到,孩子刚生下,婆婆就带着儿子要走了孩子。因为孩子是属于婆婆家的,婆婆有权要走孩子。结果,婆婆带走孩子后不久,就把孩子送进了孤儿院。
《楢山节考》的电影海报
为了宣扬孝道,日本产生了许多传颂伟大父母之爱的文艺作品。摄制于1958年的电影《山节考》就是这样一部感人的作品。在日本的某个小村子里,由于赤贫而沿袭下来一种传统:一旦老人的门牙掉了,那么就抛弃他,以免占用年轻人的粮食。村中的阿玲婆年纪已经很大了,可是身体还很结实,为了能让自己的儿、孙生活好一些,她就故意在石磨上磕掉自己的门牙。一天早上,儿子背着妈妈攀上了山的山路。到了山顶,儿子不舍地告别妈妈,返回村里,留下阿玲婆在山的大雪中平静地等待死亡。
从这些故事,我们可以看出日本人对待孝道的方式。子女受父母之恩,子女就必须偿还。在美国,这种事会被看成是个人幸福受到了干涉和侵犯。但是日本人不会把这种“干涉”视为“外来的”,因为在他们的生活中“恩”是最重要的。如同美国人不管要经受什么苦难,也要把欠银行的钱还清一样,日本人也不管会受到怎样的待遇,也要偿还父母的“恩情”。所以,日本文学作品里的这些故事通常都在歌颂他们的品德,称赞他们这样做赢得了自尊,并证明了坚强的意志和忍受磨难的能力。但是,不管这样的磨难有多么崇高,都会在当事人心中留下憎恨和愤怒。曾经有项调查显示,在亚洲地区,缅甸人最痛恨火灾、洪水、盗贼、官吏、坏人,但是日本人最痛恨地震、打雷、家长、父亲。
日本人的孝道和中国人不同,他们的孝道不包括对数百年前的祖先的“孝”,也不包括对旁系亲属长辈的“孝”。日本人祖先崇拜的对象仅限于近祖。日本人祖坟墓碑上的名字几乎每年都要更新一次。如果后代子孙对祖先没有什么印象了,他们的坟墓也会被随之遗忘,家里供奉的灵位上也不再有他们的名字。日本人的孝,只限于对自己记忆中的祖先,如祖父、父亲。他们注重现在而非过去。在一些有关日本的专著中还这样写道:日本人对抽象思辨和非现实的形象毫无兴趣。和中国人相比,他们的孝道观正好论证了这一点。在他们的孝道观中,最大的意义是孝道的义务权限于对活着的人。
日本人和中国人在孝道方面也具有一些共同点,例如,两个民族都要对双亲尊重和服从。西方人认为,照顾子女是母亲的本能和父亲的责任,东方人却认为,照顾子女是对祖先的孝道。日本人在这点上的态度很明确。他们认为,回报祖先恩情的最好办法,是把自己从父母那里受到的照顾转移到子女身上。
日语中找不到像“父亲对子女的义务”这样的词汇。父亲对子女的义务被包括在对父母及祖父母的孝道之内。在日本家庭,家长要履行如下义务:抚育子女;让儿子和弟弟接受教育;管理家庭财产;为有需要的亲戚提供保护;帮助需要帮助的亲戚,等等。按日本人的孝道观,家中如果儿子提前去世,父母就要抚养儿子的遗孀和子女;如果女儿丧夫,父母也要收养女儿和她的子女。不过,是否收养丧偶的外甥女和侄女,不在“孝道”需尽的“义务”范围内,就算收养,也是在履行另外一种“义务”。抚养、教育自己的子女是“义务”,抚养、教育侄子、外甥,从习惯上讲,要把他们合法过继为自己的养子。如果孩子仍然保留侄子、外甥的身份,那么,抚养、教育他们就并非叔伯的“义务”了。
在日本人的孝道观中,也不要求帮助贫困的直系亲戚必须出于敬意和慈爱之因。如果一户家庭收养了一名年轻寡妇,这名年轻寡妇就被称为“冷饭亲属”,因为她在这个家里吃的是冷饭剩菜。这个家庭中任何人都可以指使她。这户家庭对她的任何决定,她只能唯唯诺诺地服从。她是这户家庭的穷亲属,她的子女也一样。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许她的待遇会比较好,但是,收养她的家庭中的家长,并没有“义务”要善待她,兄弟也没有“义务”要对她友善。在日本人的家庭里,即使兄弟之间势如水火,但只要哥哥履行了对弟弟的义务,也会受到称赞。但对被收养的年轻寡妇来说,却不是这样。
日本婆媳之间的冲突很激烈。对婆家来说,媳妇是外人。媳妇必须熟悉婆婆的喜好,顺从婆婆的脾气。很多时候,婆婆可能认为媳妇配不上自己的儿子。当然,我们可以把这理解为是婆婆对媳妇的嫉妒。但是,如一句日本谚语所说:“可恨的媳妇总是生出可爱的孙子。”不管怎样,媳妇和婆婆之间的孝道会始终存在。
表面上,媳妇对婆婆恭敬有礼,温顺有加,但是随着时间推移,温柔可爱的儿媳妇也可能会变成苛刻、唠叨、吹毛求疵的婆婆。做儿媳妇时,她们必须顺从,等自己做了婆婆后,也会把多年积压的怨气发泄到媳妇身上。所以,今天的日本姑娘更愿意嫁给那些不会继承家业的男子,这样就不会和霸道的婆婆生活在一起了。
日本人“尽孝”后,并不一定会得到长辈的慈爱。在有的文化体系中,家长的慈爱是家庭的道德基石,但是日本不一样。有一位日本作家说:“日本人很重视家庭,因此,他们不会对家里每个成员,或者家庭成员之间的联系纽带表示重视。”虽然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但多数时候是这样。在承担和偿还“义务”方面,家中年长的人责任更大。他们要监督年轻的人,要求年轻的人在某种情况下做必要的牺牲。年轻的人即使不愿意,也必须服从长者的决定,不服从决定就是不履行“义务”。
宪法刚刚颁行的那个时期的明治天皇肖像
正文中提到的日本宪法是颁行于1889年的《明治宪法》,又名《大日本帝国宪法》。它是以普鲁士宪法为模式创建出来的,也是日本首部现代宪法。在该宪法中,天皇拥有很大的政治权力。一直到二战后的《和平宪法》颁布后,天皇才又成为了一个象征意义上的国家元首。
日本人的孝道还有一个特点:家族成员相互可以表达怨恨。这种现象在对天皇尽忠的“义务”中是看不到的。天皇是神圣的,并与人间现实生活隔离。在日本传统文化中,这实在是一种巧妙的安排,也只有这样,天皇才能将民众统一起来,敦促国民为国家效力。“天皇是国民之父”这句话并不能概括天皇在日本社会中的作用和重要性。在家庭中,父亲“可能是一个不值得尊重的人”,但是他可以要求子女尽“义务”。天皇却不同,天皇远离世俗,没有污点。对天皇尽忠是最高的道德要求,是非常虔诚的信仰。在明治时代初期,日本政治家考察了西方各国后,说:西方国家的历史是统治者和民众不断冲突的历史,这不符合日本精神。他们回国后,在日本宪法中写道: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天皇对国务大臣的任何行为不负责任;天皇是日本民众统一的最高象征,但不是负责国家事务的元首。
在大约七百多年里,天皇从未掌握过实权,不具有任何实质性的作用。所以,让天皇在日本政治舞台上继续充当幕后主角并非难事儿。明治时期,政治家们唯一的工作是:让全体民众在思想上绝对忠诚天皇,并明确这是日本社会文化中的最高道德标准。在封建社会,日本人的“忠”表现为对将军的义务。这漫长的历史也警告明治时期的政治家:在新的社会体制下,要实现日本精神的统一就必须要做些什么。在从前几个世纪中,将军同时兼任国家大元帅和最高执政官,虽然部下也对他尽忠,但在背后阴谋推翻他,或者密谋杀害他的人并不鲜见。对将军的忠诚与对封建主君的忠诚时常发生冲突。日本国民对主君的忠诚,比对将军的忠诚,更具有强制性,因为对主君的忠诚建立在直接的主从关系上,相比之下,他们对将军的忠诚淡薄得多。在动乱时期,武士为了逼迫将军退位,拥立自己的主君,不断作战。明治维新的支持者高喊“忠于天皇”的口号,向德川幕府发起挑战,这场战争持续了百年左右。可是,天皇却一直居于深宫中,神龙不见首尾,以至于每个人都可以按自己的想象来塑造天皇的形象。明治维新的胜利,也是“尊王”派的胜利,他们把对将军的“忠”转移到了天皇身上,这也为他们的胜利创造了条件。但是,他们胜利后,天皇仍然继续隐身幕后,并把权力赋予给政府中的“阁下”们,他并不亲自管理事务,也不亲自统领军队,更不会亲自制定政策。“阁下”们的身份仍然是天皇的顾问,并且负责执掌政务。明治维新真正的变革在精神领域。此时,“忠”已演变为每个日本人对天皇的报恩。
在日本民间传说中,皇室是天照大神的后裔,这大概也是人们把对将军的“忠”转移到天皇身上的原因之一。不过,这个传说中的观点,并不像西方人想象的那么重要。
日本“太上皇”麦克阿瑟将军与裕仁天皇
自明治维新以来,日本人便将“忠诚”的对象集中在天皇一人身上。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威性,天皇采取的策略是尽量与民众保持一定的距离,通过神秘感来增加民众对自身的权威感。当二战结束之后,这种神秘感也不复存在了。
虽然有些日本知识分子彻底否定它,但他们从未对天皇表示过怀疑。即使那些接受了这个传说的日本国民,对这一传说的理解也和西方人设想的不同。在英文中,“神”(カミ)被翻译成god,但它在日语中的词义是“至上”,即等级制之巅峰。对西方人来说,人和神之间的鸿沟是巨大的,但是对日本人来说,这条鸿沟却不算什么,或者说几乎没有。每个日本人都相信自己死后会变成神。在封建社会,日本国民对将军尽“忠”。将军只是这个等级制社会中的首领,并不具有神性。日本人之所以能把尽“忠”的对象转移到“天皇”身上,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在整个日本历史上,皇室只有一个,继承皇位的人只能是这个家族的人。虽然西方人认为这种说法是无稽之谈,但是,日本皇位的继承规则和英国、德国都不一样,所以西方人对日本人的指责毫无意义。日本人的规则是他们自己制定的,根据这个规则,皇室是“万世永恒”的。有史以来,中国经历了三十六个朝代的更替,但是日本没有。虽然日本也经历了各种变迁,但是它的社会组织从来没有瓦解过,其结构和组织模式也从未改变过。在明治维新以前的一百多年里,反对德川势力的人正好利用这个论据,而非“天皇神裔”的理论。他们说,既然百姓应该把“忠”献给等级制中地位最高的人,就只能奉献给天皇。天皇被抬到最高“主祭者”的地位,虽然这个角色并不一定意味着神性,但它却比“天皇神裔”的说法更重要。
在近代社会,为了使“忠”的对象能够转向天皇,日本人做了很多努力。明治维新后的第一代天皇是位杰出而威严的人。他长期在位,受臣民景仰,并成为国家象征。他很少在民众面前出现。虽然他在民众面前出现过几次,但都仅限于一些隆重的仪式。日本民众匍匐在他面前,没有一丝声响,没有人敢抬头正视他;为了保证任何人都不能从高处俯视天皇,所有楼房二楼以上的窗户全部被严严实实地关闭了。天皇和高级顾问的接触也要严格遵循等级制。人们不会说“天皇召见执政官”,而是说少数有特权的人在“受赐拜谒天皇”。对有争议的政治问题,天皇不会发布诏书。天皇诏书的内容一般只和道德、节俭、安抚民心有关。天皇即将驾崩时,整个日本会变成一座大寺院,所有百姓都要为他虔诚祈祷。
于是,天皇慢慢成为超越一切的精神领袖。日本国民对天皇的忠诚,就像美国人对星条旗的忠诚。天皇“神圣不可侵犯”。美国人对国旗有某种仪式,但对国旗的仪式未必适用于人。天皇的价值却被日本人充分利用。老百姓可以敬爱天皇,天皇也可以做出反应。日本民众听到天皇“关心国民”时,几乎个个都会热泪盈眶。他们甚至可以为天皇献出生命。在日本文化中,天皇是忠诚的象征,天皇对日本人的意义远远超过了星条旗对美国人的意义。日本老师接受培训时,如果他说人的最高义务是爱国,就会受到指责。他必须说日本人的最高义务是对天皇报恩。
“忠”在臣民和天皇之间构筑了双重体系。一方面,臣民们可以直接向天皇表示“忠”,不需要经过其他人;另一方面,天皇的敕令必须经过各位大臣,层层传达,最后传达到日本民众耳中。只要说一句“这是天皇的御旨”,就能够唤醒民众内心的“忠”,其强制力远远超过其他国家。罗里(H.Lory)曾经描述过这样一件事:一次军事演习中,一位日本军官带队出发前下了道命令,不经许可,任何人都不能喝水壶中的水。训练时,他们经常都要在极困难的条件下连续行军五六十英里。那天,有二十个人因为又渴又累倒在了地上,其中五个人死了。后来,人们把那些死亡士兵的水壶打开一看,发现水壶仍是满满的,一滴水不少。“军官下了命令,他的命令就是天皇的命令。”士兵们说。
硫磺岛战役
即使是在太平洋战争的末期,日本却仍作困兽斗。1945年初的硫磺岛战役,是日美双方为争夺硫磺岛进行的一次激战。其中固守该岛的2.2万名日军里,只有1083人生还;美军则有2.6万人伤亡。这张照片上几名海军陆战队员在胜利后,正奋力在硫磺岛上插起一面美国国旗。
在日本民政管理中,从丧葬到纳税,“忠”制约一切。日本的税吏、警察、地方官员,都是臣民向天皇尽忠的“中介”。按他们的说法,遵守法律就是对“皇恩”的回报,这与美国形成了强烈对比。对美国人来说,从停车的尾灯标志到个人所得税,任何法律都是在干涉个人自由,都可能使民众愤慨。人们也怀疑联邦政府的法律,因为它干扰了各州立法权,认为它是华盛顿官僚集团强加给美国民众的。还有很多美国人认为,无论怎样反对那些法律,都不能满足民众的自尊心。所以,日本人认为美国人无法无天,但美国人却说日本人缺乏民主观念。他们完全不同的态度与观点,与各自的社会文化有关,可能这样说也更符合实际情况。在美国,人们会将自尊心与个人的事联系起来;在日本,自尊心却与报恩联系在一起。两种社会文化各有难处:美国人的难处在于,一项法规即使对全民有利,也很难被迅速接受。日本人的难处在于,他们一生都要“报恩”,一生都在“报恩”的压力下。也许每个日本人都能在某些时候找到既不触犯法律,又能回避“道德苛求”的方法。日本人还对一些暴力表示赞赏,甚至赞成直接行动和报复,这却是美国人不能接受的。所以,在日本人的生活中,“忠”扮演着重要作用。
浮世绘《忠臣藏》
“忠”,是日本民族精神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这个字,他们可以无条件地服从来自上面的任何命令,一旦任务失败,他们宁肯选择残酷的切腹自尽,也不愿背负“不忠”的罪名。此图中灯笼上的“忠”字十分显眼,虽然有一盏已经在厮杀中掉到了地上,但仍完好无损。即使是杀红了眼的人,也不愿、更不能去践踏这个字。
日本在1945年8月14日投降时,“忠”显示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威力。很多对日本有所体验,或者了解日本人的西方人士,都认为日本投降的可能性非常小。他们认为,要让日军和平放下武器是一种天真的想法。而且当时,日军许多部队还在战斗中,并没有溃败,日本人仍然相信自己发动的战争是正义的。在日本本土上,到处都是负隅顽抗的人。进攻日本的先头部队,只要一进入日本舰炮的射程,就会被立刻残杀。日本人在战争中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这是一个好战的民族。但是,这些分析家没有考虑到“忠”在日本人精神中的作用。天皇一宣布投降,战争就结束了。投降诏书还没正式广播前,不少反对分子甚至还围住皇宫,试图阻止天皇宣布停战。但是,天皇的诏书一宣布,所有的日本人全部服从。不管是在满洲,还是在爪哇等地,所有日军,所有前线司令官,没有任何人反对。美军在日本机场着陆后,受到了日本人礼貌的欢迎。一名外国记者写道:早晨,美国人着陆时还手不离枪;到了中午,所有美国人都收起了枪;傍晚时,美军开始悠闲地在街上采购日用品了。日本人通过遵守和平的办法使“天皇陛下安心”。可是一个星期前,他们还发誓要用竹枪击退敌人,以此使“陛下安心”呢!
日本人的态度并没什么不可思议的,除非西方人不承认支配人类行为的情绪会变化。有人说日本民族唯一的出路是灭亡;还有人说只有自由主义分子掌握了政权,推翻现有政府,日本人才能真正得救。这两种说法如果针对的是西方国家,也许可以理解。但是,如果他们认为日本人的行为方式会和西方人一样,就大错特错了。甚至在日本被平安无事占领了几个月后,一些西方人仍然在说:一切机会都失去了,日本还没有发生西方那样的革命。这是西方人的观点,来自于西方社会哲学,是以西方人的真理标准为基础的。可是,日本和西方国家不同,它没有像西方国家那样采用革命方式解决问题,也没有靠消极破坏的办法对抗占领日本的美军。在战斗力没有被完全摧毁前,日本人用自己的力量,要求把无条件投降作为对天皇的“忠”。在他们眼里,虽然无条件投降是巨大的代价,但是这种代价仍然有价值,因为他们从中获得了自己最珍视的东西,他们说:这是天皇的命令,天皇即使命令投降,也仍然要忠于天皇的命令。即使投降,“忠”仍然是日本人最高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