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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初筛和评估分类
根据孕前医学检查的结果进行风险初筛和评估分类指导。
一、风险初筛阴性
凡医学检查未发现任何异常,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对健康的定义,生理、心理、社会适应均正常的夫妇,属于风险初筛阴性。属第一类,进行常规的孕前保健指导。
二、风险初筛阳性
孕前医学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者为风险初筛阳性。
1.女方年龄≥35岁。
2.女方BMI<18.5kg/m 2或>24kg/m 2。
3.生活方式不规律、饮食不正常,有偏食、节食,或有不良嗜好。
4.双方或一方生活或工作环境中有不良因素接触史。
5.有不孕史、习惯性流产、死胎、死产等不良生育史。
6.双方或一方有遗传病家族史。
7.曾有重要脏器疾病史、传染性疾病史、性传播性疾病史、生殖系统疾病史、免疫系统疾病史及精神病史等。
8.体格检查发现心、肝、肺、肾等有异常症状。
9.生殖系统检查发现有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等情况。
10.实验室检查等辅助检查出现异常指标者。
三、风险初筛阳性者的分类指导 (一)第二类
在三维健康之中有危险因素,但表现正常的亚健康人群。
1.进行生活方式、行为习惯、健康关注、合理营养、适当活动等指导。对不良生活习惯及行为,如烟、酒、药物成瘾,过度疲劳、过度压力、心理焦虑、抑郁等进行干预、调整,必要时用药物、心理治疗。
2.对于肥胖、超重或生化异常者(如高血脂、高尿酸血症、高胆固醇、血糖偏高等),重点进行合理平衡营养指导,饮食治疗,并配合适当运动。
3.对有不良因素暴露史(如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等)者,建议其改善或避免不良的生活、工作环境后考虑生育。
(二)第三类
有生理、心理疾病症状及实验室检查有异常结果的个体,一般都需转院,进一步明确其意义。对患有心、肝、肾、肺等重要脏器疾病者,是否适宜妊娠,都需转专科确定。
(三)第四类
有不良生育史、遗传病家族史,或有重要脏器疾病史、传染性疾病史(包括生殖道感染及性传播性疾病)等特殊人群,需转遗传咨询门诊或相关专科门诊,明确诊断、进行治疗和指导,提出是否适宜妊娠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