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城建 环保
第七章 城建机构
第一节 行政机构
神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综合管理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政府工作部门。1987年,定名为神木县建设局。2007年7月,更名为神木县城乡建设局。2010年4月,组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县城乡建设局、县房地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城乡建设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600余人。其中,在册行政、事业编制330多名,局机关局长1名、副局长7名、总工程师1名。下辖城建监察大队、市政管理所、环境卫生管理所、园林管理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用统筹管理办公室、路灯管理所、广场公园管理所、设计院9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和1个临设机构燃气管理办公室,管理供热公司(国有企业)、自来水公司(国有企业)、美能天然气公司(民营企业)3个企业。
第二节 事业单位
市政管理所 1984年6月成立,编制40人。有职工35人,设所长1名,书记1名,副所长3名。
环境卫生管理所 1989年4月成立。有职工104名(其中,领导7名,职工97名),协管员30名,清洁工700名。
建筑设计院 1989年8月成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拥有建筑设计丙级资质。有职工50名,在编人员30名,聘用人员20名。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占40%。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1990年7月成立,编制30人。有职工31人。其中,高级经济师1人,工程师4人,助理工程师23人,高级工1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8人。
园林管理所 1991年成立,编制24人。有干部职工28人,设所长1名,书记1名,副所长2名。
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用统筹管理办公室 1996年成立,编制8人。有职工11名。
神木县城建监察大队 2008年6月成立,编制50人。共有职工38名,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3名。
路灯管理所 2011年成立,有编制8名。设副所长2名,书记1名。
广场公园管理所 2012年10月成立,核定事业编制9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临时聘用人员260名。
第三节 企业单位
自来水公司 1978年,成立神木县自来水管理站,隶属于神木县城乡建设局,为自负盈亏的企业单位,2010年6月更名为神木县自来水总公司。有职工212人。日供水能力2万多吨,下辖城区分公司、新村分公司、人饮净水厂、安装分公司等分支机构。
美能天然气公司 2004年8月,成立神木县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是负责全县天然气输配项目投资、经营、管理,以及燃器具销售的专业城市燃气运营商。截至2012年,共有居民用户50000余户,餐饮大锅灶700余户,CNG汽车加气站2座;供气总面积490万平方米,供气普及率达85%;铺设城区中低压管网320公里,日最高供气量420000标准立方米。
供热公司 1996年成立,负责城区供热。至2012年,全县共建成6个供热站和45个换热站,铺设一、二级管网62公里,供热总面积达49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