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话叙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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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一、本书所谓的“文话”,从内容而言,主要指的是以古文、时文(八股)、骈文等为论述对象的著作,讨论诗、词、赋的诗话、词话、赋话不予著录;但诗、文共论的具有诗文合话性质的著作,也予收录。

二、本书所谓的“文话”,从批评形式而言,主要指的是以专书或专卷的形式论文者;清人文集中收录的集中出现的论文条目,如《论文十四则》《论文四则》之类,虽未足一卷,但明显为独立的论文著作,故亦予叙录。但对于选录文章原文的选本,则不予收录。清初王之绩《铁立文起》凡例云:“是编论文,非选文也,故名作如林,皆所弗录。”已将“论文”的文话与“选文”的选本、总集、评点等批评文体明确区分开来。对于具有选本、总集、评点性质的清代文章学著述,如叶燮《汪文摘谬》、方苞《左传义法举要》、王又朴《史记七篇读法》、魏茂林《文法一揆》、马树堂《文法辩体》、曾国藩《鸣原堂论文》等,本书则不收录。

三、本书将叙录的清代文话著述,分为上下两编,上编著录目见的清代文话,按时间顺序分为四卷,即卷一顺治、康熙卷,卷二雍正、乾隆卷,卷三嘉庆、道光卷,卷四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卷。以作者生年排序,生年不详者,据其大致生活时代,将其排在同时代作者的附近。个别较为稀见的(未见书目著录、未见影印本及整理本)且按照传统文话方式撰写的民国时期文话亦予著录,附于卷四。下编著录的为待访清代文话,清人笔记、文集、方志、书目等文献中著录、提及的清代文话,有些尚可寻见,有些则难觅踪迹,各大图书馆未见收藏,是否尚存人间,亦不得知,本编将此类文话称为“待访文话”而不称“亡佚”。

四、本书在叙录次序上,未按照文体分为古文话、时文话(制艺话)、四六话三类。主要是因为清人多认为古文与时文、散文与骈文有其相通之处,“以古文为时文”、骈散合一是清代文章学的重要理念。清人常在古文话中兼论骈文、时文,于四六话、制艺话中又兼论古文。他们或是期望通过对比,发掘古文、时文各异的文体特质,或是借以提炼适用诸体的文章学普遍原理。无论原意如何,结果都使得清代诸多古文话、制艺话、四六话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交融而难以剥离,故本书按照时间顺序而非文体进行叙录。

五、本书对清代文话的“叙录”,主要包括:1.述作者生平信息,着重揭示作者文章理念与文章学渊源。对生卒年、字号在今人书籍中被著录错误的,亦作辨正。2.列卷数,卷数有异同者,注明某书作几卷;考述该书存佚情况及成书时间,稿钞本、名人旧藏本则注明馆藏地。3.清理版本系统,评述版本优劣,特别是对祖本及重要传本进行介绍,对一些已经出版的文话,指出因其所用版本不佳,致使作者和文话价值被低估的问题。4.重点对每书作理论上的阐发,揭示该书文章学意义与价值。5.仿朱彝尊《经义考》例,将部分稀见文话的序跋节选或全文录入。

六、因叙录过程中已对每种文话的版本作了详细介绍,故按照叙录类学术著作惯例,在援引文话原文时,不再另以脚注形式注释版本;本书在援引古书原文时,按古籍原貌照录,不强改古书以求统一。如“制艺”“制义”在古代通用,有时同一书中“制艺”“制义”二词互见。又如“(古文)作法”“(古文)做法”二词,清人多通用。凡此,本书援引时均据原书过录。

七、书后附录《清代文话总目》,将本书所收文话以音序排序,系以页码,并作简要著录,庶便读者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