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学刊(2019年第1期/总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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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流动特征、政府服务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的效应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2是调查样本的描述性统计情况。由表2可知,在调查样本中,男女比例农业转移人口为57.88%和42.12%;年龄在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一代农业转移人口约占52.45%,逐渐超过老一代农业转移人口的数量,正成为农业转移人口的主体;农业转移人口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仅有32.77%的农业转移人口拥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农业转移人口越来越呈现出家庭化迁移趋势,与家庭成员一起流动的农业转移人口占63.96%;从流动范围看,农业转移人口省内流动超过跨省流动,省内流动占比52.72%,跨省流动占比47.28%,省际流动趋势减缓;从流入地城市看,有14.09%的农业转移人口流入一线城市,36.59%选择流入二线城市,49.32%流入三线及以下城市;从参保状况看,仅56.96%参加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其中,有80.88%的农业转移人口是在户籍地参加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有90.98%的农业转移人口参加了医疗保险,其中,有80.48%的农业转移人口是在户籍地参加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险。

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上来看,有80.88%的农业转移人口明确表示愿意在本地长期居住5年及以上,只有19.12%的农业转移人口明确表示不愿意在本地长期生活。其中,愿意在本地长期居住的人中,有45.41%的农业转移人口明确表示如果符合本地的落户条件,愿意将户口迁入本地,但是仍然有54.86%的农业转移人口表示不会将户口迁到本地。从以上结果可以看出,农民工行为上的市民化意愿积极性较高,但是制度上的市民化意愿不足。

表2 样本的基本描述性统计

(二)实证分析

在双变量Probit模型中,两个方程的唯一联系是扰动项的相关性,如果ρ=0,那么此模型等价于两个单独的Probit模型。本文采用双变量模型进行系统估计,ρ=0.98,显著不为0,p值为0.00,在1%的显著水平上拒绝原假设H0ρ=0,这表明,农业转移人口的长期居住意愿和落户意愿具有相关关系,如果使用两个单独的Probit模型会存在样本选择偏差问题,本文使用双变量Probit模型是合适的。为验证双变量Probit模型实证结果的稳健性,本文以35周岁(1980年出生)为中心,选择不同的年龄段(如30~40岁、25~45岁等)的调查样本以及根据性别(男和女)选择调查样本进行回归,实证结果没有明显差异。这表明,采用双变量Probit模型估计的结果是稳健的。双变量Probit模型估计结果见表3。

表3 双变量Probit模型估计结果

续表

首先,从个人特征和家庭特征来看。长期居住意愿不存在性别差异,落户意愿却存在性别差异,女性明显有更强的落户意愿。市民化意愿存在显著的婚姻差异效应,已婚的农业转移人口的长期居住意愿较强,而未婚的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意愿较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存在代际差异,1980年及之后出生的新一代农业转移人口的长期居住意愿和落户意愿比老一代强,正逐渐成为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主体。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城市的就业限制日渐增多,以及受安土重迁、落叶归根思想的影响,新一代农业转移人口长期居住意愿和落户意愿可能会逐渐弱化。受教育程度高、家庭人口数多能增强农业转移人口的长期居住意愿和落户意愿,说明人力资本水平和家庭供养压力是促使农业人口流向城市并进行市民化的重要动力,人力资本水平越高、家庭人口数越多的农业转移人口更倾向于留居在城市。这与马瑞等[29]的研究结果相一致。家庭总收入对农业转移人口的长期居住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而对落户意愿没有显著正向影响,显示出家庭总收入虽然能支撑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长期居住和生活,但还无法支撑其落户行为,家庭总收入对落户意愿没有显著影响还可能与城市户口附着利益趋减有关,随着城市化发展,农业户口反而附着了较多的比较利益,因而,农业转移人口不愿意完成户籍转换。

其次,从流动特征来看,省内流动的农业转移人口更愿意在本地长期居住并落户,流入时间越长、与家人一起流动对长期居住意愿和落户意愿都有正向影响。一般而言,农业人口流向城市,在生活习惯、思想观念等方面与城市人口差异较大,与家人一起流动能够减轻生活和心理上的压力,使他们更容易适应城市的生活,积极发展新的社会关系网络,真正融入城市。相比较流入二线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流入一线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的长期居住意愿和落户意愿更高,而流入三线及以下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的长期居住意愿和落户意愿更低。尽管选择流入一线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占比最少,农业转移人口流入大城市也并不存在收入上的比较优势[30],但是城市等级越高,娱乐生活越丰富,社会交往、工作机遇等越多,日益成为影响农业转移人口流入高等级城市的重要因素。

最后,从政府服务来看,由政府提供住房、缴纳住房公积金显著正向影响农业转移人口的长期居住意愿和落户意愿。这是因为,面对居高不下的住房价格,住房支出成为农业转移人口的重要支出,公租房或廉租房是政府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的住房福利,而缴纳住房公积金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负担,有利于提升其长期居住意愿和落户意愿。政府提供就业保障对长期居住意愿和落户意愿的影响差异很大。在公有制性质单位就业能显著正向增强农业转移人口的长期居住意愿和落户意愿,说明就业稳定性对农业转移人口选择在本地长期居住并落户产生重要影响。由政府提供就业信息只显著影响农业转移人口的长期居住意愿,并不显著影响其落户意愿。通过政府提供的信息来实现就业只能保证就业可得性,并不能保证就业稳定性,更不能保证农业转移人口获得高收入,因此,由政府提供就业信息影响长期居住意愿而不影响落户意愿。考虑到在中高端岗位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往往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水平和专业技能,其选择长期居住和落户的城市空间更大,因此,在进行回归分析时,加入了城市等级与岗位结构之间的交互项,结果显示,岗位结构对农业转移人口的长期居住意愿和落户意愿产生差异性影响,在中高端岗位就业显著正向影响农业转移人口长期居住意愿,却不影响其落户意愿。可能原因是,相比于在低端岗位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在中高端岗位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往往具有更高的专业技能和人力资本,有能力选择更高等级、更大规模和有更多机遇的城市落户,因此在中高端岗位就业反而可能会降低其在本市的落户意愿,而在低端岗位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专业技能和人力资本水平相对较低,选择可以落户的城市有限,因而,只要具有相应条件,就更愿意在本地落户。城市等级与岗位结构之间的交互项显然也证实了这一点。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对农业转移人口的长期居住意愿具有显著负向影响,对落户意愿也表现出了一定程度的显著正向影响,参加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对农业转移人口的长期居住意愿和落户意愿均具有显著负向影响。这是因为,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在不同区域之间往往存在转移接续问题。在2016年之前,我国实行城乡分离的社会保险政策,由于我国转移接续体系不完善,基本养老金领取和医疗费用报销都存在地域限制,在城市落户可能会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显著弱化其长期居住意愿;此外,由于农业转移人口工资水平相对较低,在支付了昂贵的医药费之后,其剩余收入很难维持城市基本生活,也会显著弱化农业转移人口的长期居住意愿和落户意愿。秦雪征、郑直[31]也指出,新农合的实施使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倾向显著降低,就证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