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题铭文字的释读问题
《精拓》虽然公布了111块墓石题铭的拓片和照片,但是没有给这些墓石进行编号,而且没有标明哪些墓石是发掘报告公布过的,这给研究者征引这批资料带来很大不便。故本文编制了一份《精拓》释文著录表,按照页码顺序对111块墓石进行了编号,同时列出与发掘报告编号、何慕编号的对照,以方便研究者使用。为了征引方便,后文在引用《精拓》墓石时一律按照这份著录表的编号,写作“精X”。
通过对比拓片,《精拓》对墓石题铭的释读较为准确,而发掘报告对个别墓石题铭的释读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某些墓石为同一位工匠凿刻,因而对不同墓石刻铭的对读也可以纠正发掘报告释文的一些错误。
(1)5号墓石整理者释工匠名为“康伯”,今查拓片“康”字残泐不清,通过与80号墓石题铭对读,可知该字应释作“麃”。
(2)11号墓石题铭释文作“北平石鲁□太”,缺释一字应为“脩”。精26墓石题铭为“平石鲁脩太”,二者为同一石工。
(3)22号、93号墓石题铭整理者分别释为“北平石东平许□作”、“北平石东平许□”,“许”后一字缺释。通过对照拓片及30号墓石题铭“东平许叔北平石”,两块墓石题铭缺释之字应为“叔”。
(4)38号、49号墓石题铭所见工匠名,原整理者释作“章和”。从拓片来看“章”字应为“车”字。精36有载录同一工匠姓名墓石清晰拓片,可证该字确为“车”。
(5)41号墓石题铭整理者释为“望都石曲逆木工王李陵”,155号墓石题铭为“望都石曲逆木工王季陵”。两墓石题铭拓片完全一致,该墓石被重复著录了两次。155号题铭释作“王季陵”是正确的。
(6)45号墓石题铭原释文作“鲁文阳石工于角望都石”,从拓片看,该刻铭中的“角”字应当释作“鱼”字。无独有偶,59号墓石题铭为“望都石鲁国文阳石工于鱼作”,可证45号墓石题铭所记工匠名确为“于鱼”。
(7)57号墓石题铭整理者释作“望都工张□□作”,缺释两字似可补释为“叔华”。
(8)58号墓石题铭原释文作“望都段须石”,144号墓石题铭原释文作“望都段伯阳石”。这里的工匠名“段须”“段伯阳”应为“段颜”“段伯颜”的误释,可对照115号墓石题铭“望都段颜石”改正。
(9)64号墓石题铭原释文作“望都曲逆石张□春”,缺释一字应为“叔”。
(10)72号墓石题铭整理者释为“北平石无盐邓□”,最后一字未能释出,其实此字乃“過”字。135号墓石题铭原释文“北平石毋盐邓”也应据此改正。
(11)80号墓石题铭整理者释为“北平石鲁□作”。整理者未释出的一个字,其实是“□伯”两个字,而“伯”前一字从字形上看,应为“麃”字。[1]精12非常准确地将两字释出。80号墓石与5号墓石同出鲁石工麃伯之手。麃为鲁地望姓。《古今姓氏书辩证》曰:“鲁有麃歆。”[2]立于今山东省曲阜的《礼器碑》碑阴载有鲁人故涿郡太守麃次公、故乐安相麃季公、故平陵令麃恢。[3]曲阜孔庙仍保存有东汉乐安太守麃君陵园石人。
(12)86号墓石题铭有两字整理者未能释出,现对照拓片可将题铭完整释为“望都石唐工章伯石二尺二寸”。
(13)104号墓石题铭整理者释为“望都孟□石”,此缺释之字应释为“盖”字。精56将此字准确释出。
(14)119号墓石题铭最后一字残缺,释文作“北平东平陆江长□”。其实,此字可据143号墓石题铭“北平东平陆江长兄”补释为“兄”字。
(15)129号墓石题铭整理者释为“望都工段况石”。此“况”字显然是“次”字的误释。这里的段次与82号墓石题铭所记“望都石段次宜作”中的段次宜应当是同一人。
(16)149号墓石题铭原释文作“北平工□□石”,此“工”后缺释一字应为“兒”。
(17)150号墓石题铭“北平□□建”,“建”前缺释之字应为“我”字。精15拓片更为清晰,已准确完整释读题铭为“北平石我建”。
(18)162号墓石题铭原释文“东平陆兄北平”中的“兄”字为“兒”字的误释。笔者推测凿刻162号墓石的工匠为“兒哀”,与37号、125号、153号墓石题铭“望都石东平陆工兒哀作”中的“兒哀”是同一个人。另外,125号、153号墓石拓片完全一致,也是同一张拓片被著录了两次。
(19)169号墓石题铭释文作“望都石鲁工□作”。这里缺释的字应为“颜”,而“作”字乃“伯”字的误释。该墓石题铭应改作“望都石鲁工颜伯”。这个颜伯与81号墓石题铭所记“望都石鲁工颜伯文作”中的颜伯文应是同一人。
(20)170号墓石题铭整理者释为“望都东平寿张□□作”,此缺释的两个字从字形上看应为“王圣”。此墓石题铭与60号墓石题铭“望都东平寿张王圣作”是一致的。
(21)171号墓石题铭整理者释为“望都议曹□张□”。此题铭最后一字残缺,已无法释出。而中间缺释一字应为“掾”。《溧阳长潘乾校官碑》录有“议曹掾李就”、“议曹掾梅桧”,[4]可知议曹掾为县廷属吏。
(22)174号墓石题铭“望都石梁□中”,缺释之字为“叔”字。
(23)122号、151号墓石题铭工匠名,原整理者释为“付伯”。细审拓片,“付”乃“何”字的误释,该工匠名“何伯”。[5]
[1]此处文字释读,承蒙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邓博方同学告知。谨志感谢。
[2]王力平点校《古今姓氏书辩证》,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58页。
[3]高文《汉碑集释》,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83、186页。
[4]洪适《隶释·隶续》卷五,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
[5]此处文字误释,承蒙复旦大学历史系研究生张英梅同学告知。谨志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