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产业节能减排制度绩效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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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纺织产业节能减排制度的相关理论综述

本节将在梳理转型升级理论、环境规制理论和制度演化理论的基础上,系统回顾纺织产业节能减排政策制度的构成、绩效作用等,以明确以往研究取得的进展和不足,同时为后续研究的展开提供依据。

一 转型升级理论

(一)转型升级的必要性

转型升级是指资源从低效率部门向高效率部门转移,以及部门内的生产率提升[亨利多夫和罗格森(Herrendorf & Rogerson),2013]。转型升级不仅是经济保持长期增长的内在需要,也是环境与资源压力的倒逼。任何一个国家的工业化都伴随着转型升级的过程,因为当传统产业进入成熟期后,其经济发展速度会降低,资源耗竭和环境污染问题突出。赤松要(Akamatsu,1962)最早发表关于产业转型升级的雁行形态理论,他强调由于各国的发展阶段的不同,某一产业在不同国家的发展具有时间差异,因而通过产业转移和升级可以不断促进经济的转型发展。波特(Porter,1990)将产业进一步划分为低利润、低技术的低端产业和高利润、高技术的高端产业,他认为转型升级就是从低端产业向高端产业转型的过程。随着一个国家的竞争力要素的改变,该国的产业形态和结构也会不断发生变化。

20世纪90年代末,产业升级的概念被引入 GVC(全球价值链)分析的框架中。格里菲(Gereffi,1999)研究了服装产业的国际贸易与产业升级,认为产业升级就是企业从低附加值的生产转向高附加值的生产。例如,东亚服装制造企业的转型升级就是从委托组装(OEA)、委托加工(OEM)、自主设计和加工(ODM)向自主品牌生产(OBM)转移。汉弗莱和施密茨(Humphrey & Schmitz,2002)、卡普林斯基(Kaplinsky,2002)则明确提出了一种以企业为中心、由低级到高级的四层次升级分类,将转型升级划分为:工艺流程升级(通过重组生产系统或是引入高级技术将投入转化为产出)、产品升级(根据单位增加值转向更高端生产线)、功能升级(获得链上新的、更好的功能、设计和营销)和链际升级(集中致力于附加值更高的环节)。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不仅要实现产品生产的流程升级、产品升级,还要实现功能升级和链际升级。普昂(Poon,2004)认为,产业转型升级就是企业提高赢利能力,即一个从生产劳动密集型的低价值产品转向生产技术密集型领域、更高价值产品的常态过程。因为随着竞争的加剧,以及质量需求的提升,必然要求产业的不断优化转型。熊勇清(2013)认为,传统产业以传统技术生产传统产品为主,但这一概念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其内涵有所不同。

(二)转型升级机理

转型升级受到多个因素的推动作用,程淑佳等(2007)提出转型升级受到市场需求拉力、市场竞争压力等多个动力的推动作用。熊勇清、曾丹(2011)认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要综合考虑“国家需要”“区域需要”和“现实基础”,这意味着同时要满足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并在现有产业基础和能力上操作。

转型升级的路径一般有两条:一是进行结构调整,即不同经济部门、不同生产环节、不同价值链条的结构比例发生变化;二是产业自身的技术进步,包括生产效率的改进以及技术创新等。因此,促进转型升级就是要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淘汰落后产业。同时,还应不断推进技术更新,提升生产效率。小岛启太郎(Kojima,1973)提出产业发展的效率化,即一个产业的生产方法的改进、生产效率的提高、生产成本的降低,引起资本蓄积,进而提高资本对劳动比例,从而使生产向资本集约度更高的生产方法发展。恩斯特(Ernst,2001)认为产业升级可分为产业间升级和产业内升级,其中前者是细分产业的结构变化,后者则是要素升级、需求升级等。德鲁克和费瑟(Drucker & Feser,2012)利用二手数据分析,得出结论,产业集聚能够有效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

转型经济不仅是经济环境的变动所致,也受到制度、人为设计的推动。制度经济学派强调有效的制度设计能够促进产业升级,例如通过产权设计,包括排污权、水权、林权等的设计,能够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进而促进产业升级。夏若江、胡振红(2008)认为,市场治理和准科层治理模式有利于促进资源的集聚,提升价值创造力,再加上一定的学习与创新能力就能实现产业价值链升级。王柏玲、李慧(2015)认为,转型升级不仅是要素禀赋动态变化的过程,也是政府、企业选择的过程。祁明德(2015)认为,技术进步、市场化水平及产业集聚等重要动力因素均可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二 环境规制理论

(一)环境规制的必要性

尽管环境规制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形式,但是随着工业化和全球化进程,环境规制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例如,纺织产业是高碳产业,它在运行过程中消耗大量的能源,包括煤、电等。全球每年生产600亿公斤织物,但也会消耗1万亿度电、9万亿升水(王满华,李戎,林琳,2015)。我国纺织产业全过程能耗大约为4.84吨标煤/吨纤维,相当于10.99吨二氧化碳/吨纤维。其中印染行业约占全行业能耗的58.7%,而印染厂的水、电、汽消耗占印染布生产总成本的40%—60%,它是纺织行业节能减排的重点(奚旦立,陈季华,徐淑华,2009)。纺织产业产生的污染物排放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2015年中国环境统计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41个重点调查的工业行业中,废水排放量位于前4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纺织产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4个行业的废水排放量为82.6亿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45.5%。其中,印染行业的废水和COD排放量一直位居我国全部工业行业前列。同时,印染行业的废水排放量约占整个纺织产业的80%,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的10%左右。这些数据也反映了纺织产业节能减排任务的艰巨性。

从经济学角度而言,企业或者消费者都是在有限资源约束下做出决策,选择最大化自身利益的经济行为。但是,在经济社会中,经济主体的行为往往会产生“溢出效应”,对其他经济主体产生影响,这就是所谓的外部性问题。节能减排问题就源自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外部性,单个企业对能源的消耗以及对环境的污染会对其他经济主体产生影响。纠正外部性问题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建立制度体系来规范和约束经济主体的经营行为,实现节能减排。

从社会观点而言,政府应该代表公众利益承担环境规制的职责,但是自由主义观点认为政府应该尽可能少地干预,市场机制或私人机构能够更有效提供环境福利。早在19世纪美国就通过法律对环境与自然资源利用进行规制(Nelson,1995),例如the General Land Ordinances(1785、1787)、the Homestead Act(1862)、the Mineral Lands Act(1866)、the Timber Culture Act(1873)。从1880年到1960年,在环境规制方面,政府的作用发生了转变,从仅仅处置公共土地转移到强调管理,获取最好、最多、最长时间的产品。著名学者吉福德·平肖(Gifford Pinchot)认为科学管理自然资源应该是经济发展中获取持续产出、高效的一项指导原则。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触发了一些新的环境问题,因此第三阶段的环境规制政策开始关注空气、水污染、有毒化学物质、固体废物处理以及产业增长的技术进步推动等。这也提升了政府在环境规制上的作用。例如,在1970年前后,美国通过很多与环境规制有关的法律,如the 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1969)、Clean Air Act(Amendments,1970、1977)、the Clean Water Act(1972)、the Endangered Species Act(1973)、the 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1976),并推动了1970年美国环境保护署的成立。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政府极大地扩展了其在环境问题上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土地管理向公共健康、工业健康与安全、农业发展、城市规划等方面。

(二)环境规制办法

环境规制通常遇到两个挑战,一是环境规制对公共产品的保护往往会与私人权利(尤其是私人产权)发生冲突;二是环境问题通常涉及长时期、多个地区,而涉及规制中的大多数的个体具有很短时、狭隘的利益。在早期阶段,环境规制主要是政府部门通过法律和行政命令限制私人权利,直接限制能耗与排污,强制降低能耗、减少排污量巴登和斯特鲁普(Baden & Stroup,1981)。因此,在1970年代,命令—控制方法经常被应用于环境规制中,政府设定严格的法律来限制和惩罚违令者。尽管这一方法取得了部分成功,但是仍会出现“政府管制失败”,例如,政府在做出管制决策时缺乏激励考虑其决策的全部社会成本。另外,政府对复杂的社会与环境互动问题的理解也很有限,这限制了其做出明智的规制决策。

实际上,早在20世纪初,庇古(Pigou,1920)在《福利经济学》一书中就提出通过税收(也被称为“Pigovian taxes”)解决此类问题,通过对排污主体收费或征税来降低能耗、减少排污。到了20世纪60年代,学者们提出通过市场交易实现环境规制。它的理论基础来自科斯(Coase,1960)的《社会成本问题》,并提出,只要产权清晰,且交易成本为零,利用市场交易机制可以解决节能减排问题。交易制度将环境资源产品市场化,通过供需双方自愿交易可以解决排污造成的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分离以及社会收益与私人收益分离的问题。在科斯(Coase)的启发下,排污权交易制度、水权交易制度、碳权交易制度、生态有偿服务制度(PES)等纷纷发展起来(Pagiola等,2002; Engel等,2008;魏楚,沈满洪,2011)。安德森和莱尔(Anderson & Leal,1991)认为通过内部化成本以及设立合适的激励,可以使市场和环境问题能够相容。这一观点也改变了那种认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不相容的看法古德·斯坦(Goodstein,1999)。用市场机制来实现环境规制的具体方法有绿色税收(green taxes)、可交易的排放许可证(包括限额交易制度等)以及消除有害排放的政府补贴等。另外,还有一些其他办法,例如,政府对节能减排的奖励政策以及各种节能低碳认证制度,后者主要是通过权威机构对经济主体及其产品的节能认证、低碳认证来形成激励制度,鼓励节能减排。从制度体系的发展来看,行政管控型制度在逐渐弱化,而市场激励制度、产业政策干预型制度在逐渐扩展(张学刚,2009)。

三 制度演化理论

(一)制度的起源

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外部性内部化,降低参与者之间由不确定性引起的交易成本(黄凯南,2014)。制度促进了人们的共享信念的形成,并促进行为规则的稳定,有利于交易的开展,降低交易成本,促进生产增加。一般而言,制度具有两种重要功能:激励约束和塑造共同认知。其中前者主要来实现界定参与者们行动的成本和收益构成。

尽管科斯(Coase,1937,1960)强调了制度安排的重要性,但是并没有提供一个能够分析制度起源与演化的框架。德姆塞茨(Demsetz,1967)从交易成本角度解释了产权的起源,并指出,当存在经济外部性时,如果交易内部化的收益大于成本,那么产权就会产生,将外部性内部化。另外,技术进步、新市场的开辟以及对旧产权的协调都是新的内部化及产权演进的动力。纳尔逊和温特(Nelson &Winter,1982)研究了组织的演进,认为组织成员的活动将沉淀为组织特有的文化,并被组织记忆、传承,组织文化的不断演进又推动着企业变革。海纳(Heiner,1983)认为,有限理性的个体在活动时广泛依赖风俗习惯,这一方面限制了可选择项,但另一方面使得行为可以预测。另外,随着人类对自然环境的掌控,更多的不确定性来自人类的相互作用以及由此造成的人文环境的不确定,由人为的博弈促进了一个新层次的规则与制度形成。

诺斯和托马斯(North & Thomas,1973,1981,1990)研究了包括产权、国家等在内的制度变迁,强调物质环境造成的不确定性,使得经济行为者只具有“有限理性”(大脑加工、组织与信息能力决定了个体计算能力的局限性),这要求人们必须借助“干中学”(个人学习、社会学习)、社会秩序以及制度来降低不确定性,稳定预期及组织生产活动。同时,又由于要更好地实现技术知识的传承与积累,需要依赖制度解决知识(各种技术生产活动)分工与使用的问题。诺斯(North)认为,所有的交易成本根植于信息的非对称,制度的核心问题就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剔除损害经济的行为。

(二)制度的分类

诺斯(North,1994,2004)区分了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他认为,非正式制度主要指社会团体之间的集体学习、创新与模仿,是人类自发互动形成的;而正式制度则是统治者之间相互关系演化的结果,是外在强加给共同体的;他进一步指出社会成员间的学习及模仿行为放大了机会主义和搭便车行为,促进了正式制度的形成。诺斯进一步强调了制度演化的认知路径依赖导致制度本身的路径依赖,以及经济的路径依赖。

威廉森(Williamson,2000)对制度层次进行了划分,并提出了不同层次制度演进的时间。他指出,第一个制度层次是嵌入制度,是制度的最高层次,包括非正式制度、习俗、传统、道德和社会规范、宗教以及语言、认知等,这个制度的改变和适应至少需要1000年。第二个制度层次是博弈的正式制度,包括宪法、政治体制、人权以及产权法律等,它们变迁的时间在10—100年。第三个制度层次是治理机制或交易模式,包括商品交易制度、合约关系、公司治理及私人投资和信用体制,它们的变迁时间在1—10年。第四种制度层次是日常行为规则,包括生产、雇佣、价格、工资和成本等安排。

(三)制度的演进

关于制度演进,主要有两大理论方向:一是强调效率因素是制度演进的关键,但是这又可能导致对完全理性的依赖,并招致很多学者的批评;二是强调信息结构、学习与演化是制度演进的关键。效率学派认为,如果一项制度安排能够降低成本,包括交易成本,那么它就能够流行起来。例如,哈耶克(Hayek,1968)认为,制度是自然演化的结果,人们不可能有足够的知识去有意识地设计制度,因而自由主义是社会自动或自发形成制度的动力,市场效率是其存在与稳定的关键。诺斯和托马斯(North & Thomas,1973)关于海上贸易与西方社会的崛起也支持效率因素是制度形成的保证。施密特(Schmit,2004)认为,功能理论强调制度变迁的效率因素;同构理论强调路径依赖、惯性导致制度的稳定性;学习理论强调制度变迁的认知因素。另外,制度也随着人口、资源、技术和人们的主观意识、想象而变化,其中累积和规则化成为非正式制度变迁的驱动力。而正式制度的变迁取决于制定规则的规则。在主流经济学理论中,认为不同制度一定都是其所处社会环境中最有效率的制度。但是也可能坏制度持续存在[阿西莫格鲁、约翰逊和鲁滨逊(Acemoglu,Johnson & Robinson),2001; Bowles,2004],例如寻租制度、利益集团、官僚问题等。Acemoglu等(2005)提出,本期的政治制度和资源分配决定了本期的政治权力,而这又决定了下一期的政治制度,以此循环,形成了一个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的互动演化。

不过,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博弈理论、信息经济学、有限理性等引入制度分析框架中,制度演进的因素又发生了很大变化。诺斯(1994)认为,随着人们认知提升,制度也在不断改变。因此,社会制度(社会规范、习惯、惯例、习俗等)起源于个体行为,但是它们又约束并影响着个体行为。青木昌彦(2002)主张运用主观博弈模型解释制度的演化过程。他发展了诺斯的路径依赖与制度创新理论,他利用有限理性、进化博弈模型分析制度演化,他放弃了完全理性的博弈模型。青木昌彦认为,纳什均衡所要求的共同知识和正确信念在实际中是不存在的。他进一步提出包含了惯性(inertia)、近视(optima)的演化稳定战略以及进化稳定战略,并且认为只有当规则的认知内容和协调内容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后,规则才能发展成为制度。

还有学者认为制度与个体行为是互动内生的。鲍尔斯(Bowles,2004)认为,制度与偏好是共生演化,早期的制度主要嵌入文化、政治秩序中,宗教、习俗、政治和日常生活交织,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作独立出来,商品经济交易统治着社会,因此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正式制度主导着整个生活。格雷夫(Greif,2006)研究了内生制度变迁理论。他提出准参数和制度强化两个概念,由制度诱导的行为和作用过程可能导致参数的变动,并强化制度。他描述了制度演化过程,行为一旦验证了先前的信念,就会强化制度;相反,如果行为削弱了先前的信念,制度就会弱化。

制度的演化会有路径依赖性。一方面,新制度的形成需要学习成本;另一方面,制度转型可能导致较高的协调成本,并且存在个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因此,周业安、杨祜忻、毕新华(2001)认为,应该从经济行为、社会网络的嵌入性考察制度的演化。他们指出,经济行为实际是嵌入社会关系的。个体行为不完全具有个体特征,它也是社会行为,具有社会性,与社会关系有关。如果高度社会化,那么个体行为的“原子性”就消失。社会化程度取决于以市场交易为基础的非人格交易的辐射程度。一定的社会结构决定了个体的知识空间,每个个体的知识又不同,进一步需要寻求一些共同机制,这就产生了制度演化。

章华、金雪军(2005)认为,新制度经济学侧重于成本—收益分析和对利益机制的研究,该理论重点关注制度演化的实际效果。演化经济学强调制度演化的本质,更强调认知和知识的演化作用。雷国雄、陈恩(2009)提出了一个拟生物演化的制度变迁模型,将制度基因、组合、创新与记忆、多样性与效率融入制度变迁模型中。文化、习俗、正式制度等的区别在于其创新概率不同,进而决定了各个层面制度的多样性水平。朱富强(2012)认为除了博弈之外,社会力量结构的自发变动、社会力量结构的自觉变动,以及对制度本质的社会认知提高都会促进制度的变迁。其中,后两者都与认知有关,认知在非正式制度转化为正式制度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同时,新古典主义主要基于效率原则设计社会制度。因此,制度优化主要基于正义原则和效率原则。他认为,力量和认知这两大因素在影响制度变迁的过程中,认知是至关重要的,它既产生独立的作用,同时也影响着前者。互动学习是制度演化的重要动力。黄凯南(2014,2016)认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本质上是制度的变革和演进,而非仅仅是量的扩张。必须从多主体和多层级制度演化的视角,理解经济系统的转型升级。而政府出台相关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时,必须将这种复杂性纳入考虑,并给转型升级留有充分演化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