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社会养老服务机制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二 医疗保障、生活护理、心理健康等服务的整合与统一

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大支柱”,以实行大病统筹为主起步,分别从制度上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和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社会化服务为基本原则,主要通过建立国家、雇主、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合理分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行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的医疗费用共付机制,实现社会互助共济,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今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的基本覆盖,将实现制度框架基本统一,保障待遇差距逐步缩小,并向一般门诊疾病延伸。[17]尽管如此,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生活护理、心理健康调理始终没有进入医疗保险的制度,笔者认为,这方面应该进行必要的调整,将医疗保障、生活护理和心理健康等服务有机地整合,具体来说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机构整合。现阶段,少数民族地区的医疗保障、生活护理和心理健康服务,分别由不同机构负责。这种职能的分散不但导致了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对老年人的照顾。因为,对于老年人来说,身体问题、生活问题和心理问题往往是同时出现的,甚至有时候就是同一个问题,如果将其割裂开,不但不利于相关问题的解决,也给老年人接受相关服务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第二,项目整合。目前,生活护理和心理健康服务并没有纳入医疗保障体系,相关费用只能由个人负担或少数困难的家庭可以通过社会救助的方式获得相关服务,这就增加了老年人的生活负担,降低了生活的质量。所以,笔者认为,应该将三者进行整合,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纳入生活护理和心理健康服务的内容,实现管理机构和服务内容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