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广地区牡蛎产业价值链特征与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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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信息不对称理论

3.2.1 理论内涵

早在20世纪70年代,信息不对称便被三位美国的经济学家高度关注和研究,它为市场经济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1970年阿克尔洛夫在其著作《次品问题》中首次提出“信息市场”这一概念。他从二手车市场入手,就买卖双方获取信息不完整的现象展开调查,开启信息不对称理论研究的先河。而后,斯宾塞和斯蒂格利茨提供了企业和消费者如何从各式各样的商品中去粕取精的方法,对信息不对称理论进行了拓展性的研究[84]。研究结果表明,信息不对称理论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有一定的影响。

信息不对称是指信息对于相互作用的经济个体或者团体所呈现出不均匀、不对称的分布状态,即有些人对于某种特定事物所了解的信息多一些,而另一些人掌握的信息要少一些。掌握信息比较丰富的一方,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一方,则处于不利地位。信息不对称理论的运用是微观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表明了相关信息在交易双方分布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交易行为发生的变化及由此引发的市场运行效率问题。

信息不对称理论有两个核心内容,依据信息不对称发生的时间划分为事前信息(ex ante)不对称和事后(ex post)信息不对称,即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和道德风险(moral hazard)。逆向选择,是指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处于信息优势地位的一方,为了获取额外收益而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客观上扭曲了价格,导致了市场的失衡,造成了市场的不合理分配[85]。如在拍卖中,买卖双方出现的信息不对称就是典型的事前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是指在市场中处于信息优势地位的一方或者掌握信息较多的一方,为了增进自己的效用而对另一方造成损害的行为,亦即不顾后果使自身效益最大的自私行为[86]。如缴纳过车险的人出现谨慎驾车概率降低的现象就属于事后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现象可以说是无处不在,但大体上可分为三类[87]:第一类是买卖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表现为卖方掌握完全信息,而买方具有不完全信息,卖方总是比买方具有相对优势;第二类是买方和买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即买方和买方因获取信息能力的不同,导致买方和买方获取到的信息出现差异化;第三类是卖方和卖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比较而言,第一类最为常见。

解决逆向选择问题的方法主要有信号传递、信息甄别、信誉机制和政府管理等,而道德风险实质上是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冲突问题,需要通过有效激励和约束加以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