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平台视角下的技术转移与技术交易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随着新一轮科技竞争和产业革命的加速演进,我国面临很多“卡脖子”的技术难题。解决这些难题,不仅需要加强基础和应用研究,也需要通过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强化创新链和产业链的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通过技术交易平台联结“技术商品”供需双方、科技服务机构等多个主体,是技术市场活动的主要内容。近年来,我国大力推动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发展,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日益活跃。据科技部统计,2021年全国各类技术交易平台已超过1000家,全年签订技术合同670506项,成交金额37294.3亿元。[1]

技术转移和交易是实现技术产业化的关键途径,是驱动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根据2017年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技术转移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技术转移是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技术交易是技术转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通过有效的对接实现技术转移和交易。在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中,除技术供需双方之外,技术转移机构、技术评估机构、金融投资机构等多个主体也是重要的参与方。这种多主体共同参与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的技术市场,构成了典型的多边平台。在基于多边平台的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过程中,技术供给方(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提供技术的创新和研发,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向技术供需双方提供技术中介、技术评估、技术融资等服务。

为促进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的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发〔1985〕6号),全面启动科技体制改革,以改革拨款制度、开拓技术市场为突破口,引导科技工作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并首次正式提出“技术市场”概念。1993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12月第二次修订了该法,明确指出“国家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互联互通、竞争有序的技术市场”。2006年,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强调要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校、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2007年,“努力探索和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和技术转移的有效运行机制”被写入《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17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明确指出,要优化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拓宽技术转移通道,完善政策环境和支撑保障。2020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从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的融合发展等方面推动技术要素市场的发展。2022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进一步指出,要建立健全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机制,推动各地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这些政策措施为创新主体通过产学研构建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技术交易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协调区域间的技术转移和交易、促进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

科技部火炬中心于2015—2020年每年都发布《全国技术市场统计年度报告》,其中的数据显示,我国技术市场交易近年来持续活跃。一方面,技术合同成交量稳定增长。2020年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549353项,同比增长13.5%。从2016年到2019年,技术合同每年的同比增长幅度都较稳定,平均每年增长12.2%。2020年的技术合同成交量是2015年的近2倍。另一方面,技术合同成交总额显著上升。2018年到2020年,技术交易额每年增长约5277亿元(均值)。技术合同有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以及技术咨询合同四种类型(以下简称“四技”合同);四类合同的成交额的增长特点有所差异。2015年到2020年的数据显示,技术转让合同成交额和技术咨询合同成交额在呈现轻微下降后又出现大幅增长的趋势。2020年技术转让合同成交额达到2397.7亿元,占总合同成交额的8.49%,同时,技术咨询合同成交额也达到了总成交额的3.91%。技术开发合同成交额和技术服务合同成交额增长较为稳定,其中2017年到2020年间增幅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