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智慧:季羡林的110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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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经刑场

新育小学在济南朝山街的北端。当年,出圩子门向右是一条通往齐鲁大学的大道,大道中段经过山水沟,右侧有一座小小的龙王庙,左侧是一大片荒滩,对面土堤很高,这里就是当时的刑场。每当犯人被押赴刑场,就从城里院东大街路北的警察厅监狱出发,出大门向右走一段路,再左拐至舜井街,然后出南城门,经过朝山街,出南圩子门,就到了这里。朝山街是季羡林上学的必经之路。有时候,他看到街道两旁挤满了人,就知道要杀人了,立即兴奋起来,把上学的事儿忘到九霄云外,挤在人群里,伸长脖子,等候着。此时,只见街道两旁人山人海,而街道中间既无行人,也无车马。不久,一个衣衫破烂的人,喝得醉醺醺的,右肩背一支步枪,慢腾腾地走过去,这就是刽子手。再过不久,大队警察簇拥着待决的囚犯走过来,囚犯五花大绑,背上插一根木牌,上面写着他的名字,名字上面用朱笔画一个红“×”。犯人过去以后,街上的秩序立即大乱,人群纷纷挤向街中间,摩肩接踵,跟着警察大队挤出南圩子门,抢占有利地形,以便看得清楚些,但又不敢离得太近。犯人被警察押到刑场,面向南跪在高崖下面,枪声一响,大事完毕,警察撤走。这时,人群又拥向前去,观看躺在地上的死尸。季羡林和其他几个顽皮的孩子当然不甘落后,也随着大家往前拥。等到看罢这一切,他们才想起上学的事儿,急忙往学校赶,结果免不了受到老师一顿斥责。然而,他们不思改悔,下一次碰到这样的事儿照看不误。

有一天,季羡林放学走到刑场附近,看见很多人聚集在那里,知道又要杀人了。他一打听,说是今天要处决土匪。“土匪”二字,让季羡林联想到了绿林好汉,就是他在公案小说里看到的那些英雄豪杰、侠门剑客,他们一个个飞檐走壁,武艺高强,是他崇拜和向往已久的。他曾经为了练习“铁砂掌”,背着家人在盛大米和绿豆的大缸里用手掌去插,直插得手指红肿破皮,疼痛难忍;他曾经为了练“隔山打牛”,在蚊帐顶上放一个纸球,每天起床以前朝纸球挥拳几十次,挥得胳膊酸痛。可是,现实中的土匪是什么样子呢?他们的武功怎样?又是如何练成的?他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准备好好看个究竟。

过了没多久,刽子手走过来了。他身上背的不是大枪,而是一把大刀,裹着一块血迹斑斑的破布。紧跟着的是警察的步枪队和马队,押着一个犯人。那犯人面色蜡黄,双手被反绑着,由两个警察架着,显然已经瘫软,无法正常行走。人们纷纷议论:“此人好生没种!”“怎么会有这样的土匪?”

季羡林看着犯人,觉得有些面熟;再仔细观察,原来是那个他上学时几乎每天都会遇到的卖小米和绿豆的小贩。他怎么会是土匪?!

季羡林每天清晨上学的路上,人很少,但他经常会碰上一个挑着担子沿街叫卖的汉子,约莫四十来岁,头发开始花白,穿着普通的粗布裤褂,表情很和善,看上去是地地道道老实巴交的乡下人。有一天早晨,他从家出来的时候,看见王妈同他讨价还价。原来,家里每天吃的小米和绿豆,就是从他手里买来的。一来二去,季羡林就跟他认识了。以后每次见面,那汉子都朝他笑一笑,或者打个招呼,间或问一句:“你们家的小米绿豆吃完了没有?”季羡林开始并不言语,后来看他很和气,没有恶意,就逐渐地和他说起话来。

那汉子见季羡林挺招人喜欢,就编出一些荒诞不经的故事来哄他开心,说什么他某年某月看见一只老鼠,有大象那么大,这并没有让季羡林惊讶,因为他从来没见过大象。他还说某某地方有一只花母鸡,下的蛋有西瓜那么大,某某地方有一个穷小子,娶了一个仙女等等,这也难使季羡林相信。不过,季羡林寂寞时也乐得听他胡说八道,最有意思的是,他说某地有户人家蒸了一个大馒头,馒头皮有四里厚,一家人啃了几年才吃到馅儿。季羡林听了乐得咯咯的,那汉子也孩子似的笑了。

从春天到夏天,从秋天到冬天,季羡林几乎天天都能看到那汉子,他们混得很熟很熟了,他还听他讲过什么剑侠、剑仙之类的故事,只是最近两三个月没有见到他了。怎么回事?难道他去当了土匪?

季羡林一边看着那汉子,一边仔细听人家议论,这才大体明白了这人的身世:他原来是乡下的农民,因为遭了灾,没有饭吃,就铤而走险,当上了土匪。前几年他就洗手不干了,躲到济南走街串巷做起了小生意。不久前他被人告发,坐了大牢……啊,原来如此!

季羡林远远望着那个汉子,只见他老老实实跪在那里。忽然,刽子手手里的大刀一挥,一股殷红的鲜血喷涌而出……

自从那天从刑场经过,有好长一段时间,季羡林无论看什么东西,都仿佛蒙着一层恐怖的红颜色。1934年7月,刚刚从清华大学毕业的季羡林将他的这段经历写成散文《红》,发表在《文学》杂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