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环境建设评价指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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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研究主题数据采集情况说明

本书主要内容是司法环境建设评价指标研究,其只是“司法体制改革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中的一个子课题,在指标数据采集方面的介绍,是针对“司法体制改革评价指标体系”大课题进行的。该课题的数据采集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第一,本课题组于2013年3—9月进行了全国范围内的2万余份调查问卷。调查问卷的形成是课题组在召开了若干次调查问卷的征求意见讨论会的基础上,通过对几百个问题的综合与精心筛选,选出了具有代表性和问题意识的题目,并按照访谈对象主体的类型区分为三类试卷:A卷被调查者是全国普通高校法学院系法学学科及科研机构的一线教师和科研人员,意图获得此类理论研究者对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看法、观点与意见;B卷主要针对的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工作者,此部分调查问卷主要试图通过对处于司法改革一线工作者的调查而获得其个体的真实感受和建议;C卷主要针对的被调查者是普通社会民众,也包括部分曾经有过诉讼经历的当事人,作为关涉民众根本利益的保障与维护的司法体制改革,需要民众的广泛参与。A卷被调查者需要填写的群体信息包括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工作地区、学术职称、从业时间、收入水平等,共设计44个相关问题。B卷被调查者需要填写的群体信息包括职业身份、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工作地区、从业时间、收入水平等,共设计44个问题。C卷被调查者需要填写的群体信息包括国籍、工作单位、职业、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工作地区等,共设计39个问题。A、B、C问卷所设计的问题,涵盖了本课题10个一级指标的相关内容。此三类问卷共发出两万余份,收回有效问卷20094份,其中有效A卷1531份;有效B卷10354份,其中被调查者职业所占比例最大的是“法官”,占比45.9%,其次是“检察官”,占比为35.9%,“律师”所占比例较小,占比18.2%;另有效C卷8209份。对调研地区也进行了区分,分为东部经济区、中部经济区以及西部经济区。因此,这种调研问卷获得了不同群体、不同地区对司法改革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答,应该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

第二,本课题组于2014年2—5月进行了大规模的调研访谈,主要是针对一些涉及价值判断的、主观性较强的司法体制改革问题进行访谈问答,访谈对象主要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三类群体,另包括少数社会民众。涉及访谈地区为东部经济区、中部经济区以及西部经济区。访谈问题则涵盖了本课题设计的各大类评价指标。访谈方式分为“当面访谈”和“书面访谈”两种,其中课题组采取“书面访谈”形式,已针对近千名社会各界人士进行了访谈。因此,通过这种大规模的访谈形式所取得的数据也具有代表性。访谈问题共设计了20个,分别是①您觉得近几年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别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方面(包括各司法机关内部与上下级司法机关)有何新的举措?效果如何?②请问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近年来在“量刑建议”工作方面有何改革举措?效果如何?③您认为近年来在司法改革方面,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是否各自在其内部设置了若干制约或制衡措施?效果如何?(分别访谈公检法人员)④请您评价当前司法公信力状况。如果以60分为及格线,那么当前司法公信力得分是否及格?⑤请问贵单位在接受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方面有何新举措?效果如何?(分别访谈公检法人员)⑥请您谈谈司法政策在司法裁判中的作用与意义。⑦您认为目前司法行政化的状况怎么样?如需改革,有何建议?⑧请谈谈当前领导干部(特别是司法系统领导)的法治意识状况,他们的法治意识对我国法治建设有何影响?⑨您是如何理解我国的司法职业传统,该传统对我国现代司法有何影响。⑩请谈谈司法理论研究和司法文艺创作在司法文化建设中有何意义和作用。⑪您认为影响我国司法独立的主要因素是什么?⑫您认为我国司法腐败问题是越来越好还是越来越糟了,为什么?⑬您认为司法公开应当体现在哪些方面?⑭您认为法院办案的效率如何?主要问题出在哪里?⑮您心目中所设想的完善的司法体制应当是怎样的?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⑯您认为一个有效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应当分别是什么?⑰您认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领导者、组织者(推行者、贯彻者、主持者)、实施者、参与者应当分别是哪些组织或个人?⑱您认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总的设计方案应当是怎样的?顶层设计、部门改革方案(包含法院的改革方案、检察院的改革方案、司法行政机关的改革方案)具体应当是怎样的?(该问题可针对不同部门的人员进行访谈)⑲对于一个有效的司法体制改革而言,您认为其司法价值实现的具体表现是什么?⑳对于一个有效的司法体制改革而言,您认为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具体表现应当是什么?

司法环境在司法体制改革中起着重要作用。目前学术界对司法环境的讨论并不多。一般说来,“司法环境”一词有两种维度的理解,其一,通过司法营造的环境,即是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能对司法主体的行为产生影响的各种外在因素的总和。其二,影响司法的环境,即司法所处的政治、经济、社会状况对司法活动的影响。本书所探讨的司法环境主要从第一种文义来理解。影响和评价司法环境主要涉及司法政策、司法生态以及司法文化等三个方面的因素。


[1]卢荣荣、徐昕:《中国司法建设三十年:1978—2008》,《法治论坛》2010年第2期。

[2]陈卫东:《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的回顾与展望》,《法学》2017年第10期。

[3]江国华、周海源:《司法体制改革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

[4]本书附录《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评价指标体系》是整个课题组设计的应用指标系统,其共设三级指标。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31个,三级指标73个。课题《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结项报告共分为11子项目,共31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