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市场与社会:清代以来小江地域文化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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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明清区域开发与军屯和卫所的设置

贵州地处西南边陲,历代王朝统治的触角或长或短地延伸到黔东南地区。明永乐十一年(1413)二月,废思州、思南宣慰司,分置镇远府、黎平府和新化府等,隶属贵州布政司。宣德十年(1435)省新化府入黎平府。明初,朱元璋为了安置无地可耕的游民,采取“移民就宽乡”政策,在边疆大兴屯田,分军屯、民屯和商屯三种。军屯由卫所统领,凡有卫所之处皆有屯田,在边地则是“三分守城,七分屯种”;民屯由布政使带领,由府州管辖,或招徕流民,或实以罪犯,编入里甲,就地垦种;商屯则招募盐商于边地“开中”,借此招民屯种,用粮米交换盐引,凭借盐引得以购买盐转而出售。这三种屯田方式是明代贵州移民迁来的主要原因。明初建立卫所屯田制度,使得军屯人口大量增加。屯所之户,明初军籍十居其三,外来客民十居其七。[1]

明王朝通过设置卫所和府县,对黔东南地区加以经营,将黔东南地区纳入王朝的控制范围。自明宣德以后,由于黔东南周边地区的卫所制度屡遭破坏,军屯不断被商屯、民屯取而代之,大批汉族移民进入该地。明末清初,因兵燹人口逃散,少数民族分属各地土司,未入户籍,政府实际控制的人口不多。当时全省有大小土司百余处,土官欺压甚于流官,“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土司一取子妇,则土民三载不敢婚”。除此之外,土司“世有其土”,不准汉人随便进入,致使“膏腴四百里无人敢垦”。[2]

清雍正年间,贵州巡抚张广泗等对土著苗夷盘踞的地区进行大规模的军事“征剿”,即所谓的开辟“新疆”。雍正四年(1726),云贵总督鄂尔泰奏请“改土归流”,旨在削弱土司,控制“苗疆”,在土司区实行“编户齐民,计亩生科”。“编户齐民,计亩生科”很重要,户籍同赋役相连,打破了前面所述的壁垒,汉人源源而入。之后,清廷镇压石柳邓起义和咸同起义等,没收“苗产”,在民族地区安屯设卫,招徕流民。汉人在这一阶段再次进入贵州。铜鼓卫、开泰卫等卫所与锦屏有着密切的联系。关于锦屏的建制沿革可简述为:在清代,黎平府治开泰县,领锦屏乡县丞;1913—1914年,复置锦屏县,由铜鼓迁治王寨。

锦屏明代为铜鼓卫,清代置锦屏县,因生产杉木而被誉为“杉木之乡”,王寨被誉为“木头城”。钟铁军用“州卫同城”即卫所与府、州、县治同治一城来概括明代贵州的城镇建制。举例来说,黎平府与五开卫同城。洪武十八年(1385)立五开卫,以镇抚苗夷,十九年始筑土城,永乐十一年(1413)建府治于城西,弘治八年(1495)迁入城内,在五开卫治之南。清水江下游的天柱守御千户所代表州卫同城的另一类型,洪武二十五年(1392)五月置,隶湖广都司,万历二十五年(1597)改为县,即先建卫所,后将卫所改建为州县。钟铁军看到了州卫同城的城镇建制对开发西南的意义,提出了“以文辖武,以武卫文”,却忽略了卫学在这一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以清水江地区铜鼓卫学的设立为例。洪武三十年(1397),敕楚王统军平定苗乱,特设此卫,介于五开、靖州之间,以遏绝苗寇出入之路。四面皆山,其中有平畴数百顷,足供军士屯种。时卒伍知习弓马以挽强越骑为勇,朝廷虑其勇而无谋,乃敕建卫学。选军士志俊秀者充弟子员,设学官,通知文武之学者。乾隆三十年(1765)的《迁建锦邑学宫碑记》继续对这一卫学进行叙述:“锦固古之铜鼓卫,隶于湖南掌印都司。明初设卫,建学校,育人材,已二百余年,而国朝因之。雍正五年,因苗变改归黔省,设锦屏县,属黎平府,疆域介于黔楚之交,人民参于汉苗之内。”卫学的设置,培育了军户的礼仪之心,加速了黔楚之交的汉苗向化之意,亦影响了当地的习俗。卫所和卫学也影响了清水江的移民人口。

明代清水江及周边流域设立府县和卫所,不仅是“改土归流”的政治举措,也在客观上使得屯卫军民和居住在此的苗侗同胞加快了亲密接触的步伐。这一进程或许缓慢,或许被动,但毕竟意义非凡,拥有不同生活习惯和信仰的人群的接触与交流,都在某种程度上发生了改变。

这一阶段汉人的迁入,为本书将要论述的清代直至民国时期移民的迁来奠定了基础,缓慢地影响了当地社会。汉人的进入,加速了贵州地区的开发,史继忠将明初迁来的汉人对贵州地区的影响进行了归纳,具体包括八个方面。第一,屯田带来先进的农业技术。第二,大批匠户入黔,矿业和小手工业随之兴起。第三,几条驿道通往省外,加快了贵州同外界的交流。第四,城镇随之兴起,大的屯堡亦形成集市,促进城乡交流。第五,儒学渐兴,各地纷纷建立社学书院等。笔者在田野中收集到有关小江的海螺庵书馆,石引寨的书馆、铜鼓卫学等方面的资料也可作为佐证。第六,佛教、道教随之兴盛,阴阳学和医学等相继传入,对贵州文化产生影响。这一点也很重要。现在小江地区在办丧礼时,都要办道场和法会,而且在登山前要吃斋一段时间。第七,民族成分在明代发生很大变化,尤其在卫所和府州县驻地,汉人占有相当比重。第八,在汉人的影响下,少数民族习俗有所改变。他们习汉礼,学语言,通汉人文字,而且“上元观灯”“寒食墓祭”,端午、重阳、中秋、除夕等节日开始盛行起来。总之,明代汉人的进入改变了社会内部的成员构成,促使当地人们的生活和文化习俗发生变化。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廷为提高税收,鼓励种植鸦片,王寨等地成了鸦片集散之地。[3]小江地区也受到了深刻影响,甚至之前富裕的村落转而败落下来。此外,规模巨大的“湖广填四川”,[4]其时之移民范围已经涉及黔东南地区。在这股移民浪潮中,江西人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至今在四川境内还留有大量江西籍移民建立的含有“江西”二字的聚落或建筑。[5]江西籍移民在迁入地主要以各种小生意谋生,他们在迁入地建立了以江西为名的街市和会馆组织,成为当地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雍正六年(1728)张广泗率兵武力讨伐八寨苗开始,至十一年(1733)哈元生平定高坡、九股苗止,经过大规模的军事“讨伐”,先后设置古州、八寨、丹江、清江、台拱、都江六厅。六厅的设置,标志着清王朝对黔东南“生苗”地区的武力开辟基本结束。[6]在军事“征剿”的过程中,清水江河道所具有的特殊意义以及该流域周边郁郁葱葱的树木开始为人注意。清王朝对清水江河道的疏浚成为该区域社会发展的重要背景。它使得清水江流域得以通过河道与外界广泛联系,为清水江的木材采运提供了前提。

至此,葱郁的杉树开始进入统治者的视野。皇木的采办加速了该流域木材市场的形成。据《明实录·武宗实录》记载,正德年间(1506—1521)始派官员至黔、川、湘采办皇木。皇木的采办,吸引商贾溯江而来。杨有庚据此推断锦屏自明末时期已形成了木材市场。[7]雍正年间开辟“新疆”,雍正和乾隆时期黎平府几次组织人员对清水江主干河道进行疏浚,清除河道的淤泥及鱼梁等阻碍,疏凿河道险滩,“开通清江之利”,使清水江地区进入了“木材贸易”与“木材流动”的时代。清水江河道的疏浚,不仅开通清江之利,而且涉及不同群体的权利,即江步的划分。[8]清水江沿岸的村寨,履行疏浚河道的义务后,相应也会享有对相关河段的管辖权。

清水江流域盛产的杉木,质优价廉,其干支流贯穿境内纵横林区,并接向长江的运输水系,吸引了成批意图靠地区差价而贱买贵卖的贩运商人。自明清至民国,清水江流域一跃成为贵州商业繁盛的民族地区。杨有庚将这一时期以贩运木材为中心的商业资本划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明后期至甲午战争时期,是商业资本的兴盛时期。反映在清水江流域的木材商业上,是乾隆、嘉庆、道光年间的鼎盛。第二阶段为甲午战争之后至民国初年,日本三菱、三井洋行豢养花帮充当买办,在某种程度上垄断了木材市场,而且洋货大量流入,木材贸易略呈下降趋势。第三阶段为抗日战争至新中国成立前,长江水运受阻,木商裹足,清水江的木材贸易亦一落千丈。[9]在不同阶段,清水江流域受到社会大环境变化的影响,作为区域社会经济生活重要环节的木材贸易同样深受影响,其连锁反应是社会结构更加多元化。商贸活动的兴盛与否,也影响了这一时期区域社会人们的组织和活动。

流动的不仅有木材,还有清水江上游的土特产以及长江流域的百货。物在流动,人也在流动。嗅到商机而携带货币资本前来的商人聚集到清水江下游的王寨、茅坪和卦治等地,大量购买清水江流域最大宗的土特产——杉木。由此,一个包含种植与销售以及制度运行的立体、多层面的木材体系开始在清水江流域形成。从育苗、小树的管理,到长成大树后的砍伐、剥皮,再到从山上架厢将木材搬运到河边,最后是趁水量充沛时将木材扎成排一路放运下去,这一过程不仅需要耗费巨大的劳动力、需要长达二十年左右的时间,而且整个过程尤其是架厢和扒排充满了危险。未知的因素时时在考验苗侗同胞的生存智慧,促使他们依靠更多人的力量去处理所面临的各种状况,同时寻求祖先和神灵的庇护来保障外出的安全。

随着木材流动而来的不仅有商人,还有小手工业者和“无产者”。这些人尤其是“无产者”可能是逃荒逃难而来,他们深入清水江腹地,向当地群众佃种山场,挖山栽杉,并慢慢形成聚落,定居下来。对于这些跑到山上的移民,史籍中也有记载:“又有清水江边之三江九寨,皆不归土司管辖,山高岭峻,高坡苗聚族而居,土多田少,客户数人,悉皆承佃苗土,租挖苗人公山之蓬户。其蓬户土有定址,住有定向,与古州一带蓬户相同,大率典买苗产者十居五六,若非镇远之抱金、邛水蓬户迁徙靡常也。”[10]史籍中的“邛水”即现今的三穗县,“蓬户”指的则是移民群体。“邛水蓬户”是如何“迁徙靡常”?“邛水县丞所管之边放上下二里,尽皆苗汉杂处。荒土甚多,苗民懒于开挖,弃之不问。于是寨内头人以为公土,租于天柱、邛水一带客民挖种杂粮,所租之地,并无界限。每丁认锄一把,每锄每年租钱数文不等。客民自认租钱,任意择地而种,穷一人之力,遍山垦挖。此处利厚于彼,即舍彼而就此,随地搭蓬居住,迁徙靡有定处,挈室而来,渐招亲故。”[11]

三江九寨的蓬户是怎样的呢?他们来到山上的苗地之后,以承佃、租挖山土为主要生计。这些蓬户还集中居住在一起,慢慢发展为村落。锦屏县平略镇的岑梧村最初便是由一群来此佃种山场谋生的“三锹人”建立的。[12]类似岑梧这种沿河而上佃山而成的村落,在文斗寨周围也有几个。沿江而上到文斗一带来种杉的这些移民,不被允许入文斗寨居住,也不能随意在山场起屋,只能在地主指定的一些地方居住,由此形成了大大小小的移民村落,比如九怀。此外,还有部分移民带有少量资本或者具有某种技艺,便在河边地区开设市场,建立村落。这些外来移民的到来,深刻影响了区域的公共生活。

《黔南识略·黔南职方纪略》记载了黎平府“客民”购置田产的情形:“统计府辖地典买苗产客民四百九十四户,贸易、手艺营生未典买苗产客民一千七百十六户,蓬户二百四十二户。府县两属屯所客民附居苗寨及未附居苗寨者共二千四百五十二户。”[13]这表明,在黎平府辖地的客民群体中,购买田产的客民是少部分人,以贸易和手艺营生的客民占大多数,而且他们没有购置田产。这些蓬户更多的是单独居住,而非迁入某个已有的村寨中。

小江地区山多田少,以种杉为主,但自道光年间起也开始大范围种植桐树,尤以坪地村最多,一直持续到民国时期。“与杉木相比,植桐周期短、收效快,三年即可小收,四年即可大收”,[14]因此吸引了王寨商人到小江地区租地雇工种植桐树。此外,还有一部分王寨商人是到小江地区做木材生意的。道光年间整个清水江流域木材采运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下游的客商被允许上河买木。小江紧邻王寨,且蓄有大量杉木,因此许多王寨临江帮商人跑到小江地区购买青山,雇工砍木,从山上运输到河边然后放排下去。这样要比在王寨买木获得更多的利润。不论是雇工种植桐树,还是雇工做木材生意,抑或是躲避战乱,都需要在小江停留一段时间。这些王寨临江帮商人的到来,对小江社会成员的组成和商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清中期,随着商贸活动的进行,财富的分配有了明显的不同,社会群体已经出现了分化。小江曾有村民撰写了一份回忆录,标题即“小江的地主是怎样形成的”。太平军金田起义之后,各地纷纷起事,黎平知府胡林翼于咸丰五年(1855)札饬各处团防保甲。咸丰五年,台拱的张秀眉和天柱的姜应芳相继发难,致使清水江中下游地区卷入了地方性的战乱兵燹之中。同年五月,姜应芳、陈大六、龙海宽等率众人在天柱县织云乡的关帝庙成立“天地会”,提出“大户人家欠我钱,中户人家莫肇闲,小户人家跟我走,打倒大户来分田”,举行起义。他们以天柱汉寨汛[15]为根据地,聚众3万余人,攻克天柱、锦屏、青溪、邛水,在玉屏同湘军作战,后东进湖南。斗争持续13年,同治元年(1862),清军收复天柱,姜应芳退回九龙山并被俘。同治七年(1868),陈大六被俘。“咸同兵燹”至此结束。

咸同年间的这一动乱对小江地区的社会结构和文化生活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小江地区东邻王寨,北邻天柱,更多是受到天柱姜应芳起义的影响。据村民回忆,除了乡村社会中的团练力量,小江地区更多是以小寨为单位进行防御。瓮寨在当步[16]修建战壕、堡垒,老人、妇女和小孩躲在里面,青壮年则拿石头、鹅卵石进行反击,以保卫村寨。江西街张家有一绰号为“张猴子”的人,雇用诸多社会闲散人员在家中练打,提供吃住,这些人则负责保护张家的安全。咸同兵燹对小江地区产生了一个特别的影响,即兵燹结束后,江西街万寿宫馆首戴国森一跃成为地方团练的首领之一,并于光绪年间成为小江社会极具影响力的人物,对清末及民国时期的小江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咸同兵燹刺激了小江社会团练组织的兴起,对其日后的社会事务及与周边的关系产生重要影响,而自清代开始的移民现象也影响了小江的社会结构。

背粑粑习俗的产生亦是受到咸同兵燹的影响。粑粑是黔东南地区标志性的节日食品。每逢春节、三月初三、五月初五、九月初九等节日,黔东南不论苗族还是侗族都要制作粑粑,而且在不同的节日分别制作不同的粑粑。三月初三做甜藤粑,五月初五端午节则做粽粑。在小江瓮寨,流传着端午节当天背粑粑的习俗。那天,寨上选择一个壮年男性,赤身背几挂粽粑在前面跑,几个人手持刀和木棒等工具在后面追,双方围绕着寨子追赶,寨子其他人则围观取乐。抢粑完毕,还要请法师追悼当时的死难者。这一习俗是与“咸同兵燹”密切相关的。一辈辈人流传下来这样一个故事:清咸同年间(具体不知是哪一年),恰好是刚刚过完端午节之时,不知是张秀眉还是姜应芳的部队在凌晨时分入寨,当时瓮寨人们闻讯后,许多人根本来不及穿衣服就顺手抓起几挂粽粑往外逃,后面还有兵追赶,匆忙中带走的粽粑成为躲避追兵而藏到山上的瓮寨民众的重要物资。人们重新恢复了往常的生活状态后,便在端午时以上述形式表演那段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