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论
一 引言
(一)选题缘起
原始资本积累为资本主义发展所必需。不同国家与地区基于各自资源与历史文化、国际地位等,形成不同原始资本积累模式。英国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多通过殖民掠夺方式,从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国家掠夺廉价原材料,甚至直接以战争方式进行掠夺。中国在以耕织结合的小农经济与高度集权的专制制度为主要特征的超稳定型社会架构下,时至19世纪中期,尚未出现经济近代转型迹象。即便在鸦片战争以后,在逐渐沦为西方廉价原材料供应地与商品倾销市场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的时间内,民族资本主义尚未真正起步。20世纪初期,在清末新政与民初北京政府鼓励民间办厂等政策因素促动之下,民族资本主义出现第一次发展高潮。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政治壁垒清除之后,随之而来的最大障碍便是原始资本积累问题。这一现象在北方地区尤为突出,即便在京津地区,亦因开埠较晚、市场发育不足等,难以依靠市场组建规模较大的民族资本主义企业。此种背景下,依靠普通私人资本的涓涓细流,在短时间内形成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规模化发展,几乎没有成功可能。
清末民初,官场腐败,政治动荡,催生了大批贪官污吏。在政治混乱背景下,军政特权群体肆意贪污中饱,吸吮民脂民膏,短时间内聚积了惊人财富,令人发指。而与历代传统社会之贪污形态所不同的是,民国初期政治无序,经济与社会近代转型,军阀官僚敛财手段更加多样,这使得其资财膨胀速度与规模超过以往任何时期,形成集地主、资本家、高利贷商人于一体的新式权贵富豪阶层。京津地区成为特权富豪阶层最大聚居地。东三省由张作霖军事集团把控,山西由阎锡山晋系集团独霸一方,性质与京津地区无异。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及稍后时期,在新式投资优厚利润的刺激之下,特权富豪阶层在广泛购置田地房产、肆意挥霍之外,纷纷将手中资财投资新式工商金融事业,成为北方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之最大资金来源。这种现象,民国时期即已引发中外学者关注,相关论述如:“北京很长时间内都是华北的政治中心,在这里,官僚和军阀在他们掌政的时代积蓄了大量的财富,虽然是分散的,但无可怀疑,这些财富在中国工业发展初期是起了很重要作用的。”[1]“这个华北地区的官僚资本对工业部门的投资倾向,并没有因为袁世凯去世及袁死后中央集权的崩溃而有所改变,它仍然掌握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中的地方势力派——督军的手中。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倒不是由于中国官僚已经强烈地意识到有必要把对工业的投资作为国家的政策,必须贯彻实行,而是由于除了官僚以外,其他人没有资本。”[2]
中国传统群体意识与超强的家族观念,决定了权贵富豪群体不可能以个体形式存在,而是更多以家族、姻亲、派系、同僚、同乡等各种关系,结成诸多利益团体,以团体聚积财富,亦以团体形式合作投资,进而形成不同资本集团。新式资本主义投资具有规模大、时效性强的特点,需要短时期聚积巨额资本,正因为如此,西方近代经济发展中出现了股份制与有限责任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民国初期民族资本主义对巨额资本的需求,刚好与权贵富豪阶层以群体投资的偏好契合。故此,20世纪初期中国民族资本工商业企业虽然亦采取股份制的现代企业制度,但不是或者不单纯为资本合作性质,而是更多融入了“人合”因素。这种现象,在20世纪20年代以前民族资本主义刚刚起步阶段表现得尤为明显。之后,随着经济与市场发展,以及北洋军阀官僚在政治上的失势,各种以血缘、地缘、政治、军事等关系为纽带的投资群体渐趋松散,其投资企业之特权色彩逐渐消退,随着股东政治失势逐渐向普通私人资本企业转化。上述北方地区以官僚军阀为主体的特权投资群体,具体可以地域为标准分为三大资本集团:以张作霖家族为核心的奉系资本集团,以东三省为主要投资范围;北京政府官僚、下野寓公、北洋军阀,投资区域以京津地区为核心,涉及直隶、热河全省及山东、河南部分地区;以阎锡山为首的晋系军阀,以山西为势力范围。此仅为根据相对集中区域而做的粗略划分,实践中各投资集团之间均有交叉投资,投资区域亦有伸缩。对于北方特权资本阶层的新式投资,学界习惯以“华北财团”称之。尽管对华北财团的存在性及其内涵学界颇有争议,但“华北财团”已成为北方官商特权资本集团约定俗成的称谓,本书沿用这一说法,研究目标重在思考近代北方资本主义经济起步阶段的发展特点,思考民族资本主义在市场机制不完善、资本缺乏背景下,依赖特权资本完成资本积累的特殊发展路径。
与江浙财团相比,华北财团的特权性与超市场经营特征突出,但随着时间推移与市场发展,华北财团主体资本有向市场化转型趋势。官僚军阀投资为北方地区民族资本主义起步提供了必需的资本供给,弥补了初始资金的不足,历史作用不容忽视。但其长期形成的依赖政治特权的超市场经营模式,又形成对普通私人资本的排挤,不利于市场机制的构建与完善。其中折射出来的特权资本与普通私人资本、政府与市场等方面的合作与博弈,对当前经济改革及市场机制的完善,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此为本课题研究之现实意义所在。
(二)“华北财团”概念解析与界定
在北方地区民族资本主义起步阶段,对于特权资本集团的特殊作用,学界已有共识。但对于“华北财团”概念的界定,则说法不一,相去甚远,甚至存在意见相左、相互批评情况。北方地区特权富豪阶层之财富聚集及新式投资,20世纪20年代即已引发时人关注,但“华北财团”之称谓,至民国末期才正式出现,最早见于1947年《贵州商报》刊发的《华北财团之长成》一文,该文将华北财团概括为北四行系与直鲁系两大金融资本集团,且以北四行系为核心。除华北财团以外,另有华南财团、南方财团、云南财团等提法。因边业银行与东莱银行影响较小,该文认为北四行乃华北财团之核心,并予以详细论述。次年《经济导报》刊发了关于“北四行财团”与“南五行财团”的专题研究论文[3],并将北四行财团归入政学系金融资本。以上两种提法均以对“官僚资本”的批判为背景,多为政治性评论,而非严格的学术概念。[4]将华北财团或北四行财团资本性质定为借助政府资本牟取私人利益;认为华北财团或北四行财团的存在时间为20世纪20年代至20世纪40年代,北京政府时期为华北财团形成时期,20世纪30年代以后对北方地区金融、实业形成控制,进行财阀式经营,经济势力从华北地区扩展到华中地区。相比之下,更关注20世纪30年代以后北四行以金融资本为中心,对实业资本进行控制,以附属事业或控股形式形成的集金融、工矿、贸易、粮栈等于一体的资本集团。事实上,以上两种论述所称之华北财团,均以北四行为核心力量,但在北京政府时期,北四行尚处于初步发展时期,受制于旧式股东,直至1926年方形成较大影响,之后经营重心南移,盐业银行、大陆银行1930年之后迅速衰退,有较大影响者唯金城银行。《华北财团之长成》一文将华北财团划分为直鲁系与北四行系,其中直鲁系主要包括张作霖与张宗昌控制之边业银行与东莱银行。边业银行成为国内知名银行,乃自1926年迁奉天以后,其业务范围也主要在东北三省进行,可知对于华北财团活动范围的界定,是将东北区域包括在内,这与其对华北财团“官僚资本”性质的界定一致。
新中国经济史学界承袭了“华北财团”称谓,但很长时期未有学者对华北财团进行深入考证分析。至20世纪80年代初期,姜铎对华北财团资本范围重新界定,除北四行系与直鲁系以外,还将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与新华信托储蓄银行纳入华北财团系统,称为“政府系”,但考察时点缩短为北京政府时期,资本形式限于金融资本,未纳入实业资本。1996年史全生作《北洋时期的华北财团》一文,对华北财团的形成、资本组成及性质做了详细阐释,将华北财团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认为华北财团为清末民初时期北方特权富豪群体以非法所得在北方地区进行新式投资,并依恃军政特权经营的资本集团,重点论述了北方特权资本的实业投资,但同时机械地接受了姜铎以三大金融集团概括华北财团的观点。
综观上述对华北财团的论述,可知近代以来学界对“华北财团”始终未形成统一认识,但对华北财团的定位有相通之处:第一,虽然以“华北财团”命名,但均将以东北奉系军阀为首的特权资本投资群体一起纳入;第二,官商特权属性。华北财团为北方地区卓有影响的官商特权资本集团,相比于南方财团,华北财团具有突出的“官商”特色,即与政府及官僚群体关系密切,依恃特权获取经营便利。但在时点界定上,前后两个时期差异甚大,民国时期对于华北财团抑或北四行财团的批判,重在其与蒋政府的新军政集团相互勾结形成的特权资本集团,而新中国经济史学界更倾向于接受华北财团为北京政府时期的官僚特权投资群体的界定,普遍认为北京政府倒台以后,华北财团因丧失政治靠山,或经营重心南移而不复存在。资本形式方面,学界普遍接受以金融资本指代华北财团的说法,但本书经考察认为,尽管20世纪20年代中国新式银行发展迅速,资本规模已超过工商业资本,但直至北京政府倒台,金融与工商业之间仍以普通借贷关系为主,尚未形成直接投资,而是采取以金融资本控制实业资本的财阀式经营模式。非但如此,华北财团几个初具雏形的资本集团,具有以实业资本为中心、以金融资本为外围的结构特征。故本书对于华北财团之研究,乃以北京政府时期,官僚特权群体对华北与东北地区实业与金融投资历程为研究内容。从主体构成看,华北财团主要可分为三部分。(1)军政界人士。即清末民初在职与下野的军政官员,此为主体部分。(2)官办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高层管理人员。官办企业与金融机构的管理层虽未直接供职于军政机关,但其拥有的政治经济特权优势不逊于军政界官员,且因拥有对官办企业的控制权,往往更熟悉且能更直接从事特权经营。(3)官僚军阀亲属及其他密切关系人。因中国特殊的家族文化,家族成员内部往往没有明晰的产权划分。特权阶层人员的妻子、子女及其他亲属虽无特殊身份,但其投资更容易受到特权庇佑,不能视为普通民族资本。除此之外,官僚军阀亲信借助特权投资的情况亦不鲜见,其性质一如上述。华北财团因区域与派系不同又分成三大集团:京津系活动区域以京津地区为中心,包括直隶全省及山东、河南部分区域;晋系集中于山西一省;奉系则在东北三省进行一体化投资。
(三)“财团”释义
将“华北财团”研究时点界定于北京政府时期,引发的另一种质疑,即对“财团”本身的界定。现代意义的所谓财团,是指大型现代企业集团,通过内部统一的组织与管理,进行横跨金融与工商实业多种业务经营的企业集团。但北京政府时期,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尚未发展到“财团”程度。正因如此,20世纪末期以来,虽然随着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推进,学界对近代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研究异彩纷呈,但是以“财团”命名或对财团进行正面研究的成果非常少,多是从不同侧面进行局部研究,对“财团”的提法都三缄其口。鉴于此,本书有必要再对“财团”一词的内涵进行缕析。
“财团”一词,是近代中国遭受列强入侵,经济近代转型中出现的一个新词。清末时即已有此说法,民国时期广泛沿用。最早用于列强对华借款银行团,如“四国财团”“六国财团”等,意指对华贷款的资金组织。民国时期对“财团”一词的运用相当广泛,所有与资金有关的团体组织均用“财团”指代。大概有如下几种含义:(1)基金。1911年安徽人朱莲溪翊周甫曾向南京临时政府建议,在各县设立民间公共基本财团,由当地人民集资入股,聚少成多,汇集资本,或设立储蓄银行,或投资工商实业,以达实业救国之目的。[5](2)专指捐助基金。国民政府《民法总则》“财团”一节规定,财团法人成立要件如下:“第一,财团在登记以前,应得主管官署之许可……第二,须设立捐助章程。盖财团法人的设立,由于捐助财产而来,自应以捐助章程,订明法人目的,和所捐的财产……”[6]如民国记者史量才去世以后,其家属遵其遗嘱,将其遗产160000元捐赠,设立财团法人,命名为“量才奖学基金团”。[7](3)指银行团。《四国财团对中国借款》内写:“中国贷款一事应由英美法德财政团分担并由……”[8]外国银行团对华贷款,报纸多以“财团”称之。民国时期银行界多以银行团形式,由多家银行合作进行金融投资或贷款,当时均以“财团”称之。1937年,四川禁烟总局为统制烟土运销,特邀金融界集资500万元,组织“利济财团”,发行期票,辅助政府禁烟。[9](4)公司集团。国外集团性质之大公司均以“财团”或“财阀”称之,如日本三井财团、美国洛克菲勒财团等。“美电云,倘对于财团进款按照新率征抽税捐,此款必居国家岁入之大宗。”[10](5)中国资本主义发展中既成之资本利益集团。至20世纪40年代,中国公认势力比较大的资本利益集团有:北四行财团、江浙财团、南五行财团、广东财团、云南财团、四川财团等。能够形成财团者,大体具备以下特征:(1)有固定的活动区域;(2)有稳定的资本家群体;(3)资本性质及经营风格相同或相似;(4)在某区域有较大影响或垄断地位;(5)区域内金融和工商业企业相互之间有业务、资金或人员方面的密切联系。
由此可知,民国时期对“财团”一词的理解与运用相当广泛,远非限于大型企业集团,甚至可以说,正因为国外大型企业集团符合中国财团关于“资金之组合”的内涵,才将其翻译为“财团”或“财阀”。20世纪中期以后逐渐将“财团”一词固定用于巨型金融企业垄断集团,但对民国时期中国资本利益集团仍习惯以“财团”称之。基于此,本书认为不论从历史角度抑或从习惯角度,以“财团”称谓中国近代资本利益集团均无不妥之处。以当代缩小了的财团定义否认近代资本利益集团之“财团”属性,反而不妥。
(四)华北财团三种属性——资缘、地缘与人缘
资缘属性。现代企业制度以产权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内容,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组织形式,具有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特点。企业内部均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执行机构。以此标准衡量,华北财团投资经营之新式企业具备完全的现代企业特征,故从本质上讲,华北财团资本应为资本主义性质,股东之间基本形成“资本合作”,与中国传统无限责任制的合伙式企业具有本质区别。
人缘属性。华北财团资本虽然形式上具备现代企业的股份合作特征,但与现代股份公司纯粹的“资合”属性又有不同,表现出较强的“人合”属性。原因在于,现代公司采取不特定多人共同投资的股份制,投资者之间为纯粹的资本合作关系,股东之间不需要以相互信任为基础,甚至不需要相互认识与了解。相比之下,华北财团合作投资人之间更多基于宗族、同僚、派系等纽带,形成相对稳定的投资群体,资金合作另有浓厚的人情与信任基础,具有明显的“人合”属性。各投资团体往往存在超出资本合作的“人合”关系,在投资中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合作投资形成的共同利益又强化了其原有之人脉关系,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投资与利益团体。市场竞争中,不同团体在不同地域与行业形成了较为固定的资本力量。以北京政府官僚投资为例,交通系以交通银行为阵地,形成对交通系统之投资把持;周学熙集团则在棉纱、水泥等领域居垄断地位。晋系财团以晋系军阀官僚为核心成员,形成对山西以外资本的完全抵制。奉系财团则形成以张作霖家族为核心,由奉系军事政治集团构成的金融、工业、贸易托拉斯,实现对东北新式工矿业的全面渗透。
地缘属性。华北财团为北方若干军阀官僚资本集团之统一称谓,而非单个企业集团或投资集团。民国时期曾有“北方财团”“北洋财团”之称,因其活动区域以华北地区为中心,故统称为“华北财团”。华北财团内部又可根据派系、家庭及区域分成不同利益投资集团,之所以将其作为整体看待,是因为其权贵资本的共同属性。与江浙财团更倾向于按资本家之江浙籍贯划分相比,华北财团更注重投资活动区域的集中性,而非资本家之籍贯。大体而言,华北财团投资区域涉及东北三省、直隶、北京、天津、山西,以及山东、河南部分地区。不同资本集团又形成相对固定的区域分布,以中央政府官僚军阀为核心的京津系资本集团投资区域集中于北京、天津、直隶,以及山东、河南部分地区;晋系资本集团独踞山西;奉系资本集团则以东三省为势力范围,形成相对独立的资本实体。虽然为地域概念,但“华北财团”并非对北方民族资本主体的简单归纳,而是其本身在某种程度上具备了严格意义上的“财团”特征,亦即“集团化经营”特征。早期北方民族资本主义经过十多年发展,至20世纪20年代已初步形成涉及金融业与工业、商业、矿业与运输业等多领域的若干资本集团,如北四行集团、周学熙集团、倪嗣冲集团、张作霖家族等多个资本集团。上述财团或以家族面貌存在,或以政治派系结盟,或以企业联合形式经营,在北方地区或某一领域形成优势竞争团体,甚至垄断力量。
值得指出的是,所谓人缘与地缘属性,只是一种相对稳定的表现形式,在华北财团起步阶段较为明显。资本的本性在于逐利性。因地域毗邻、业务交叉关系,各财团之间存在密集的资金互投、人员兼职以及业务往来关系,通过资金甚至婚姻及其他裙带关系,形成具有“资缘”与“人缘”双重属性的利益集团网络。随着市场发展和投资环境变化,各投资团体地域与行业呈现由分割到融合的趋势,最终形成统一的北方投资集团。
二 既有研究述评
(一)综合性研究
华北财团为近代中国最大财团势力之一,民国时期就引发了广泛关注。20世纪20年代即有关于北洋要人私产规模的估计。[11]侯树彤系统论述了奉系军阀集团当政时期东北币制整顿、货币发行及流通、东北官商金融机构建立及运营的状况,并对东北官办银行附属事业以金融操纵东北商业贸易、“以纸易金”的运作机制进行了详细介绍。[12]民国时期一些报刊(如《银行周报》《银行月刊》《东三省官银号经济月刊》等)有关于北方金融机构运营状况、经济状况的文章,但限于时空因素,缺少宏观观察与历史思考。
对财团整体性规模与社会影响的研究,于南京政府末期随着蒋政权政治失势而展开。[13]许涤新《官僚资本论》对以梁士诒为首的交通系资本集团有简要介绍。《贵州商报》1947年连续刊发《华北财团之长成》,首次提出“华北财团”概念,并对其构成做了较为系统的梳理。[14]署名“中元”的作者对民国时期北四行之发展历程、经营管理,周作民等四位总经理之金融思想,资本及业务增长情况,联营事业发展等做了较为详细的梳理。[15]
新中国成立后,“华北财团”概念最早见于黄逸峰《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一个重要支柱——买办阶级》,其中提及买办资本对华北财团的渗入。[16]姜铎概括介绍了民国时期三大财团的资本规模、业务发展情况及外围关系。[17]史全生对华北财团资本来源与运用、组织架构、产业与金融投资体系等做了全方位阐述。[18]直至20世纪80年代初期,学界均将华北财团资本与国家资本一并混同于官僚资本,多持批判性态度。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出现近代经济史的研究热潮,对官僚资本的研究逐渐向内容精细化、专题化方向发展,并开始将官僚私人资本与国家资本区分对待,将其从官僚资本领域剥离出来单独研究。陈自芳提出“官僚私人资本”的概念,以与传统意义上的“官僚资本”相区别。[19]陈自芳对官僚私人资本投资规模、投资特点与性质做了详细分析,认为官僚私人资本范围限定于大官僚私人资本,普通官僚私人资本则应归结到一般民族资本范畴。陈自芳对北京政府时期官僚投资性质做了深入剖析,指出北京政府时期,政局动荡,官僚军阀为谋出路,利用权力牟取钱财,形成巨额官僚私人资本,加之此时期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诱发作用,他们大都将所搜刮资财投资工商金融业。由于中央政府式微,法度败坏,官僚军阀肆无忌惮地侵占国家资产。同时,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官僚私人资本日益与特权经济脱离,转化为普通民族资本。陈自芳也对不同类型的官僚私人资本做了比较分析,认为官僚资本投资受官僚实际权力、与企业关联程度、人格品质等因素影响。[20]
(二)专题研究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学术环境日渐宽松,华北财团作为近代官僚家族资本的典型案例,引发学界空前关注,研究向纵深化方向发展,对华北财团开始有不同专题、不同侧面的剖析性研究,整体性研究成果反而少见。另外,研究多从官僚私人资本角度展开,“华北财团”概念则鲜有人提及。魏明对近代官僚私人资本主义投资做了较为系统的统计分析,指出北洋军阀官僚投资高潮在1918~1921年,投资区域遍及全国16个省区市,其中又以京津地区为核心,以北方地区为重点;以矿业和纺织业规模最大,并大量投资金融业。文章对官僚私人资本与其他资本形式的关系也做了分析。[21]姜铎对北京政府时期中国官僚资本规模、企业投资状况及特点做了归纳总结,华北财团为其中重点内容。[22]
按区域分,专题研究围绕三大核心区域展开。其一为关于天津官僚私人资本的研究。主要成果有:宋美云对北京政府时期天津近代工业发展之企业数量、资本规模、行业等做了全面统计分析,并对官僚私人资本投资做了专题研究,分析了官僚私人资本所投资之工业企业在天津工业经济中之占比,认为官僚私人投资为天津近代工业发展的重要原因,亦为天津近代工业发展的特点之一。[23]魏明对北洋官僚军阀在天津的资本主义投资活动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对其特点与性质进行了深入剖析与总结,认为与洋务派相比,北洋军阀官僚资本主义经济活动更能体现群体性、派系性,在共同投资中形成利益共同体,并与政府及外商资本发生利益关系。[24]孔经纬、傅笑枫对奉系资本集团之形成发展历程,在东北地区投资的企业及其资本规模等做了系统阐述,遗憾的是其研究未对张作霖集团控制下之政府资本与私人资本做区分,而是混同为“官僚资本”做一体化研究,且研究集中于史料罗列,分析不足。[25]其他区域性研究远逊色于上述地区,陈轲对官僚私人资本在豫北地区的实业投资做了比较详细的论述,并对豫北实业的区域特色做了总结。[26]冯云琴系统论述了唐山自19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初期因工业化而兴起,进而实现城市化的进程,并对周学熙以官员身份创办实业的历程做了详细阐述,分析了其中的“官商关系”。[27]另有基于企业个案视角的研究,郑连明详细论述了北京官僚军阀群体在龙烟铁矿公司的出资与经营情况。[28]
在区域研究以外,学界对华北财团的研究主要围绕规模较大之官商资本集团展开,以个案分析为主。个案研究成果以周学熙集团、北四行集团、孙氏家族集团以及倪嗣冲集团最为集中与系统,其他则较为分散,停留于浅层次介绍性研究,甚至有些层面尚未涉及。周学熙集团为华北财团之核心组成,基于其企业规模的庞大及在近代中国经济史的显著地位,围绕周学熙企业集团及周学熙本人经济思想的研究全面而且深入。郝庆元系统论述了周学熙从清末至民国时期实业与金融业投资历程,并对其以官商两栖身份,借助官款与特权经营私人事业,注重资金积累,进而形成工业与金融集团化发展的独特道路进行了理论与实证剖析,认为其为中国实业及华北近代经济发展做出了开拓性贡献,同时对其在收回经济主权方面的巨大努力给予了肯定性评价。[29]另有多名学者对周学熙集团不同侧面做了专题研究,唐少君对周学熙筹划华新纺织公司和启新洋灰公司的背景、过程以及资金筹集与积累、经营思想与策略等做了全面阐述。[30]徐锋华对周学熙从清末到民国时期创办实业的整体历程做了概括论述,认为周氏集团充分利用各类资源、注重资金积累、工业与金融业相互渗透的集团化发展历程为中国民族企业提供了可资参考的成功范式。[31]欧阳跃峰全面论述了周学熙集团早期利用同族同乡等关系筹集股本,注重资本积累,渐成集团规模的历程,同时阐述了其早期依恃特权获取经营优势,注重引进技术,降低成本,联合同业获取垄断利润的经营模式。[32]冯云琴认为周学熙任职期间确立的权限统一的权力中心与分权制衡的组织相结合的经营体制,为启新集团经营管理的一大特色,亦为其成功经营的重要砝码。[33]冯云琴认为周氏企业集团探索的“官为扶持,商为经营,利用官力但又不为官所制,最大限度保持自主性”的有效官商关系,为其企业成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34]陈绛、姜铎分别对周学熙集团与张謇集团做了比较研究,认为两者在创办者身份转化、时代背景及技术引进等方面均存在相同之处,但两者资本性质不同,周学熙集团以官款起步,张謇集团则主要为普通私人资本,周学熙企业更多依靠政治特权,张謇集团则更倾向于与地方建设相结合。[35]
孙氏家族集团为华北地区可与周学熙集团相提并论的另一大型企业集团,两者在发展历程与资本构成等方面有诸多相似之处。但学界关于孙氏集团的研究还有待深入,既有研究主要为论文形式的专题性研究,且数量有限,整体性专著成果尚未出现。郝秀清对“通孚阜”(或作“通阜丰”)实业集团的形成与衰落历程及其经营特点做了简要论述。[36]汪谦干详细阐述了孙多鑫、孙多森兄弟创办实业与银行,注重资本积累,渐成集团模式的整体历程,以及孙多鑫、孙多森家族在面粉、水泥、煤炭、银行等行业的投资概况,并对孙氏家族人员参与其他经济活动的情况做了简要介绍。[37]孙曜东口述、宋路霞整理的回忆性文章《孙多森与中国银行》,论述了孙多森参与改组中国银行,及担任中国银行总裁期间对中国银行改革所做的努力,具有较高史料价值。[38]孙树汉对中孚银行的设立、资金、经营及发展情况做了综合论述。[39]
北四行为旧式股东与新式银行家“资智”结合之成功范例,亦为影响最大的北方民族金融资本集团。整体性研究如,康金莉对北四行从设立至抗战之前的发展演变、业务经营、联营事业等有系统研究,认为北四行虽依靠官僚军阀私人资产与特权起步,但经营中注重市场化,独立发展,此为其成功之关键因素。北四行联营为华资银行业在发展初期为争取生存空间采取的抱团发展策略,远非垄断性质。[40]联营事业为北四行成功发展之关键,亦为学界关注重点,田兴荣全方位研究了北四行联营事业的沿革,重点对联合发钞、联合储蓄、联合投资等联营业务做了专题论述,认为四行联营虽是较低层次的信用联营,但仍不失为银行经营模式的创举,且四家银行能够合理把握合作的“度”并获得成功。联营事业的成功运行为北四行在华北金融界地位的确立奠定了基础,增强了北四行的风险抵抗能力,在平稳运行、探索集团化经营方面亦起到了推动作用。[41]康金莉对四行准备库钞票发行与四行储蓄会做了专题论述。[42]另有关于北四行单个银行的研究。金城银行为北四行之首,且史料丰富,学界对其关注远超其他三行,相关专著性成果如,诸静以翔实的资料论述了金城银行自成立至抗战前夕20年间放款与投资的规模、特点及变迁,为了解金城银行资产业务的必读之作。[43]刘永祥论述了金城银行自成立至公私合营的兴衰变迁,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其存放款规模与结构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做了客观评价。[44]别曼运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从比较分析视角对金城银行经营特色与风险管理做了深入剖析,重点对金城银行工商业放款与投资业务、政府授信业务进行了论述,并通过横向比较凸显了金城银行经营特色。[45]对北四行中其他三行的研究如,马长伟从制度经济学理论框架,探讨了中南银行公司治理制度、钞票发行制度及联营制度安排,并以实证方式对其制度绩效进行了分析。[46]大陆与盐业银行研究相对薄弱,目前所见仅有两篇硕士学位论文对其做了综论性研究。[47]
皖系军阀倪嗣冲与其心腹王郅隆合作,在近代天津及华北进行巨额投资,初步形成集团规模,但相关研究均为论文性成果,目前尚无专著性成果出现。葛培林阐述了倪嗣冲等人对金城银行投资及所持股份逐渐减少的过程,并论及金城银行放款投资业务发展。[48]金彭育列述了倪嗣冲家族在天津的豪门联姻,较为详细地阐述了倪嗣冲家族在天津棉纺、面粉、火柴及金融等行业的投资情况。[49]罗澍伟系统梳理了倪嗣冲家族在天津及安徽等地矿业、金融、面粉、化学等领域的投资企业,以及各企业投资金额等情况。[50]张绍祖、张建虹分析了倪氏财团出现的历史背景,集中论述了倪氏家族在天津的投资,肯定了其在天津经济与城市近代化中的促进作用。[51]
张作霖家族当政时期,奉系军阀依恃军政特权,广泛投资商业、工矿与金融等领域,形成了集金融、工矿、商业于一体的垄断企业集团。民国时期即已引发关注。侯树彤对奉系集团在东北之金融投资与特权经营,以及官办金融机构通过附属事业垄断农产品贸易,投资工矿、交通事业的史实做了阐述。[52]新中国成立后,对奉系军阀的研究多集中于其军事与政治割据,经济方面的研究较少。专著性成果仅有孔经纬、傅笑枫著《奉系军阀官僚资本》,内容如前所述。马尚斌系统论述了奉系军阀官僚以其私人资本在东北的工矿、金融业投资及其对东北经济近代化的推动作用。[53]吴振强、尚思丹、杨尊圣等对东三省金融机构种类做了全面收录和分析,同时介绍了东三省官银号及东三省银行、边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沿革。[54]美国学者薛龙详细论述了张作霖当政时期,在王永江主持下奉天当局所进行的财政、货币改革,以及在产业投资、改组东三省官银号等方面的努力。他认为张作霖与王永江成功推行财政、金融改革,在东北三省建立稳定的财政金融体系,同时以官商合办形式,通过国家资本与官僚军阀私人资本的联合投资,在东北进行大规模工商、金融业投资,对东北经济现代化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55]论文成果如,王德朋、华正伟将奉系军阀经济力量分为五个部分,即税收、金融、工商、对外贸易与鸦片种植,重点分析了奉系军阀以搜刮所得投资工商业,或托庇于官办企业牟取私利,并借助金融与贸易垄断获取暴利的历史事实,在批判其反动性的同时,肯定了奉系财团新式投资对东北经济近代化的推动作用。[56]田峻峰回顾了东三省官银号从清末、奉系军阀统治至伪满洲国时期纸币发行与整顿的沿革;重点阐述了张作霖政府整顿东北币制,复兴东三省官银号,但又无限制挪借款项,迫使东三省官银号增发纸币,导致奉票贬值的历程;肯定了东三省官银号统一纸币发行对东北金融的稳定作用,以及对外国势力操控东北金融的抵制作用。[57]奉系财团亦受到学位论文选题关注,田峻峰对东三省官银号进行了总括性研究,认为东三省官银号兼具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性质、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职能,经营体制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肯定了其对稳定东三省金融的作用。[58]韩光硕士学位论文《略论边业银行(1919年—1937年)》以时间为序,条陈边业银行不同时期组织管理、股本及业务发展情况。[59]
因阎锡山的国家资本主义思想,晋系军阀私人投资规模未随其政治势力无限膨胀,而是在1930年以后逐渐转为官办。故学界对晋系财团私人投资的研究相对薄弱,景占魁缕析了阎锡山在山西创办公营及公私合营企业的数量、资本规模及绩效,金融改革及贸易发展状况,认为阎锡山经济改革措施得当为山西公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60]
崔海霞、丁新艳系统论述了1912~1930年阎锡山工业发展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历程,着重介绍了山西官办军工企业及民用企业的创办情况,肯定了阎锡山兴办工业对稳定民众生活、促进山西工业近代化发展的积极作用。[61]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山西财经学院金融史编写组编写的《阎锡山和山西省银行》,系统阐述了山西省银行成立过程、公私资本来源、组织架构等;通过山西省银行纸币发行历程,阐述了阎锡山在山西的币制改革;介绍了山西省银行存贷款业务及货币发行情况。[62]任志敏综合论述了阎锡山政府两次整顿金融,改革币制,垄断发行晋钞的背景、特点及影响。[63]
(三)兼论性与回忆性研究
其他经济史研究著作、论文及通史性研究,亦有关于华北财团的兼论性研究。民国时期张家骧《中华币制史》对1925年以前华北财团各金融机构纸币发行规模与流通情况、发行章程规则等有系统阐述和史料收录。[64]周葆銮《中华银行史》收录了北方民族金融机构章程则例等资料,并对其设立及资本情况做了概括介绍。[65]朱斯煌《民国经济史》[66]等均有相关论述。民国时期企业内部整理出版的经营资料及总结,为学术研究提供了非常宝贵的一手资料,如殖边银行总管理处编《殖边银行三年来之经过》[67],金城银行编《金城银行创立二十年纪念刊》[68]等。
因华北财团在近代经济史的重要地位,当代绝大部分经济史和金融史的通史性著作均有相关论述。姜宏业主编的《中国地方银行史》对北方地区官僚军阀投资之东三省官银号、广信公司、山西省银行等均有较为详细的阐述。[69]杜恂诚《中国金融通史》第3卷等金融史著作均有关于此选题的记述[70],限于篇幅此处不再一一列举。其他专题著述中多有对华北财团情况的兼论性研究,可资借鉴。王林楠博士学位论文《近代东北煤炭资源开发研究(1895—1931)》论述了以张作霖家族为首的奉系资本集团在东北进行矿业投资、特权经营以及排挤普通民营资本的历史,认为奉系财团矿业投资客观上起到了促进东北矿业现代化、维护利权的积极作用。[71]华北财团内部大部分军阀官僚对于近代工矿、金融业之参与,仅限于投资入股,而少有直接经营管理,正因如此,关于北洋军阀官僚的各种人物传记关注重点多集中于政治军事活动,但其中亦不乏对其资财及投资活动的介绍,有一定参考价值。如《曹锟家族》对曹锟家族私产规模做了估计,并列举了其在企业、房产、银号、典当等方面的投资。[72]《黎元洪传》列述了黎元洪寓居天津之后的实业投资生涯。[73]其他人物传记亦有类似记述,此处不再一一列举。贾熟村系统介绍了北洋军阀时期新旧交通系班底组成,同时对梁士诒等交通系官员的主要投资企业做了介绍。[74]李淑兰简要介绍了北洋军阀官僚群体在北京的工矿业投资。[75]
除去研究性文章以外,各地方文史资料、地方及行业志、口述史等史学书刊均有大量关于华北财团的回忆性及介绍性文章,或其他文字数据资料,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近代天津十大寓公》,对张勋、黎元洪、倪嗣冲、鲍贵卿等官僚军阀大肆敛财,以及以非法资财投资实业的情况做了概括介绍。[76]陈世如回忆性文章《曹锟家族对人民的经济掠夺和压榨》,对曹锟家族资财聚敛、实业投资及经营、曹氏兄弟资产持有情况等做了详细陈述。[77]杜春和、林斌生、丘权政编写的《北洋军阀史料选辑》下,收录了关于曹锟、徐世昌等北洋官僚军阀非法敛财与新式投资的回忆性文章。[78]《文史资料选辑》第53辑收录了关于周学熙集团发展情况及集团内部派系矛盾的文章。[79]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西省奉新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写的《奉新文史资料》第2辑《张勋史料》记录了张勋趁复辟之机,率辫子军抢劫钱财的经过。于大信《皖系军阀创办广懋煤矿公司的内幕》[80],侯位三口述、王兰卿整理的《我所了解的阳泉广懋煤矿公司》[81],记录了民国初期山西近代矿业公司——广懋煤矿公司的文字与数据资料。李良森整理的《鲁丰纱厂的创建与沿革》,缕陈了鲁丰纱厂从创办,历经租办、日伪侵吞、国民党接收至新中国成立后恢复与发展的整体历程。[82]周叔(周学熙孙女)《周止庵(学熙)先生别传》,以时间为序,全面陈述了周学熙自清末至民国时期创办实业的历程,具有较高史料价值。[83]
奉系财团对矿务、铁路、金融的投资与经营情况,亦多见于《文史资料选辑》等文史丛刊。东北文史丛书编辑委员会编辑《奉天通志·实业志》2,对奉系财团东北实业投资有简要记录。[84]奉系财团实业投资企业的个案资料亦散见于各文史资料。[85]《民国山西实业志》记录了晋系资本集团在山西的实业投资资料。[86]山西省地方文史资料多收录以阎锡山为首之晋系集团的实业投资文章,其中包括阎锡山家族后人对阎锡山家族企业投资情况的回忆性文章。[87]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各地方编写的史料文集、金融志系列,多有对近代华北财团金融机构的记叙性文章,如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金融办公室编《哈尔滨金融史料文集(1896—1945年)》收录了对哈尔滨各金融机构的介绍性文章,极具史料价值,其他市志、县志等文献均有类似收录。[88]以上著述都有可资借鉴的区域经济金融史料。
(四)史料统计整理与档案资料
北京政府时期,官方尚无对经济与金融情况的系统统计,各地商业与金融公会等同业组织进行的行业性或区域性调查,资料零散且不全面,缺乏系统性。矿业为近代中国支柱产业之一,顾琅等于民国初期对中国主要煤矿做了深入调查,对中国十大煤矿的历史沿革、产销、利润等方面资料有较为全面的记录。[89]《银行周报》社出版发行《银行年鉴 1921—1922》,对1921年各在沪华资银行资本、资产负债业务及重要职员、在沪管理人员状况等做了介绍。《银行周报》《银行月刊》各期有对各埠金融与商业市况的统计资料。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开始对中国工商金融业进行官方统计,其中有对北京政府时期工矿金融业的回顾与总结,亦有重要参考价值。如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编《中国重要银行最近十年营业概况研究》,有1921~1931年各银行资本及各类业务的系统数据,为系统研究华北财团银行营业状况提供了翔实数据资料。[90]南京政府成立初期,铁道部对中国航运交通事业做过全面调查,整理出版了《交通史航政编》,其中有奉系当政时期东北航运公司营运资料。[91]
近代日本为加深对中国的经济侵略,对东北乃至全中国经济状况进行了地毯式调查,其行为令人发指,但亦留下了非常详尽的东北地区经济调查资料,主要有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总务部事务局调查课编纂的《满蒙交界地方经济调查资料》二[92],以及《满铁调查报告》等,对东北地区金融、经济、贸易、交通等方面做了全面系统统计,此外对奉系官僚军阀集团之资产占有及金融、贸易、矿业投资状况有详细调查与分析,其周密程度为日后国人之调查工作所不可比拟。另外民国时期各企业及银行内部统计资料、营业报告、章程条例等均留有可资借鉴的一手资料。
新中国成立以后,学界展开了近代经济史资料的系统整理工作,可谓成果丰硕、系统翔实,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民国经济史研究资料不足的缺憾,为选题研究重要的参考资料。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初期,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整理出版了一系列民国经济史资料,其中有的收录了华北财团及民国初期经济资料。如,严中平、徐义生、姚贤镐等编的《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收录了北京政府时期工业、交通、贸易方面的统计资料,其中包含北京政府时期民族资本煤炭、棉纺工业投资、税负、盈利状况以及中外工业资本的比较资料。[93]陈真、姚洛编的《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收录了北京政府时期北方工业企业的设立时间、资本等相关资料,并对北方官僚军阀投资工业的状况做了专题说明。[94]《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四辑、第一辑分行业详细梳理了中国工业资本结构、现代化程度等方面资料,对本课题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95]章有义编的《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二辑,收录了北洋军阀占有土地、奉系军阀在东北地区把持农产品贸易的相关资料。[96]左治生主编的《中国财政历史资料选编》第十一辑收录了北洋军阀官僚私人财产、敛财活动以及新式投资的相关资料。[97]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的《近代史资料》1962年第4期收录了关于北洋官僚私人财产的统计资料。[98]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学术研究事业日渐繁荣,各研究所与档案馆等机构重又掀起史料编纂的高潮,且呈现多元化态势。有关华北财团的史料汇编成果如,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辑出版的《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1辑系统收录了北京政府时期货币发行与流通史料。[99]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的《金城银行史料》收录了北京政府时期金城银行股本规模、结构,业务经营及管理等方面的文字与数据资料。[100]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金融研究所《北京金融志》编委会办公室编辑出版的《北京金融史料》多卷本收录了北四行及北京其他金融机构总行与北京分行各类史料。[101]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北四行档案史料选编四卷本——《金城银行档案史料选编》《大陆银行档案史料选编》《盐业银行档案史料选编》《中南银行档案史料选编》,收录了北四行天津分行的业务经营资料。[102]孔祥毅主编的《民国山西金融史料》,对阎锡山当局地方货币金融改革以及晋系官僚金融投资史料有系统整理。[103]杜春和、林斌生、丘权政编的《北洋军阀史料选辑》下、辽宁省档案馆编的《奉系军阀档案史料汇编》均辑录了北洋军阀、奉系军阀集团新式投资的部分史料。[104]鉴于周学熙集团在近代北方经济史的突出成就与重要地位,学界系统整理了周学熙及其企业的相关史料。如,虞和平、夏良才整理的《周学熙集》,收录了1902~1916年周学熙经办北洋银元局、北洋工艺总局、天津官银号、启新洋灰公司、滦州煤矿、京师自来水公司等时与政府往来的文件、合同及其他各类文字资料,并收录了周学熙《东游日记》。[105]安徽文艺出版社于2013年再版《周学熙自述》,摘录了周学熙《自述年谱》,收录了周学熙《东游日记》,以及周学熙申办各实业公司的文件及政府批文等各类文字资料。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南开大学经济系编的《启新洋灰公司史料》,全面详细地整理了启新洋灰公司章程、资金及经营情况等各类史料。[106]熊性美、阎光华主编的《开滦煤矿矿权史料》涉及开平煤矿主权丧失及收回自办、滦州矿务公司开办及经营的各类史料。[107]黑龙江省金融志编委会编的《黑龙江金融历史编年(1890—1985年)》,以年为分期,全面整理了黑龙江金融历史发展进程,为本选题资料选取提供了依据。[108]
三 本课题研究框架及价值
本课题从经济近代化视角,对华北财团做全面系统研究,围绕华北财团形成的历史背景、人物与资本的核心构成、新式产业与金融资本投资等方面,进行全面论述。课题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华北财团资本体系的绝对规模与在北方民族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量化分析,同时考虑制度与文化等因素,对华北财团在北方经济近代化中的地位与作用做综合分析、客观评价。本课题研究范围限于华北财团之新式投资,地域范围主要限于北方地区。具体内容如下。
导论。本部分阐述选题研究目的、学术及现实意义;对“华北财团”概念进行诠释,从资缘、人缘、地缘三方面对华北财团属性进行分析;对既有研究成果与资料进行系统梳理,界定本课题研究范围。
第一章华北财团之形成。阐释华北财团产生的政治经济背景及核心构成。清末民初,吏治腐败,政局混乱,社会制度大变革,是为特权富豪阶层产生之政治社会背景;新式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发展,市场环境有利,利润丰厚,对特权富豪阶层形成投资引诱。同时,阐述华北财团人员组成与资本结构,从中揭示华北财团的本质属性。
第二章华北财团资本体系。对华北财团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体系做详细梳理,从资本规模、资本结构及地域与行业分布等方面对其做量化分析,并对其依恃特权进行超市场经营的历程,以及市场转化过程做定性分析。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深入剖析华北财团投资特点与优势,以此为基础客观评价其在北方民族资本主义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第三章华北财团发展趋势与个案分析。对华北财团后期的集团化发展倾向进行分析与思考,对出现集团化经营趋势的周学熙资本集团、北四行集团、奉系金融-商业托拉斯经营模式个案进行实证分析,回顾华北财团分化历史,分析深层制度原因。
结语。对华北财团现象出现的原因、华北财团的性质与历史地位做总结性分析。
本书价值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对华北财团进行了全方位研究。从历史角度对“华北财团”称谓进行诠释,认为华北财团作为民国时期特定历史现象,其“财团”属性具有时代特征,不应以现代财团概念予以否定。在此基础上,对华北财团的形成基础、核心构成、资本属性与投资体系进行全方位研究。
第二,对近代北方民族资本主义与华北财团投资进行了量化研究。本课题对民国初期北方资本主义企业的数量、资本,以及投资者身份等信息做了地毯式搜集统计,对华北财团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投资规模、占比、行业与区域分布等方面做了量化研究,并以此为分析评价之基础。
第三,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1)将华北财团资本属性界定为“官僚家族资本”,区别于以往的“官僚私人资本”。(2)对华北财团在北方民族资本主义发展中的作用予以重新评价,如:华北财团资本与普通私人资本关系以互补性为主,以排挤作用为辅;在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发育不充分的背景下,华北财团依恃特权经营可以理解为一种“自我保护”行为,以非法手段获取合理利益,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正面作用大于负面影响,但随着市场发育程度的提高,其负面作用逐渐成为主要方面。
[1] 陈真、姚洛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第300页。
[2] 陈真、姚洛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第300页。
[3] 中元:《政学系的金融资本》,《经济导报》1948年第89期,第7~8页;中元:《政学系的金融资本:北四行财团内幕》,《经济导报》1948年第90期,第9~10页;中元:《政学系的金融资本:北四行财团内幕 盐业银行、大陆银行和中南银行》,《经济导报》1948年第91期,第9~11页;中元:《政学系的金融资本:北四行的工业投资》,《经济导报》1948年第92期,第7~9页;中元:《政学系的金融资本:大公报与南五行》,《经济导报》1948年第93期,第5~6页;中元:《政学系的金融资本:南五行的财团内幕》,《经济导报》1948年第94期,第11~13页。
[4] 如《政学系的金融资本》开篇即指出:“政学系本质上是一个官僚政客集团,……同时他们又是人民革命的敌人,因为他们有统治的经验,他们会替统治者粉饰太平,抹白脸孔。”
[5] 朱莲溪编《公共基本财团组合法说略》,编者自刊,1914,第34页。
[6] 《第十三节 财团》,《现代法学》1932年第11期,第139页。
[7] 量才奖学基金团编《财团法人量才奖学基金团成立文件》,编者自刊,1936。
[8] 《顺天时报》清宣统二年10月17日。
[9] 朝昆:《宋财团经营广东》,《群言》1948年第14期。
[10] 《顺天时报》清宣统元年5月26日。
[11] 《民视日报五周(年)纪念汇刊》,1926年10月10日。
[12] 侯树彤:《东三省金融概论》,太平洋国际学会,1931。
[13] 许涤新:《官僚资本论》,光华书店,1947。
[14] 作者不详,《华北财团之长成》,《贵州商报》1947年10月9日,1947年10月13日,1947年10月14日。
[15] 中元:《政学系的金融资本:北四行财团内幕》,《经济导报》1948年第90期,第8~9页;1948年第98期,第7~10页。
[16] 黄逸峰:《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一个重要支柱——买办阶级》,《历史研究》1965年第1期,第55~70页。
[17] 姜铎:《略论旧中国三大财团》,《社会科学战线》1982年第3期,第186~200页。
[18] 史全生:《北洋时期的华北财团》,《民国春秋》1996年第3期,第3~9页。
[19] 陈自芳:《论中国近代官僚私人资本》,《浙江学刊》1995年第6期,第110~114页。
[20] 陈自芳:《中国近代官僚私人资本的比较分析》,《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3期,第65~90页。
[21] 魏明:《论北洋军阀官僚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活动》,《近代史研究》1985年第2期,第66~110页。
[22] 姜铎:《略论北洋官僚资本》,《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3期,第42~50页。
[23] 宋美云:《北洋时期官僚私人投资与天津近代工业》,《历史研究》1989年第2期,第38~53页;《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天津近代工业的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41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7,第133~150页。
[24] 魏明:《北洋政府官僚与天津经济》,《天津社会科学》1986年第4期,第87~93页。
[25] 孔经纬、傅笑枫:《奉系军阀官僚资本》,吉林大学出版社,1989。
[26] 陈轲:《近代北京政府时期豫北民族实业的区域特色》,《天中学刊》2005年第4期,第113~116页。
[27] 冯云琴:《工业化与城市化——唐山城市近代化进程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
[28] 郑连明:《龙烟铁矿公司创办始末:北洋官僚资本个案剖析》,《近代史研究》1986年第1期,第255~271页。
[29] 郝庆元:《周学熙传》,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
[30] 唐少君:《周学熙与华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史学》1990年第4期,第42~48页;《周学熙与启新洋灰公司》,《安徽史学》1989年第4期,第39~45页。
[31] 徐锋华:《周学熙与近代华北经济的发展》,《兰州学刊》2007年第6期,第195~197页。
[32] 欧阳跃峰:《论启新洋灰公司的经营特点——周学熙集团企业个案研究》,《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3期,第281~290页;《略论周学熙实业集团的经营模式》,载施立业、李良玉主编《安徽三大家族与近代中国实业研究》,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0,第49~60页。
[33] 冯云琴:《启新洋灰公司经营管理体制论略》,《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第594~596页。
[34] 冯云琴:《官商之间——从周学熙与袁世凯北洋政权的关系看启新内部的官商关系》,《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第127~136页。
[35] 陈绛:《张謇与周学熙企业活动比较》,《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5期,第70~78页;姜铎:《略论北周南张资本集团》,《历史教学》1991年第11期,第6~11页。
[36] 郝秀清:《清末民初的“通孚阜”实业集团》,《安徽史学》1993年第1期,第35~38页。
[37] 汪谦干:《论安徽寿县孙家鼐家族对中国近代经济发展的贡献》,《民国档案》2004年第2期,第106~113页;《安徽寿县孙氏家族与近代中国企业》,载施立业、李良玉主编《安徽三大家族与近代中国实业研究》,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0,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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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孙树汉:《中孚银行概述(1916—1946)》,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师范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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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王锋:《盐业银行概况研究(1915—1937)》,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师范大学,2006;王贺雨:《大陆银行概况述论(1919—1937年)》,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师范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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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罗澍伟:《倪氏财团投资近代企业概述》,载施立业、李良玉主编《安徽三大家族与近代中国实业研究》,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0,第78~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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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于大信:《皖系军阀创办广懋煤矿公司的内幕》,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49辑,中华书局,1964,第78~84页。
[81] 侯位三口述,王兰卿整理《我所了解的阳泉广懋煤矿公司》,载山西省政协《晋商史料全览》编辑委员会编《晋商史料全览》字号卷,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第317~318页。
[82] 转引自济南市天桥区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编《天桥文史资料》第3辑,济南市天桥区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印行,1997。
[83] 周叔:《周止庵(学熙)先生别传》,文海出版社,1966。
[84] 王树南、吴廷燮等编《奉天通志·实业志》2,东北文史丛书编辑委员会印行,1983。
[85] 黄曾元:《东北矿务局与冀北金矿公司》,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第17卷总第48~50辑,中国文史出版社,2011;齐守成:《官商合办的奉海铁路》,载沈阳市大东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东城风韵:大东文史资料选萃》,政协沈阳市大东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印行,2002;王贵中:《张学良与东北铁路建设》,载辽宁省文史研究馆、辽宁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编《文史资料》1989—1990年号,辽宁省文史研究馆、辽宁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出版时间不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吉林文史资料选辑》第4辑,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等等。
[86] 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编《民国山西实业志》上、中、下三册,山西人民出版社,2012。
[87] 徐崇寿:《晋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概况》,载《山西文史资料》编辑部编《山西文史资料全编》第38~49辑,《山西文史资料》编辑部印行,1999,第1162~1163页;阎子奉:《阎锡山家族经营的企业》,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49辑,中华书局,1964,第46~55页;等等。
[88]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金融办公室编《哈尔滨金融史料文集(1896—1945年)》,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金融办公室,1989。其他地方志如哈尔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哈尔滨市志·金融》,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5;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编《天津通志·金融志》,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等等。
[89] 顾琅编《中国十大矿厂调查记》,商务印书馆,1916。
[90] 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编《中国重要银行最近十年营业概况研究》,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印行,1933。
[91] 交通、铁道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编《交通史航政编》,交通、铁道部交通史编纂委员会印行,1931。
[92]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总务部事务局调查课编纂《满蒙交界地方经济调查资料》二,满洲日日新闻社,1914。
[93] 严中平、徐义生、姚贤镐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科学出版社,1955。
[94] 陈真、姚洛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
[95] 陈真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四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1;陈真、姚洛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
[96] 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二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
[97] 左治生主编《中国财政历史资料选编》第十一辑(北洋政府部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
[98] 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近代史资料》1962年第4期,中华书局,1963。
[99]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1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100]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
[101]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金融研究所《北京金融志》编委会办公室编《北京金融史料·银行篇》四,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金融研究所《北京金融志》编委会办公室印行,1993;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金融研究所《北京金融志》编委会办公室编《北京金融史料·银行篇》三,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金融研究所《北京金融志》编委会办公室印行,1991。
[102] 蒙秀芳、黑广菊主编《金城银行档案史料选编》,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黑广菊、刘茜主编《大陆银行档案史料选编》,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黑广菊、曹健主编《盐业银行档案史料选编》,天津人民出版社,2012;黑广菊、夏秀丽主编《中南银行档案史料选编》,天津人民出版社,2013。
[103] 孔祥毅主编《民国山西金融史料》,中国金融出版社,2013。
[104] 杜春和、林斌生、丘权政编《北洋军阀史料选辑》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辽宁省档案馆编《奉系军阀档案史料汇编》多卷本,江苏古籍出版社、香港地平线出版社,1990。
[105] 虞和平、夏良才编《周学熙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106] 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南开大学经济系编《启新洋灰公司史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
[107] 熊性美、阎光华主编《开滦煤矿矿权史料》,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
[108] 黑龙江省金融志编委会编《黑龙江金融历史编年(1890—1985年)》,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