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将辽金元诗歌合为一部撰述,决非仅是出于容量与篇幅的考虑,从主观上看,这体现了丛书主编高屋建瓴的学术眼光,从客观上看,这是合乎于诗史发展的实际状况与辽金元诗歌的特质的。这意味着相对于其他断代诗史来说,辽金元诗歌有某些共同的性质,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为一个整体。
只有从历史文化的视野中来看辽金元诗歌,才能认识它的诗史价值所在。与其他断代诗史相比,它荷载着更多的文化容量。它向我们昭示着民族文化的融合,乃是诗歌发展生机的源头所在。
辽、金、元三个朝代,都是北方游牧民族所开创的。辽为契丹,金为女真,元为蒙古。在时间上互相衔接。辽与五代、北宋相始终,金与南宋并存,元灭金、宋,统一中华版图,成为第一个少数民族贵族为统治核心的一统帝国。契丹、女真、蒙古,固然有着各自的民族特征,但是作为北方游牧民族来说,又有相当明显的共性。首先是豪爽勇武的民族性格,这是北方游牧民族的突出特点。生长于草原、大漠的游牧民族,如果没有十分强悍、坚韧的性格,是难以生存和发展的。相对而言,南人文弱,北人剽悍,这种大致上的气质之别,是久已被人们认可的了,用不着多加论证。这种勇武豪爽的性格气质,不仅使北方游牧民族常常成为军事上的征服者,而且非常广泛地渗透在诗歌创作之中。魏征所言“江左宫商发越,贵于清绮;河朔词义贞刚,重乎气质”[1]是具有普遍意义的。郝经论遗山诗所谓“歌谣跌宕,扶幽并之气,高视一世”[2],其实也道出了这种北方民族豪放慷慨的气质,当然是指表现于诗歌篇什中的这种气质了。不仅是少数民族诗人创作,而且,北方汉族士人的创作,也往往以雄放慷慨相尚。他们生长于北地,本来就濡染于这种文化氛围中。加之少数民族军事贵族(如金朝的女真猛安、谋克)的好尚所在,必然使他们的创作多“伉爽清疏”之气,激昂感荡之调。金朝的一些猛安、谋克乐于罗致文士,与汉族文士交游;那么,与这些赳赳武夫交游的汉族文士,一方面不免要投合这些女真军事贵族的口味,另一方面,他们必然会自觉不自觉地受后者那种勇悍气质的影响。因而,从整体上来说,辽金元诗歌与其他断代诗史相比,就更多地具有阳刚之美。
再则,辽金元诗歌本身就是民族文化融合的产物。契丹、女真、蒙古这些北方游牧民族,在没有形成统一的民族之前,文化上处于原始阶段,不用说成熟的诗歌形式,连本民族的文字也未产生。契丹在太祖耶律阿保机之前,“本无文字,惟刻木为信”[3]。契丹文字的创造,是在太祖神册五年(920)以后。女真的情形与之相仿佛,“太祖(完颜阿骨打)伐辽,是时未有文字”[4]。《金志》也记载女真人没有文字时的情形:“与契丹言语不通,而无文字。赋敛科发射箭为号,事急者三射之。”蒙古人如何呢?在成吉思汗建国以前,蒙古人尚无文字,“凡所命令,遣使往来,止是刻指以记之。”[5]这都说明了这些游牧民族在其自在阶段文化上的原始性。在没有形成统一的民族,尤其是在没有创立王朝之前,在文化上处于蒙昧状态之中。与高度发达的汉族封建文化相比,不啻霄壤之别。
当这些游牧民族超越了部落联盟的阶段而形成了统一的强大民族之后,以往那种原始的文化形态远远不能适应民族的发展。文字的创造是文化发展的最重要的契机。契丹、女真、蒙古先后创造了自己的文字。契丹字、女真字、蒙古字的创造,都是借鉴了汉文字及其他文字的产物。而当这些游牧民族建立了王朝之后,都必须实行社会制度的变迁,跨越奴隶制阶段向封建制转化。而在这个转化过程中,汉民族的封建文化,为其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文化模式。接受、融合汉文化,是辽朝、金朝、元朝迅速封建化的头等重要条件。辽、金、元作为统治核心的契丹、女真、蒙古这些少数民族,都程度不同地走着汉化的道路。一方面他们力图保有不失本民族特色的一些文化元素。另一方面,在政治制度、典章文物、文学艺术等许多方面,大量吸收汉文化元素,这样很快地走上封建化的道路。辽金元三代的文化演进完全证实了马克思的名言:“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这是一条永恒的历史规律。”[6]
在文学上对于汉文化的融合与吸收更是显而易见的。辽、金、元三代有许多颇有成就的少数民族诗人,如萧观音、元遗山、完颜璹、萨都剌、贯云石等都是其中佼佼者。这些少数民族诗人都是用汉文学的语言形式来进行创作的,他们使用汉文写作,他们运用的诗歌样式、句法、格律等形式要素,都是地道的汉诗;他们在诗中所运用的典故,所继承的思想传统,也都是属于汉文化系统的。那些少数民族统治者所作的诗歌也同样如此。如辽道宗、金海陵王、金章宗等人的诗歌创作也都是汉诗。因此,辽金元诗歌是中华诗史不可分割的重要环节。但同时,这些少数民族诗人的独特文化心理,势必要在创作中反映出来,形成某种特殊的风貌。他们的创作又因诗人的地位、声望等因素,对诗坛产生很大影响,使得诗歌的发展充实填进某些新质。
中国古典诗歌有着悠久的历史,它所负荷的文化积淀是相当深厚的。格律、句法、意象系统等等诗歌要素,都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虽然有些是无形的,却在创作过程中,起着相当大的制约作用。中国诗歌越来越加圆熟,艺术表现也越来越细致,以至于圆熟得缺少生机,缺少那种朴野的生气。唐诗虽有千般之好,但它的圆熟妥溜,也使人感到缺少审美上的刺激感;宋诗想在这方面补弊救偏,不同于唐诗的圆熟平滑,但它过多地依赖文化积累,有更多的书卷气。而辽金元诗歌(尤其是辽诗和金诗)往往以自然朴野的气息,为诗史注入了新的生机。尤其是那些少数民族诗人,也许只是还没有在更深的层次上完全汉化,也许是不屑于拘守于某种诗学畦径,也许正是那种豪放伉爽的民族性格决定,他们以其本色天然之语、朴野明快之风,给人以新鲜的审美感受,给诗坛带来了一股生新朴野的新活力。这是诗史向前发展的一个新契机。看上去也许艺术上并不那么成熟或者说不那么圆熟,但它们往往带着来自于草原、来自于大漠的豪荡与朴野,闯进了诗坛,使你感到为之一震,感到一种冲荡和撞击,读着契丹女诗人萧观音的《伏虎林待制》及女真诗人完颜亮的几首诗词,都会有这种感受。也许,这种现象并非个别的,在辽金元诗歌中是带有一定普遍性的。正是以其朴野本色为诗史注入了新的生机。我们说辽金元诗的意义不仅在数量,也不全在艺术成就,而更在于其诗史价值,就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