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古代历史文化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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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商末周初孤竹国的都邑与疆域

《孟子·离娄章上》云:“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滨。”[20]此条史料在有关孤竹国地望的考证中,往往被用于佐证卢龙或辽西地区濒临北海(渤海)而使用。倘若仅从地理位置而言,上述两地均可属于“北海之滨”,孰是孰非,或难判断。然而,结合相关文献和历史背景来看,该条文献实则是考证商末周初孤竹国地望的重要线索。

其一,就语言逻辑而言,“辟纣”是为因,“居北海”是为果。故就其字面之意,可释为“伯夷为了躲避商纣,而迁居北海之滨”。

其二,“伯夷辟纣”的原因。商末之时,纣王沉湎酒色、穷兵黩武、重刑厚敛、拒谏饰非。即便是殷商的宗室贵戚,也深受其害,“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21]。面对纣王的无道,孤竹国何以独善其身。所以,“伯夷辟纣”的主要原因,不外是为了逃离商纣的暴政,以免受其所害。即如《孟子·万章句下》所言:“横政之所出,横民之所止,不忍居也。思与乡人处,如以朝衣冠坐于涂炭也。当纣之时,居北海之滨,以待天下之清也。”[22]

其三,“伯夷辟纣”与孤竹迁都。《孟子·离娄章句上》:“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尽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23]由是可知,伯夷在归周之前,已经迁居北海之滨。又《史记·周本纪》:“伯夷、叔齐在孤竹,闻西伯善养老,盍往归之。”[24]《竹书纪年》:“(帝辛)二十一年春正月,诸侯朝周,伯夷、叔齐自孤竹归于周。”[25]两条史料均称,伯夷自孤竹而至周,与《孟子·离娄章上》自北海之滨归周的记载相印证,则伯夷归周前,孤竹国已位于北海之滨,故又言“在孤竹”或“自孤竹”归周。对此,亦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分析和进一步求证:

首先,据《史记·伯夷列传》载:“伯夷、叔齐,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齐。及父卒,叔齐让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齐亦不肯立而逃之。国人立其中子。于是伯夷、叔齐闻西伯昌善养老,盍往归焉。”[26]可见,伯夷归周虽有“西伯善养老者”的考虑,但更主要是出于“让国”的目的。如果伯夷移居北海,而孤竹国并未随之迁都的话,那么,伯夷已然远离了国都,岂会因“让国”而再度逃离。以“西伯善养老者”而归周,只不过是其最终选择奔周而非他处的原因,并非其离开孤竹和北海之滨的初衷,即辟纣→伯夷(孤竹)迁居北海→伯夷让国→归周。所以,伯夷从北海而至周,恰恰也说明了在其归周之时,孤竹国都已经位于北海之滨。

其次,伯夷“思与乡人处,如以朝衣冠坐于涂炭也”,说明伯夷不愿自己入朝为官而坐视生灵涂炭,则其迁居北海之时,绝不应是个人或小部分群体所为,否则便弃国人于不顾。如果是伯夷率大部分族众移居北海之滨,又难免会分崩瓦解孤竹的国力,如此又何必之后“让国”呢?所以,孤竹族属迁居北海,只有国君迁都可为。

再次,伯夷因“让国”“叩马而谏”“不食周粟”等义举而名垂青史,其传在《史记》中位居《列传》之首,更是被孔子评价为“求仁得仁”的君子,历来被儒家所推崇,名望远在孤竹君“凭”(即继位之“中子”),乃至孤竹国之上。故典籍文献中,不乏以“伯夷”借代“孤竹”者,如“伯夷国也,在辽西令支”[27]“故伯夷国,今有孤竹城”[28]等,则《孟子》“伯夷辟纣”当理解为“伯夷随孤竹辟纣”。

最后,孤竹迁都的方向。如前文介绍,关于孤竹的迁都方向,学界中存在由卢龙到喀左的“自南向北”说和由喀左到卢龙的“自北向南”说的分歧。其实,此条史料已所言甚明,既然孤竹是为了“辟纣”而迁都,自然不可能越辟越近。商代后期,其政治中心为河南安阳一带。通过地图直线测距,安阳地区距河北卢龙地区约580公里,距辽西喀左地区700多公里。喀左地区相较于卢龙距离安阳地区明显更远,则商末周初之时,孤竹的迁都方向当为“自南向北”。

基于上述孤竹迁都之举的探讨,孤竹于商末周初的新都之所,则有必要予以考证,《通典》《太平寰宇记》《辽史》等史料中有关孤竹地望的记载,可供参详:

1.《通典》:“营州,今理柳城县,殷时为孤竹国地,春秋时地属山戎,战国时属燕。”[29]

2.《太平寰宇记·营州》:“营州,柳城郡,今治柳城县……殷时为孤竹国,春秋时,为山戎之地,战国时,其地复属燕。”[30]

3.《辽史·地理志三》:“兴中府,古孤竹国,汉柳城县地。”[31]

4.《辽史·地理志四》:“平州(治卢龙),商为孤竹国,春秋山戎国。……营州,本商孤竹国,秦属辽西郡。”[32]

5.《汉书地理志详释·辽西郡·令支》:“(今喀喇沁左翼旗)旗南八里有故龙山城,盖即令支城也……又旗东北二十五里有元利州城,盖志所云孤竹城。”[33]

6.《钦定大清一统志·土默特》:“本古孤竹国。汉置柳城县,属辽西郡。”[34]

以上文献有关孤竹国地望的记述,基本不出今天的辽宁省朝阳境内,有异于《括地志》的河北“卢龙说”,《辽史》则呈现出对两种观点的继承和认可。在以往的研究中,持“卢龙说”和“喀左说”的学者,往往各取所需而加以引用,从而造成对相关文献记载的质疑。然而,从孤竹迁都的角度来看,“卢龙说”与“喀左说”其实并不抵牾。如前文所考,孤竹国出于“辟纣”的原因而迁都,其时间在商纣灭亡前夕,谓之商的诸侯国并无不可,是以《通典》《太平寰宇记》等称营州为殷商孤竹国之地。同时,今辽西地区尚存的“孤竹营子”地名,也常被视为该地区曾为孤竹国地域范围的写照;“父丁孤竹亚微”铭文青铜罍为代表的诸多商代青铜器在朝阳喀左地区的出土,以及《汉书地理志详释》有关喀左元利州城为孤竹城的推测,则有助于将孤竹新都进一步推定在朝阳喀左一带。至于“父丁孤竹亚微”青铜罍,作为孤竹祭祀、礼仪的国之重器,不可能用于贸易或赏赐,与其伴随出土的多件青铜器,摆放有序,亦排除了流落民间的可能,当与迁都有关。

此外,孤竹与令支的地望关系,也不失为孤竹国北迁的重要佐证。孤竹在商初之时已为诸侯国,其时“令支”尚为地名。

《逸周书·王会》载:“北方台正东,高夷嗛羊;嗛羊者,羊而四角。独鹿邛邛距虚,善走也。孤竹距虚,不令支玄獏,不屠何青熊。东胡黄罴,山戎戎菽。”[35]

“令支”与孤竹、东胡、山戎等一同参加成周大会,并贡献“玄獏”,说明“令支”在成周之时已不再是地名,而是国名。由此推断,令支当立国于商末周初之际,大体与孤竹迁都时间所相当。从汉代令支县(今迁安县一带)的地望可知,令支国地域范围基本为孤竹国旧地。迁安、卢龙方圆百里之地内,不可能同时共存两国,只能为先后立国于此。因此,令支国很可能是由孤竹部分遗众和其他土著氏族,以“令支”地名为国所建,并与迁都后的孤竹国南北相邻,是以齐桓公北伐山戎时,方“刜令支”在先,“斩孤竹”在后。[36]

孤竹迁都之后,随着权力中心的迁移,其势力范围势必有所变化。周代商之后,孤竹成为周之藩属国,地位已大不如殷商之时。春秋之际,则为进一步沦为山戎的附庸之国。因此,以其最高规制不僭越“侯国”而言,迁都后的孤竹国不可能地域广阔,当为以喀左地区为中心的辽西大、小凌河流域一带。

原文《商周时期东北孤竹国地望考》刊载于《黑龙江民族丛刊》2020年第1期


[1] 孤竹国的“疆域”虽然尚不具备“疆界”的标识,但大体形成了以都邑为中心向周边辐射的一定地域和势力范围,学界有时也以孤竹文化的分布范围代之。

[2] 唐兰:《从河南郑州出土的商代前期青铜器谈起》,《文物》1973年第7期。

[3] 孔华、杜勇:《孤竹姓氏与都邑变迁新考》,《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7年第2期。

[4] 刘子敏:《孤竹不是游牧民族》,《延边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

[5] 王玉亮:《试论孤竹的地望及“疆域”——兼论辽西出土“孤竹”器物之原因》,《沈阳教育学院学报》2000年第4期。

[6] 王玉亮:《试论孤竹的地望及“疆域”——兼论辽西出土“孤竹”器物之原因》,《沈阳教育学院学报》2000年第4期。

[7] 参见崔向东《论商周时期的孤竹》,《古族与古国第六届“辽宁史学论坛”暨“辽海文化与东北民族交融”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2018年10月。

[8] 苗威:《山戎、东胡考辨》,《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8年第4期。

[9] 董宝瑞:《千载孤竹与伯夷叔奇》,宋坤《中国孤竹文化》,中国文史出版社2013年版,第107页。

[10] (晋)郭璞注,(北宋)邢昺疏:《尔雅注疏》,(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5690—5691页。

[11] (汉)宋衷注,(清)秦嘉谟等辑:《世本八种·秦嘉谟辑补本》,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第148页。

[12] (南宋)罗泌:《路史》卷13《后纪》,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史部,第383册,第17页b。

[13] (南宋)章定:《名贤氏族言行类稿》卷49,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子部,第933册,第18页b。

[14] (明)陈士元:《论语类考》卷7《人物考》,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经部,第207册,第30页b。

[15] (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标点本,第1625页。

[16]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标点本,第3528—3529页。

[17] (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标点本,第2123页。

[18] 冯金忠:《孤竹国研究的回顾与思考》,《文物春秋》2014年第3期。

[19] (清)焦循:《孟子正义》,中华书局1987年标点本,第681页。

[20] (清)焦循:《孟子正义》,中华书局1987年标点本,第512页。

[21] (清)刘宝楠:《论语正义》,中华书局1990年标点本,第711页。

[22] (清)焦循:《孟子正义》,中华书局1987年标点本,第669页。

[23] (清)焦循:《孟子正义》,中华书局1987年标点本,第512页。

[24] (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标点本,第116页。

[25] 王国维:《今本竹书纪疏证》,《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75页。

[26] (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标点本,第2123页。

[27] (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标点本,第1197页。

[28] (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标点本,第1625页。

[29] (唐)杜佑:《通典》卷178《州郡八》,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影印本,全一册,第949页中栏。

[30] (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71《营州》,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431页。

[31] (元)脱脱:《辽史》,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486页。

[32] (元)脱脱:《辽史》,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500页。

[33] (清)吕调阳:《汉书地理志详释》,《丛书集成续编》,新文丰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244页。

[34] 《钦定大清一统志》卷405《土默特》,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史部。

[35] 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修订本,第875—881页。

[36] 徐元诰:《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2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