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音·问·艺:宁夏大学首届文学艺术获奖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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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篇

民国时期高等音乐教育初步发展的特点及思考

卢小兵卢小兵,男,汉族,陕西榆林人,音乐学本科,教育管理硕士,音乐学教授,音乐学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音乐学相关方向的教学及研究。主持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西部项目《西北少数民族地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与研究——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为例》(立项批准号:12ED114)的研究。

20世纪初,以音乐学堂的创办为标志,中国新式音乐教育进入了萌芽期,时任中华民国政府教育总长的蔡元培对美育十分重视,在1912年颁行的教育规划中,以美育充实德育的教育思想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宗旨为:“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1]至此,作为民国教育重要核心的德育教育以“美感教育”的途径来达到预设目标,美育课自然成为师范类学校的必修课,这样从根本上改变了音乐课“随意科”的地位,音乐教育曾一度呈现兴盛、繁荣的景象。同年12月,中华民国政府教育部厘定并颁发《师范学校规程》提出:“在习得音乐之知识技能,以涵养德行及美感,并解悟高等小学校唱歌教学法。”[2]规程的颁布标志着中国高等音乐教育的正式启动,以适应日益发展的中小学音乐教育及社会音乐活动的需求。笔者就民国高等音乐教育的发展的特点做粗浅赘述。

一、艺术院、系、科建制的初次尝试及高等音乐师范教育的艰难发展

为适应普通音乐教育而发展起来的高等音乐师范教育,由“寄居式”发展转为独立“院、系、科”建制。

1912年12月至1913年2月,中华民国政府教育部先后颁布了《师范学校规程》《高等师范学校规程》《高等师范学校课程标准》,规定普通高等师范学校预科(1年)乐歌课为必修课;本科(3年)乐歌为“随意科”(选修)。与此同时,在一些经济或文化相对发达的少数地区,师范学校中已开始设立专门培养音乐师资的机构。如1912年创办于京师大学堂师范馆基础上的北京高等师范于1916年开设初、高两级“音乐练习班”;创办于1912年秋的浙江两级师范创设了“音乐图画手工专修科”;1914年由四川优级师范改建的成都高等师范学校创设了“乐歌专修科”。上述机构的共同特点:一是利用政府的扶持及本校已有设备、资金,不失时机地开发新项目,填补区域办学布局的空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应。二是利用本地区、本校的专业师资优势,不断拓展学科专业科目,突出办学优势和特点,向独立院、系、科建制发展。三是学习欧洲近现代音乐教育发展的新成果新经验,探索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发展规范化、系统化的新思维新途径。

五四新文化思潮对中国音乐师范教育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大批在国内外学习音乐的知识分子热心致力于音乐事业的发展,高度重视音乐师资力量的培养和建设。最大程度上调动了已有人、财、物的聚集和运作。自1919年起,国内各地曾先后创办了多种类型的高等音乐师范教育机构。如:创办于1919年夏的“私立上海专科师范学校”,由吴梦非、刘质平、丰子恺等共同发起。内设高等师范和普通师范两科,开设音乐、图画、手工等艺术专业,具有明确的师范性,是中国最早出现的艺术师范学校。1922年更名“上海艺术师范学校”,后因办学经费困难,几经改组、调并,直至停办。七八年中,培养学生千余人,遍及全国各地,中国音乐教育界早期一批有影响的教师(教授)如邱望湘、陈啸空、沈秉廉、唐学咏、萧而化等都毕业于此;又如创办于1920年9月的“国立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音乐体育专修科”,仿日本旧制,学制三年。学校规定以音乐为主科的学生,必须以体育为副科。1921年经萧友梅提议改为独立的音乐专修科并亲自担任科主任,这是中国第一所由国家兴办的、较为正规的高等师范专业音乐系科,专业课程的讲授由萧友梅、杨仲子、刘天华、嘉祉(俄)等国内外专家悉数担纲。

在中国高等音乐师范教育处于初创阶段的20世纪上半叶,艺术教育模仿欧美、日本教学模式,同时也具有十分鲜明的“中国化”特点:一是政府宏观指导及支持力度不够大,办学体制不一、规模不等,但相对教学质量较高,社会影响面较好;二是私立艺术教育面临场地困难、设备短缺、资金不足、生源匮乏、师资不稳等问题,最终停办几乎是私立艺术学校发展的一般性结局;三是国立艺术教育在场地、设备、资金、生源、师资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但自身发展受政府干预较大;四是积极传播新音乐文化、培养合格的艺术人才,终结了音乐教育仅仅依赖外国教习的单一局面;五是在中西音乐文化的交流中,夸大了西式教育的作用,忽视了中国传统民族音乐的历史价值和存在价值;六是未能有效的利用欧洲音乐理论体系,整理和挖掘当时已经十分薄弱或几近失传的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20世纪30年代以后,民国政府对师范教育的重视程度和教育体制的逐步优化,在这一时期政府及职能部门颁行的相关办学章程或政策条文中时有体现。如:针对高等师范教育有“师范学院得附设体育、音乐、图画各专修科,必要时得改为系”[3];针对中等师范教育有“各省市开设特别师范科,设体育、艺术、劳作等组”以及“为培养音乐、美术师资,特许办理各科或专设学校”[4]。民国高等音乐师范教育由此在抗日战争时期仍然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

据统计,从1928年到1946年国内新增重点高等音乐教育机构十多所,覆盖于河北天津、江苏南京、四川江津、湖北恩施、沙市、安徽金寨、江西南昌、台湾台北等省市,为中国音乐师范教育事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并积累了宝贵的办学经验。

二、高等音乐师范教育与高等专业音乐教育并行发展互为补益

在高等音乐师范教育初步发展的基础上,以培养各类音乐专门人才为目的的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应运而生,并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如:1922年10月在原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的基础上,成立的“北京大学音乐传习所”是中国最早设立并具有代表性的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12月12日,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兼任所长,萧友梅任教务主任。该所遵照蔡元培“仿世界各大学通例,循思想自由原则,采兼容并包主义”的精神,提出“以养成乐学人才为宗旨,一面传习西洋音乐,一面保存中国古乐,发挥而光大之”的教学方针,设本科、师范科和选科。其中本科有理论作曲、钢琴、提琴、管乐、独唱五组。学制不限,修满规定科目即可毕业;师范科以培养中小学音乐教师为目的,学制甲种4年,乙种2年;选科的科目包括理论、唱歌、中西乐器,无修业年限。传习所授业导师主要有萧友梅(理论、音乐史)、杨仲子(钢琴)、刘天华(二胡、琵琶)、易韦斋(诗词)以及北大管弦乐队的部分优秀演奏员[5]

创办于1927年11月27日的上海“国立音乐院”是中国第一所独立的高等专业音乐学院。它的建立标志着中国专业音乐教育从此进入了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的新的历史阶段。创办伊始,由南京政府大学院院长蔡元培亲自兼任院长,萧友梅任教务主任、代理院长主持全院教学及行政工作。1929年7月更名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萧友梅任校长。学校设有本科、研究班、本科师范组、附设高中班、高中师范科及选科。同时按专业分设理论作曲、键盘乐器、乐队乐器、声乐、国乐各组(相当于系)。一批具有较高音乐造诣和丰富教学经验的中外演奏家、演唱家和教授到音专执教。如世界一流的知名钢琴家查哈洛夫(俄)、小提琴家富华(意)、大提琴家舍夫磋夫(俄)、歌唱家苏石林(俄)等。留学归国的优秀音乐家如周淑安(声乐、合唱指挥)、应尚能(声乐合唱指挥)、赵梅伯(声乐)、李惟宁(理论作曲)、青主(作曲美学)、黄自(理论作曲、音乐学)以及琵琶演奏家朱英(荇青)等,组成强大的教学阵容,使各学科专业都达到相当高的水平。[6] 上海国立音专”在20世纪上半叶便以高、大、强的非凡气魄,为中国高等音乐教育与世界近代音乐文化的快速接轨打开了方便之门。一大批杰出的音乐人才,如理论作曲方向有贺绿汀、吕骥、江定仙、陈田鹤、刘雪庵、钱仁康、谭小麟等,声乐方向有喻宜萱、周小燕、斯义桂、郎毓秀、蔡绍序等,钢琴方向有李献敏、丁善德、范继森、吴乐懿,小提琴方向有戴粹伦,琵琶方向有谭小麟。他们后来大多成为中国近现代音乐发展史上的音乐艺术大师,他们在当时所从事的音乐创作和演出活动展示了学校教学的巨大成果,对中国专业音乐教育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对上述两所创建于20世纪20~30年代的专业音乐教育机构的回顾和探源,我们不难看出作为当时创办者的蔡元培或萧友梅,抑或政府的职能部门,他们在发展高等音乐教育的宏观思路上具有如下突出特点:

一是注重运行先进的办学体制,灵活掌握本、专科的学制年限以及“必修科”“随意科”“选科”的运用尺度。如:萧友梅曾留学于日本、德国,在“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音乐科”和“北大音乐传习所”采用了日本音乐学院体制,在“上海国立音专”则采用了德国音乐学院体制[7]。二是注重利用著名教育家、学者兼政界、学界要人的突出地位,由此担纲校方主要领导。此举为提升高等院校的公众形象,为学校的内部发展、对外交流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如:时任政府教育总长的蔡元培兼任“北大音乐传习所”所长和“上海国立音乐院”院长[8]。三是注重师资队伍的建设质量。明确发展高等教育的重中之重首推师资建设,对高质量的教师破格拔擢、重金优待。如:年仅25岁的黄自1929年留美回国时已经在美国乐坛崭露头角,萧友梅竭诚延聘其为作曲理论教授兼教务主任。最终成就了一位大师,也促成了一所名校在专业学科质量上的显著提高[9]。四是注重人才使用的流动性,专业学科的广泛性,及时延聘或辞退急需要或闲置的人才,实现国内外人才的自由交流。如当今高等教育发展进程中“走出去、引进来”的概念,在民国教育已经得到很好的落实。一批外国著名音乐家为中国早期高等音乐教育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五是注重课堂教学环节及教师课堂讲授能力的同时,延伸学科专业的学术交流,进一步完成对音乐的创作、实践、整理、出版、翻译等工作的拓展,对专业人士尤其是传统音乐家的聘用上,不硬套学历职称,大胆采取“唯才是举、不拘一格”的办法,为“北大音乐传习所”和“上海国立音专”挖掘到了二胡大师刘天华和琵琶大师朱英,更为中国传统音乐的改良和发展培育了珍贵的人才资源[10]

人们常用“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来形容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和连续性。古今中外的有识之士历来十分重视教育的发展,把它看作是安邦定国的基石和文化传承的血脉。在新式教育体系中及高等教育中的本、专科段居于教育发展的中坚位置,具有承上启下、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尽管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已逾百年,部分院校已闻名海内外,但中国高等教育以及高等音乐教育无论从发展历程或整体实力来看,与国际水平的全面接轨仍需相当漫长的历史时期。

(本文获2005年全国第一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二等奖、第一届宁夏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等奖)

参考文献

[1]中国教育通史(第四卷).山东教育出版社,1988:351.

[2]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册):702~711.

[3][4]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商务印书馆,1948.

[5][6][7][8][9][10]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孙继南,周柱铨主编.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