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话叙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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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文论》十八则

刘大櫆 撰

按:本书为时文话著作,专论时文八股。

刘大櫆(1698—1779),字才甫,一字耕南,号海峰,枞阳(今属安徽铜陵)人,副榜贡生,乾隆元年(1736)以博学鸿词征,未果,官黟县教谕。清代桐城派重要古文家。

刘大櫆非常重视时文,曾说:“夫文章者,艺事之至精;而八比之时文,又精之精者也。”[14]《时文论》共十八则,是系统反映刘大櫆文论思想的时文话专著。《时文论》指出,八股文写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准确传达圣人之意,且不能有所增减。这也是古文与时文的重要区别所在,古文须“自己精神胜”,即有自己的见解;时文须“己之精神与圣贤精神相凑合”,刘大櫆强调: “作时文,使不得才情、使不得议论、使不得学问,并使不得意思,只看当日神理如何。看得定时,却用韩、欧之文如题赴之。”“作时文只要求其至是处,或伸或缩,要之不离本题真汁浆,不得别生支节。”“作时文不要求新,只说本题应有意思,便是千古常新。若别生议论,纵经经纬史,要于题没干涉。”不过八股时文虽是代圣贤说话,不是作者自我作论,但也与汉学家通过训诂以达圣贤之意不同。这种文体特征决定了其写作特色不能自我作论,决定了其具有代言的特点,要以惟妙惟肖的口吻模拟圣人;不同于经传训诂式地解经,便对其提出了文学性的要求,《时文论》提出要借鉴古文艺术特色,充分利用左、马、韩、欧等古文家文中的神气、音节、曲折等,使得八股文“文字做得好”。刘大櫆针对“谈古文者,多蔑视时文”的现象,指出“不知此亦可为古文中之一体”,其意即在强调以古文为时文。《时文论》针对僵化定型的八股文体制,指出时文体裁本无一定,需要根据题目确定整、散布置。这也是出于赋予八股文文学性的用意。《时文论》还对明代这一时文的黄金时代予以肯定:“明代以八比时文取士,作者甚众。日久论定,莫盛于正、嘉。其时精于经,熟于理,驰骤于古今文字之变,震川先生一人而已。荆川之神机天发,鹿门之古调铿锵,卓然自立,差可肩随。”总之,《时文论》既确保了八股文代圣人立言这一最大文体特征,也尽最大可能来提高八股文的文学色彩。

《时文论》收录于同﹑光间刊刻的《海峰诗文集》之中,又见于光绪元年(1875)刻本《刘海峰稿》卷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吴孟复标点本《刘大櫆集》据前者收录,成为常用的通行本。不过《海峰诗文集》所附《时文论》只有六则,而《刘海峰稿》中收录的《时文论》则有十八则之多,是为足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