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动中孟“一带一路”合作的几点建议
(一)以孟主要港口和缅孟通道为重点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孟对“一带一路”态度积极,我国应抓住有利时机,大力推动中孟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同“金色孟加拉梦想”战略对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内容,中孟两国应共同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两个重要通道建设。
一是推进吉大港、蒙格拉港、帕亚拉港等孟重要港口建设。吉大港和蒙格拉港是孟最重要的两个港口,完全有条件改造成深水良港,但目前受制于港口基础设施薄弱,发展潜力受限,我国应积极参与该港口和码头建设,使其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支点港。帕亚拉港是孟西南部重要港口,通过帕亚拉港—达卡铁路连接线和帕德玛大桥可直接连通达卡,形成孟“西南经济走廊”,改变目前孟过于倚重“东南经济走廊”(达卡—吉大港)的经济格局。
二是推进缅孟陆路通道建设。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有多条路线,但大多需经印东北部,鉴于印对“一带一路”态度不积极,中印地缘结构性矛盾可能会持续相当长时期,我国可考虑在中缅通道的基础上,推动缅甸皎漂港经孟科克斯巴扎尔至吉大港的陆路通道,绕过印度实现与孟直接联通。若使该通道沿线地区保持稳定,关键要妥善处理好罗兴亚人问题。当前我国宜保持高姿态,扮演好缅孟之间的协调者角色,但不宜在缅孟之间站队,坚决反对其他大国在其中混水摸鱼,以罗兴亚人问题为切入点,提升我国在该地区的长期影响力和话语权。未来在我国云南至皎漂陆路大通道建成后,再考虑在罗兴亚人问题中发挥更大作用,因此要立足于地区经济发展以谋求长远解决之道。在当前该地区民众生活极端贫困、生存资源十分有限的条件下,很难找到让多方都能满意的解决方案。
(二)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的定位研究和统筹谋划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从“大写意”转向“工笔画”,对“一带一路”的研究也要从内涵、意义、愿景等宏观概念转移到具体的国别研究上来,要对重点国家在“一带一路”中的功能定位进行深入研究,对具体通道、具体项目进行通盘设计。李极明认为,目前我国国内尚未形成对孟的统一战略,处理涉孟的相关事务都是一些战术性和策略性的反应,但根本上还是我们对孟研究不够,在“一带一路”和外交大局中对孟定位不清。可由国家有关部门、智库、企业共同组织开展我国对孟的总体战略研究,并将该研究打造为一个样板课题,形成有效的、可复制的工作机制,对所有“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逐一进行研究。
不仅我国对孟的战略研究不足,就连孟自身都十分缺乏对自身的发展战略研究。孟国家发展基本没有成体系的规划,各领域建设普遍呈现出杂乱无章的局面。未来孟到底是采取出口导向模式还是走进口替代道路,还未形成统一的经济发展战略。其经济资源过多集中于达卡,沿海地区经济薄弱,甚至呈现萎缩之势,沿海和内地、大城市和中小城市经济严重失衡,没有合理的经济布局规划。孟提出要发展一百个经济区,但政策体系没有统一设计,各经济区各自盲目折腾。社会管理也极为混乱,连基本的户籍和身份制度都不完善,全套的社会管理制度也有待设计和建设。因此,我国应借鉴日本JICA、亚行等主动帮孟做规划、搞设计,以带动日企“走出去”强化其在孟影响力的有益经验,在援外的框架下增加智力援外项目,帮助孟开展发展战略、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行业领域、政策制度体系等全方位的规划和设计,这样在顶层设计阶段就将我国优势企业、优势项目、管理制度推介出去,这对后续我国在孟开展工作极为有利。目前,这类规划咨询大多掌控在日本手中,我国驻孟使馆同志认为,我国曾尝试帮孟做过交通、防洪等领域规划,效果较好,如我国能更多地开展此类国际咨询工作,孟是能够接受的。
(三)我国一些工作方式有待调整和改进
在调研中也发现我们自身的一些工作方式也暴露出问题或短板,需要调整和改进。
比如,2016年习近平主席访孟期间,中孟两国签署了27个合作协议,涉及数百亿美元投资的合作项目,目前大量项目仍未启动或者停滞。孟方对此事高度关注,各专家学者在不同场合均多次提及,媒体上也常有报道。林维强表示,产生这一现象主要是工作流程原因,这些合作项目首先是由中国企业结合孟需求,帮助孟提出清单,孟将清单提交我方后,我国有关部门机构再进行审核,因国事访问在即,这些项目只进行了初审,还未及时开展深入论证,但项目启动建设前就需重新开展全面彻底的论证,因此被耽搁。孟方对此有一些误解,一些人甚至认为中国言而无信、不遵守承诺,有意拖延。这反映出我国对外合作项目在工作流程上需要调整,在签署合作协议前应完成详细的可行性评价,未经充分论证的项目不应出现在国事访问的成果清单上。
比如,我国援外项目设计也需改进。目前我国援外偏重于搞大项目,援外管理虽省事了,但当地老百姓获得感不强,没有起到拉拢民心的作用。我国驻孟使馆同志反映,我国在孟援建的八座友谊大桥,每座桥都是几亿元人民币建设资金,但桥上既没有石碑标记,在有关部委网站上也查不到大桥的相关信息,甚至连大使馆同志都找不到大桥的位置,久而久之这些项目就都被孟老百姓遗忘了。相比之下,日本对孟援助就十分贴近民生,达卡街头垃圾较多,日就援助垃圾处理车,车身标记日本国旗,每天都在街头,花钱不多,但为老百姓所熟知。我国援外工作应注意性价比,要推动援外资金更多向民众关注的粮食、饮水、医疗、养老、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民生领域倾斜,要加强对援外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估,发挥好援外资金“花小钱、办大事”的作用。
我国还需加强对中资企业的合规性管理。孟环保管理较为薄弱,一些中资企业对环保较为忽视。孟工会组织较为发达,一些中资企业由于不太擅长同工会和工人打交道,导致出现与当地民众的冲突事件,如2018年4月,孟北部戈伊班达县村民焚烧中资太阳能电厂事件。2019年6月,帕亚拉港燃煤电站中孟双方数千工人冲突事件等。加强我国在孟投资企业和工人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十分迫切。
(四)探索推进第三方市场合作模式
印将南亚地区视为其“势力范围”,对孟掌控能力较强,内政外交均有干涉。未来我国企业、资金、商品如大量进入孟,难免冲击到印影响力,印必有抵触。尽量处理好中印孟的三角关系,是保障中孟关系平稳发展、维护好我国在孟长远利益的重要条件。印经济力量相对较弱,国内建设任务尚且十分繁重,难以拿出大量资金为孟解决经济诉求,在承接全球新一轮产业转移中,印孟属竞争对手,因此印度对孟只能打“政治牌”,难打“经济牌”。我国宜反其道而行之,对孟主打“经济牌”。我国已成为孟最大贸易伙伴和最大投资来源国,要不断扩大增量,通过经济合作来密切政治联系。
对孟经济合作要探索第三方市场合作模式,拉拢欧、日、韩等共同抗衡印度在孟影响力。出于历史原因,孟民众对欧洲国家特别是英国认可度较高,欧洲商品在孟被认为是高端产品,孟精英也以移民欧洲为荣,可将孟打造成为中欧共建“一带一路”的样板国家。我国在孟的优势为工程建设、工程机械、中低端制造业,欧的优势为现代服务、高端制造、规则标准,要推动中欧双方在孟优势互补、项目对接、标准兼容。日虽与我国在一些项目上有竞争关系,但如从细分产业链来看,仍有很多合作机会,可借鉴中日泰三方共建“泰国东部经济走廊”模式,推动中日孟三方合作。韩孟经济合作规模也在持续扩大,吉大港韩国工业园已运行近20年,近期又有大量原计划在缅投资的韩国企业转赴孟投资,我国可与之开展更多合作。此外,我国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机构还可与世行、亚行等在孟相关项目上开展合作,联合融资、放贷、授信。这些金融机构在孟经营多年,影响力大,解决项目延期、赔偿等棘手问题有其独特办法,可帮助我国化解投融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