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本书的基本内容
由制度入手,从制度延伸到社会,最后回归人的生存问题,“制度—社会—人”是作者持之以恒的学术观察与思考过程。由土地制度导入,立足于基本史料的扎实解读,通过对学界成说的辨识,得出新的结论,笔者已撰有相关学术著作,对唐宋土地制度有了一些辨析和讨论。本书则以上述研究为基础,在新的高度和角度来扩展研究范围和深度,把学术视野推进到社会控制与社会生活层面,通过观察乡村社会与国家的经济互动关系试图建立分析唐宋社会变迁的基本框架。
第一,乡村不是官府统治真空地带,乡村经济生活一定是建立在官府乡村管制体系之下的经济生活。权力统治体系一定要有下沉渠道,观察乡村权力结构,了解把握它的运行机制,是理解乡村社会,研究乡村经济的关键环节之一,乡村提供了各级统治机构存在、运转所需要的财政基础。在两级多方的财政压力下,唐代带有理想规划色彩的乡里制逐渐转向了更多服务于赋役征收的乡村制,由于财政掠夺成为唯一目标,赋役征收成为乡村运转的主轴事务,这也导致乡村社会权力结构以掌握簿书的关键胥吏为中心节点。这对我们认识中国古代乡村社会的基本走向,理解传统中国社会的基本经济结构、权力结构及其内在运行机制十分重要。
第二,乡村经济活力建立在土地基础之上。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通过分析土地占有、赋役征派和契约关系的各个具体环节和操作过程,可以了解乡村百姓如何卷入乡村社会与国家的经济关系大潮,在这其中,朝廷、州县、乡民各有不同的应对策略。在乡村百姓的契约关系建立中,国家权力得以运行,乡村社会秩序得以维持。
第三,赋役征派直接或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民众生活。赋役征派的关键在于征收方式与征收额度的变化,这决定了乡民和州县、朝廷在总产出中各自所占有的份额。通过征收方式和额度的调整,国家强化了对乡村社会的财力汲取,保证财政收入增长;乡民是分散存在的个体,多采用各种隐蔽的方式避税逃役,维持生存。在征派与逃避之间尽力保持平衡,基本维持了社会稳定运行。
第四,唐宋乡村社会性质是否变化,是唐宋社会性质判断的关键。唐宋时期乡村社会基层组织及其运作方式没有出现断裂,乡村社会与国家的经济关系如出一辙。因此,对中国古代社会历史延续性要有通盘的考虑。
第五,本书的思路是从作为乡村社会财富产生基础的土地关系作为思考起点,考察乡村社会财富流通与分配的过程,研究唐宋乡村社会不同群体与州县、国家的经济关系,理解乡村社会的控制与反控制,生存与和秩序之间的微妙平衡关系,判断社会性质,对“唐宋变革论”加以新的思考。
本书在撰写过程中尽力寻求更合理的问题设置、价值预设和解释体系,努力认真解读史料,充分理解,实证研究、理性判断。关注宏观,但注重细节;从微观起步,但避免支离。把会通宏观与微观作为前进的目标,从坚实的史证通向宏观的建构。同时,本书研究重点在于唐宋时期乡村权力的运行机制,土地交易和诉讼程序中州县权力的展现过程,对乡村中的契约租佃关系加以分析,判断赋役征收方式与征收额度的具体状况。尤为重要的是,通过观察乡村社会与国家的经济互动关系,建立一个综合分析唐宋时期基层社会变迁的判断框架。当然,所有的分析都要落实在具体史实的研讨上,而不能以空对空,架空中楼阁。本书虽然试图以实证为基础,理解历史发展脉络进程。但是在实际研究工作的落实中,则尽量选择那些有材料有细节可以分析的具体问题。所思当然尽量求深远,所述则尽量求平实。试图以平实的材料,分析唐宋乡村的历史变迁。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愿景,只能说是尽力去做而已,也未必见得能做好。
总的看来,本书努力形成跨越唐、五代、宋的长时段,注重“过程”与“关系”的贯通性动态研究。把握唐宋长时段内乡村社会与州县官吏、朝廷国家发生经济关系的关键环节,梳理和辨析乡村权力关系、理解经济生活当中田土诉讼、赋役征派各环节的具体步骤、操作过程。尽量通过微观和区域的实证分析,了解乡民卷入国家经济洪流的方式与过程。在对基本史料详尽分析中,讨论乡村居民的真实生活。把从上到下的国家视角,改变为基层视角,尽力融入其中。探寻当时当地乡村民众的行为方式,从乡村居民的角度来看乡村社会、州县权力、朝廷国家等多方面的关系。通过视角调整来激发新的思维,获得新的史学认识。从土地、契约关系、赋役关系的长时段状况来观察分析乡村居民的政治、社会行为,理解他们围绕生存而展开的博弈过程。立足于基本史料的解读,提出新见解,希望能将一些传统命题的研究向前略有推进。
[1] 《周易正义》卷8,《十三经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62页。
[2] 《孟子注疏》卷7上,《十三经注疏》,第228页。
[3] 楼宇烈:《老子道德经注校释》,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43页。
[4] [英]霍布斯(Thomas Hobbes):《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2019年版,第132页。
[5] [德]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44页。
[6] 冯天瑜:《新语探源:中西日文化互动与近代汉字术语生成》,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359页。
[7] 方维规引用科塞雷克的论述,认为几百年历史当中的“国家”概念,已经是事物和词义各奔东西,今人再也无法领会原来的说法了。他指出,某一事物或实在用哪个概念,是社会变化导致的,而概念又会重新引发社会的变化。见氏著《什么是概念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0年版,第156页。
[8] 葛兆光:《历史中国的内与外》,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165页。
[9] 侯旭东:《什么是日常统治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0年版,第136页。
[10] 赵世瑜:《20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回顾与思考》,《小历史与大历史:区域社会史的理念、方法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5页。
[11] [日]植村邦彦:《何谓“市民社会”——基本概念的变迁史》,赵平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12] 石德生、李云:《“国家与社会”理论模式的历史演进》,《求索》2009年第10期。
[13] 江平、米健:《罗马法基础》(修订本第三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3页。
[14] 参阅孙锦泉《论布鲁尼的人文主义史学》,《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姚啸宇《王权、教会与现代国家的构建——理查德·胡克论英国国教政制的正当性》,《政治思想史》2018年第4期;姚啸宇《洛克如何打造“自然权利”——论〈政府论下篇〉中洛克对胡克的引用》,《甘肃社会科学》2017年第3期;李冬《从国家权力到公民权利的转换及其理论意义——从〈利维坦〉到〈政府论〉》,《学习论坛》2012年第2期。
[15] 参阅[法]路易·阿尔都塞(Louis Althusser)《政治与历史:从马基雅维利到马克思(1955—1972高等师范学校讲义)》,吴子枫译,西北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319页。
[16] 中国的现代“国家”意识,由梁启超发轫,他首先提出:“不知朝廷与国家之分别,以为舍朝廷外无国家”,特别是他关于“国家”“国民”“群”“社会”的认识,第一次揭橥出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概念。见氏论《新史学》,汤志钧、汤仁泽编《梁启超文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2集,第498页。而这又不仅仅是梁启超一个人的认识,梁漱溟、陈独秀、吕思勉等也均有此类认识。此由王汎森所揭示,参阅氏论《晚清的政治概念与“新史学”》,《中国近代思想与学术的系谱》,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版,第199页。
[17] 郑卫东:《“国家与社会”框架下的中国乡村研究综述》,《中国农村观察》2005年第2期;侯瑞雪:《“国家—社会”框架与中国法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4章。
[18] 梁治平:《习惯法、社会与国家》,《读书》1996年第9期,收入张静主编《国家与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78页。参阅梁治平《清代习惯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导言。该书第一版,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
[19] 应当说,这是一批学者的共识。在早期还有邓正来等引入“市民社会”概念,而开始思考“国家与社会”框架。参阅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以及张静主编《国家与社会》。
[20] 张静:《政治社会学及其主要研究方向》,《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3期,收入李培林、覃方明主编《社会学:理论与经验(第二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63页。
[21] 郑卫东:《“国家与社会”框架下的中国乡村研究综述》,《中国农村观察》2005年第2期。
[22] 王震中:《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与王权的形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页。
[23] 王震中:《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与王权的形成》,第15页。
[24] 王震中:《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与王权的形成》,第504页。
[25] 柳宗元:《柳宗元集校注》卷3《封建论》,尹占华、韩文奇校注,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185页。
[26] 许宏:《何以中国——公元前 2000 的中原图景》,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版。参阅常怀颖《近二十年来中国学术界国家起源研究述评》,《四川文物》2016年第1期。
[27] 王震中:《改革开放四十余年中国文明和国家起源研究》,《史学月刊》2020年第9期;可参阅易建平关于苏秉琦等关于文明与国家起源三历程的理论探析,并归结提炼为“苏秉琦社会演进理论”,亦有助于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讨论。见氏论《中国古代社会演进三历程理论析论》,《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11期。
[28] 邓京力:《“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在中国史领域的应用》,《史学月刊》2004年第12期。
[29] 韩扬:《“明代国家与社会”学术研讨会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2012年第6期。不过由于学者具体的研究风格不同,虽然主事者试图聚焦于“国家与社会”主题,但是作者大多是从具体问题入手。此次会议论文,直接探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文章并不多。
[30] 万明:《关于明代国家与社会理论研究的思考》,《天津社会科学》2012年第6期。
[31] 赵轶峰:《论国家与社会的一般关系——兼析明代国家与社会之历史关系》,《天津社会科学》2012年第6期。
[32] 王彦辉:《从秦汉“单”的性质看国家与社会权力结构的失衡》,《中国史研究》2015年第1期。
[33] 邓京力:《“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在中国史领域的应用》,《史学月刊》2004年第12期。
[34] 陈春声:《乡村的故事与国家的历史——以樟林为例兼论传统乡村社会研究的方法问题》,《中国乡村研究》第2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页。
[35] 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36] 萧公权:《中国乡村》,张皓、张升译,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2014年版;英文版收入《萧公权文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37] [美]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史建云、徐秀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38] 刘志伟指出,不能简单把施坚雅观点看作九大“区域”,要注意他摆脱了王朝国家逻辑顺序,不是从整体出发,而是在“网状交叠层级体系”基础上,建设“人之互动的空间形构”,因而要注意到以国家为主体的历史解释与以人为主体的历史解释在认知和分析逻辑上的分歧。参阅刘志伟《在历史中寻找中国:关于区域史研究认识论的对话》,东方出版中心2016年版,第18页。
[39] [英]莫里斯·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刘晓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40] [美]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程洪等译,中华书局2000年版;《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叶汉明等译,中华书局2000年版。
[41] [美]杜赞奇(Prasenjit Duara):《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42] 秦晖:《传统十论:本土社会的制度、文化及其变革(增订版)》,山西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语文出版社2010年版。
[43] [日]宫崎市定:《关于中国聚落形体的变迁》,黄金山译,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3卷《上古秦汉》,中华书局1993年版。
[44] 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20年版,第245页。
[45] [日]谷川道雄:《中国的中世》,邱添生译,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2卷《专论》,中华书局1993年版。
[46] 马新:《两汉乡村社会史》,齐鲁书社1997年版。
[47] 卜宪群:《春秋战国乡里社会的变化与国家基层权力的建立》,《清华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秦汉之际乡里吏员杂考——以里耶秦简为中心的讨论》,《南都学坛》2006年第1期;《古代国家秩序与社会秩序的一般关系——以中国历史为中心的探讨》,《史学理论研究》2005年第4期。
[48] 林甘泉:《秦汉帝国的民间社区和民间组织》,《中国古代政治文化论稿》,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49] 臧知非:《秦汉里制与基层社会结构》,《东岳论丛》2005年第6期。
[50] 孔祥星:《唐代的里正——吐鲁番敦煌出土文书研究》,《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79年第1期。
[51] 李浩:《论里正在唐代乡村行政中的地位》,《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2期。
[52] 赵吕甫:《从敦煌、吐鲁番文书看唐代“乡”的职权地位》,《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2期。
[53] [日]周藤吉之:《宋代乡村制的变迁过程》,程郁译,常建华主编:《中国乡村社会史名篇精读》,上海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54] 王曾瑜:《宋朝阶级结构(增订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55] 朱瑞熙:《关于北宋乡村下户的差役和免役钱问题》,《朱瑞熙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版,第5册,第8页。
[56] 王棣:《宋代乡里两级制度质疑》,《历史研究》1999年第4期;《从乡司地位看宋代乡村管理体制的转变》,《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1期。
[57] 夏维中:《宋代乡村基层组织衍变的基本趋势——与〈宋代乡里两级制度质疑〉一文商榷》,《历史研究》2003年第4期。
[58] 刘再聪:《唐朝“村”制度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厦门大学,2003年。
[59] [日]柳田节子:《宋代乡村的户等制》,索介然译,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5卷《五代宋元》,中华书局1993年版。
[60] [美]Brian E.Mcknight(马伯良),Village and Bureaucracy in Southern Sung China,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1.
[61] 王曾瑜:《宋衙前杂论》,《涓埃编》,河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47页。
[62] 郑世刚:《宋代的乡和管》,邓广铭、漆侠主编:《中日宋史研讨会中方论文选编》,河北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46页。
[63] 黄繁光:《南宋中晚期的役法实况——以〈名公书判清明集〉为考察中心》,梁庚尧、刘淑芬主编:《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城市与乡村》(邢义田等总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版,第176页。
[64] 刁培俊:《宋朝的乡役与乡村“行政区划”》,《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65] 谭景玉:《宋代乡村组织研究》,山东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章。
[66] 梁建国:《北宋前期的乡村区划》,《史学集刊》2006年第3期;《唐宋之际里正的变迁》,《南都学坛》2008年第2期。
[67] 包伟民:《中国近古时期“里”制的演变》,《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
[68] 张国刚:《唐代乡村基层组织及其演变》,《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
[69] 王旭:《宋代乡的建置与分布研究》,西安地图出版社2015年版;《论宋代基层区划:乡的边界及其划界原则》,《历史地理研究》2020年第2期。
[70] 漆侠:《宋代经济史》,中华书局2009年版。
[71] 梁庚尧:《南宋的农村经济》,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
[72] 赵雅书:《宋代的田赋制度与田赋收入状况》,台湾大学文学院1969年版。
[73] 杨际平:《唐前期的杂徭与色役》,《杨际平中国社会经济史论集》第2卷,厦门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08页。
[74] 李华瑞:《宋代救荒史稿》,天津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
[75] 魏明孔:《中国手工业经济通史·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卷》,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76] 葛金芳:《中国近世农村经济制度史论》,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
[77] 包伟民:《陆游的乡村世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
[78] 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
[79] 黄纯艳:《宋代财政史》,云南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80] 谷更有等:《唐宋时期的乡村控制与基层社会》,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
[81] 薛政超:《唐朝前期保证税源与均平赋役措施略论》,杜文玉主编:《唐史论丛》第24辑,三秦出版社2017年版,第1页。
[82] 田晓忠:《宋代田赋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
[83] 韩国磬:《唐代的均田制与租庸调》,《隋唐五代史论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185页。
[84] 贺昌群:《关于封建的土地国有制问题的一些意见》,《贺昌群文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540页。
[85] 周国林:《战国迄唐田租制度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65页。
[86] 唐启宇:《中国农史稿》,农业出版社1985年版,第5章。
[87] 张泽咸:《汉晋唐时期农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88] 黄惠贤:《魏晋南北朝时期农耕方式及农业生产水平试探》,《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与资料》,湖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95页。
[89] 陈勇:《唐代长江下游经济发展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章。
[90] 李伯重:《唐代江南农业的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91] [日]铃木俊:《唐代的均田制度与敦煌户籍》,《唐代均田制研究选译》,姜镇庆等译,甘肃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
[92] 胡如雷:《唐代均田制研究》,《隋唐五代社会经济史论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5页。
[93] 王永兴:《唐代均田制》,《“开皇之治”与“贞观之治”:王永兴说隋唐》,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9年版,第153页。
[94] 杨际平:《唐令田令的完整复原与今后均田制的研究》,《杨际平中国社会经济史论集》第2卷,第11页。
[95] 耿元骊:《唐宋土地制度与政策演变研究》,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2章。
[96] 邓广铭:《唐代租庸调法研究》,《邓广铭全集》第7卷,河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49页。
[97] 金宝祥:《北朝隋唐均田制研究》,《陇上学人文存·金宝祥卷》,甘肃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7页。
[98] 郑学檬:《关于“均田制”的名称、含义及其和“请田”关系之探讨》,《点涛斋史论集——以唐五代经济史为中心》,厦门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451页。
[99] 孔泾源:《关于宋代的田赋税率和农民负担问题》,《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4年第3期。
[100] 贾大泉:《宋代赋税结构初探》,《贾大泉自选文集》,四川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94页。
[101] 王曾瑜:《宋朝乡村赋役摊派方式的多样化》,《锱铢编》,河北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24页。
[102] 陈明光:《隋唐王朝赋税的来源与用途述论》,《寸薪集:陈明光中国古代史论集》,厦门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59页;同氏:《唐代财政史新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
[103] 程民生:《宋代地域经济》,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104] 李剑农:《中国古代经济史稿(宋元明部分)》,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86页。
[105] 聂崇岐:《宋役法述》,《宋史丛考》,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页。
[106] 赵雅书:《宋代的田赋制度与田赋收入状况》,台湾大学文学院1969年版。
[107] 宋晞:《宋代的赋之研究》,《宋史研究论丛》第2辑,中国文化学院出版部1981年版。
[108] 王棣:《宋代经济史稿》,长春出版社2001年版。
[109] 葛金芳:《唐宋变革期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编。
[110] 冻国栋:《中国人口史》第2卷《隋唐五代时期》,葛剑雄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11] 翁俊雄:《唐代人口与区域经济》,新文丰出版公司1995年版。
[112] 郑学檬:《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和唐宋江南经济研究》,岳麓书社1996年版。
[113] 吴松弟:《中国移民史·隋唐五代时期》,葛剑雄主编,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114] 郭声波:《四川历史农业地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115] 何汝泉:《唐代岷江、沱江和嘉陵江流域的水利开发》,《唐史论集》,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379页。
[116] 张剑光:《关于唐代水利建设重心的一些思考》,《唐代经济与社会研究》,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75页。
[117] 蒙文通:《中国历代农产量的扩大和赋役制度及学术思想的演变》,《蒙文通全集》3《古礼甄微·古史甄微》,巴蜀书社2015年版,第369页。
[118] 陈顾远:《中国婚姻史》,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
[119] 陈鹏:《中国婚姻史稿》,中华书局2005年版。
[120] 谭蝉雪:《敦煌婚姻文化》,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121] 董家遵:《中国古代婚姻史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22] 刘永华:《唐中后期敦煌的家庭变迁和社邑》,《敦煌研究》1991年第3期。
[123] 杨际平等:《五—十世纪敦煌的家庭与家族关系》,岳麓书社1997年版。
[124] 鲍晓娜:《从唐代盐法的沿革论禁榷制度的发展规律》,《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2年第2期。
[125] 陈衍德:《民生·文化·区域·制度:多角度透视中国社会经济史》,厦门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126] [日]妹尾达彦:《唐代河东池盐的生产与流通》,《史林》1982年第6期。
[127] 郭正忠:《宋代盐业经济史》,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128] 李华瑞:《宋代酒的生产和征榷》,河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29] 包伟民:《宋代地方财政史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7章。
[130] 葛金芳:《南宋手工业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
[131] 梁庚尧:《南宋盐榷:食盐产销与政府控制》,东方出版中心2017年版。
[132] 林文勋、黄纯艳等:《中国古代专卖制度与商品经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33] 黄纯艳:《宋代茶法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34] 孙洪升:《唐宋茶业经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
[135] 李晓:《宋代茶业经济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36] 方健:《南宋农业史》,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137] 杨果:《宋诗所见江汉平原农村日常生活》,《宋辽金史论稿》,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
[138] 周方高:《宋代农业管理若干问题研究》,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139] 钟金雁:《宋代东南乡村经济的变迁与乡村治理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140] 傅宗文:《宋代草市镇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141] 朱瑞熙:《宋代社会研究》,《朱瑞熙文集》,第1册,第105页。
[142] 张邦炜:《宋代婚姻家族史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43] 徐吉军:《论宋代火葬的盛行及其原因》,《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3期。
[144] 史继刚:《宋代禁巫述论》,《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1期。
[145] 林正秋:《宋代生活风俗研究》,中国商业出版社1997年版。
[146] 汪圣铎:《宋朝礼与佛教》,《学术月刊》1990年第5期。
[147] 齐涛:《魏晋隋唐乡村社会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48] 林文勋主编:《传统中国的社会力量与地方治理》,科学出版社2019年版。
[149] 谷更有:《唐宋乡村控制若干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50] 张安福:《唐代农民家庭经济研究(第2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版。
[151] 廖寅:《宋代两湖地区民间强势力量与地域秩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152] 高楠:《宋代民间财产纠纷与诉讼问题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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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冯尔康:《秦汉以降古代中国“变异型宗法社会”述论——以两汉、两宋宗族建设为例》,南开大学历史学院编:《古代宗族与社会结构史(冯尔康文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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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王善军:《宋代宗族和宗族制度研究》,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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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共10种,均由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下仅列出版年。苏力:《元代地方精英与基层社会》,2009年;肖立军:《明代省镇营兵制与地方秩序》,2010年;张玉兴:《唐代县官与地方社会研究》,2009年;夏炎:《唐代州级官府与地域社会》,2010年;张沛之:《元代色目人家族及其文化倾向研究》,2009年;周鑫:《乡国之士与天下之士:宋末元初江西抚州儒士研究》,2014年;杨印民:《帝国尚饮:元代酒业与社会》,2009年;张思:《侯家营:一个华北村庄的现代历程》,2010年;张国旺:《元代榷盐与社会》,2009年。